☆、第三十二章 妄自菲薄
闻言,严一诺深呼吸,调整着自己的心绪,稍许,她方才转身面向秦潇予。
涂满油彩的小脸上,忽闪忽闪、如星辰般的美眸含笑的望着秦潇予,但笑不语,似乎看着眼前的人在思考着什么。
“我向来如此,对任何人和事物都很冷漠,初次见面,真不知秦先生从何看出我对生活充满热情,知书达理的?”
这个男人有点儿意思,就是不知他心里在打着什么鬼主意,居然开始溜须拍马了。
既然他如此无聊,那么逗逗他又何妨。
“严小姐何必妄自菲薄,我们虽是初识,但从小姐言行举止,还有对我爹的救命之恩来看,小姐又怎会是那种冷漠无情之人。”
“好了,别净说好听的,你想干什么呀?你爹我已经帮你救了,我一没找你要报酬,二没巴着你不放,你还想怎样?”此时的严一诺有一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感觉。
原本,她之所以出手救秦老爷子,也只不过是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罢了。
可是,此刻,后路之事儿还有待后续评估,但,这个男人却打扰到了自己办正经事儿。
“正因姑娘不计报酬,慷慨相助,我才想在姑娘寻找回家之路这事儿上尽份绵薄之力,以示答谢,岂料姑娘竟然拒人千里。”此时的秦潇予没了初见时那份处变不惊,也没了逗 弄严一诺时的戏谑,此刻他的脸上,眼中,有的只是那种好心被人当成驴肝肺时的失落。
“秦先生何必放在心上,一切皆是自愿,难得我愿意,先生只消安然接受便好,人在江湖,谁都有可能碰到难处,日后,指不定我也有需要先生帮忙的地方,只希望到那时候,先生能伸出援手助我一把,一诺定会感激不尽。
回家的路,我也不知是否能找到,令尊受伤不轻,先生理应守候在他身侧护他安然,我的事情,还是我自己来吧,多谢先生好意了。”本想再多戏耍他一会儿,可,当她触及到他眼里的失落时,改变了初忠。
这个看上去偶尔有些坏坏的男人,对她这么个连容貌都看不清的陌路女子,还能做到真心实意的关心,实属难得。
难道他就不担心自己与他是敌对?又或者是敌人派到他身边的卧底?
素不知,是他太过善良容易相信别人,还是她严一诺长得太过和善,难道她脸上贴着好人标签,那么值得他信任?
“没关系,咱们先找找看吧?你看天色渐晚,把你一人扔在这儿,实在不是男人干的事儿,快,咱们开始吧!”秦潇予嘴上催促着,但心里却想着:这里可是迷雾森林,到处都是树木,除了丛林之间那点空隙,哪有路啊。
不过,等等,严姑娘不论是从穿着,还是行为来看,都不像他们三国中人,且此刻他要从这迷雾森林中找寻回家的路,难道,她是传说中魅族中人?
不太可能吧?魅族向来只存在于传说之中,百余年来,魅族中人在人们心目中仿若神祗,难道那传说中的人物此刻正站在他面前?
思及此,秦潇予的情绪激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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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族是个神秘的种族,咱们女主穿越而来,无依无靠,在后续,魅族与她有很深的牵绊,至于是善缘还是孽缘,就看女主的造化了!
☆、第三十三章 目瞪口呆
“那好吧,谢谢了!”若继续执拗下去,只会耽误更多时间,想了想,严一诺终是答应了。
既然有人相助,总比自己独自一人留在这陌生的黑暗之处好。她严一诺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有点儿害怕在心感觉到孤单的时候独自呆在暗黑之处。
不想再为了应付这个古人,与之绕舌,古代的那些话语说起来还真是累人,好在她向来喜欢古装剧,家里更是有一位讲话考究的比古人更古人的外公,这才导致她在听秦潇予讲话时不觉突兀,应付起来更是游刃有余。
“你同意啦,真是太好了,太好了!”秦潇予像个吃到了糖的孩子似的差点儿没跳起来。
那神情,那表现,哪里像堂堂大将军,就是不知,若是他属下那些人看见会作何感想?
看到一个帅得掉渣的男子如此孩子气的一面,严一诺心里刚刚冒出的一丝孤独感全然消失,不知怎的,她竟然感觉到了一丝暖意。
两人达成共识,加上天色越来越暗,身处森林深处,透过那一丝丝微弱的光线,他(她)们除了能看到彼此一个身影,其它的,双眼触及之处,均是一片模糊。
“严小姐,天色已暗,我们现在什么也看不见,你看,是否可以休整一晚,明日天明之时再来?”迷雾森林的恐惧,深深的烙在了秦潇予的心底。
哪怕那些只是所谓的江湖传言,但却早在很久以前就在秦潇予的心底留下了阴影。
虽然有所畏惧,但偏偏又有一丝好奇之心,促使他想要趁此机会冒冒险,更近一步的靠近那些传言中所述的事情。
这种心理就像咱们小的时候爱听鬼故事,又怕听鬼故事是一样的。
他的提意,严一诺只是微微一笑,只是,在这种两人站在一块儿都只能看见对方身影的情况下,秦潇予自然看不见她的笑容。
因此,秦潇予以为严一诺仍急切的想要找回家的路,而固执的不顾危险留在这里。
“严小姐,咱们走吧,我保证,一定帮着你一起找到回家的路,若是找不到,我愿意为你提供衣食住行,直到你能够平安回家的那一日。”
闻言,刚刚蹲下 身去,准备从包里找些工具的严一诺霎时顿住了手里的动作,愣住了。
消化了自己方才听见的,回过神来的严一诺感动之余,心里暗爽不已,因为,她怎么觉得,若是无法回去,留下来的后顾之忧暂时得到解决了呢?
虽然,依赖他人不是长久之计,但最初的落脚点有了着落不是吗?再说了,她严一诺可不是那种只有依靠别人才能赖以生存的人,凭她严一诺在二十一世纪的所见所闻所学,难道还会让自己饿死在这里?
“别担心,我有办法,我答应你,只消一个小……哦,不,只消半个时辰,若我还是无法找到路,就按你的提议,你可得兑现你方才承诺的,为我提供衣食住行哦。”说完,严一诺便伸手从背包里摸出一样东西来。
只是,当秦潇予看到她手里的东西时,惊得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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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并非凡物
那个小小的,却可以照亮这片天空的东西是什么?魅族果然高深莫测,居然有这般神奇的物什。
对严一诺手上拿着的小型电筒,秦潇予那是满心满脸崇拜,恨不得冲上去夺过来,好好瞅瞅。
“严小姐,这个东西怎会这般神奇,一个小玩意儿,居然能将此处照得仿若天明,这种东西你们那里多吗?应该很珍贵吧?”尚存一丝理智,才能克制自己没冲上去夺下人家手里的宝贝,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还是将自己想知道的问了出来。
“嗯。”确实,手电筒在现代多如牛毛,每家每户必备之物,至于珍贵嘛,还好吧,需要用上它的时候,它当然就是珍贵之物。
哇!看来这玩意儿确实是魅族的宝贝了,如此神奇,若是他能拥有一个那该多好。
秦潇予对手电筒充满了憧憬,若是严一诺知晓此刻,她与秦潇予似乎并不在一个频道上,又或者说,严一诺知道一个手电筒在他心里的地位,不知会作何感想,估计会狠狠的吐槽,老古董就是老古董,居然对个手电筒如此痴迷吧。
“严小姐,如此珍贵之物理应好好保管,你可要保管好喽,平日也别轻易将此物显露于人前,小心被歹人惦记着,心生歹意。”虽说,他自己对那玩意儿就充满了占有欲,但,好歹他还明白不予自取则为盗的道理。
“谢谢提醒,不过……”严一诺本想说,这手电筒只是平凡之物,哪会遭人惦记,但转念一想,手电筒在二十一世纪,在她的眼中或许在用不上的时候一文不值,是件再平凡不过的东西,可是,对于古代来说,在他们古代人的眼里,手电筒确实高不可攀的存在着。
是以,她心里对秦潇予更是高看了一眼。
这个男人,武功高强,但在看到在他眼里如此宝贝之物却并未心生歹意,且还不忘出言警醒,这种品德实属难得。
虽说,哪怕真动起手来,这个男人也不一定能在她面前占到什么便 宜,但,至少人家心里没有一丝杂念,这就是真君子所为,值得敬佩。
“秦先生,事后,不论我是否找得到回家的路,这东西,我送你。”一个手电筒而已,没啥,送就送了,她手机上还有手电筒的功能呢。
“真的?”秦潇予声音里充满了惊喜,但很快,他又拒绝了,“这可使不得,既然此物乃贵重之物,我哪有夺人所好的道理,只是希望,事后,严小姐能让我摸 摸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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