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叹月一身锦衣,牵着两条狗坐在一边,也是学着司空绝钓鱼,只是两人,一个村夫,一个贵人,衣着相差太远。
“今儿个怎么的来妈妈这儿了?不上朝吗?”
夏锦华捏着糙汉的小脸,笑道。
糙汉笑,“今天星期六,不上朝!也不上学。”
“大伯父说,身为皇帝,要体验民间疾苦,要体验人生百态,要学爹爹下乡送温暖,所以我们就下乡了,顺便来妈妈这里吃饭。”
夏锦华笑了,成叹月那厮虽然表面不靠谱,但其实还是个很得力的人物。
如今,她和司空绝都退位了,把皇位给了那两个娃娃,她和司空绝到了这城外庄子里面,再不操心国家大事,只关心自己的柴米油烟,过上了普通人家男耕女织的日子。
夏锦华正在那临窗的房中鼓捣那织布机,一边用百度找工业用织布机的原理图,争取将那原理图弄出来,早日将制衣厂开起来,以后做衣服的成本和时间都能大大的减少了。
小萝卜现在是成叹月带着,如今成叹月也和狼毒花大婚了,娃都生了,上个月夏锦华才去吃了满月酒。
夏小雪偶尔在家,但是大多数时间,一睁眼就要闹着去大学里面找冷婳。
夏城大学新校区没在城中,在城外给规划了一个卫星城,专门做大学城,以后不仅是有夏城大学,还有其他的大学也将会出现。
那大学城离夏锦华的庄子不远,小萝卜几乎是天天去学校找冷婳。
糙汉在水边光脚捉青蛙,成叹月和司空绝临水垂钓,一钓就是一下午,鱼儿不好上钩,大概是因为从糙汉领着狼在水边玩耍,将鱼儿都吓走了。
司空绝仰面躺着,草帽盖脸,十分悠闲。
“你倒是好啊!自由自在的,将那烂摊子都丢给了我收拾,唉——”
成叹月长叹一声。
“你现在是摄政王了,新帝年幼,根基不稳,你可就是实实在在的皇帝。”
成叹月忙道:“可别,你饶了我吧,我可是对你这江山没半点兴趣,我就盼着新皇早日亲政,我也好退隐山林,过我的神仙日子去,我连庄子都备好了。”
两人又沉默了一会儿,司空绝起身,摘了草帽,见夏锦华拿着图纸,顺着水榭边的长廊往那庄子外走去,水中倒影出了她窈窕的背影,被一点点的微波绞碎。
司空绝便一直看着,直到她的背影消失为止。
“都走远了,还看不够啊!”成叹月打趣道。
司空绝笑了笑,道:“当然看不够,一辈子都看不够。”
成叹月摇摇头,不说那风凉话。
司空绝忽然道:“我感觉我的时间不多了。”
成叹月一愣,听说他的话中,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不由道:“……说什么傻话,你还年轻。”
他眉目一沉,气氛变得沉重。
司空绝看着浮漂,状似无意地道:“若我不在了,锦华和小左他们,还要仰仗兄长多多照顾。”
成叹月不曾说话。
在迁都凉州之后,羲风曾经私下里找到过他。
羲风说:帝星陨落!新皇崛起!
那便就是司空绝身死的意思了。
羲风的卦象,成叹月从来不曾怀疑,当即寻入宫中,便得知了司空绝退位的消息。
不知道为何,他有一种玄奥的感觉,司空绝时日或许真的不多了。
两人便一直沉默,最终,司空绝还是如愿钓了一条鱼上来,面上有了喜色,道:“今晚留下来吃饭吧,你弟妹要做红烧鱼吃。”
一会儿时间夏锦华便回来了,她去附近的研究中心里面送了图纸,顺便去大学城那里把小公主给接回来了。
小公主回来的时候,嘴巴里还叼了根冰棍,手中牵了个冷婳。
冷婳来夏锦华家的次数多了,对司空绝那冷冰冰的眼神已经习以为常了,淡然地牵着小公主从他面前走过。
一会儿时间,唐淌也追着来了,虽然他最近成婚了,可还是喜欢追着夏锦华跑。
唐淌的夫人是个商贾之女,也是夏城大学里面入学的第一批女子,说起来夏锦华也是见过的。
话说那一日,唐淌正骑着自行车走在街上,迎面冲来一只血淋淋的萨摩耶,惊得唐淌立马将车停了,可那萨摩耶还是自己撞在车轮上,血淋淋地往那地上一倒,哀嚎两声,打个滚儿,没了动静儿。
围观群众对唐淌指指点,以为是他撞了狗,唐淌慌了,没想到还让一条狗给碰瓷了!
唐淌上前一看,那狗血肉模糊,项圈上有名字,勉强能看清,叫做‘青天’。
那难不成是成叹月的青天?那可是他钟爱的狗儿子,碰瓷这事儿谁说得清楚,万一那狗一死,唐淌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成叹月非找他拼命不可。
唐淌慌忙将狗送到了宠物医院去,一番抢救之后救活了,唐淌忙通知成叹月来领狗,却得知,那不是他家的青天。
奇了怪了,同样的狗,同样的名字,居然不是一家的?
唐淌无奈,将那狗养好了,牵回了家去自己养着,从此成为凉州城铲屎大军中的一员,出出入入都带条狗,还给找了一房媳妇儿,怀了崽儿。
从此,唐淌多了一个勾搭夏锦华的理由——带狗进宫串门!
谁料,一天,他正遛狗,忽然冲出个女的来,抢了狗,还命人对他一顿赶打。
丢了狗,挨了打,唐淌如何能服气?
本想打那女子出气,却得知,青天本就是那女子的狗,丢狗一整年了,今日好不容易才找见,那女子知晓了之前的事情,忙对唐淌赔礼道歉了,唐淌也不好怪人,两人便两清了。
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当年‘一行白鹭上青天’,那个青天的主人!那条青天,正是夏城的那一条!
青天被领走了,唐淌给它找的媳妇儿天天在家嚎,肚里还带着娃呢,娃它爹就没了,别提多凄凉了,于是,那两人约定了,没事儿就带狗一起出去遛一遛,让他们一家团聚。
就这么一来二去的,两人就好上了……
这是城中狗界的一段良缘,时常被成叹月拿出来当传奇说起。
爱情,就是如此奇妙啊!
如今,唐淌带着她的媳妇儿来夏锦华这里蹭饭吃,脸皮厚得实在是非同一般。
一顿饱腹之后,众人各回各家了,成叹月坐着车回了城中,一双糙汉在庄子里住上一晚。
晚间的时候,夕阳撒下,一池水变得血红血红,随着微风荡漾,水榭之上,响起一阵悠扬动听的钢琴曲。
夏锦华给留声机换了一张碟,挽着司空绝的手去,两人轻轻搂着,随着调子轻轻地跳起了华尔兹。
这么多年过去了,司空绝那舞步也走得十分顺溜了,随着那节奏,慢慢地挪动着步子,趁着夏锦华不注意,就在那小嘴上轻轻地啃上一口,还洋洋得意。
“你又耍赖!”夏锦华恼道,“认真点!”
司空绝笑了笑,搂着她的腰,不想放手。
一双璧人在那淡淡烛光之种,波光粼粼的水面之上,一副成双的鸳鸯画慢慢地荡漾着。
气氛太美妙,美得司空绝想流泪……
他忽然问道:“娘子,若是有一日,我去了,你一个人怎么办?”
夏锦华气恼,往他嘴巴上狠狠地咬了一口:“晦气,你要是敢一个人去了,我就找十个八个面首,夜夜笙歌,非把你从坟堆里气出来不可!”
“哈哈哈——”
司空绝笑了,忽然却想起了曾经听人哼过的一句山歌:“……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日子如同平常那般,他们夫妻俩在那庄子里面夫唱妇随,白日男耕女织泛舟鱼塘,夜晚乐曲轻飘,有时候夏锦华弹弹钢琴,有时候司空绝会随着钢琴曲在夜色之下舞剑,剑光斑驳了这段闲淡岁月,增添了几分传奇意味。
雨天搂在一起,倚窗听风雨;烈日,一同躲在阴凉之下,垂钓吟清风。
日子总是这么美好。
转眼五年了,糙汉十二岁了,有了模糊的大人模样,做事也得力了,夏锦华还是一如既往的年轻,可司空绝,却……
番外004 终章
????天地法则,都是雷厉风行的,五年的时间,便就是五年,绝对不多一日。
就算明天就是司空绝的生日了,可他却一日也不能多留。
在生日之前,司空绝身体便开始不好了,大概是神力觉醒,那凡人的躯体承受不住,终于开始慢慢地腐朽了。
他天天咳嗽,面色很是不好,精神也十分萎靡,夏锦华便衣不解带地在身边照料着。
生日的前一天,司空绝还能在庭院之中到处走走,他知道自己必须走了,这五年,他将所有的一切都安排好了,保她一辈子无忧无虑,更是日日不敢离她的身,想用这五年将自己今后六十年不能给的爱给齐了。
羲风已经来给他看过了,只是看了一眼,眼中藏着惊悚——眼前这人,分明早就死了,可是为什么还能活这么多年?
当然他不敢多说话,知道司空绝已经无救了,草草地开了养身的药,便走了。
夏锦华熬了药,送去床边给司空绝喝下了,她一勺子一勺子地喂着,还道:“放心放心,只是一般的小病,吃了药就会好了。”
司空绝笑了笑,苍白的唇瓣咧了咧,道:“有娘子妙手,为夫怎能不会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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