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去镇上卖东西,都得起个大早,一般大户人家的下人都是清早出来采买,若是去得晚了,占不到好位置,东西也就卖不掉了。
和宋翠花打好招呼,沈青燕就领着大家往里走了一点,路上也碰到不少上山挖笋的妇人,但因为宋翠花人缘不错,也就没人在意,反正那也是无主的东西。
快中午的时候,宋翠花的袋子里几乎装满了笋,刘巧兰由于没有找到山鸡蛋,情绪有点低落,但是这并不妨碍她帮母亲挖笋。
这样的刘巧兰让沈青燕有点好笑,下山的时候,她特地吩咐沈青玉去缠宋翠花,让她们绕过自己家再回去。她自己则快一步赶回家,拿了四个山鸡蛋出来,现在她空间里有鸡,还有蛋,足够吃的了。
“巧兰,拿着,这四个蛋拿回去吃。”见宋翠花她们走近,她忙把鸡蛋塞进宋翠花的袋子里,还嘱咐,“小姨,鸡蛋容易碎,别碰着了。”
“这怎么好意思呢,还是你们留着自己吃吧,上次不是已经给过了吗,这儿个蛋就留给玉儿吃好了。”宋翠花下意识地想往外掏。
“小姨,你还跟我客气,玉儿还有两个,明天去镇上要是换了钱,我可以给她再买,倒是刘爷爷刘奶奶的身子得好好补补。”沈青燕知道就算明天刘春生他们换了钱也不舍得用,又说:“而且这蛋掏进掏出的,万一不小心掉在地上,谁都吃不着了,那不可惜了吗,所以,小姨就不要跟我们推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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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赶集
第二日,天还没亮,西垂的月光透过稀稀落落地杂草照进里面,沈青燕整理好自己的衣衫,那边沈青玉也跟着起来了,而且自己也整理好衣服,脸上满是兴奋地笑。
自从昨天得知今天要到镇上去赶集,她就兴奋了半夜,此时的眼神里还有点茫然。
镇上啊,她可是一次也没去过,听巧兰姐姐说,那里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物事,今天她终于可以亲眼去看看了。
本来,沈青燕是不想让她们跟着去的,可是奈不住沈青玉软萌的样子,而且她也怕万一有人趁她不在,欺负沈青玉怎么办,如果再来一个像孙兰一样怀着那样心思的人,到时候她哭都找不到地方。
看到沈青玉很轻易地整理好自己的衣服鞋子,沈青燕轻轻拍了拍她的小脑袋,“玉儿,还困吧,要不咱们不去了?”她想逗一逗这孩子。
“为什么?”沈青玉的瞌睡一下子被吓醒了,“姐姐不是已经和姨说好了吗,我们要是不去的话,他们会着急的。”她的话说得又快又急,生怕沈青燕真的决定不去了,“还有,我们不是还有笋要卖吗?”说着眼光扫向角落里的布袋。
“可是姐姐的玉儿还想睡觉啊……”沈青燕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谁说我想睡觉了,我不是醒了吗,连衣服都穿好了,姐姐咱们就去吧,玉儿保证会乖乖地听话。”说到最后时,语气里已带了一点哭腔。
这时沈青燕已经点着了火把昨晚吃剩的汤热了一下,另外还烤了几个红薯,一顿不算丰盛的早饭也就做好了。
“好了,好了,我们去,姐姐刚刚是逗你的。”沈青燕没想到沈青玉的反应那么大,忙安抚,“快,可以去吃早饭,要不就真的要晚了。”
沈青玉闻言,三两步就跑到火堆前,抓起一个红薯就认真地剥起皮来。沈青燕本来是要帮忙的,却被她拒绝了,现在看她一脸认真的样子,不同得想,自己是不是太小瞧她了,还是仍然想着前世,把她当成那世里的孩子了。
沈青燕把床收拾了一下,又把自己和她的头发理顺,扎好马尾,才坐下来跟沈青玉一起吃。
也许真的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沈青玉把红薯剥得很干净,甚至还抢着要沈青燕吃自己剥好的。
吃完早饭,姐妹两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路口等,因为起得早,刘春生的牛车还没有来。
等了大概一柱香的时间,东方出现了白肚,刘春生赶着牛车来了。
“小姨父,小姨。”两人远远地叫。其实沈青燕没见过刘春生几次,但她一点认出了坐在那个身穿粗布衫子,长相忠厚的中年年男人身边的宋翠花,因而断定此人必是刘春生,想来沈青玉也是靠这样断定的。
果然,中年男人刘春生把牛车驾到沈家三姐妹面前,停下,面带微愠地责问:“青燕,你们咋起那么早,等久了吧。”
沈青燕轻笑了一下,“姨父,我们也刚到,没等多久,知道要去镇上,玉儿都开心得睡不着,直催我快点出来呢。”
“就是,就是。”沈青玉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姨父,玉儿可想姨父了,还是姨父,小姨最好,记得带姐姐还有玉儿到镇上去赶集。”
宋翠花跳下牛车,一把抱起沈青玉,“哎哟你这个小鬼头,嘴甜得跟抹了蜜一样,甜到小姨心里去了。”
“好了,青燕,你也别站着了,我们早点出发,早点到也能占个好位置,听你小姨说,你挖了不少笋想去换点钱,那不找个好地方可不成。”刘春生一脸笑意地说。
“正是呢,瞧我,被这小丫头一搅和,忘了你这个大的还没上车呢,快点上来吧,有话我们在车上慢慢说。”宋翠花把沈青玉放到车上,转身又把沈青燕拉上牛车坐好,这才帮她们把地上的袋子放到车上,而后自己也爬上去坐好。
刘春生见人都坐好了,才扬鞭赶车,其实他赶车的技术不错,只是这到镇上的黄泥路尽是坑坑洼洼的,很不好走,因此牛车慢悠悠地颠簸了近一个时辰才到潘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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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找买家(一更)
到了潘水镇。
沈青燕先跳下车,将沈青玉抱下来使她安全站在地上,然后才把自己的一麻袋笋子搬下来,接着又去帮宋翠花把笋和几颗白菜也抬了下来。
这时候,天才大亮,但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流已经不少了,街道两旁的小摊贩守着自己的地盘大声地吆喝叫卖。
一些到得更早的农户,早将当道显眼的地盘占了,也学着小贩的样子叫卖自己从家里扛来的农货。
宋翠花选好一块地,沈家姐妹俩帮着把白菜和笋一起抬过去,拉开口袋,露出里面还带着泥土的笋子和胖乎乎的大白菜,让人看。
刘春生找了个地方拴好牛车过来帮忙叫卖。
沈青燕她们的摊位就在宋翠花他们旁边,为的是互相有个照应,其实沈青燕原也不打算这样的,可宋翠花她们就是不放心,最后她只好妥协,谁让人家是真心为她好呢,不过她心里另有打算就是了。
刘春生叫卖了半天,连个人影也没见着,沈青燕看了一下,早先来的农户中也有卖冬笋的,而且他们点的位置显眼,有这些人挡着,自然不会再有人到他们这儿来光顾了。
可是这东西不卖掉的话,她买东西的钱就没有出处,于是她把眼光放在街对面一家酒楼,此时并不是饭点,酒楼才开张,古代的酒楼好像都不做早点这一块生意的。
对面的这家酒楼叫成福记,很普通的名字,可能和掌柜的名字有关,沈青燕也看过不少古装剧里的店名就是用老板自己的名字,扯远了,只是这个名字倒是挺好记的,而且酒楼的规模也还算大,有上下两层呢,此时只有几个伙计在店堂内打扫。
沈青燕跟沈青玉使了个眼色,偷偷瞄了刘春生夫妻一眼,见他们都没有注意自己这儿,便在妹妹的掩护下溜进了成福记。
“小姑娘,你是来吃饭的?就你一个人吗?”一位长得一脸圆脸的上了年纪的人迎上来,大约是这里的掌柜吧。
“请问你们这儿有冬笋鸡丝这道菜吗?”沈青燕也不绕弯子,淡淡地问,这种家常菜应该很常见才是。
“当然有,这可是我们成福记的招牌菜呢!”说起这个,这位貌似掌柜的老人语气里有些许自豪。
“那就给我来一份吧。”沈青燕说得很淡定,老人却听得不淡定了,他看了看穿着一身破衣的沈青燕,眼神有点犹豫。
沈青燕当然知道他眼神中的意思,笑了一下,从口袋里摸出她在那锭银子上削下来的碎角,递给掌柜,“这点银子可够付一份冬笋鸡丝的钱?”
“够了,够了。”老人热情地招呼沈青燕坐下,亲自跑到后厨去吩咐人做,虽然他也奇怪,这还不到中午,怎么有这么一个奇怪的小女孩一个人来吃饭,但有钱就是上帝,这条真理在很早时候就被人用于实践了。
因此,不多会儿,一盘热腾腾的冬笋鸡丝被端上了桌,沈青燕昨晚在空间里就学习了这道菜,空间里时间流速比外面慢很多,虽然只一个晚上,但她这道菜已练了上百遍了,因此这菜一上桌,她就皱了下眉头,才举筷尝了一口。
果然,这鸡肉没处理好,带了点腥味,至于这冬笋,也还带着土腥味,虽然大厨的刀功不错,可也不能为这道菜加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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