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只好威胁说自己要亲自下厨做饭,也许会没时间写东西,才好歹让孙妈妈变得正常了些许。
当初她拼命写那本开眼看世界的时候,孙妈妈可是听她唠叨几句都懒得听,现在老拉着刘山让他给自己讲,就是小家伙不先写功课,孙妈妈也没多说什么,看样子这类小说还真是老幼咸宜,喜欢的人大约不会少。
董婉因为手头的钱还有不少,影响力增长速度也还没有减慢,她就先没有把稿子给小说报,打算先存够了稿子才开始连载,主要是肖女士已经来信通知,京师女学,会在明年正月十五正式开学。
时间不多了,她要是开始工作,又是备课,又是教书的,说不定就会影响自己写作的进度,连载稿子量不够可是个麻烦事。
说起来,居然是新春后学校正式开课,不是暑期后,这点儿董婉还老感觉有些古怪别扭,恐怕以后也要多习惯习惯才行。
一直到大金鹏王写了有接近一半,董婉才整理出第一章一万字,给小说报邮寄过去,声明要连载。
这回还是宋编辑给回的信,而且还很热情,看样子宋编辑是相当看重董卿,不但给提高稿酬到千字五块,这是成熟作者也难拿到的高价了,还专门提前打广告,做宣传,一口一个董老师,简直像是要把董婉给供起来的模样。
宋编辑是真的挺激动的,他也是男人,男人很少不爱看武侠小说,这次董卿的新稿子一到,他看了个开头,就开始欲罢不能,拼命想后文如何,连做梦梦见的都是四条眉毛的男人,还有踩着花香而来的美女。
什么也不用多说了,他都这个样子,小说不火爆才有鬼。
总编也说,虽然这本小说里有推理的元素在,可这是本武侠小说无疑,很明显,武侠小说的受众比推理小说广得多,在他们小说报上连载,肯定很合适。
宋编辑热情洋溢的信件,提前支付的稿费,还真让董姑娘写文的*更强烈了一点儿,晚上也不嫌蜡烛昏暗,也不吵闹着想要点灯,连续启动五倍加速手环飞快写文。
用了几次,董婉才弄明白,这手环本身没有什么限制,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可是她自己的手腕,自己的身体,却是*凡胎,用得多了,还是会不舒服,所以,董婉现在一般是隔一天才用一次,想象中靠着手环一口气写出一大堆稿子的美事,应该是不会发生了,除非她自己锻炼身体,把身体强度提升到可以随意使用手环的地步。
☆、第13章 火爆(改)
“姨娘,你瞧瞧咱山哥这是怎么了?”
还不到吃饭的时辰,孙妈妈就跑去把窝在书房里不露头的董婉拉出来,一脸郁闷,脸上的皱纹都纠结在一起。
董婉只好去看了一眼。
果然是有些不对劲,家里那小孩儿也不知道想什么呢,眼神呆滞,脸上还带着傻笑。
“谈恋爱了?”董婉一挑眉,迟疑地眨了眨眼。
孙妈妈吓了一跳:“别,别开玩笑,咱们山哥儿还是个孩子呢,再说了,他可不能学外面那些人谈什么自由恋爱,会在外面谈恋爱的女孩儿,哪里是正经人家的,合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好……”
说到这里,孙妈妈的脸色就变得有些难看,显然是想起刘家那一摊子事,觉得刘山将来大约也不可能能得了刘老爷的重视,刘老爷也不会费心思给他说一门好亲。
“幸亏山哥儿是男孩儿,将来读了书,有了出息,不愁找不到好女人来配!”孙妈妈絮絮叨叨的。
董婉哭笑不得,那还是个小学生,离长大需要考虑这个问题,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用不用现在就开始发愁!
想了想,董婉抬起手,才要敲门,就看见刘山拿着一根毛笔,做出睥睨天下状,一挥手,刺出去,又轻轻收回来,放在唇边吹了吹!!
孙妈妈:“……”
好吧,没读过什么书,没有文化的孙妈妈也看出来了,刘山在那儿学西门吹雪呢!
董婉失笑,轻声咳嗽了下,就见刘山一回头,脸上胀红,像只羞涩的小兔子似的,蹭一下就背过脸去。
“哈哈哈哈!”董婉忍不住大笑。
孙妈妈瞪了她一眼,“姨娘,你不是小孩子了,别老欺负山哥儿。”这些日子以来,她老人家和董婉相处越发的自在,有时候也会当面数落几句,应该算是件好事。
在这个时代,她最不习惯的还是很多人自以为低别人一等,反正董婉不知道其他穿越女穿越回古代社会,是怎么适应那种仆从成群的生活,反正她是一百个不自在,而且觉得自己永远也自在不下去。
她就是把孙妈妈当做自家的保姆,该有的尊重也要有。
心里头高兴,董婉干脆走过去拉着刘山的手,到桌边坐下,笑道:“来,我画西门吹雪给你看。”
一身雪白的长袍,面如冰雕,乌鞘剑寒光凛冽,一丝鲜红的血,在他轻轻吹拂下滴落于雪地里。
董婉画的画,比写的字更好。
当年她可是靠着给杂志画插图,维持了她和宝贝妹妹的大学生活,外加学费,在这方面,她是下了大苦功的。
果然,刘山一看就喜欢上,也忘了刚才的尴尬,抱着画不撒手。
“行了,就是画给你的。”董婉嘻嘻哈哈笑了两声,又手一动,画了个三头身的西门吹雪。
刘山:“……qaq!”虽然看了觉得对心目中的剑神是一种亵渎,可还是好,好可爱!
董婉笑眯眯画画哄了孩子,就手拉手一起出去吃饭,只是看看刘山这痴迷的样子,就知道自己的书在外面现在有多么受欢迎。
事实上,以前董卿这个笔名,读者来信也不算少,但大部分都是寄给编辑部,编辑部随意就能处理掉了,可现在,几乎是一眨眼的时间,董卿便成了大名人,各种读者来信让编辑部那边人手都开始有点儿不够用。
连拆信简直都成了危险的事,一般的读者来信,表达崇拜之情啊,表达倾慕之心啊,这些还无所谓,但还有一些追问董卿的身份,地址的,就很让人头痛,你不回,对方就一封接一封地寄信,京城的人甚至去堵编辑部的大门。
要知道,这里可是京城,闲来无事只会四处消遣玩闹的纨绔子弟数不胜数,一块儿砖头下去,就可能砸到个把权贵,编辑部能很简单地‘轰走’那些一般的读者,对于权贵家的公子哥儿们,却是好言好语劝不走,只能想尽办法躲避了。
不到万不得已,编辑部也不乐意泄露作家的个人信息,万一要是惹恼了人家董卿,得罪了摇钱树,岂不是得不偿失!
还有人把董卿这个笔名,和那本《开眼看世界》的编者联系在一块儿,只是两本书属于完全不同的风格,实在不能确定,不过,还有人专门在报纸上分析,两本书的作者,有些语言习惯很相似,而且虽然一个文字朴实,一个较为华丽,可认真读的话就看出来,一本朴实中也透着华丽,另一本华丽中也有质朴。
董婉看了报纸上的报道,写这篇文章的也是个作家,好像还是写的推理小说,算是小有名气,看人家分析的一板一眼,相当像那么回事儿,不由脑洞大开,下一本小说或许写个,利用统计学,统计一下习惯性使用‘的’、‘吗’之类感叹词的数量,,确定两封信出自一人之手的梗。
这种分析在眼下的时代一定很新颖。
她想着,就在自己的小本子上记了一笔。
董婉前些时候,自己拿指尖裁了个小本子,只有巴掌大小,还弄了牛皮纸做的封皮,认认真真装订好,平时就揣在身上,灵感爆发了就记下一笔,现在已经写了大半本,估计很快就需要新的。
要是有外人无意间看到她写下来的东西,说不定也会因为她的脑洞而吓得以为这姑娘是个疯子。
一边吃饭,刘山一边叽叽喳喳地问有关‘大金鹏王’的问题,稀奇古怪的问题一大堆。
“上官飞燕不会出事吧?她好漂亮,好可爱,要是花满楼能早点儿找到她就好了。”
董婉笑眯眯,太天真了。
不知道那些读者们看到结局,会是什么表情!
小说报那边每天连载,大概正好过年的时候,能连载完这第一部大金鹏王,不知道读者们喜不喜欢她送出的年礼!
最近报纸上的评论,貌似有不少是喜欢上官飞燕的,喜欢上官丹凤的也有些,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喜欢飞燕姑娘的多。
当然,也有读者发表批判的评论,称上官丹凤一个公主,居然当众勾引男人,实在太不要脸云云。
董婉看了之后连连点头,哈哈大笑,觉得甚合她的心意,把孙妈妈都给吓到,好几天给她做最喜欢吃的煎排骨。
☆、第14章 年节(改)
虽然煎排骨这种东西,因为‘物美价廉’,向来是孙妈妈改善家里伙食的最高选择。但董婉觉得,这会儿她提出要吃半肥不瘦的红烧肉,被答应的可能性也很大,只是孙妈妈做出来的合不合她的口味,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大金鹏王连载中,一日比一日火爆。
终于到连载完成,读者们跟着出了一口气的同时,抓狂的也有不少,可大部分读者对这个故事表示接受,觉得每一处都写了伏笔,相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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