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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姑桃花 (静悄悄)


呦嗬!讨论剑与贱的问题不是一开始为缓和满仓的情绪说的个冷笑话吗?这家伙救的,敢情早醒了啊?那知道姑奶奶好心救了你,还顺走姑奶奶的银子?果真是贱人!一下子,桃花就明白为什么自己面对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人而毫无压力的原因了,到底还是个孩子呢,瞧这幼稚得,还较这么个真儿了,弄这么行字,他觉得俩乡下穷孩子看得懂?
“桃花,这个好漂亮啊。”满仓举着一物什,递给桃花看。
“哪找着的?”桃花拿过来细看,那是一块长不过五厘,宽不过四厘的白玉牌,玉质温润细腻,洁白无瑕,并有凝脂感,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货色。
玉牌整体呈蝉形,圆眼外突,嘴部有一象鼻穿,背部双翼饰祥云纹,周边为回纹,成为既生动又被美化的玉蝉,腹部及腿等细部特征均有刻画,形象逼真,琢工精湛。
翻转过来,光滑的背面上刻‘风扬’两个小篆,不知是雕刻家的落款还是持有人的名字。东西倒是贵重东西,只是一个被人追杀得满世界跑的人所持有的,有可能直接或见接证明身份的东西,你叫人怎么敢弄出去换钱花?换了钱也要有命花才行吧。
“就这儿呢,还画了一行什么花儿。”满仓指了指字迹处,果然是不认字的。
看来是补偿她那两锭银子的?可这就一定时炸弹啊。丢了?……心有不甘。算了,姑奶奶我就当玉器鉴赏教材了,贴身稳妥的收着吧。
宝剑被人嫌弃也就算了,那本是顺的别人的东西,要是那个人知道桃花对他的贴身玉牌也这么看不上,那可就真要炸毛了,这个清白玉蝉牌可是大有来头,虽比不上皇家身份命牌,但也差不多了,一般人都知道那是他的信物,只可惜这次遇上的可就不是一般人。
到底两个孩子算是救了他的,当时如果不是他们的尖叫分散那五人的注意力,他不可能有机会一举击杀了那几人,虽然功夫比他们要略胜一筹,但逃了一路,早就体力不支,早晚耗也得被他们耗死。这两个孩子一看就是心地善良的,身上的伤还收拾得蛮齐整。决定不出手除了他们后再得人家两锭银子就觉得有点亏心了,本来想留点东西还了人情,可搜遍全身也无长物,忍痛割爱才把清白玉蝉牌留下来,日后收回还他们些银子也就是了。
当然他没担心过他的玉牌会收不回,两个乡下穷小子听着家里都揭不开锅了,还不得早晚送当铺去啊。结果好些年全国搜寻仍是音信全无,那是后话了。
这些内情桃花当然是不知道的,如果她晓得有那么一个时刻与死神擦肩而过,现在怎么还会去计较那区区两锭银子呢?
金钱虽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生命故,什么皆可抛!走什么狗屎运才赚得这么一辈子,还计较什么,她现在的人生信条那就是:人生除死无大事!这条小命可得好好保管好啰。
现在身上也就叮当响的八十个铜板,桃花整个人蔫巴得像霜打的茄子,提不起劲。什么东西得到了,高兴,失去了,不高兴,如果是好不容易得到了,还没捂热就失去了呢?算不算人生大悲之事?

☆、第四十一章 风花雪月的繁华

满仓见不得她的难过劲儿,数了两锭银子出来硬要塞给她。想想那张着嘴等的一家子,本来就是想断了关系的,活命的钱又怎么好多拿,况且还不知道这银子到底算是多少,能买多少粮食。只是哎,金钱不是万能,但没钱是万万不能!身上没钱肯定也是不行,勉强收起一锭,其余的仍叫满仓收好带回去。
太阳明晃晃的,官道上行人还是不多,但行走其间还是依稀可以看到人,想来昨晚林子里发生的事要么还无人得知,要么已经被人收拾了,反正杀人的人死光了,被追杀的人早跑了,也没人知道还漏了两个目击证人。担心了一夜的危机算是解除,满仓返程的路应该是安全的,桃花吊着的心全部放松下来,两兄妹好一番相互叮嘱,就此分手,一个向北,一个向南。
人果然还是喜欢光明的生物,此刻行走在路上的桃花全然没有了夜里的一惊一乍,草木皆兵的压抑,经历生死之后,还能看到第二天的太阳,怎么想都是兴奋的事。只觉得今天的太阳是特别的明媚,就连那个偷银子跑路的‘贱人’都觉得还是有几分良心的,如果不是那家伙离开的时候多添了把柴,兄妹两人露宿下来,非冻病不可!
满仓现编的草鞋大小正合适,受伤的脚趾头都露在外面,一路行走并不觉得难受,只是几十里的路对目前的桃花来说还是太远了。紧赶慢赶,终于赶在日暮西山前远远的看到地平线的终点有一座城池的模糊轮廓。
恒河府城,我来了!文明的气息近在眼前,桃花心花怒放,一切的疲乏不堪,一切的饥肠辘辘都是值得的。
仰望眼前的庞然大物:长!非常的长,蜿蜒的城墙望不到头;高!非常的高,垒垒青石墙斑驳不一,从旧到新一层层递减,可见是一辈又一辈人的努力才造就了如此浩大的工程,有了如今差不多现代四五层楼高的成果。
城门之上,两层翘角门楼高耸,圆洞形主城门紧闭,厚重的朱红大门上铜钉密布,在夕阳的余辉里,闪闪发光,如同怒目的金刚,穹顶之下,雄立一方。墙城上垛口林立,似一个个负箭而立的士兵,震摄着来袭的敌人。青苔是时间逝去的痕迹,威严雄壮的城墙它就雄据在那里,经历了多少凄风冷雨、悲欢离合,见证了多少刀光箭影、血雨腥风,时间的摧残赋予它的沧桑古朴气息由内而外的散发出来。
桃花眼眶热热的,既震撼它的雄伟,又伤感它的沧桑。或许这就是边城特有的沉淀,见证过它千年之后物是人非的悲伤,又
何其有幸能亲眼见证它风花雪月的繁华!
“站住!哪来的小毛娃娃,乱闯什么?”现实果真是骨感的!怀揣着朝圣的心情一步步走向城门,很快就能触摸到岁月的沧桑,却不想一声当头棒喝,感伤的心扑通摔到地下,碎成了碴碴。
只见得一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汉,手持带红缨的长矛拦住了她的去路。原谅她对古代的兵器实在没什么概念,那光闪闪的尖头玩意儿跟抗日片里的红缨枪有得一拼,不过看那丈长的乌铁杆子,大汉肌肉虬结的手满手一握的粗细,再低头瞅了瞅自己豆芽菜般的小身板儿,再也不敢动弹一步。肯定不是胆小被吓住了哈,识时务者为俊杰嘛,明显武力值不对等好不好。
“小五,一个小娃娃,别那么大声吓着他。”大门旁边洞开的一扇小门里适时走过来一位面容略清瘦的汉子轻声的说道。
“嘿、嘿……”叫小五的汉子面容发红,不好意思地伸手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憨厚的笑。
“对付敌人就要拿出这样的气势,很不错!”
“是,队长!”小五挺身站好,高声大喝,声音大得犹如旱地惊雷。
那队长笑着摇了摇头,鼓励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小娃娃,天快黑了,快家去啊,这里不是玩耍的地方。”队长弯下腰对桃花轻言细语。
“叔叔,我要进城。”同样是铁甲钢盔,同样是大胡子拉碴,这个人给桃花的感觉就是亲切,很容易滋生亲近的情绪。
“进城啊?这是北门,你来错地儿了,得去东门。今儿天晚了,等你到东门怕是城门也关了,还是先家去吧,明儿赶早。”
嘿!激动糊涂了,诺大个恒河府,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城门,这可是尊卑分明的封建时代。瞧瞧北门这高大气派紧闭的朱红大门,一看就不是寻常百姓出入之地。
那队长望着孩子远去的瘦小身影,心底一片柔软。该死的翰元人,平平安安的过日子不好吗,老折腾什么,哎,自家的虎子也该这般大了吧,不知道又过了三年未见,还记不记得自己这个爹?
该死的,一个城池有事没事修这么大干什么,怕目标不明显别人不来抢啊?揉了揉干瘪叫嚣着的肚子,迈步子的力气都没了,又走了大半小时了,东门,东门的影子在哪儿啊?
天慢慢黑下来,今天进城是没希望了。果不其然,当桃花要死不活的来到传说中的东门,只看到斑驳的木门紧闭。身有银钱心不慌,心慌啊,桃花除了欲哭无泪还特别心慌。身上白花花的银子倒是有老大一锭,可……可进不得城,住不了宿,买不了吃食啊,冷冰冰的夜要怎么过?
气死人了,两块破石头都敲了半天了,火星子都不冒一个,扬起手把石头狠狠的砸得老远。呼呼,好冷啊!紧紧身上单簿的衣衫,怎么也挡不住夜里的寒气,桃花沮丧的蹲在城门口。
还是中午途经一个村子讨水喝,好心的大婶送了半个饼吃,这会儿前胸贴着后背,滋味难受啊,老乔家穷是穷,好歹到点还有碗菜粥塞肚子,现在连一碗菜粥都成了奢望,就这样离开老乔家是不是莽撞了?第一次对自己的决定产生了怀疑。真是在家千般好,出门一时难啊,也不知满仓到家没有,狗蛋跟满园套到猎物回来没,是不是被小王氏一锅炖了?还没感叹完,桃花惊觉不知不觉间,在心底里把老乔家当成自己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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