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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请自重 (以潇)


  行乞时他曾遇到过一个这样的人,那是一个长得清秀的少年,他记得他,是因为他手腕上有一块胎记,形状好似一朵梅花。这样高洁的梅却长在这样脏污的人的身上,让人想要印象不深刻都难。第一次见到那梅花胎记时,他跟他一样四处流浪,明明是面黄肌瘦,一双眼睛里却蕴含着勃勃生机;第二次再见时,他已是那红楼里当红的小倌,花枝招展地靠在那楼阁之上,身边伴着一个长相平庸却双目贪婪的男人。他那日从那阁楼之下路过,抬头便看到了那只露在栏杆外头的皓腕,上头一朵灼灼红梅;第三次再见之时……那人被裹在一席草席之中,扔在乱葬岗,草席里露出溃烂而僵硬的手,手腕上依稀可辨那朵红梅。
  天地为炉,世间众生,谁不是在苦苦煎熬?
  便是选择了不同的路,贪一时的享受又如何?不过是殊途同归。
  ……
  他还很小,换作普通的人家,像他这样大的孩子应当还在父母膝下承欢,世间烦恼,半点不知;而他却独自一人在这红尘风雨之中飘摇,没有人伸出手,做他的依靠。一路走来,孤独前行,看尽紫陌红尘,世间沧桑,世态炎凉。他还小,可他觉得他已经老了……,这一生活得很久,也很累。这个世间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人或事,便是立即死了,也没什么好恐惧的。
  可是……又隐隐觉得不甘心。
  似乎有什么在心底催促他,活着,活着……只要活下去。哪怕是全无希望的未来,也要这样活下去。
  ……
  十岁那年,他离开了原来呆着的龙离镇,顺着段柳河一路北上,来到了南北水路中段的吉香镇——那个改变了他命运的地方。
  后来他无数次设想,若是没有见到那个人,若是没有踏上那条路,他以后的人生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他想,大概是会截然不同的吧……
  若是没有遇见她,那么,这世间便不会有一个萧秋,他永远都只是一个卑微的乞儿;若是没有遇见她,他大概不会觉得,原来活着,不是苟延残喘,竟是这么好;若是没有遇见她……他大概至死也不会懂,什么叫作爱,什么叫作痛,什么叫作求而不得的疯狂与折磨?
  她教会了他什么叫作爱……
  可是在还没有尝到爱的滋味的时候,他最先感受到的,却是痛——比身上的痛更痛的,便是溃烂在心里的痛。摸不到,碰不着,无法治愈。
  ……
  最先对他伸出手的于澜,他日后的师兄。可是他最感激的却不是他,而是那个女人,他的师傅。人大概会下意识地将心偏向更喜欢的人……他大概喜欢她,在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那人身上的气质冷清,却自然,明明不是那种温暖的感觉,却让他有一种飞蛾扑火的欲望。
  他听别人说过,这大概是缘分。冥冥之中似乎有人告诉你,这就是注定的那个人了,除了她,没有别人。只是她,也只会是她……他不明白为什么只会是她,是她,又能做什么?
  他只知道,他不想离开。
  因为是缘分,所以他从千里之外来到这里,见到了她……因为是缘分,所以只是那么一眼,他便喜欢她。可惜那次的初见并不是那么的美好……他蓬头垢面,一身脏污,只敢远远地躲在树丛后面偷看她,却不敢接近。
  听到他们的对话,他第一次觉得紧张。他不能想象,第一次抱起希望的他若是被亲手破灭了那个希望……这世上最可怕的不是没有希望,而是给了你希望,却让你绝望。他从来不是一个干净的人,也不是一个好人,他无法想象……那样的结局。
  幸好……她留下了他。
  她大概不喜欢喧闹,所这里的人并不多;可她终是收留了他……或许,在她心中,他其实也是不同的?
  那不是什么好的开始,她太干净,而他太脏……他觉得羞耻,这种羞耻感在她走到他身边时发挥到了最大,他被那羞耻之心压得几乎抬不起头来。
  而她似乎一点都不介意的模样,就那样毫无顾忌地伸手拨开他蓬乱的头发……不是不惊愕的,他不习惯这样亲昵的接触,也怕自己……弄脏她。这惊愕让他下意识地想要逃开……可终究是有些舍不得这样的温柔。他也怕她会因此而不喜欢他。
  她却并没有在意,用干净的帕子擦他的脸,那是他从未接触过的柔软……她说:“你便是于澜说的阿秋?”
  她说:“你若想要留下来,便告知于澜,李叔会为你安排在紫清派的一切;若是不愿,老身也不会勉强你,李叔会送你下山,给你寻个好人家收留你,让你不必再四处流浪。去留随你,别人不会干预。你好好想想,不必觉得勉强。”
  他有些受宠若惊,更多的却是惊疑不定。人性总是贪婪又自私,所有的美好都是虚幻,并非真实。他从很小的时候便已经不相信这个世间有无缘无故的好了。所以他喜欢她,却并不信她。这或许有些讽刺,却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
  可是,她的眼睛是那样的干净,不带一点算计……
  或许,就试着去相信一次,应该……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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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肖宋觉得这个世界真的是到处充满了玄幻这种东西……在知道萧秋可能再次喜欢上她……这具身体之后,她已经完全没有想法了。
  那种所谓女人的虚荣与骄傲什么的……说实在,她还真的没有体会到。此时此刻,她只是无力地吐槽……‘我就知道会这样!’
  是啊……她就知道会这样!一早就知道了。所以才在知道的那一瞬间,除了惊恐无语无奈之外,一点诧异奇怪的情绪都没有。本来就是已经笃定的事情,还诧异个毛线……不过心里还是有些怨念,萧秋少年,你是有多么地深爱她这具身体啊!诅咒你下一辈子直接穿到这具身体里算了,让你爱个够……话说,她能不能向大神申请一下互换身体?
  这真是一个好主意←_←!
  这姑娘此时此刻只销魂地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傻逼,不断地给自己设下障碍,再迎难而上……最终被自己给坑死的货。剧情又往熟悉的地方拐了,她实在是压力好大啊摔!
  在自家院前的桃花林里徘徊了许久,最终还是觉得心情有些不顺畅,肖宋干脆抛弃所有的形象蹲坐在地上,双手交叉垫在膝盖,下巴枕着手臂……发呆。
  脚边有一枝桃花枝,她扒拉了两下,捡起执在手中,百无聊赖地划拉着地面……直到李叔找到她时,她才醒过神来,随意扔下那桃花枝,瞄了一眼被划拉得惨不忍睹的地面,只见上头写了大大的一个字……“烦”。肖宋默默地想,好久没有练字了,啧,没想到写得还不错……
  然后在李叔走近之前,淡定地起身走上去,将那字给踩没了……
  “什么事?”肖宋再次恢复了淡定装逼模式,高贵端庄得让人不忍直视。导致李叔有一瞬间怀疑自己是眼花了……他竟然看到了自家掌门人小娃娃似地蹲在地上捉蚂蚁……一定是错觉!错觉!
  肖宋要是知道李叔现在的心理活动,估计会被活活气死……你才捉蚂蚁!你全家都捉蚂蚁!她这么文雅的淑女怎么可能去做捉蚂蚁这种无聊又幼稚的事情!李叔你绝壁是眼花了不解释!
  “姑娘,老奴此次下山,遇见了几个的孩子,他们无父无母,身世十分可怜……老奴就想……”
  肖宋面无表情:“你想做什么?”
  李叔:“……”姑娘是在不高兴?可是,为什么不高兴?明明当初收留秋儿的时候并没有一点不高兴的模样……难道说,人的眼缘就真的这么奇怪?可是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再打退堂鼓实在是太没节操,李叔斟酌了一下,还是冒死建言:“老奴是想紫清派如今日益人丁稀少,一日赛过一日冷清,那几个孩子又无处可去,不如收留了下来充作门人,也好振兴我紫清派……”
  肖宋脸色更黑,凉飕飕地说道:“李叔可是在怪罪本掌门不思振兴紫清派?反害得紫清派到了如此落魄的地步?”
  炸毛炸得如此厉害,果然是不高兴了啊!
  李叔诚惶诚恐地屈膝跪下:“老奴不敢。是老奴失言了,还请姑娘莫怪!”
  肖宋淡淡地扫了他一眼,没有去扶他:“不敢就好……这种事情,我不希望有下次。”几世都是呆在这尊卑十分分明的古代,便是她骨子里还是一个现代人,古人的思维习惯也还是慢慢侵蚀了她……她是尊老爱幼,但那是在不触及自己的安全利益与尊严的前提下的。李叔是个长辈,她平日里也尊敬他,但他不该……踩到她头上替她拿主意。
  她才是紫清派的掌门,她爱将紫清派怎么样,就怎么样!她能够理解李叔看阿斗的心情,但不代表她能够容忍下去——何况她的师傅只希望她能够平安地活着,并没有指望她能够振兴门派……她也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这不是自己比别人多活了几辈子就能改变的事情。师傅要她好好活着,她就好好活着……不去招惹是非,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尽可能保全紫清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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