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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我爹叫白起/[秦+战神系统]武安天下 番外完结 (九千岁添千岁)


  本来嬴政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关键时刻,一个黑色的身影竟然从天而降,挡在了自己面前,杀死了想要刺杀自己的黑衣人。
  一开始,嬴政还担心后面来的黑衣人,也是来刺杀自己的刺客,但是……观其气度不像啊。
  看着一手执着油灯的白仲,嬴政微微红了红脸。
  艳丽妩媚、凌厉坚毅,两个几乎完全相反的词,却在白仲身上完美的融于一体。
  这是嬴政第一次看见白仲。
  他第一次看见白仲,就觉得整个世界的光亮,都集中到她一人身上,耀眼夺目光彩四射。
  “你……你是谁?”嬴政从榻上爬起来,挡在赵姬面前,将手中的小刀对准白仲,双手紧紧握住刀柄,一脸警惕的看着白仲,开口问道。
  矮油!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是声音真不错!好可爱的声音啊!耳朵会怀孕好嘛!
  白仲挑了挑灯芯,使它更为明亮一些,再将油灯摆到两人之间,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以手托腮,笑容满面的看着嬴政说道:“你是秦政?”
  这一系列动作,若是旁人做来肯定十分粗鲁,但白仲做出来却极为好看,一举一动如行云流水,再加上潺潺山泉般空灵的声音,竟然奇迹的让嬴政忐忑不安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
  嬴政犹豫再三,终于还是放下了手中的小刀,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开口说道:“我……我叫赵政。”
  白仲微微一笑,声音温柔的说道:“你乃是嬴氏王族,大秦公孙,王族以国号为氏,你自当名为秦政。”
  “秦……政……”嬴政将“秦政”两个字,反复在嘴里念了几遍,忽然抬起头,冲着白仲展颜笑道:“秦政……那我以后叫秦政了……真好……我是秦国公孙,不再是赵国……呃……恩人救秦政母子一命,还请受秦政一拜。”
  嬴政说着,立刻从榻上爬起来,跑到白仲面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就想要磕头。
  “别别别!你可别跟我磕头!你可是秦始……秦国王子,我只是个普通人,你这样,我会折寿的!”白仲吓了一跳,立刻伸手扶住嬴政,一脸慌张的开口说道。
  虽然说自己对秦始皇的感觉就是马马虎虎,一般一般来着,但这种人能成大事者,放在小说里是主角,放在现实中是位面之子,总之是大气运在身的真命天子。
  随随便便让他们给自己下跪还磕头,万一人小福薄承受不住,影响了自己的运气怎么办?
  自从穿越之后,就变得有些迷信的白仲,如是想着。
  被白仲抓住两条胳膊,无法磕头的嬴政,不解的抬起头,目光凝视着白仲。
  且先不提眼前这人相貌姿容之艳丽,为嬴政生平不曾见过。
  就说她身上这一身的傲气……嬴政在赵国虽因质子身份,受尽赵人凌辱,但身份高贵的贵人也是见过不少的,无论是现在的赵王,还是被称为“四大公子”的平原君和信陵君,都没有她有气度。
  这种傲气……并不像赵国的那些王孙宗室一样,是因为自身的血统和地位而带来的骄傲,而是……平等,对众生的平等。
  这样一个人,又怎么会说出‘折寿’这种话?莫不是在嫌弃我?也不像……既然是平等,那么自然不会以身份的高低贵贱来看人了。
  见嬴政一直看着自己不放,白仲虽然人老皮厚,对秦始皇感觉也马马虎虎的,但也万万经不起千古一帝这样近距离的认真打量——这就像你不感冒奥巴马是一回事,但奥巴马要真拉着你说话,你的反应又是另一回事一般。
  更何况,两人距离拉近了之后,白仲发现嬴政其实也挺好看的。
  虽然一张脸还是挺黄瘦的,不过五官还算马马虎虎,眼睛够亮、鼻子够高、嘴唇也很有型,若是好好养养,养得红润光滑,再换上一套华服,也未尝不能成为一代男神。
  白仲就这样你瞪着我,我瞪着你,两人大眼瞪小眼,互相瞪了老半天。
  最后还是丹凤眼不及桃花眼大,嬴政首先败下阵来。
  “秦政还未请教恩人尊姓大名?万望恩人能留下姓名,也好秦政来日相报。”嬴政一拱手,开口问道。
  听见嬴政这么一句,为弘扬社会善良风气,从来都施恩望回报的白仲,本能的开口说道:“我叫白……呃……小白……大家都管叫我小白……”
  “小白?”嬴政一愣,这个名字不但一听就是化名,而且还是超没诚意的化名。
  不待嬴政质疑,白仲又飞快为自己打补丁,“穷人嘛……哪像你们这些贵族一样,有名有姓还有氏的,我就叫小白……因为我皮肤特别白,所以大家都叫我小白……你看……我的皮肤是不是特别白?”
  白仲这么一说,嬴政对她的话到是信了几分,彼时华夏姓氏还不像后世那样普及,姓氏名是贵族的专用物,底层平民大多有名无姓,叫“小白”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不过……说话就好好说话,为什么说话要这么近呢?
  看着几乎快跟自己面面相贴的白仲,嬴政的脸再次红了红。
  他闻到白仲身上传来一种好闻的香味,一种气味淡淡的甜甜的,让人一闻就觉着全身轻飘飘,舒服得快要飞起来的香味。
  “喂?说话啊!白不白啊?”白仲说着,将脸往嬴政眼前凑了凑,声音带着几分娇俏的说道。
  “白……真白……”嬴政深吸一口气,用跟蚊子般大小的声音,结结巴巴说着。
  不但白,而且看着十分光滑,两人距离这么近,嬴政也没有在白仲如刚剥的鸡蛋的脸上,找到一丝一毫的瑕疵。
  要是能摸上一摸,该有多好啊?
  嬴政有些自卑的看了看自己的手,瘦小稚嫩却已经是伤痕累累,完全不像一双孩童的手。
  “哎呀!你的手受伤了!”白仲猛得惊呼一声,她终于知道系统为什么让自己看嬴政的手了。
  ——————————关于秦政的脑洞——————————
  N年后,始皇退位,二世立,武安君白仲献造纸之术
  嬴政:卧槽!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在朕在位的时候献上来?
  白仲:你不是叫秦政(勤政)嘛……我把造纸术献上来,你怎么跟人吹嘘说你一天批一百二十斤竹简,怎么让史官在历史书上写你人如其名,勤于政事啊?
  嬴政: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我还是想问,这个原因其实是假的吧?
  白仲:……
  嬴政:一百二十斤啊!天天一百二十斤啊!修长城的搬砖工,遇见刮风下雨还能休息,我可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要搬一百二十斤,你就不怕累坏你老公我?
  白仲:不怕!你又不是我生的!
  嬴政:看!说实话了吧!你根本不心疼我!哼
  二世:妈妈么么哒,妈妈最心疼儿子了~妈妈对儿子最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有人说政哥太萌太可爱了,一点也不像嬴政……我想说……这样才可以最大程度的看到一代帝王的成长史啊……如何从一个又软又萌的小正太,一步步黑化成史书上的霸道帝王……
  这是一个小俩口共同进步、共同成长,然后彼此相依相伴,又互相追逐,最后齐心协办打倒大BOSS的甜文!
  嬴政:不是我的错,都是世界的错!
  作者:陛下,您又中二了!
  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亦不废申侯之女子为骆适者,以和西戎。
  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
  这是《史记》上的原文,证明王族以国号为氏是可以的。。
  

  ☆、日常

  白仲一把抓住嬴政的手,只见对方瘦小干枯的手上,竟然有几道被刀划伤的痕迹,而且连血都没有止,一看就是刚刚划伤的。
  “没……没事……小伤而已……”嬴政害羞的抽了抽手,没想到又被一股力量拉了回去,然后被白仲紧紧的握在手心里,“只是刚才拿着刀子……有些紧张,所以不小心就……没事的……我都习惯了。”
  嬴政只觉自己手心里生出一种柔若无骨的感觉,好像抓着一团云,又像摸着一块最上等的丝绸,温温热热的舒服得不得了。
  女孩子的手,是不是都这样柔软了?可是好儿的手,就没有这么软和好摸,而且……恩人看着应该是习武之人,可手上为什么连个茧子都没有长呢?
  尚且不知道有一种东西有护手霜的嬴政,皱着小眉毛苦苦思索着。
  “这怎么能习惯呢?你可是要当秦始……秦国公孙的人,土豪中的神壕,神壕中的战斗机……我是说……你天生就是执笔掌天下者,一双手就该白白嫩嫩的……不应该这样的……”白仲小心的在嬴政的伤口上吹了吹,开口说道。
  剧情演到这里,白仲大约脑补出嬴政为什么没有中迷药了,可能这小子一开始就没有睡着,所以当迷药效果开始发押作用的时候,这小子就用刀将自己的手划破了,因此才没有晕迷。
  不愧是未来的秦始皇啊,果然是个对自己也下得了狠手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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