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给弄得哭笑不得,知道小伍肯定是被刚才的爆炸震得有些失聪了,根本没听清自己说的话,只得胡乱点着头应付他道,“行了,我知道了,我不会碰那些火药的。我是到那边去,看他们挖的怎么样了。”
见他这样指手画脚的解释,小伍才放心的松了手。
然后等到那倒霉被误伤的小兵包扎好了伤口,过来瞧他,他又故作好汉的跟人说,“看我刚才叫你走远些没错吧?天师府配的火药那是一般人能用的么?从前我在宫里见过的,也就炸了这么点大的一个坑,可你瞧瞧人家天师府炸的,啧啧。其实村长随随便便给个方子就得了,从前炸渠挖沟都足够用了,如今弄个这么厉害的来。象我这胆大的还行,胆子小点的,还不知吓成什么样呢?”
小兵低头瞅了他一眼,你没被吓着?你要真没被吓着,怎么一屁股就坐到刚泼了水的石头上了?回头等站起来裤子都是湿的,那才好看呢!
等到晚上,小伍闹的“尿裤子”笑话也就传到叶秋耳朵里了。
因为工地开始放火药,所以她这个火药提供者因为有孕在身,被严禁前往现场观摩,只能无聊的坐在家里。陪男人养伤。
其实叶秋是不愿意的,奈何她被勒令不许出门,然后简氏意识到地瓜可能真是自己亲孙子后,就格外想做个好祖母,撮合儿子媳妇。
于是,她事无大小,一律请教地瓜。让这个无处不在的小电灯泡忙于当她的私教。又把柳媚儿打发去给村里人帮忙。好让出时间和地方,让儿子去找叶秋解释解释“之前的误会。”
对着叶秋,她就说。“家里人都有事,要不你给他换个药吧。”然后把朱孝天也叫去工地上帮忙了。
就在叶秋搅着那碗黑乎乎的药膏,想她还有谁可以拜托时,李雍忽地开了口。“我不是故意不找你们的。但若不是这回地动,我可能一直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你们。”
叶秋瞬间就听住了。不觉走过去,坐下,面沉似水的问,“为什么。”
不是疑问。是寻求一个解释。
如果他是放不下他的鸿图大业,又或者有什么其他的心思,叶秋觉得。他们真的没什么好谈的了。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才告诉她。“你还没有嫁给我,却差点因我出事。薛大人还算是个君子,没怎么难为你。”
叶秋有点明白了,“你有很多仇家?”
“也不能算是仇家。但如果让人知道地瓜是我的儿子,对他肯定是件非常危险的事。”
叶秋当即不悦道,“那你也不能如此,就要他一辈子做个没名没姓的孩子吧?”
那你这个做爹的,也太没出息了!
似是读懂了她的心事,男人说,“如果不是义父,我又自小习武的话,可能我早就死了。”
什么意思?叶秋愣了愣,随即更加生气的道,“你是说地瓜不能习武,不能自保,所以活该你不认他?”
李雍看她一眼,“从齐王府执掌兵权开始,想对我们家不利的人,一直都有。我大伯虽然身子不好,但如果不是有心人的暗算,他也不会那么早死。”
略顿了一顿,他才道,“我看过大伯早年留下的笔记,他若不是身子不好,应该比我爹更适合做这个齐王。”
他的声音蓦地坚定起来,“我一向认为,父母爱孩子,不是嘴上说要怎么疼他。你真的爱他,就得对他负责任。”
叶秋绝对赞同这话,可也绝对不同意因此就不承认一个孩子的身份。这是父母对孩子最起码的尊重好不好?
可在她要开口前,男人就说,“我不是说因此,我就不认地瓜,而是不对外承认他的身份。事实上,我一早就说过,地瓜是我儿子,不是吗?”
叶秋再眨眨眼,忽地有些无语。
是的,如果这样说起来,李雍真的很早就说过,地瓜是他儿子。只是叶秋一直把这当成是他把地瓜当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会子扯起来,倒显得他比较有理了。
不过叶大村长也不是好糊弄的,立即转到一个关键问题上,“你还一直没说过,当年是怎么一回事呢!”
那可是个关键问题,就算当日不是叶秋,可占了人家女孩子便宜就跑,这是个男人应该干的吗?
果然,听及此,李雍面色明显变了,耳根子也慢慢浮起一抹尴尬的红。顿了好一会子,才艰涩的找回自己的声音。
“那一年,我受泰王……相邀,暗中保护他儿子,来到了此地。”
“就是谢子晴那儿子的亲爹?”叶秋明显来了精神,“可你不是在清水营当营长么?为什么要帮他做这事?”
男人眼眸几不可察的微闪了闪,“那时候,义父过世没几年,清水营……嗯,不太有钱。”
或者应该干脆点说,很穷。
李容是个好的将领,一旦朝廷有了什么赏赐,都会跟属下均分,尤其格外照顾伤残军人,这也是从齐王府老王爷手上留下来的老传统。
但问题是,李容出身寒门,就注定了他没有那么大的财力支撑这份传统。而他这人若说有死穴,那一定是不擅理财。
所以在他执掌清水营的那些年里,把齐王府历来给军营积攒的家底败个精光不说,还寅吃卯粮的不知欠了多少债。
等到李雍接手时,兵权虽是强大。但内里的空洞却是让人目瞪口呆。而当时齐王府虽是他爹当家,但财政大权却有大半是被柳氏掌控的。年轻高傲的李雍自然不会去找柳氏低头要钱,所以他只好另辟蹊径,干起了一些不太见得了光的勾当。
比如四处搜罗西秦强盗窝点,主动带队去剿匪。
又比如打探离国贵族的动向,时不时派人去打秋风。
当然,有时偶尔也会放任士兵蒙了脸面就在本国劫富济贫。不过那些人。都是经过查证。确认为富不仁的土豪财主们。
相比之下,受泰王之邀,给他儿子当一回保镖。还算是比较轻松愉快的捞外快。难度系数低,于名声还不受影响。
原本李雍是打算派别人来的,只是泰王出了重金,点名要他去。李雍看在钱的份上。就勉为其难跑了这一趟。
只没想到,这一趟就跑出问题来了。
闲话少叙。直说重点。
“……那晚,我接到京城传来的消息,说是秦彦家里出事了。当时,我就打算往回赶。谁知。就错过了秦奕和陶家商量的那档子事……然后,等我赶回来的时候,不小心误服了秦奕准备助兴的药物。我知道不对,想要离开。谁知却在陶家后院遇上你了……但是当时,我的神智已有些糊涂,也不知道你是谁……”
男人声音低沉,带着几分歉意。因此事过于难堪,他讲的略有些含糊,但叶秋却听得分明。
应当是陶世荣打算把她卖给秦奕做人情,谁知却让叶秋看破,逼着谢子晴和自己一起服下陶世荣准备的汤药。
知道妻子也中招,陶世杰想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让妻子去找自家弟弟陶世杰借种,好给陶家传承香火,不料却被叶秋逃掉。
最后谢子晴稀里糊涂跟秦奕成就了好事,而逃离狼窝的叶秋,却是在慌乱中遇到同样被迷晕神智的李雍。
*滚到一块儿,最后是怎么成就好事的,叶秋已经不想追究了。不过有件事,她却不能不问。
“就算当时并不是你故意,可你事后怎么就能一走了之呢?”
李雍虽未抬眼,但面上尴尬之色更浓,“我当时,没走。”
他声音不重,可话里却有几分咬牙切齿的味道。
叶秋声音陡然提高了八度,“你没走?你没走怎么不负责?”
李雍再看她一眼,面上有些说不出的古怪,似是挣扎了好半天,才别过脸道,“当时,你拿根簪子,戳中我的穴道,把我弄晕了……等我醒来,你已不见了。”
叶秋愕然。
这事是她,她她她始乱终弃在先?
不过想想也对啊,一个女孩,莫名其妙跟个陌生男人成了好事,自然是想逃的。那时候在慌乱之中,想也不想的先把这男人放倒,也算是很合理的吧?
叶秋突然想起陶管家曾经告诉过她,当年她是那晚事后,跑回陶世杰的房间,似是找东西,才被陶家人抓到的。
叶秋后来猜,多半是她那原身想回去找那根被陶家强行抢去,她爹留给她的那根可以提银子的桃木簪。
而陶世杰对此事也应该不是完全不知情,或者说,他也是半推半就应下这件事的。
当时,秦奕故意施压,可是逼他去当兵。后来又给他安排了专管养马的去处,如果他没有付出,怎么可能这么照顾他?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谁知道半路杀出来个李雍?
秦奕以为跟自己春风一度的是叶秋,陶世杰和陶世荣两兄弟都以为叶秋是被当年那征兵的统领糟蹋了。
因为那一年,秦奕并没有表露身份,只是统领的一个亲兵而已,他们兄弟肯定都不会留意。
所以后来,陶家老太太和陶宗名虽然不知他们两兄弟在背后干的好事,却在当兵的人都走后,先是容忍了叶秋几个月。
不是他们好心,是怕那统领觉得新鲜,回头再找上门来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