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个月,京城慕家,姨娘也生下慕家个儿子。翌年,继室丁氏有孕,诞下嫡子,后又生了两个女儿。
一晃,已过了十六个年头。
老妇早已过世,凤娘一日病倒,也再没起来。
母亲过世后,董韶华日子过的清贫冷清。平日寒窗苦读,以卖些字画为生。
这日拿了木盆去河里洗衣服,正是寒冬腊月,河水冷得刺骨。董韶华早已习惯,看着是个清俊书生,可身子骨却硬朗着。刚将衣服浸湿,拿了棒槌,就见河面远远飘了什么来。起身细看,不由大惊,分明是个人。
顾不得那么多,扔了棒槌便涉水过去,冻的他哆嗦。一把抓住那人,救回岸上,自己的木盆早就被水冲走了。苦了脸看去,不由愣神。
这姑娘长的十分好看,面上已被冻的青紫,只是身上衣裳实在有些怪异。这抱去医馆不是,不送去又不是,正苦闷着,隔壁胖婶来浣洗,董韶华便托她送回照顾。
夜里正喝着清汤寡水,胖婶便敲了门:“那姑娘醒了。”
董韶华过去探望,那姑娘的明眸大眼满是惊异,半晌才对众人吐了一句“难道……我穿了?”
谁也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而且,谁也没想到,那姑娘脑子坏了,往事全忘,便在这安了家,一来二去,嫁了邻家男郎——董韶华。日子虽然贫苦,但却和睦恩爱。长子次子陆续出生。正想着添个女儿方才圆满,又怀上了。
瓜熟蒂落,如愿生了个女儿,取名——阿月。
☆、上京赶考却撞故人
第二章上京赶考又撞故人
董韶华自考上解元,有了豪绅周济,一家的日子才算好过起来。
妻子方巧巧不善女红,也不善炊事,初醒时什么也不会,迷糊得很。胖婶也说瞧她的手便不是做活的,又生的白净。听的她只是抿嘴,满眼的笑意,并不辩驳。
但在董韶华眼里,他的娘子,较之他人,却是最好的。成亲后,日子还并不算好过,方巧巧自告奋勇去摆摊卖画补贴家用,每次有人以画的不好为由将价格一压到底伤了自尊,她便没了好气:“我夫君画的如何不好?这凤凰是凤凰,喜鹊是喜鹊,没缺胳膊没少腿,栩栩如生能跳出来地上转圈儿,它怎的就不好?啊?它怎的就不好?”
无论如何,妻子在外面,总是护着他,坚定站在他这边。
两个儿子中,长子长青性格温和,次子长善性格豪气。阿月像足了方巧巧,方巧巧最疼的也是这女儿。
邻人瞧见,便半劝半笑:“姑娘家的,这么疼做啥子,日后也是别人家的。”
方巧巧说道:“就是养了十几年后要嫁作他人妇,因此才要趁早多疼疼。儿子嘛,日后还可疼个五六十年。”
听的众人无从辩驳,却又不能认同,唯有苦笑。
三岁的阿月圆乎乎的,一双眼眸灵气满满。抱着碗坐在自家门口,碗里面盛着母亲摘来的桑葚,黑红黑红的,十分甘甜。过了一会,胖婶吃饱饭出来找人唠嗑,见了她,打趣道:“吃的满嘴脏,跟我家花猫一样。”
阿月撅嘴:“我才不是那只整日跑到灶台去玩的猫,脏死了。”
远远瞧见董韶华回来,阿月欢喜起身,将碗全给了胖婶:“婶婶做花猫第二吧。”
董韶华见女儿颠着步子往自己跑来,两条辫子也跟着晃动,面庞白净俏皮,伸手将她抱住:“跑这么急别摔着了。”语气里满是疼爱。
手势提高,就将她挂在脖子上。阿月轻捏着爹爹的耳朵,高兴不已:“骑马咯。”
方巧巧还在厨房就听见父女俩的嬉闹声,探头看去,笑了笑:“快去洗手,吃饭了。”
长青今年七岁,长善五岁,多少会帮些忙了。娘亲一声令下,已经过来将碗筷搬到外头棚架下的木桌上。见阿月还在玩闹,忍不住笑话她:“妹妹越来越偷着懒了。”
董韶华笑道:“阿月还小,为人兄长,应当多顾着,疼着些。”
两子乖巧点头,哪里会不疼这唯一的妹妹,就是有时调皮得很,瞧着好玩的便拿去玩乐,书都被撕坏了好几本,哭起来嗓门还特别大,日后不知会不会好些,想到她抓周时一眼看中了兵书,两人皆是略带忧愁。
阿月可对兵法没兴趣,只是那日在它旁边的是一块糕点,奋力爬去,谁想身体一个歪斜,手上胡乱抓去,就抓到了书。
方巧巧见夫君又见消瘦,没有在孩子面前问他什么可有烦心事。等哄他们午睡去,回了房里,才说道:“大郎,你若再瘦下去,抱人都咯吱的疼了。”
董韶华笑笑,妻子素来言行大胆,当初总是趴在相邻的墙垣上跟自己说话就知晓了:“临州知县今日遣人来,请我过去做幕僚。只是那郑大人名声欠佳,若是过去,颇有助纣为虐的意味。”
方巧巧问道:“不去的话,他能奈你如何?”来这久了,又嫁了个书生相公,说话都带了一股子古味,绕不回去了。
那郑大人是有名的睚眦必报之人,董韶华也拿捏不准,又不愿妻子担心,笑道:“别州知县,不去总不能过来捉人,都是读书人,‘君子交绝,不出恶声’,总不会不知。”
方巧巧倒想说君子还分伪君子呢,果真是电视里的各种斗看多了,心思也多些:“大郎努力考取功名吧。”在这古代,经商不易,唯有如此了。
接连两个月都没动静,董韶华也将这事淡忘了。一家五口日子平淡安宁,无风无浪。
过完年,科举将至。普天学子迎来了从寒窗走出,一展抱负的时日。今年会试定在二月初九,这里离京城甚远,还得提前去礼部报到,未过元宵,董韶华就和同乡举人一同去京师了。
等他走了,阿月还是每日去门口呆坐。虽然她知道,很长一段日子里,再怎么等呀,爹爹都不会在正午时分出现在巷子里,把她举的高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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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南山狩猎场。
南山老板在山脚下瞧见大队人马往这驰骋而来,扬的飞沙一片,心里已在暗暗叫苦。待那数十人上前,急忙让伙计迎上牵马。
为首的是礼部侍郎的次子许仲之,年十八,还未下马,见老板如此卑躬屈膝,已知晓三分,浓眉紧皱:“你可别告诉我,这场子又被那慕少圈起来了。”
老板抹汗道:“许二公子真乃聪慧之人。”为免被牵连,又补了话,“小的已经和慕少爷说了,今日狩猎场已被您订下,可谁想……”
许仲之不由恼怒:“那慕正林欺人太甚,仗着祖辈有点军功,皇恩浩荡,丝毫不将我们放在眼里。他若有本事,自个去出仕,我倒想瞧瞧他会有多大能耐,靠他老子算什么。”
旁人不敢帮腔,慕家可不是能让别人随意口舌的世家。况且慕宣慕将军膝下不过一个嫡出儿子,上下都宝贝着,传到他们耳边,追究起来,谁也没好果子吃。
许仲之心中不忿,要上去讨个说法。老板自然不敢拦,其他官宦子弟也不愿搅混水,劝不动他,也不追随。最后只带了四五个家丁进林子。
同为官家子弟,慕正林的出身比许仲之好太多。胆量、谋略、样貌,每一处都胜过他。偏两家父辈颇有交情,这往来的多了,都是嫡子,对比便免不了。
自小,许仲之便恨着慕正林。偏慕正林也为人高傲狠戾,有意无意总要抢占他的光环。连他先瞧上的刑部尚书之女宋秀,最后也成了慕家少夫人,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今日简直是新仇加旧恨。
寻着马声,琢磨着也快找到慕正林一行的马队。再行十步,忽有马啸声传来,飞尘毫不客气扑来,抬手掸去,耳边便有轻笑声:“哟,这不是许家少爷吗?”
声音轻佻,带着满满讥笑。许仲之抬头看去,瞧见一张俊美却满带嘲讽的脸,不正是慕正林,冷笑:“今日这狩猎场我三日前已约,你为何会在此?”
慕正林正坐马上,握着缰绳微微俯身,仍是以上往下的姿势,极是轻蔑:“本少爷喜欢哪日来,就哪日出现在这,闲杂人等去荒山打打野兔就好。”
许仲之气的差点吐了口血:“若没你的将军老爹,你能如此神气?”
慕正林语气更是轻蔑:“即便你我父辈皆是平民,我慕正林,也比你神气。”
这话倒不假,论品貌,论谋略,许仲之确实差一筹。慕正林见他无话可说,扯了扯缰绳,漂亮的手指修着马儿鬃毛,对旁人笑道:“为何世上总会有人喜欢自取其辱。”
说罢,众人已是低声暗笑,一会便重新回了林子里,继续狩猎。只气的许仲之愤然离开,寻了酒馆喝闷酒,怨天怨地怨着老爹。正喝着酒,小厮忽然跑了进来,脸色都变了,恼的他抬手往他身上砸了个酒杯。
小厮忍痛跪地,说道:“二少爷,方才小的上楼,瞧见一男子,生的十分有趣。”
慕正林冷笑:“放肆,你说的若是姑娘,我还可饶你。”
小厮笑道:“二少爷定会觉得有趣的,移步到窗边那,便瞧得见了。”
慕正林心思正烦,见他玄乎着,暗想若是有假,就扒了他的皮。拿着酒壶走到窗前,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细看一会,已是怔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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