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麦也觉得满意,随后田峰找了村里的里正、村长、族长等人进行公正,让田峰送到县里的官府盖了章。
当日,田峰从县城回来,就将二十五亩的地契交到了唐麦的手中,除此之外,唐麦让田峰帮她把那三块荒地的地契也办了下来。
转眼之间,她就成二十八亩地的所有者。
草药价值二百一十两,她原来还有四十几两银子,除去买地的八十五两,她还有一百七十两。
田峰将地契拿给唐麦的时候,不经意的对唐麦笑道,“麦儿,今儿个去镇上给你盖官印的时候,遇到一件比你让我买田地,还有意思的事。”
“田哥哥,是什么事啊?”唐麦捂着手里的田契、地契,抬起头好奇的望向了田峰。
“听说有人要卖山呢,而且还是我们镇上的人。”
“卖山?”唐麦一听眼睛就亮了,急忙问了田峰细节,从田峰的口中得知,那座山就在她们龙林县以北,三省交界的位置,距离她们的村子大约有两千里,要价两百两银子,对于一个农村的普通人家来说,贵是贵了点,可那座山很大,经常有奇珍异兽出现。
唐麦前世没少去那座山上采集草药,她很清楚那座山的价值,不说会有珍稀的野生动物出现,就是珍稀草药和千年古树也值这个价钱。
她们这个国家的山和田地一样,也是有主人的,她若是把那座山给买下来了,那她就不用像上辈子那样,去山上采药,还担心被抓了。
一座山啊,想想都心动,那座山还可以拿去开垦,种果树,种茶树,种油棕树,油茶树,以后吃油不用愁了,还可以拿去卖。
唐麦便和田峰道,“田哥哥,我想买山,你帮我去问问吧。”
“买山?”田峰吃惊的望着唐麦。
在这个朝代,很少会有人买山,尤其是价格还那么高的山,毕竟珍稀动物,一般人抓不到,山上的草药,一般人也不认识,至于山上的树木,难道买来自己盖木头房子用?
就算要盖房子,最多就是去买些木材,谁也不会浪费银两的买那么大一座山。
而且,平时还要看着山,避免其他人去上面偷东西。
总而言之,在这个朝代人的认知中,买山是一件不合算的买卖,只有傻子才会花那么多银子去买一座山。
“麦儿,这买山不合算,而且很麻烦,就算你有单老板帮忙,怕也没那么简单弄下来红色仕途。”田峰皱着眉,劝解道。
“田哥哥,你就帮帮我吧。”唐麦坚持要买,抱着田峰不停的撒娇,“田哥哥,我可以让爹在山上种地呢,你就帮帮我嘛。”
田峰拗不过,仔细想了想,那座山以两百两的价格买回来,其实是赚到了,毕竟那可是好几公里的一座大山。
“田哥哥。”唐麦见田峰有些松口的意思,再接再厉的拉着他道,“你帮帮我嘛。”
“好好,你啊。我算是知道单老板为何会对你这般有求必应了。”田峰揉了揉唐麦的头发,无奈的笑着应了下来。
带着唐麦到镇上,打听到了有关那座山的一些具体情况、所有者还有那座山的具体位置,就带着唐麦找了过去。
山的拥有者是一位老人家,就住在那座山上,见到田峰带着一个小女娃前来询问他卖山的事,一个老人家先是呆愣了片刻,随即怒气冲冲的老泪纵横了起来。
他一辈子都生活在这里,靠山吃山,这附近的一草一木都是他熟悉的,他舍不得离开这座山,但是他唯一的儿子如今生意做大了,要离开此地,他的儿子想让他一起走,他不愿意。
而卖山的消息是老人家的儿子私自放出去的,老人家并不知道。
老人家的儿子在镇上得知有人要买山的消息之后,也赶到了山上,但老人家就是不同意卖,还把几人都关在了门外,把自己的儿子骂下了山。
唐麦见状也跟着田峰下了山,到了山脚下,她突然对田峰道,“田哥哥,我想去镇上找义父玩几天,可不可以麻烦您去我家里和我爹娘说一声?”
这段时间,单雄只要有空就到唐家来坐坐,唐远山和连秀兰都知道唐麦认了个义父的事,也从唐米和唐柯的口中得知单雄就是第一个买地瓜粥的人,相处之下,都觉得单雄是个好人,也就由着唐麦了。
有了单雄做幌子,只要唐麦需要出去做什么事,而时间又比较长的话,她一般会和唐远山、连秀兰说,她去义父家了。
单雄若是知道了,肯定又会拍着桌子大笑,“这只小狐狸,有为父的风范!”
田峰虽然未见过单雄,但也是知道唐麦有个义父的,见天色已经不早了,而唐麦怎么说都是一个五岁的孩子,便询问道,“麦儿,可需我送你去镇上?”
“田哥哥,谢谢你,我自己去就可以啦。你回去陪李姐姐吧,这段时间,你一直在帮我忙呢,她肯定想你啦。”
“你这人小鬼大的小丫头啊。”田峰无奈的笑了笑,见唐麦笑眯眯的望着他,而他也确实是想回家见李蓝了,也就没再坚持。
田峰一走,唐麦并未去单雄那儿,而是一步一步的爬上了山,敲响了那位老人家的居住的木屋的木门。
“你个不孝子,你给我出去——!滚出去——!我告诉你,我是绝对不会卖山的,你老子就算是死,也要死在这里!”里面传来了那位老人家的气愤颤抖的声音。
想来,那位老人家还以为是他那个私自放出要卖山的儿子回来了。
“爷爷,你可以开下门吗?”唐麦糯米团子般清雅的声音透过木门传了进去。
那老人家一听是个女娃的声音,微愣了片刻,好一会儿才打开门,但见到唐麦,脸色还是不太好。
“爷爷,我可以在这里住几天吗?”唐麦抬起头,眨着眼睛,两眼亮晶晶的望着老人家。
【024】救小狮子
【024】
“爷爷,我可以在这里住几天吗?”唐麦抬起头,眨着眼睛,两眼亮晶晶的望着老人家。
老人家闻言,目光闪了闪,任谁都是无法拒绝这么一个可爱的小孩子的,尤其是独自生活了太久太久的老人。
从这日起,唐麦就在山上住下了,每天早早的起床,帮老人家干活,去山上采蘑菇,采野菜,挖竹笋给老人家做吃的,陪他聊天,绝口不提买山的事情。
老人家见唐麦不说,他也只当做不知道,而且这个小女娃做的食物,味道可真是好,即使是他这不贪嘴的人,胃口都被养刁了,每天都在等着吃饭时间的到来。
再者这小女娃实在是乖巧懂事,有她陪着说话,他心情都好了许多。
转眼就过去了三日时间,这日,唐麦如往常一样,上山去采野菜,刚到树林深处时,就远远的听到了一阵轻微的呜咽声,唐麦时常上山,对于危险有着一定的敏感度,听到这声音,她心头一紧,顿时就放慢了脚步。
清晨的树林静谧祥和,温暖的阳光洒落一地,斑驳了树影。
唐麦小心翼翼的穿过树林,朝声音发源地靠了过去,绕过前面的大树,就瞧见一只通体棕色,长得毛茸茸的,大概有两个巴掌大的小动物倒在地上呜咽。
小家伙似乎是察觉到有人在靠近,冲着唐麦就吼了一声,这吼声竟有两个音节,前一个音节较长,尾音则短而沉闷,但是穿透力很强,声音透过树林,远远的传了出去。
唐麦停下了脚步,保持着一定距离的瞧着躺在不远处的小家伙,她一时间也没认出眼前的是什么动物,只觉得它像小猫儿又像小狗儿,她的视线在小家伙的身边扫视了一圈,眼尖的瞧发现它的后腿处有血渍,身下还埋着一个捕兽夹。
“你受伤了。”唐麦轻轻的放下背上的背篓,指了指小家伙的腿,谨慎的问道,“我没有恶意,要不要我帮忙?”
她不确定它是否能听懂、看懂,但试试总是好的,前世见死不救的事情做太多了,最后落了个身首异处的下场,这辈子能救的,她不介意出手救一救。
小家伙似乎是看懂了唐麦的意思,或许是觉得小小的唐麦对它构不成威胁,高傲的抬起头朝着唐麦吼了两声,可怜兮兮的倒在地上继续呜咽,那耷拉着脑袋的模样,真像只被抛弃的小猫咪特种军医抗日传奇。
“你看起来伤的很重,我先替你处理下伤口吧。”唐麦拉着背篓走了过去,见小家伙并没有做出攻击的形态,快速的从背篓里拿出了一把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插到了捕兽夹内,将小家伙的腿从里面拔了出来,随即从背篓里拿出止血的药物,敷了上去。
除了在唐麦拿出刀的时候,小家伙有点儿反应,其他的时候倒是乖乖的倒在地上,任由唐麦替它处理伤口。
待伤口处理好后,唐麦站了起来,尝试性的摸了摸小家伙的毛茸茸的小脑袋,像是自言自语似的笑道,“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回去找你的亲人吧,以后出来玩,记得小心点儿。”
说完,唐麦便背着背篓离开了,她还要去采野草,回去给老大爷做早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