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国大事暂且告一段落,徐远之开口换了个话题“将军,郡主似乎很喜欢明轩。”云仲一听,也露出些笑意“明轩为人温和善良,让人不喜欢都难,琉儿像我,当然喜…”
徐远之赞同地点头,示意将军继续。
云仲却不再开口,一杯接一杯喝着闷酒。
“将军,公主已经逝去三年,明轩也等了你十四年,远之见郡主知书达理,想来不会反对的。”徐远之开口宽慰道。
“远之,我不是担心琉儿,她是我女儿,脾气心性我了解。只是终归是我辜负了他,委屈了他。”说到此处,云仲眼眶发红,男儿有泪不轻弹,从来都是未到伤心处。
徐远之似是想到了什么,长叹一声“将军何出此言?圣命难为,明轩他从未怪你.”
当初云仲大败蛮族,回京复命。昭华公主约其私下见了一面,将眼前情势一一列明。功高震主,圣心难安。唯一向皇上表明忠心的机会,就是与皇室联姻,娶位皇家公主。而她只是要个孩子陪伴,其他的则不会干涉云仲。
从古至今,皆是如此,联姻是最脆弱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将全部的身家性命交予皇帝手中,不要争论你为他打了多少场胜仗,立了多少功劳,他是君王,为他生是敬忠,为他死是本分,伴君如伴虎,说得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当然,作为皇家公主,荣华富贵,至尊地位不是白白享受的,要付出的就是婚姻的代价。昭华暗自得知,皇上有意选位公主嫁到附属国,再选位许配给云仲,而皇室总共才三位公主。
其他两位公主,都有母妃在皇帝面前吹枕头风,而她只有自己。所以她只有掌握主动权,才不至于远离故土。
云仲那时已与柳明轩互通心意,自是不会答应。然而在“家天下”的时代,个人是没有话语权的。虽说毋自由,宁愿死,可是有时候当一个人的死亡牵连着更多人的命运,连死亡也不是能由自己作主的。
午饭过后,云琉让人搬了架躺椅放在院子里的榆树下面。已是晚春时候,天很暖和,她只穿了浅黄色的长纱衣,衣襟对开,腰间用一根窄窄的同色缎带随意地打个结,长发被秋水灵巧地编成松松垮垮的麻花辫,看起来比春光还要明媚三分。
云琉躺在椅子上,手上翻着《万里游记》,这个万里倒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好远游,热忱探险,游记里不仅记载了他到过的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还写了他在一些人烟荒芜之地看到的奇景。
看了一下午的游记,反倒是越看越有兴趣,作者实在是个奇人。傍晚,管家派人请她去主院吃饭,才悻悻放下了书。
“爹,你回来啦?”云琉看见她爹,十分高兴,毕竟三天都没看见人了。
云仲冲云琉招招手,示意她过去,只见露天的院子里烧着一个很大的火堆,火上面架烤着一只羊,两个厨师用刀割开羊肉,撒上辣椒,孜然等调料,小心翼翼地转动角度翻烤。
云琉刚才只顾着想她爹回来了,没有注意,此时才闻到浓浓的混合着孜然的羊肉香味,,看着火舌吞吐着羊肉上面流下的油滴,两只眼睛怕都要贴上去了。
“哈哈哈”云琉听见笑声后,勉强挪开眼睛。天黑得早,又因为火光照着人脸,一时分不清谁是谁,走近了看才发现是军师和柳明轩,很明显刚才是军师在笑她。
云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徐叔,柳叔,云琉嘴馋,让你们见笑了。”云仲看她尴尬的样子,轻轻抚摸着她的头,说道“原来我家琉儿也会有害羞的时候啊,哈哈哈”
云琉默默在心里翻个白眼,有这样拆闺女后台的爹么。
“琉儿纯真直率,这样很是可爱,就不要再笑她了吧。”柳明轩看云琉不好意思的样子,不禁为她说了句话。
云仲和军师听见柳明轩的称呼,心里十分诧异,然而两个人都是几十年的老江湖,面上自然不动声色。
众人笑谈间,羊肉已经烤好了,厨师熟练地片着表面金黄多汁的羊肉,摆好入盘。
烤架不远处早已放好了桌椅,几人随意坐下。
云琉手拿着张烙好的薄面饼,用筷子夹了几片羊肉和切成长条状的蜜瓜,放在上面卷好,忍着吃下去的冲动,递给了云仲,“爹爹尝尝”
云仲见女儿一副馋猫儿样,却卷好了给自己,心里格外舒服,美滋滋地吃了下去。云琉又同样做好了两个,分别给了柳明轩和军师。他们两人都没有孩子,对于云琉这般乖巧,内心尤其温暖。
一顿饭总之是吃得十分尽兴,可能唯一有点遗憾的就是,云琉觉得自己的胃太小,明明只吃了几口,饱腹的感觉硬生生地逼着她嘴下留情。
自从到了宁城,云琉整天的日子就是睡懒觉,吃饭,晒太阳,看书,吃饭,学医,吃饭,睡觉,懒散得像年过七旬的老人,然她丝毫也不觉得无趣。
还是秋月受不住了,提议出去走走,云琉这才想到,原来她还没有逛过这宁城。
云琉让秋水准备了三身男装,倒不是要掩耳盗铃地遮掩性别,毕竟如果真的穿上男装就被别人当成男人的话,三人长得也未免令人堪忧了点。而是男子的装束简单,出行比较方便。
出门的时候,管家见三人都兴致勃勃,连一个侍卫也没带。于是嘱咐了四个人暗中保护,方才安心。
然而谁都没想到,会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戏码,只是这英雄.....
☆、第6章 救美
宁城的市集果然跟京都有较大的差别,街道上很多都是金发碧眼的异族人。秋水秋月见了稀奇地不得了,“小姐,小姐,他的头发怎么是金色的?”“小姐,她的眼睛怎么是绿眼珠?”…….
三人穿着男装,都俊俏的很,引了很多路人的目光。
云琉走了半天发现,沿街的店铺,如果是夏国人开的话,多卖的是绸缎,茶叶等货品,如果店主是外族人,则是珠宝,香料等。
前面的一家叫珍宝斋的铺子,异族伙计在门口卖力地招呼着客人,云琉于是也想进去瞧瞧。
店里都是各式各样的宝石,不论其价值如何,仅凭那耀眼的光彩,就让人看花了眼。
伙计也都是一个个机灵人,看三人的装扮虽然简单,然而气质不俗,便很热情地招待着。
云琉挑了两条镶着黑宝石的男子发带,给自己选了个水晶做的头饰,又给秋月和秋水一人买了个翡翠手镯,暴发户气场十足,乐坏了店里的老板。
她们逛得兴起,一时间走入了胡同里。正要出去的时候,发现三个混混模样的男子把路堵上了。
云琉没想到电视里常演的狗血桥段真能发生,有种摄像机正对着自己的错觉。
“大哥,我刚刚看见她们在珍宝斋买了不少东西,想必有不少钱”尖嘴猴腮的男子点头哈腰道。
被称为大哥的混混则猛盯着云琉的脸看,猥琐地笑道“原来还是个小美人儿,今儿钱爷要,人,爷也要。”
秋月上前一步,挡在云琉前面,双手叉着腰呸了一口“像你这种地痞无赖,也敢肖想我家小姐?等着去监牢里蹲着吧.”
右边的壮汉哼笑了一声“我们大哥可是李捕快的亲弟弟,谁敢让他坐牢?劝你们乖乖把钱交出来,再让大哥好好爽爽,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云琉在一旁看着没有说话,她观另外两人都脚步浮虚,双臂无力,唯有这个壮汉像是练过两下的样子,她跟着爹爹学过一些防身功夫,用些巧劲儿,让三个人逃出去不是多难。
“李三,你又在做些没脸的事了。”话音未落,一个身穿粗布麻衣的姑娘从左边的巷子里走了出来,个子很高,背着简陋的弓箭,手上还拧着几包草药。
“又是你这死丫头,你今可别坏爷好事,要不然爷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云琉发现这混混在看见这个姑娘的时候,脸色一下子不自然了许多,想动手的心思暂时放在一边。
突然,李三把右边的壮汉向前推了一把“去给爷教训这个死丫头”,壮汉虽然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还是听话地扑了上去。
这姑娘不慌不忙,向后略退了一步,转了下身子躲过壮汉的拳头,脚同时也往上一抬,壮汉只顾着上面,就被姑娘突然伸出的腿给绊倒了。她趁机踢了壮汉肩上的某处,然后就听见这大汉诶呀诶呀的痛叫起来。
另外两人见武力值最高的大汉都被放倒了,只得灰溜溜地跑了。可惜没跑远,就被府里出来的侍卫给捉住了。
“你们没事吧?”这姑娘长得平凡,笑起来倒是很暖人心。
“没事,多谢姑娘相救了。”云琉特意学着男子,抱拳道谢。
姑娘看她虽穿着男装,学着男子的动作,但是明眸皓齿,皮肤白皙细腻,很明显是个女孩儿,便说道“你们是外地来的吧,这一片儿地痞无赖不少,宁城的大户小姐出来游玩,都会带着几个护卫,你们以后不要单独出来了。”
云琉觉得这姑娘心地善良,真心感谢道“多谢姑娘提醒,我们以后会注意的,请问姑娘芳名?”
“嗐,什么芳名不芳名的,我叫王冬梅,住在城郊的河西村,啊,对了,不能和你们说了,我还等着回去给我爹熬药呢。”话刚说完,就急急忙忙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