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交辞职信,你先不要向别人提起。”
沈昔昭这才放心,郑重地点了点头:“你放心,我跟任何人都不会说。”
林易北突然神色一冷,说道:“宋庭梧呢?也不会跟他说吗?”
沈昔昭略微诧异,又道:“不说。”
林易北温柔一笑:“叫你出来不是说这个的。是想年会上邀请你做舞伴。就当是最后的告别罢。”他的语气突然寥落,神色也有些郁郁寡欢。
他知道,只有这样说,沈昔昭才不会拒绝。
果然,沈昔昭踌躇了一会,终究点头答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二章
沈昔昭向来臭美,倒个垃圾或者出门买袋方便面都要全副妆容,实在来不及化妆的时候则必然戴墨镜。
到参加年华这关口,更是不能掉以轻心。她倒也没有颠倒众生的远大志向,只是单纯自己高兴而已。
她拿着电动卷睫毛器,细细地将睫毛一根根刷得卷翘。这才对着穿衣镜上下左右检查了一番。心中得意,暗想到谁说女为悦己者容?明明就是女为自己容!
全身上下都妥帖了,才拿起一个镜面手拿包,踩上高跟鞋,摇摇摆摆地出门。
本来林易北说要来接她的,但是沈昔昭觉得不方便——回来时还要麻烦别人送,不如自己开车。于是婉拒了。
“咦?你怎么在这儿?”刚走到小区露天停车位的沈昔昭不禁啊了一声。她前面不远处正靠在车窗边打电话的不正是林易北?
听到熟悉的声音,林易北转过身来,一见沈昔昭就笑着收了手机,说到:“正在给你打电话。我刚好来这附近办点事,顺道接你一起走。”
沈昔昭极为客气地笑笑,心中却小小猜疑了一番。她住的小区附近以住宅为主,基本没有写字楼。林易北来这里能有什么事情?不会是特意来接的吧?如果真是这样,以后可得保持距离了。
“太麻烦你了。”沈昔昭不好拒绝,只得上车。
林易北却是心中一冷。以前,她不会这样客气。
车还没动,右侧面突然一束远光打来。晃得两人有些眼花。林易北修养好,没骂出来,只是侧过头去,扫了一眼那车。
沈昔昭也顺着他的目光侧过去看了看。这一看,却看出了些心虚。那是宋庭梧的车。
车门一开,宋庭梧迈着长腿就下来了。
他快走几步,一把打开林易北的车门,拽着副驾驶上的沈昔昭:“下车。”
沈昔昭已经扣了安全带,被宋庭梧一拉,整个身体往车外一倒。衣服的一字领本就大,胸前还有一条窄缝,差点春光大泄。
宋庭梧看她这盛装的样子,以为是跟林易北约会,胸中更是烦闷躁动,不禁提高了音量:“你看看你!穿的这是什么!”
驾驶位上的林易北也急了,冲着宋庭梧吼:“你放开她!”一边吼,一边解开安全带就要下车。
那边的沈昔昭却早已下了车,丢给林易北一句:“我自己解决”就拉着宋庭梧走到了一边。
她想过说实话,只是去参加公司年会而已。但是一直纠缠下去,她和宋庭梧之间,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既然注定不能在一起,何必这样暧昧不清。
他们之间,早在几年前他不声不响出国时就无疾而终了。那只是那个夏天的一场迷梦。梦醒了,再遗憾,也不该恋恋不忘。
“宋庭梧,你看清楚了。车里的那个才是我的男朋友,我和他做什么都是天经地义。你没有资格过问。”
沈昔昭的声音冷得像刀。然而,一刀一刀,却像在割她自己的肉。
她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带来无数画面。有多年前的那个夏天,有他突然出现,有他的气味,他所有孩子气的笑。
“我们已经打算结婚了。你不要再妨碍我的人生。”
沈昔昭说完,转身就走。
回头的一刹那,却觉得右手被温热而有力的手掌握住。
宋庭梧像被阴影覆盖的雕塑:“不要跟他走!”
沈昔昭用尽全力,甩开宋庭梧的手:“如果你非要做白日梦,请不要拿我当主角。”
——————
年会上表演,抽奖,沈昔昭还作为优秀员工之一上台领了奖。
觥筹交错,衣香鬓影。
沈昔昭的手拿包是一年前买的,却苦于没有机会常用,至今还像新的一样。锁扣洁净得反光,走线十分整齐,也隐蔽。是个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的东西。
她紧紧地拽着,像拽着她的心脏。
包一直在震动,一边又一遍,震得她手掌发麻。她能想象,他一遍遍固执地拨打手机的画面。他的脸,该是气急败坏了罢。
可是,她始终不打开,也不接听。因为不敢。因为怕一听到他的声音,好不容易筑起的堤坝会功亏一篑。
尽管很多人过来恭维林易北,也有年轻漂亮的女同事过来套近乎。可是他却始终未离沈昔昭半步。
他听到了一部分沈昔昭和宋庭梧的对话。虽然她跟自己分手,却真的没有投向宋庭梧的怀抱,甚至还假作没分手的样子。
为什么会这样?
——————
一番寒暄过后,沈昔昭的脑仁像要爆裂了一样。她觉得好像有另一个自己从身体深处浮出水面,冷冷地打量着她。
看她对众人的虚以委蛇,看她对宋庭梧的残忍,看她心伤而不能言。
她就像煌煌灯光下的一只困兽。
她借口要上洗手间,快步跑了出去。
在洗手间的隔间里,她坐在马桶上。从包里拿出手机。三十通未接来电,同一个名字——把持住。
刚开始是“宋庭梧”,后来改成了这三个字。这样地提醒其实多无力!
手机再一次震动起来,像即将爆炸的炸弹。
沈昔昭的手指颤抖着,泛出病态的白。她踌躇着,终究按了接听。
那边的声音却毫无怒意,反而带着一丝欣喜的愉悦:“你终于接了……嘿嘿……”
“沈昔昭,其实像我这么聪明的人,不难玩那些恋爱的花招。欲擒故纵,若即若离,急得你心里发痒却又不戳破。可是,为什么?对着你,这些花招都使不出来?”
“沈昔昭,为什么,你明明喜欢我,却一直要逃?”
“你是不是怪我不声不响就走了?那时候我觉得自己什么都给不了你。你读大学,我还在读高中。你工作了,我还在上学。因为时间,我一直仰望着你的世界。所以,我一直想追赶上你的时间。”
“你知道我为什么去英国读书?因为学制短。大学三年,研究生一年。这样,我们之间相差的时间就能被填平。”
沈昔昭的眼泪一颗一颗往下掉。
“上学的时候,大家赶个论文就呼天号地。我不仅赶论文,还在写代码,也学着炒股。因为我担心,我才是刚刚毕业的愣头青,而你已经在社会上成熟。”
“我这么拼命,赢了时间,为什么却输了你?”
“你知道,曾经我一直叫你昔昭姐时,是多么渴望有一天能够平等地叫你一声沈昔昭……昔昭……”
“咚……哐……”
一声接一声的巨响,杂音,然后是忙音。
沈昔昭的心脏极速下坠,带起一阵刺骨的寒风。她陡然站起,慌乱地打开门,朝着酒店外跑去。
一边跑,一边拨电话,可是电话那头只有一个冷漠的声音。
“您所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
沈昔昭的心成了一个冰窟窿。
高跟鞋崴脚,她脱下来,紧紧抱在怀里。赤着脚。却感觉不到地上的冰冷和石子。
夜晚的深圳街头,橘黄的街灯有着暖意。一辆又一辆的车从她身边疾驰而过。眼泪干在脸上,涩而冰冷。
她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
耳中反反复复只有宋庭梧最后那句:“昔昭……”
为什么真的要到退无可退时,才知道自己真正不能失去的是什么?
宋庭梧,我再也不逃了。再也不。
——————
医院里的灯因为过于明亮而显得冷漠。急诊科里坐满了愁眉苦脸的人。
然而像宋庭梧这样满脸血迹,人事不省的却很少。
他睡在病床上,身上盖着洗得发旧的白棉被。棉被下的衣服布满了油污血迹。他的额头,有一道长长的伤口,皮肉翻开,残破而触目惊心。
沈昔昭守在病床左右,一步也不敢多走。
她紧紧捏着双手,指甲深深掐进肉里。似乎只有这样,她才能克制全身的颤抖。她想,只要宋庭梧醒过来,她就告诉他,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谁都不准逃!
当病床终于被推进门诊手术室。沈昔昭坐在外面,像了无生气的人偶。
走廊里突然传来惶急而杂乱的脚步声。
沈昔昭像没听见般,依然垂着头。
“昔昭?”黎美娟略微迟疑的声音。
沈昔昭猛然抬起头,一见宋庭梧父母都到了,一时百感交集。若不是她说那番话,若不是他开车跟自己打电话,现在,他不会躺在里面罢……
“叔叔,阿姨……”
黎美娟见到这个样子的沈昔昭,亦是大吃一惊。因为狠狠哭过,妆容全都花在脸上,流出两道黑色沟壑。而赤着的双脚,更是被冻得一片青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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