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顶教堂,如茵绿地,低垂而湛蓝的天空。那里就是英国了吧。
翻到最后,是宋庭梧穿着学士服的毕业照。石头旧建筑前的广场上,乌泱泱一大堆人。镜头里最突出的是好看的宋庭梧的脸,和他身边笑靥如花的女孩子。女孩子的头靠在他肩上,笑得两颊露出深深酒窝。
金童玉女,似幅画般。
黎美娟指着照片,笑着到:“你觉得这个女孩子漂亮不漂亮?是庭梧的女朋友。他们还是高中同学,一起去的英国,一起在剑桥读到硕士毕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在瑞安人事地震之后,林易北越发地踌躇满志。他抽空回了趟老家,给他妈包了个大红包。
他家是八十平的两室一厅,九十年代初的装修风格。黄棕色的木门好几处都斑驳泛黑。冰箱还是他上小学那年买的。家里唯一一台空调装在他的卧室。
冰箱里放满了剩菜剩饭——不知道是多少天前剩下的。林易北皱着眉,跟他妈说:“我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再这么节省。我挣的钱够我们花。这隔夜的剩菜不能吃,扔掉也浪费不了多少。”
他妈妈尴尬地搓手笑笑。林易北的爸爸是在他读小学时生病去世的。他妈妈在企业里做会计,凭着一个人的工资拉扯他长大,其间多少心酸不足为外人道。
至今,他妈妈仍习惯在卫生间放一只水桶,将水龙头拧开一丝小缝,水一滴一滴打在水桶里。一天也能接满一桶水,水表却不会动。
小时候,林易北在灯下读书,听着厕所里传来的“滴答”、“滴答”,像贫寒生活的紧箍咒。
这个儿子太过优秀,又太过独立,林妈妈时常觉得自己作为母亲,好像也得时刻仰望着他,看他眼色行事。
直到林易北快走时,林妈妈才将憋了好几天的话支支吾吾地说出来:“小北,隔壁张阿姨的儿子前几天又生了第二胎。”
林易北一看见他妈那略显为难又期盼的神色,就知道接下来是什么意思了。他笑着说:“喜事啊,那你多包点红包。”
他妈倒是瞬间变了脸色:“人情往来都是有帐的,我当然就随大流了。我的意思是,你今年都三十多了……”
林易北哈哈一笑,搂了搂他妈的肩膀:“放心吧,最迟明年,你就能喝到儿媳妇茶了。”
“真的!”林妈妈瞬间转笑:“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你快跟我说说。”
林易北却是故作高深地一笑:“算是吧。时间不早了,我要赶飞机。你在家好好照顾自己,等退休了就去深圳和我住。”
林妈妈喜滋滋的,心中盘算,那时候去自然是要带孙子了,遂点头不迭。
——————
就在瑞安谣言满天飞,人员大幅变动之时,沈昔昭却恍若无闻,像是自闭了一样。她的所有感官被回忆封住。
那一年,大三暑假,热得整个城市似要融化一般。她二十一岁。与十八岁的宋庭梧重逢于旧小区外的林荫道上。
她甚至没有认出他来。
她一边心疼地舔着逐渐融化的冰淇淋,一边诅咒着炎炎烈日,觉得再走下去,自己也要像这冰淇淋一样融化了。
然后听见一声:“沈昔昭!”
她扭头去看。树荫下站着一个很好看的少年,穿着素色T恤,浅色牛仔裤,球鞋,瘦高瘦高的,有着一头轻盈而柔软的短发。那少年歪着头冲她笑。
沈昔昭不是脸盲,相反,认人还相当有一套。所以她非常确信自己并不认识这个人,回身,接着舔冰淇淋。
“沈昔昭!”
她顿住脚步,停了一会,记忆在一瞬间突然变得天朗气清。她不可置信地迅速转身,跑过去,狠狠拍了一下宋庭梧的肩头:“你小子张大了翅膀变硬了啊,小时候跟在人家后面一口一个昔昭姐,现在居然敢连名带姓地叫我!”
这一下打得宋庭梧嘿嘿直笑。笑完了,直接伸手帮她擦了擦嘴角,一脸嫌弃地说:“吃个冰淇淋都吃得这么邋遢,肯定没有男朋友。”
沈昔昭被憋得差点一口气没顺过来。
是的,她是美丽的厦大里一个爱情不开窍的宅女。
绵延数里的海边栈道,白色波浪,柔软海风,浓荫绿地,还有厦大被时光雕刻过后的沧桑感,都没能撼动她的少女心。
她觉得看一期《情书》远比收到一封情书乐呵得多得多。姜虎东那张油腻腻的肥脸真是让人看了千边也不厌倦。
可是在那个燥热的夏天,在旧巷子与火锅味道充斥的成都,沈昔昭第一次心慌得如同被千军万马席卷而过。
宋庭梧家搬走几年了?她仰着头看他,心有不甘,语气中愤愤不平:“以前,你还没我高。”她一面说,一面比了个才到自己胸前的手势。
宋庭梧一把拉了她的手:“那都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他家搬家是在他初一那年的暑假。距今整整五年。
“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宋庭梧的眼里落满了长长短短的阳光,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来看你啊。”
沈昔昭相当不屑地“切”了一声,可是心里没来由漏跳了一拍。暗自嘀咕道小毛头长得还真帅,以前怎么没看出他有这潜力!
一个月,暑假中的后一个月。宋庭梧在沈昔昭家住了两个星期。成就了沈昔昭青春期凝固的回忆。
那个夏天像一场永不停歇的迷梦,至今仍会在午夜时钻进沈昔昭的脑一次次满血复活。她记得很多细节。宋庭梧突然出现时,背后的阳光是在左边落了一地。高温烤着皮肤,散发出将熟未熟的味道。拿在手上的冰淇淋,一边吃一边就融化了。露天游泳池里的水在正午时热得烫手。
那个夏天,炎热,混乱,姹紫嫣红。
沈昔昭觉得她像是一直沉睡在那个午后,不曾醒来。
有一个念想在她的身体里生根发芽,是她从不敢宣之于口的隐秘期待。她在荆棘丛生的荒野里看见了一顶王冠。宋庭梧留下一个神秘微笑。
他说:“好,我知道了。”
而再一个五年之后,在陌生的宋庭梧家里,她的迷梦被彻底震碎。
——————
是在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短袖衬衣穿在身上,加班出办公楼的一刻,会感到微薄凉意。鸡皮疙瘩一个一个往外冒。
沈昔昭发现她竟然能自然地接过林易北递来的外套,竟然对外套上的味道那么熟悉。她的手机最近通话里林易北永远排在前三。
而他发来的短信,有时只有简单的“晚安”二字。
他像水一样渗透了她的生活。
而她,在一个突然没有收到林易北短信的晚上,焦躁不安,继而为自己的焦躁不安而焦躁不安。
直到打通了电话,知道林易北只是稍微喝多了点酒,已经躺下休息了。林易北用微醺的声音喃喃道:“昔昭,我好想你。你过来看我,好不好?”
城市璀璨而深沉的夜像一块妖艳的丝绒,让每一寸欲望都无处安放。
沈昔昭扣着沙发,轻轻地说:“喝多了,你就好好休息。”她假装听不见林易北的叹息和自己的蠢动。
周六她去香港逛街,在置地广场里转了一圈,狠狠心,刷了个包出来。拎着大纸袋,心里生出一种丰足的欢喜,好像看见梵高笔下一望无际金黄的稻田一样,刚刚刷卡时一瞬间的肉疼已经烟消云散。
她上了二楼,看橱窗里陈列的精美而昂贵的商品。走到Very Wang那严实的大门边时,正巧里面推门走出一个人——居然是苏叶。她身边是一个穿休闲西装的年轻男人,不知为何笑容显得有点油滑。
面对面碰上总不能视而不见,沈昔昭热情地打招呼:“这么巧。”
苏叶笑得很灿烂:“是啊,太巧了。”
可是,沈昔昭不解的是,为什么苏叶会和一个男人从婚纱店里出来。她以为苏叶和顾城在一起了。
苏叶挽了旁边那个男人的胳膊:“这是我未婚夫。”
简直是晴天一道霹雳,沈昔昭差点没回过神来,两、三个月前她还明明听见苏叶说要去酒店找顾城。眼前这形势简直就是风云突变。苏叶当初向她诉说喜欢顾城的心情,如小女孩般天真无邪。
而现在她挽着未婚夫的人,像历经世事的女人一样成熟。这中间不过数月。
苏叶的未婚夫要去洗手间,苏叶说在原地等他。说完回过头来看见了沈昔昭脸上一闪而过的迟疑。她抬起眼角,无所谓地笑了笑。
“你是不是很诧异我没和顾城在一起?”她像看透世事般,用世故的语气说:“其实我谈过很多男朋友,多得你无法想象。可是所有人中,我最喜欢顾城,喜欢得好像自己如处女般天真。然而,再喜欢有什么用呢?总不能靠着爱情把自己的人生变成海市蜃楼。”
“我今年二十六了,最重要的是结婚,不是谈恋爱。我不能让自己的人生沦为他的游戏。你也知道,他不喜欢我。我不可能一直等着他回头。”
她低着头跟沈昔昭说:“男欢女爱,开心过,就行。”
“那剩下的呢?爱而不得的痛苦,思念的锥心蚀骨,独自一人的孤单落寞。爱里的不得意,最终还是变成了心上狰狞的伤疤。可我们仍要假作无事,自命潇洒。苏叶,其实我挺喜欢你的。你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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