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宜潜进去,将替身收起。叫来青竹,让她侍候着,好好梳洗一番。过了这么久的享受生活,再过山林野人生活,却是实在不习惯。
“主子,您睡了这么久,今天好不容易精神好一些了。要不要出去走走?”青竹一边侍候她,一边提议道。
“不了。”静宜任她替她梳着长发,一边迷迷糊糊的,似睡非睡。
等终于收拾妥当了,静宜大大的伸了个懒腰。便又将青竹给撵了出去,她丢下替身,再一次跑了。
到了傍晚,四爷一回来,径直便来了静宜的帐篷。一嗅到里面的味道,眉毛就狠狠的跳了一下。再看到躺着的人,眼底的怒气几乎实质化。
叫来青竹:“今天,你主子可有什么不同?”
“回爷,主子白日里精神似乎好了些,起来沐浴了一回,还进了些点心。只是到了下午,便又不好了。”
“可恶。”四爷暗怒,却是毫无办法:“这几日,若是你主子精神再好,务必着人通知爷。”顿了一下,又道:“不许让你主子发现,用暗部传递消息的方式来。”
青竹心中讶异不解,面上却半分不显:“嗻!!”
“女人,你最好躲好点,别让爷捉到。”四爷眯着眼,在帐篷里来来回回的转着。随即猛的向外而去。到了马厩,翻身上马,在营地附近疯狂飞奔。
可惜,他以为的,总会留下些痕迹的事,并没有发生。
静宜虽然不那么太聪明,但人家都告诉她了,她待过的地方都有香味出现,又怎么可能再留下这么明显的痕迹给他捉?
四爷在营地周围一直跑到半夜,跑到很多人都注意到了他的反常,才憋着一肚子的火回了营地。
而不幸的是,伊氏经过一路的准备,以及一而再,再而三的自我鼓励,终于决定,要对四爷出手了。
“爷,这是姐姐专门吩咐,给爷准备的鸳鸯碧玉汤。姐姐一番心意,爷尝尝吧!”伊氏一路看来,很是疑惑。
她本以为,武氏是爷最宠爱的人。更以为,爷不碰后院这些女人,就是为着独宠武氏。
却不想,一路看来来。爷虽然将武氏放在眼皮子底下,却从来也不亲近。看着,到像是为了方便盯着她。
不得不说,女人的直觉是很准的。
伊氏对于这段时间四爷的表现,猜得完全正确。
也因为如此,她觉得,她的事情,大有可为。
男人么?哪有真的好好的男人,就绝了那样的事了?何况,这位爷有了那么多的妻妾,孩子也有两了。这证明他一切正常……他不碰,要么是有事,要么就是这些女人都不合他的心意。
她在家里时,受过专门的训练,也知道这些大门里的女人是个什么模样。
而她自信,可以与她们都不同。可以风骚入骨,可以风情万种。她自信,只要得了爷一回的宠,定能迷惑住爷。
种种所想,让她的胆子变大了,也让她将事情做了下来。
四爷看了一眼躺着的,熟睡的人。讽刺的勾了勾嘴角,如果不是他能感受到她的脉膊心跳,她温热的肌肤,差点要以为,这就是个傀儡了。
整天除了躺在这里,证明她的确还在,哪里有那人半点的神韵?
他只是不明白,这世上当真有两个长得完全一样的人吗?又当真有那么一个人,甘愿当别人的替身?
他很确信,也亲自检查过。这两个人身上,都没有用任何其他的手段来改变容貌。这是他永远也无法理解的事情。
一碗汤,就在两人各自不同的心意下,被四爷喝完。
伊氏很紧张的等待着,等着四爷情动,等着四爷将她扑倒。只要四爷是个男人,那药,必然会有效果。
帐篷里很热,四爷因为没找到人而烦躁,难得的扯了扯那一直严谨的衣领。
伊氏脸突的一红,人也往四爷身边凑了凑。
扑鼻的脂粉味,立刻冲进四爷的鼻腔。
至从修真后,四爷的五感比原来灵敏了何止十倍。本来觉得幽香的味道,此时只觉刺鼻,难以容忍。
眉头一皱,刚要开口叱责。伊氏已然嘤咛一声,扑倒在四爷身上。
“爷!”
四爷一看伊氏这样,只觉一阵恶心。本欲将人推开,却又临时住了手。
扫了一眼躺着的人,任由伊氏自己发挥。
伊氏却以为四爷受了药的影响,得了暗示。立刻揉身而上,整个人像八爪鱼一般,缠上了四爷的身体。身体不停的蹭着四爷,手指爬上他的领口,将勒得紧紧的领口松开。下一刻,手已到了四爷腰间,腰带应声而落。
“爷~~”伊氏的声音带着媚惑,呼出的气,对着四爷颈间,耳后轻喷。手更是大胆的,已经伸到了四爷的大腿上。
四爷冷着脸看着好似已经情动的伊氏,头上青筋暴跳。
他们这样的人家,娶妻重贤,纳妾要良。可在他身上四处挑火的女人,哪里像个良家妇女。便是那胡同里的女子,怕也不如她大胆。佟家真是好大的胆子,什么乱七八糟的腌脏人都敢往皇子府里塞。
再一扫躺着的人,连眼皮子都没动一下。
四爷心头火起,怒从心生。猛一挥手,“啊!”伊氏保持着娇媚状,飞了出去。撞在矮八仙上,一声尖叫之后,非常聪明的昏了过去。
“爷!”外面的人听到声音,立时冲了进来。
四爷冷眸一扫,让那些人齐齐一颤。
“将这汤碗拿下去查。另外,将伊氏给爷拖出去,鞭十下。”l四爷对自己的女人虽然宽容度大一些,可这位,他已经决定,他的府里不会再有这么一个人了。
只是,也不能一下子就没了。既然恶心了他一把,总是要有些利用价值的。
给苏培盛一个眼神,“这碗里的东西查出来之后,送给佟妃娘娘过目。”
佟家不是要示好么?他就再给他们一个机会。
苏培盛立时便懂了,“嗻!奴才定立时送去。”
很快,事情解决完,四爷也不耐看那个躺着一动不动的人,终是觉得无趣的离开。
……
四爷终究是皇子,哪怕他如今拜了师傅,学了艺。但是……他也知道,他所学的这些,与他这一生,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身体健康,长命百岁了。至于更多的,是不能再想的。
他们拜了师的几人都被皇阿玛问过,他们几人也经常凑到一处,互相印证。
四爷知道,十三学的只是普通武功。比他学的这些,大概是要差一些。但十三学的那些,极易成功。短短几个月,十三弟的身手,已经是众兄弟之首。无人能出其右。
老大学的功法比十三弟的要好,但速度很慢。是他们所有人之中,最慢的一个。他学得大概更好一些,速度也快一些。
富森的比老大的要好,比他的要差。
而他们都发现,那人所教的一切,他们全都无法说出来,也不能写出来。只要有这样的念头,脑子里便一片空白。
但他的实力最高,依旧能感觉得出来。
这让皇阿玛对他们一度很是猜忌。但经过这几个月,他们的努力,这猜忌应该是好一些了。
但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都要缩着脑袋过日子。
只是,十三弟太年轻,暂时还不懂。
第二天,又是一晴好天气。皇帝首射了只鹿,便带着所有人冲进了林子里。
皇子阿哥,青年才俊。蒙古贵族英雄,全都大展身手。
此时的胜负,多少关系到些色彩,关系到两族的脸面问题。因此,除了打猎,还得斤斤计算。
不能比对方低,又不能高过某些人。
四爷带着侍卫,跟在皇帝不远处。这是一种表态,也是一种保护。
大概是因为修炼的缘故,今日一早,便有些心惊肉跳。于是此时,他死拉着十三,虽时有前后,便隔上半个时辰,总是要偶遇一下他们的皇阿玛。
然尔,便是如此,依旧出了事。
“十六弟,出了什么事?”三匹马,其中两个护卫。一个主子,全都狼狈不堪。“怎么这个样子?”
“四哥,狼。快,有狼群。我们的示警烟火不能用了。”
四爷立刻让人放示警烟火,只要点燃,其他人看到了,自然就会避开。
“四爷,烟火被人动了手脚,放不了。”侍卫逐个将烟火点燃,结果竟全是哑炮。
四爷脸一黑:“你们两个,带着十六弟先回营地。”又对他的侍卫道:“你们去附近,挨个通知。若是碰上狼群,尽全力逃离。若是遇着圣驾,便鸣枪提醒。若是遇不上……将所有遇上的人都集中到一起,扑杀狼群。”
“嗻!”
所有人四散开去,四爷则向着之前他皇阿玛所在的方向飞驰而去。
然尔,依旧还是晚了一步。
半刻钟的时间,便听到了狼嚎声,嘶杀声。
骑兵最怕遇上狼群,不是兵不勇,而是马一遇着狼群,便全都瘫了。不是自行逃跑,就是狂躁发颠。
四爷到时,隔着挺远,马便踌躇不前。
而与狼群对战的人,也早就弃马步行。
身上穿着铠甲,配着剑
“皇阿玛。”四爷张弓,箭猛的射出,射穿了张开的狼嘴。他冲到皇帝身边:“儿臣的马就在不远处,请皇阿玛先行回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