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塞,好惊喜!不过黄莺还是要假装一下,对着手指一副好为难的样子,“属下干活,老大却游山玩水,他们会不会对你有怨言。”
沈璋的回答十分理直气壮,“我们怎么不干活了,只不过是去一些好地方而已,而且咱们还监督他们。“
好吧,虽然这话听起来好不要脸,但是……她喜欢!
黄莺扑到沈璋怀中,抱着他欢快的像只小鸟。
考虑到交通的舒适度,和天气因素,沈璋定的路线,是从西北往东走,先走一遍战略要地。然后沿着东海下江南,之后再往西走。
至于具体路线,以及人事安排,黄莺就不关注了。她现在要做的是把老太太送走,然后收拾东西,准备出门。
当然,她高大英俊的逾辉也要带上。
……
再好玩的地方,因为无尽地赶路,也会消殆所有的兴奋。在没有火车,没有水泥、柏油柏油马路的古代,赶路真是太太幸苦的一件事了。
骑马磨腿吹风,可以参考不戴安全帽骑摩托车,坐马车颠簸想吐,虽然她苏出了弹簧,也安装了各种减震装置,但是耐不住没有路啊。
犄角旮旯,到处是枯草石块,还有泥坑,算了,她还是走路吧。
黄莺真的是灰常庆幸自己会轻功,那些大老爷们一个个都苦不堪言时,她还能轻松自在。
因为沈璋有事要忙,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探察路况地形,以及周边环境。堪舆图可不仅是画出来,还要介绍。
每当这个时候,若是到了好玩舒适的地方,她就休息或者自己出去玩。若是荒郊野岭,她就想办法给大家改善伙食。
大家都说跟着王爷王妃这一队最幸福了,能吃热乎的,像是其他队就是咸菜干粮。
吃了半个多月的风沙,黄莺渐渐熬不住了,每天蔫头耷脑地伏在沈璋背上。这个地方靠近边界,但是很偏,沈璋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派出去探路的人,好多都迷路回不来了。
大家一边记录,一边忧心。
万一走不出去就糟了,干粮也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黄莺的嘴唇都干燥暴了皮,沈璋心疼,就一遍遍用舌头润湿,走到哪里都抱着她,吃的用的都可着黄莺先来。
一开始,大家都很不满,王妃过来是照顾王爷的,怎么现在变成王爷照顾王妃了。
不过,时间长了,大家就都看清楚了。
在王爷心中,王妃才是第一位的。
因为饮用水有限,都先紧着沈璋和黄莺,所以其他人都变成了灰葫芦,一个个干干的,缺水的样子。
这样又走了几日,终于有探路的回来,说是东边不远处有条河,附近有村庄。
众人都激动坏了。
黄莺靠在沈璋怀里也很开心,“是不是我们就能吃热乎饭菜了,我好想喝汤,好想吃鱼。”吹了许多日风沙,黄莺的皮肤又干又黑,都有小麦色趋势了,但是一双眼睛却又黑又亮,水汪汪清透可爱。
沈璋有时候渴的厉害,就会控制不住亲亲她的眼睛,仿佛就能解渴。
出来半年多,沈璋也逐渐磨砺出男人的粗砺,是那种汉子的感觉。
这两个字含在嘴里,又霸气,又性感,满满的都是安全感。
身上满是风沙,跟着众人一块吃草根,喝露水,眼神却越发的深邃凌厉。他是众人的精神支柱,每当有人坚持不下去,就看看沈璋,顿时又充满力量。
这段时间,沈璋又长高了,已经超过了一米八,身体结实挺拔,带着强壮的力量。胡茬也冒了出来,特别狂野,好man的感觉。
干巴成一团的黄莺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对着沈璋花痴,真是怎么看也看不够啊!
说是村庄,实则真是蛮大的,已经是个小城镇的规模了。此地靠近边界,民族融合得很厉害,迁徙啊逃窜啊结亲啊,最终几个民族部落的人变成了一体,成为新的民族。
纳罕村既保留了朵颜蒙古的特征,也有着汉人特征,还根据地域地点,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性质。
纳罕村很少有外人过来,所以只有一家客栈,但是修建的很漂亮豪华,而且此地水好土肥,做出来的菜肴也特别好吃。
黄莺难得洗了个澡,住了床,吃了热乎饭,开心地都想打滚。
果真是物以稀为贵,以前在京城时,吃得好,用得好,还能泡温泉,她都没这样开心。
真是太幸福了!
黄莺捏着一个当地特产奶馒头,一边咬着,一边看沈璋换衣服,满足生理心理双重刺激。
八块腹肌,从肚脐向下蔓延的黑色毛毛,紧致的腰肢,挺翘的窄臀,小麦色性感的肤色。
又有美味,又有美色,嘻嘻嘻嘻嘻嘻!
沈璋被她看得心里发热,走过来将她好一顿揉弄,恶狠狠地放话,“等你身体好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
当地的族长听说这样一群人过来,派人过来打听,沈璋等人也没瞒着自己的身份。听说是大周的王爷,族长激动了,亲自过来请沈璋去他家做客。
纳罕村在大周境内,也是大周的子民呢。
沈璋很给面子,带着一群人住进族长家。
因为要探察地形,补充物资,了解附近习俗,所以,需要停留一段时间。
然后狗血发生了,越长越帅气的沈璋吸引了一大波当地小姑娘的爱慕。当地的姑娘大胆热情,居然还敢当街堵着沈璋,送衣服,送食物,还有定情信物。
黄莺不高兴了,然后有个人比她更不高兴。族长的女儿吉雅气愤填膺地跟她抱怨,操着一口不甚流利的汉语,“莺姐姐,你不知道,那些姑娘也太大胆了,居然敢拦着王爷。”
黄莺笑眯眯地看着她,“没事,他要是敢有外心,我就揍他,他绝不敢看上别的女子。”
吉雅红了脸,小声嗫嚅:“莺姐姐,我听说王爷是可以有好几个女人的,我、我可不可以跟你一块照顾王爷啊。”
黄莺故意瞪大眼睛,“那布和怎么办,你们不是定亲了吗?”
吉雅抬头,一脸坚定,“我是要嫁给最强壮的男子,布和比不过王爷。”
“不一定哦。”黄莺摇头,“布和很壮的,听说他是你们这的勇士。”
闻言,吉雅有点小纠结,王爷生得很英俊,她一看见就会心跳加速,但是布和也很厉害啊,怎么办?
“有了!”吉雅眼前一亮,“过几日有马赛,谁先拿到开得最早最美的太阳花,送给心上人,就能幸福一辈子。”
吉雅眯着眼睛说完,看向黄莺,“王爷骑马厉害吗?”
黄莺笑而不语。
吉雅年纪跟黄莺差不多大,但却比她高出一个头,皮肤也是健康的小麦色,是一种野性之美,是纳罕村最美丽的姑娘。她很喜欢温温柔柔的黄莺,同时也有点看不上,那么弱,都要王爷照顾,怎么能照顾王爷呢。
小姑娘虽然看着爽朗,但也有心思细腻的一面,她悄悄观察着黄莺的神色,“莺姐姐是不是不喜欢王爷有别的女人啊,王爷是大英雄,又是皇帝的儿子,美人、美酒、马匹、勇士都应该归他所有。”
黄莺傲然一笑,“王爷他只喜欢我一个人,吉雅还是去找独属于你自己的夫君吧。”
“哼。”吉雅生气了,猛然起身,怒视黄莺,“你一点都没有汉人讲究的三从四德,你不是好妻子,我要去亲自找王爷。”说完就登登登跑了。
——
吉雅找没找到沈璋,黄莺不知道,她只知道他参加了马赛。
赛马那天很热闹,初秋季节,北方已经有了黄叶,微凉的北风却挡不住纳罕人的热情。姑娘小伙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穿上自己最好看的衣服,吉雅还画了妆,嘴巴红艳如朝霞。
一早赶来的布和都看愣了,憨憨壮壮的小伙子发誓,“吉雅,我一定会为你抢到最美的太阳花。”
吉雅傲娇地一扭头,“哼,小心牛皮吹大了,王爷也去呢。”
布和脸色有些沉,自从这个所谓的王爷来了之后,美丽的吉雅眼中就没有了自己,他都已经有了美丽的妻子,为何还要抢夺他的吉雅。
纳罕村的赛马不是单纯的比马跑得快,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马上竞技,实行抢夺,打拼,马上搏斗,看谁最勇敢,力量最大,最有智慧。
黄莺站在边上,看着沈璋骑着她的逾辉,英俊又神气,已经有热情的纳罕姑娘尖叫起来,大喊着王爷。
绿意在旁边鼓动黄莺,“王妃,你也喊,快喊,压过她们。”
黄莺有点害羞,脸上染了一层淡淡的红晕,酝酿了好一会都开不了口。这时哨声已经响起,一群群马匹带着背上的勇士奔腾而去。
“王妃,你看!”绿意指向远处。
黄莺皱了皱眉,布和似乎对沈璋怀有很大的敌意,一开始就用马别着沈璋,甚至有好几个人围住他。
心跳加快,黄莺担忧起来,不过很快,沈璋就用了个假动作骗过布和,寻找空隙突围。
“好棒!”耳边传来一声惊叫。
转头看去,居然是吉雅,她瞪着水亮大眼睛,微扬着下巴,得意道:“看着吧,王爷一定会抢到太阳花,并把她送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