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叶风铃为冷宇可翻开眼皮的时候,冷宇可的模糊视线里隐约看见一张脸,快两个月没有见到她,虽然知道她长得好,但十六的少女的样子每一天都会有微妙的变化,就是不知道她现在变成了什么模样?
滴完药水,叶风铃收起药瓶说:“冷先生,眼睛闭紧,等药水干了,我给您重新包扎纱布。”
冷宇可紧闭双眼,感觉到她的身体离自己越来越远,也跟着失落起来。
差不多过了五分钟,叶风铃又问:“冷先生,请问您的眼滴完药水后感觉有没有不舒服?”
冷宇可动了动眼皮说:“没有。”
“那我给您包扎纱布了。”这本来就是该做的步骤,叶风铃还是征求他的意见。
“好吧。”
得到回复后,叶风铃从药箱里取出干净的纱布,一层层裹在了他的眼睛上。一边裹一边问:“包得太紧或者太松,请冷先生说一声。”
“有一点紧了。”冷宇可说了实话。
叶风铃的手指稍稍放松问:“还紧吗?”
“又有一点松了。”怎么听,怎么觉得冷宇可在有意为难她。
叶风铃也不烦,稍稍加重了力道问:“这样还会太松吗?”
“还好吧。”
叶风铃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听到他说这三个字,就感觉自己做得不够到位,在包扎完后带着负罪感说:“冷先生真对不起,我笨手笨脚的,连包扎个纱布都包得不好。”
冷宇可虽然不是有意为难,但也有逗她玩的意思,现在听她这么说,他倒有些愧意。
“你第一次做这事,难免不习惯,熟能生巧后就好了。”
“谢谢。”
尽管两人生活在一起两年多时间,叶风铃和他聊天时还是拘于小节,公式化的感谢语成份居多。以前冷宇可对她这一点就不喜欢,现在自己眼睛看不见了,再听到这般机械化的语言自然高兴不起来。
“风铃。”他想趁此和她好好谈一谈,以便于后面的的计划安排。
“冷先生,还有什么事吗?”看了看时间,快九点了,以往这个时候风铃早就睡下了。
“我们怎么也说也认识两年多了,为什么到现在你对我说话还那么客气?”冷宇可在看的见的时候从来没有这样说过她,那是怕见她难过,如今眼睛看不见了,却落得个眼根清静,便将长期的怨气给道了出来。
叶风铃没有想到他会直接这样问,一双手也不知道放在哪里,一会儿揪着衣角,一会儿放在背后,好在他眼睛看不见,自然也看不见她的手足无措。
“不是的。”
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冷宇可打断:“你每和我说一句话,都离不开冷先生与谢谢,还说不是。”
叶风铃无话可说,两只手死死放在身侧。
“过来,到我这里来坐。”冷宇可拍了拍身边的沙发位置。
叶风铃抬了抬上眼皮,还是愣站着不动。
冷宇可听到没有动静,再次拍了拍沙发说:“怎么怕我吃了你,我现在可是个瞎子,我还怕你吃了我呢。”
这一句话让叶风铃偷偷笑了一下,而后慢慢移步,坐在了他的身边。
“这就对了。”冷宇可裂着唇说:“以后我们聊天自然一些,就像亲人一样,别在让我听到你对我说‘谢谢’两个字。”
“可我们确实不是亲人,没有血缘关系的。”面对一个在a国举手摭天的男子,叶风铃对他不可能像一个亲人般,他们最多是朋友关系,可以说,他是她唯一的朋友。
冷宇可听罢双眼冒烟,真想堵住她的嘴巴,让她说不了话。什么叫不是亲人,没有血缘关系,等到日后,她成了自己的妻子,看她还敢不敢这样说。
“我们算是朋友吧。”他屏住怒火。
“我们是朋友,在樱花市我就冷先生您一个朋友。”叶风铃以为自己不会有朋友,可事实就是她认他这个朋友,只因自己困难的时候,他曾帮助过自己。
“朋友之间也不至少这样说话吧。”
“虽然是朋友,但您是长辈,所以……”后面的话不说,叶风铃想他也明白。
原来是这样,她嫌自己大她十岁,所以说话代沟了。
“好了,不要说了。”冷宇可最烦她说自己是长辈,如果再谈论下去,肯定也听不到她嘴里会出什么好话。
墙上的挂钟‘嘀嗒嘀嗒’响,叶风铃时不时都会看几眼,发觉都九点半了,她是个早睡早起的好孩子,这下实在是坐不住了。
“冷先生,药换好了,没有其他什么事了吧。”她不敢直接说想离开了,只得拐弯抹角地问。
冷宇可知道她的好习惯,早睡早起,就算明天休息,她也从来不睡懒觉。
“我眼睛看不到,面对一个黑灯瞎火的环境,你就多陪我一会儿,反正明天是周六,你不上课。”他还是想让她多陪陪他,两人多增进一些感情,有利于他日后的步步为营。
“休息我也得早起,冷先生让冷丁陪你,不成吗?”
叶风铃的话实在大煞风景,冷宇可听后差一点没有晕过去。他又没有同性恋倾向,让冷丁来陪他,亏她说得出口。
有些不甘心她这样离开,冷宇可想了想问:“现在几点了?”
“九点半过了。”叶风铃困得说话都无力了。
“陪我到十点吧。”冷宇可给了个时限。
“好吧。”叶风铃的音量很小声,小到只能她的耳朵可以听到。
冷宇可不想和她继续聊下去,舌头甜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唇说:“能给我倒了一杯开水吗?”
“好的,您等着。”叶风铃本来就不想坐在他的身边,趁着倒水的机会起身,动作再慢一点,十点很快就会到了。
她知道他有洁癖,不会用公用的杯子,所以摆在桌上那一堆杯子就只是摆设,他喝水从来都只会用那个粉红色的瓷杯。
用固定的水杯喝水,这习惯很好,不过堂堂一个大男人,喜欢粉红色的杯子,就有一点说不过去了。但这也不是她关心的,她现在只想给他倒一杯水,时间能熬到十点就可以脱身了。
倒水的时候,她仔细观察了粉红色的瓷杯,杯面上画着一朵绽放的樱花,由于底已经是淡粉色的了,所以这朵樱花颜色会更深一些,是那种深紫色的。淡粉色与深紫色的相辅相成,反而显得这杯子更加女性化。
在心底暗暗笑了笑,叶风铃给杯子倒了热水,慢慢走回去,本想放在桌上的,但一想他是个瞎子不妥,这么烫又不能直接放在他手上,只好先放下来说:“水还热着,等温了后我再给您吧。”
“嗯。”冷宇可根本不想喝水,只是找借口让他陪自己。
叶风铃看了看挂钟,才九点四十五分,还差十五分钟到点,她还是第一次觉得十五分钟如此难熬。
“我的专用水杯好看吗?”冷宇可今晚说的话特别小孩子气。
“好看,不过……”后面的话她不想说。
“不过什么尽管说出来,我不会生气的。”冷宇可早就猜到她心里想什么,却还是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杯子颜色是粉色的,杯面又画着一朵樱花,这本是小姑娘家喜欢的杯子,冷先生您是纵横商场的大人物,好像有些别扭。”她也喜欢这个杯子,就是觉得并不适合他。
“谁规定男生不能用粉红色的杯子?”冷宇可扯开嘴角,两边面颊由于上半部分裹着白纱布,因此有些僵硬地凸起。
“男生当然可以用粉红色的杯子,不过冷先生可不是小男生了。”为了打发时间,她还是笑着回应。
“是呀,不是小男生了。”冷宇可突然感慨起来,“快二十七了,却没有女人喜欢,你说我这个人是不是很失败?”
叶风铃知道他没有女朋友,也不主动去交女朋友。本来像他如此多金帅金的男子,但凡多在外面社交,都会有一大堆女人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可他是个例外,作为商人,很少应酬,更多的时间是呆在家里,确实让人不费解。
“你不说话,就代表我这个人很失败了?”
“不是。”她想了想说,“冷先生一定是对感情有着独道的理解与诠释,您是个对感情认真专一的人,只是您喜欢的女人还没有出现,如果一旦出现就不会是现在这种情况了。”
“说得真好!”冷宇可有时实在是佩服她的忍耐力,去a市的那两个月,他为她通话的时候,多多少少都有些暗示,可她愣是装着傻。回来后,她就像没事人一样坦然面对他,论城府,其实她的城府比自己还要深。
两人打着口水战,不知不觉到了十点,可这个时候,却聊开了,叶风铃浑然忘记了十点之约。
“冷先生,我想您父母的感情对您的影响很大,所以您对感情也和普通人不一样,如果有女生被您喜欢上了,她一定会幸福快乐。”
“幸福快乐?”普普通通的形容词,冷宇可听了却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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