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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天下 [金榜] (焦糖冬瓜)


  “唉……表兄,晓香的病说严重吧,她这不还好端端呢。说不严重吧……大半夜里的人说不见就不见,是挺让人担心的。等得了机会,我就找都城里的大夫给她好好瞧瞧。咱们若能结成亲家,那是好事啊!这样等宿宸科考的时候,也好有个照应不是?”
  这话一说完,李晓香明显看见他爹的喉头动了动。
  金三顺是个贫乏的人,除了钱,别的他还真没有了。
  可再有半年,李宿宸就要参加科考了。这里面的弯弯绕可多了,不是凭他李宿宸有才华就能考上的,还得上下通气。这钱……他们家还没攒够呢。而金三顺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只要将金璧与李晓香的婚事定下来,李宿宸的乡试是决计没有问题的。
  李晓香背脊凉飕飕的。她知道李宿宸的前途对于李明义来说意味着什么。她有些害怕了,害怕李明义的动摇。
  她没有那么崇高,绝不会为了李宿宸的前途牺牲自己。
  金三顺又寒暄了两句,乘着马车离开了。
  李家忽然一片安静。李明义握着茶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李晓香也不敢与他说话。反正只要李明义的态度“不端正”,她就立马卷铺盖走人!
  “爹,乡试我可以自己考。如果要把晓香嫁去金家来换通气的钱,我宁愿不参加科考。”李宿宸的声音淡淡的,但每一字每一句都清晰可辨。
  李晓香望向李宿宸,这家伙收起了以往对什么都无所谓的笑容,目光沉敛,无比认真。
  “虽然金家不缺衣少食,但……你也知道晓香的性子……金家的两个小妾也不是省油的灯,晓香若是嫁入金家,指不定要受什么气呢!”
  等了良久,李明义终于说话了。
  “明日你陪着晓香去都城里,买些布匹,制些衣衫。再挑选些有花色的发簪饰物……”
  “名义!我说了,晓香是我的心头肉,我是不会让她嫁入金家的!”王氏急了,心想李明义这么说就是要打扮女儿,然后将她送去金家,好让金璧能一眼看中晓香。
  “谁说了要将晓香嫁给金璧的?晓香已经到了这个年纪了,不能再把她当个孩子了!别人家的女儿都知道摆弄些胭脂水粉的,你看看晓香哪里像个姑娘。女儿家该打扮的时候就要好好打扮!免得来日空叹!”
  李晓香与王氏都傻了。
  李明义的意思,应该是说李晓香应当抓住青春,好好打扮自己?
  弄了半天,李明义暗沉的样子不是在思考要不要把女儿嫁入金家,还是终于发觉忽略了女儿太多,这会儿得赶紧补上了?
  “反正谁也不知道宿宸乡试到底得花费多少,我们这些年的积攒下来也许根本就不够……还不如用些在晓香身上。宿宸……是有真才实学的,为父相信他就是靠自己也能出人头地!”
  李晓香惊呆了,这是李明义吗?这真是李明义吗?他没给雷劈了吧?
  “爹……”李晓香的眼睛忽然红了起来。
  “这……这是怎么了?难不成你想嫁给金璧?你听爹说,金家……”
  “我才不想嫁给什么金币银币的呢!女儿是觉得爹你真好!”李晓香上前一把抱住了李明义。
  从来未曾与女儿如此亲近的李明义咳嗽了起来,耳朵根都红了,“去去去去!这么大的姑娘还在爹身边蹭来蹭去成何体统!”
  李晓香第一次觉得万分庆幸自己穿越来了李家。
  它不是高门大户,也不是宫廷侯爵。
  但是它真的是一个家。
  李晓香原本以为李明义也就是说一说而已,没想到第二日起身,王氏还真准备了钱袋要陪着李晓香入都城。
  李晓香这才深深了解了他爹说一不二的性子。
  王氏先是随李晓香来到十方药坊。她带了些新鲜的野菜,向柳大夫道了谢。又说李晓香身形渐长,想带她上集市扯两尺布。柳大夫点了头,给李晓香放了假。
  这还是母女二人头一回一块儿逛集市。都城里平民百姓经常逛的最为热闹的集市自然要数天桥下了。
  王氏心中早已计划好了去哪家店铺,她们先是去了良记布行,扯了一尺月白色的素锦,加上两尺碎花布。
  虽然在李晓香的审美里,碎花布也是土得要死,但她相信只要经了王氏的手,定能化腐朽为神奇。
  除了扯布,就是得给李晓香添些头饰、首饰什么的。
  珍珠、玛瑙、和玉什么的,王氏是买不起的。她们也没去首饰铺子,只是在寻常卖货郎的小摊上看了看。
  王氏给李晓香看中了一个手串,不知道是什么木头磨出来的小珠,二十几颗穿在一块儿,珠子上还刻着些细细的纹饰。虽然不是贵重的材质,但做工却十分精致。不过五文钱而已,价格也公道。
  李晓香戴在手上,喜欢的紧。王氏二话不说就给她买下了。
  再来就是挑些头饰了。
  王氏看中了几支木簪,挨个儿在李晓香的发间比着样式。
  李晓香是看不见发簪到底配不配自己,但一想到有了发簪,王氏就会给自己梳各种式样的头,心里边儿开心了起来。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驾马车停在了她们身后,李晓香万万不想听见的声音响起。
  “唉,我还说背影怎么瞅着这么眼熟呢!原来是嫂子和晓香啊!”
  李晓香肩膀一颤,与王氏齐齐回头,就看见金三顺撩起车帘探出头来。
  王氏道了声好,李晓香也不情不愿地喊了声“金表叔”。
  “嫂子带着晓香逛集市呢?”金三顺眼睛一转,就看见了王氏胳膊夹着的两尺布,“给晓香扯了布啊?唉,怎么在这儿扯布呢,花色少不说,这布料贴在身上也不舒坦啊!走走走!上车,表叔给晓香扯点好布料!”
  李晓香下意识往王氏身后躲了躲。
  她是无论如何都不愿上金三顺的车。
  王氏彬彬有礼地回绝了他,“多谢金表弟了。只是该买的我们也都买了。晓香又在长个儿,制好的新衣没穿多久就不合适了。所以这样的布料也就够了。”
  “长个儿好啊!长着个儿呢才该穿好布料呢!不合适了,就再扯了布重新做嘛!走!表叔带你去隆裕布行,那里花色多,每样扯上些!”
  金三顺脖子上的大金链子就快闪瞎李晓香的眼睛。
  王氏还要说什么,金三顺的两个家仆硬生生将王氏与李晓香推上了车,李晓香脑袋差点没撞车顶上。
  好吧,她这算是上了古代“豪车”了。金三顺打定主意要在她们母女面前土豪一把。
  王氏说了半天不用他破费,都给金三顺挡了回去。
  “我们家晓香啊,乍一眼是不怎么出彩。可越看呢就越有味道了,眉清目秀的,金璧见着了一定会好好疼你!”
  李晓香太阳穴突突,搞什么?她爹娘还没答应呢,怎么就成你们家的了?
  一路上,路过几个金家的米铺,金三顺便迫不及待地介绍起来。
  比如每日有多少人来他铺子里买米啊,每个铺子月入多少啊,什么样的米最得京城里达官显贵们的喜爱啊。
  王氏还会点头应和两句,李晓香的嘴唇是抿成了一条线。
  “晓香是头一回坐马车吧?有点晕那是正常事儿,多坐坐就好了!”
  金三顺还以为李晓香板着张脸是晕车呢!这回李晓香真想吐了了。
  


☆、第40章

  马车驶到了碧水天街。
  李晓香的脑袋探出车窗,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出入碧水天街的几乎都是马车。街市两旁的店铺与天桥下那是完全两种风格。天桥下是走平民路线的,而碧水天街则是实打实的“奢侈品一条街”。
  单看路过的首饰铺子,只是匆匆一瞥,李晓香就看出来那些发簪、步摇的用料讲究做工细致,就连款式也比天桥下货摊上的优雅贵气不知多少倍。
  但李晓香知道,这些东西再好再美,也不适合她。
  她不过是个乡野丫头,而那些物件却是属于大家小姐的。
  来句夸张点的比喻,普通人会把巴黎时装周上的经典设计往身上穿吗?
  金三顺的马车在隆裕布行停了下来。金表叔咧着嘴呵呵笑了两声。
  “咱们到了!晓香,表叔保准你从这里出来和这里进去是两个样子!”
  李晓香看向王氏,她是绝对不会收金三顺任何东西的。收下了,不就等于把自己给卖了吗?
  但金三顺非要强买强卖,她能怎么办?
  硬着头皮,李晓香跟着金三顺下了车。
  腿还没离开马车,就听见隆裕布行的伙计迎了上来。
  “唉哟——金老板来了!好些天没见着你了!前两天瞅着两位金夫人穿着我们的布制出来的衣裳,多少人盯着看啊!又优雅又贵气!”
  李晓香快吐了,但金三顺却受用的很。
  “这不我就认准了你们布行!来!给我家晓香也好好选几匹布料!只要她看得上眼的,我金三顺全要了!”
  伙计看着李晓香,顿时明白什么一般笑了起来,“新夫人长得可真水灵啊!金老板老当益壮!老当益壮!”
  金三顺顿住了,王氏的脸色也不好看了起来,立马抓住李晓香的胳膊冷声道:“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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