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毫不夸张的讲,他感觉他活到这么大,林笙给他的快乐,要比他这些年加起来的还要多……
那是一种,有了一个人,就拥有了全世界的幸福。
高敬轩倒是也想成天在台球厅泡着,可是他那个老爹可不是好哄的。既然选择了不同的路,必然要有所牺牲。高敬轩不得不在家乖巧的跟他们周旋。不过他倒是常去林小杨的学校等他,顺便带他吃顿好吃的什么的。林笙倒是也一直没在意。还在心里挺感激他,毕竟自己忙得没时间,也没时间陪弟弟。
至于英语老师布置给林笙的任务,让程亦锦给他补习英语之后的签名。别说是一周三次了,就是一周三百次,程亦锦也会给他签的。
两个人现在经常腻在一起的时候,估计就是林笙要他的命,程亦锦也能二话不说的剖开自己的胸膛顺便把属于他的心一并赠送给他。
不过两人也还没糊弄老师。林笙是真对英语挺着急的,之前就抓心挠肝的急,以为越来越难,他已经感觉到越学越吃力。程亦锦简直是一个完美的老师,一遍又一遍的叫他发音,听他读,然后给他纠正读音,听写他的英文单词,还弄到各个高校的内部资料给他做练习。
期末考试考英语的时候,林笙果然有种突飞猛进的感觉。这种突飞猛进不是指分数,而是做题时候的感觉,程亦锦教他的做题思路还有这阶段被他硬逼着背诵的英文课文,让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答英语卷子时候的轻松。
期末考试结束那天晚上,两人本来约好要一起吃饭,但是程亦锦接的一通电话,让他不得不回去。晚上的时候,程亦锦又给他打电话说要出去几天,可能一周后才回来。
程亦锦在电话里表现的很歉意,林笙在这边却觉得好笑。两人也不是真的热恋中的男女,他还需要他时时刻刻陪在身边,而且他从来也没要管过他的行踪。这不过这些话林笙没说出来罢了。
跟他相处的越久,林笙就觉得自己越了解他,他知道程亦锦不喜欢听那些话,听了那些话后会生气。既然这样,他就不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程亦锦每天都给他打电话,至少一次。
至于两人聊些什么,基本上都是程亦锦再说,或者发问。林笙心情好的时候能跟他多说一会儿,没耐心的时候就很快说再见,回来再聊。
有时候林笙跟他多聊一会儿,或者不经意的主动说个话题,程亦锦都能高兴上大半天。而如果没聊两句他就不耐烦的要挂电话,程亦锦虽然心里有些沮丧,但也总是劝自己慢慢来……
林笙有时候忙得没听到电话响,这个大少爷就能一直打,一直打……每次看到手机上一堆的未接来电,林笙就在心里服气程大少爷的毅力和耐心。
暑假来临,林笙也没闲着,他早就跟高敬轩商量着要干点什么,之前奶奶要把钱投资开一家爆米花店他都没同意,因为爆米花利润小,城市客流量也有限,时间久了再有别的家开,根本不是长久之计。林笙非常慎重,他父母留下的钱就那些,那是给他跟林小杨上学用的钱,他想要投资就必须赚,第一次就得成功,否则,他也之后辍学去打工赚钱供弟弟读书了。
在没有钱的时候,钱真的很重要。一分钱能憋死英雄的话,林笙觉得一点也不假。
好在他跟高敬轩上辈子虽然也没学好,但是重生的优势还是让他们比别人看得远些,他们至少知道,未来几年干什么会大赚。
未来十几年,房地产业将大举鼎盛,势不可挡。现在城北那块地皮,几年后就能翻几十倍。可是他跟高敬轩都没有那么多钱,想干大的,简直是痴人说梦。只能脚踏实地一点一点来。林笙也不急,他也没想成为什么顶级富豪,以后够吃够用,够供林小杨上学,够家人舒舒服服的过日子,林笙就知足了。
有的时候,钱多了,反而被他缠缚得失去自我。
过几年,电子信息产业将如火如荼的遍布全中国,网络将把整个世界联系的更紧密,接下来,所有的各行各业都会用到电脑。那个时候,基本上家家都会有电脑,人人还都将拥有个人的笔记本……可是现在,昌新市还连一家网吧都没有。就连首都,估计也刚刚才开始要瞄准电脑这块商业领域。
既然想要在这一块儿着手,林笙他们就必须抢占先机。
所以,程亦锦才走两天,林笙跟高敬轩就简装出发了,买了两张火车票,只请了台球厅的假,谁也没告诉就出发了。
做了九个半小时的火车,林笙跟高敬轩走到平地上的时候都油光满面的。
此时才是凌晨三点半,冬天的夜很长,才刚要露出鱼肚白,可是首都的机场已经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走,先找个地方吃饭去。”高敬轩揉着饿的咕咕叫的肚子说道。
两人在车站旁边找了一家昼夜营业的馄饨店,一人连汤带面吃了两碗半,身上才算是热乎起来。
林笙一边吃饭,一边跟操着湖北口音的老板聊着,打定北京城哪里是批发电器的,那里是卖高科技产品的。
北方的冬天真是干冷干冷的,林笙跟高敬轩虽然做足了准备,都大圈儿套小圈儿的穿的都要行动不便了,但是被北方冷硬的风一吹,还是刺骨的寒冷,有种还是穿少了的感觉……
他们所熟悉的首都,也是十几年后的北京城了。现在很多高林密布般的摩天大楼还没矗立起来,穿梭在城市下方的地铁也都没建筑好……所以林笙还是决定折回去,买张地图。
随便找了一家小旅店住下,两人本来想先休息一下,天一亮就出去干活,但是旅店的暖气也不好,不到六点,两人羽绒服外面裹着棉被坐了起来。
“太他妈冷了!这什么破旅店啊!”高敬轩忍不住骂道。
林笙也冻得牙齿咯咯响,说道:“天亮就换旅店。”
再这样下去也不行,越呆越冷,林笙提议找一家网吧先去考察考察。
46第四十六章
宽阔的马路边上若干个电子商行,路旁挤满了停放的不算整齐的车辆。
林笙正在一家商行里跟老板讨价还价呢。
这是他们来的第三天,两人已经跑遍了北京城能出售电脑的地方,详情他们也都打听清楚了,跟两人正在商讨的老板出的价钱,算是最低的了。
“真不能再低了,你们不信去别家问问,有路子能弄来这么好电脑,还给你们这个价钱的有没有了?”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矮个子男人,看着倒是一副挺实诚的样子,不像是做生意的反而像是个教书匠,他对这两个磨了他一个下午的小伙子苦着脸说道:“我这是看你们俩也不大,挺不容易的,再给你每台让五十吧,这可是最后的价了。”
“两百!”高敬轩看到老板松口了,伸出手指晃了晃。
林笙站在旁边正琢磨着自己能说点什么,兜里的手机在这时候却响了。
拿出手机一看,果然是程亦锦。
他出来的这三天,一个电话是家里打的,一个电话是李红星打的,剩下八九通,和三四十个未接来电,自然都是程大少爷的。
林笙犹豫了一下,还是拿着电话出去接了。因为他在这里也没有多大的作用,讲价的事儿一般都是高敬轩干得。估计店里的老板要是知道讲价钱的时候嘴皮子厉害的能把人吃了的高敬轩是昌新市有名的富商的儿子,下巴都能掉下来。
“二百不行……”老板沉痛的声音:“……最后一次机会,一百……”
“成交!”
林笙把电话放在耳朵边上推门出去的时候,正听到身后高敬轩清脆干练的声音。
“你在哪儿呢?”
电话里传来程亦锦的声音,开口就这样问道。
林笙踱步到马路旁边的一辆银白色轿车旁边,从车窗还能看到自己说话时候吐出的白气。
“在台球厅呢,还能在哪儿。”林笙口气漫不经心的,从车窗上看到自己脸上的淡漠。
“……”没想到那边居然沉默了。
林笙心里觉得奇怪,但是懒得追问,直接说道:“还有事儿吗,没事情我挂了,店里来人了。”
直到林笙挂了电话,程亦锦也没说话。
林笙也没在意,转身快步进了商店里。
北方的冬天简直太冷了,连有着热暖气的商店的玻璃门都冻上了一层厚厚的寒霜,看着就觉得刺骨的冷……
林笙他们交了五千块钱的押金,回到旅店拿了东西,直接奔火车站买票打算回去。
直达的火车票只剩下晚上八点半的硬座了,当天的软卧硬卧早就售完了。那两人也毫不犹豫的买下了。
这里简直太冷了,他俩谁也不想多呆了,更何况明天早晨走的话,估计会更冷也更难受。
于是两人在火车站的吸烟区抽了几根烟就等着到点了。
这几天两人确实没少折腾,但是因为生意谈成了,两人都有些兴奋,谁也没有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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