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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经商]黄金穗 [榜推] (齐佳芜)



金穗计算了下路程,他们已经穿过了两个村庄,农家院子里的人不知她的真正方位,这个地方应是旁边那个村庄的田地,真可谓荒郊野外,夜黑风高杀人夜了。

在黑衣人打量周围的时候,金穗也在瞧瞧打量这里的地理环境,这时马儿动了动,金穗往那个方向一瞥,别的没看见,倒是看见了一把铁锹反射着月亮的冷光。

敢情黑衣人还准备把她杀了之后直接埋了啊?

她心里一寒,再不犹豫,在黑衣人下马之时,一手去抢缰绳,一手持剪刀,刀尖朝外,用尽最大的力气划过黑衣人的脖颈,一击得手,她没时间确定黑衣人是否真死掉了,电光火石间,她由趴伏的姿势转为坐骑,上半身伏低,贴在马背上。

黑衣人直觉脖子上一寒,已察觉不对,不过,他还没意识到是金穗把剪刀递送进了他的脖子里,而是以为有人偷袭。他的动作更快,一把抓住偷袭他的手。

金穗一个趔趄,来不及多想,另外一手紧紧抱住了马脖子,低喝:“放开!”

黑衣人当然不会乖乖听话放手,这时候已经发现是金穗偷袭他,他的面色极为难看,恶狠狠地盯着金穗,一手紧紧捂住飚血的脖子,一手抓着金穗的手,把她往地上掼,嘴里气急败坏地叫嚷:“死丫头,敢偷袭老子,看我不大卸八块拆了你!你个狠毒的臭娘们!咝——”

他边说边拉扯金穗,像是人死前有个极强的执念——要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黑衣人现在只想把金穗杀死,可脖子上巨大的疼痛传来,渐渐的,放完那番威胁的话之后,他再也无法开口,因为血从他嘴里冒出来了。死亡的恐惧瞬间攫住了他。

金穗十分害怕,紧张之余,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飘散开来,她学的那些东西,理论多过实践,她还是第一回伤人至性命。可现在她没时间对黑衣人仁慈,黑衣人不死,今晚她便要葬身于此。

几乎是下意识的行为,金穗放开了马脖子,剪刀从右手换到左手,在摔下马之前她用剪刀割破黑衣人手腕上的动脉。

黑衣人两处致命的地方受伤,极为光火,他知道自己活不成了,生命撑到了极限,可这个小丫头瞧着干干瘦瘦的,身子的柔韧性却是极好,总能找到最佳的角度牢牢地攀附在马背上,他怎么都拽不下来。

这一回,金穗在收手之时顺势扔掉了剪刀,转而一把抓住了马尾巴,整个身子倒仰,背部垫在马屁股上,差一点点就掉了下来。

马儿吃痛,后蹄乱蹬,一下子将马屁股边上的黑衣人给踢翻在地,接着便狂乱地奔跑蹦跳,要把金穗给掀下来。

金穗惊呼一声,吊在马尾巴上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可情况紧急,容不得她换个地方抓。不过两个回合,她便以极为危险的姿势被摔出去。

完了,金穗想着,这一摔还不得把骨头给摔碎了。

身体的本能反应让她先护住头部,迷糊中听到有人喝了一声:“松手!”

她一个机灵,不知怎么的,便松了手,跟随那声“松手”而来的,是腰上一紧,耳边响起肃杀的声音。

金穗从头昏脑涨中稍微回了点神,抬眼便是没了马头的高头大马轰隆一声倒在地上,她脸上不知什么时候粘上了热热的液体,呆了一样,金穗用手摸了摸。

鼻子里慢慢地充斥着血腥味,她的身上手上全是血,有人的血,有马的血。

“你……”金穗动动身子,发现全身瘫软,肌肉劫后余惊地不自觉颤抖,扭过头,抬起沉重的眼帘,火把的光明亮耀眼,只见抱着她的是一位目光沉静的美少年。

第217章 长雍

少年微微垂下眼帘,眉尖皱了皱,声音清冽如泉:“我是,姚长雍。”

金穗呆愣住了,她从未想过会在这种场合见到这位传说中席氏救下的人,更何况,这里可不是梁州。

更令她吃惊的是少年的气质沉静如水,与她想象中调皮捣蛋到不小心失足落水的少年截然不同。

金穗有些说不出话来。

“喜公公,劳烦你把黄姑娘送到顾大夫那里。”姚长雍见金穗不答话,似有痴呆之症,只当她被眼前的场景吓傻了。

今晚祝叶青派了人营救金穗,计划是在子时悄没声息地将金穗转运出来,却不曾想,他们的人行动时发觉有异,恰恰瞧见了有一人夹着什么东西鬼鬼祟祟地跳上马走了。领队的队长担心傅池春看破了他们的计划使诈,分出几人跟踪。

而他们进屋之后发觉院子里的异常,一瞧,金穗果然不在,还以为自己掉进了傅池春的陷阱,听见四处有人吆喝什么四姑娘不见了,逃跑了之类的话,还有人点着了火把搜寻,连傅池春都少有的慌张,带着一丝恨意地吩咐人查找金穗的下落,这时,队长才知金穗是真的不见了。

思及他们进院时的异动,便迅速汇报姚长雍一行主子,并训练有素地寻找金穗和蒙面黑衣人的踪迹。

姚长雍想着这混乱的一夜,将金穗递给候在一边的喜公公手上,临转身,他又看了一眼金穗。

一个七岁的小女孩,竟然能凭着一把小小的剪刀杀掉傅池春最得力的手下之一,是深藏不漏,还是巧合?

喜公公见了金穗的模样,吓了一大跳。骇得差点把金穗给扔出去,不过好歹是见惯场面的人物,因着之前与金穗有过几面之缘,对金穗还有几分眼缘,他抬起袖子给金穗擦了擦脸。

金穗不知道,她这一辈子最为狼狈的时刻大概便是此刻了。在喜公公眼里,简直可以用“触目惊心”四个字来形容。

“我的姑娘喂,你是怎么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的?”

金穗刚刚杀了一个人,在心理上极为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心跳较平常又跳得慢了些。姚长雍出现在面前的诧异无法掩盖她心理上的这道疤,因此,当她恢复神志的时候。也是她最为虚弱的时候。

她现在的状态是,精神上十分紧张兴奋,如拉满的弓弦,再施加一点点压力便会断掉,而所有的恐惧则体现在肉体上。她全身的肌肉无法回应大脑的指挥。

她很想把身上的血洗掉。

可是,她动不了,连手指都不能动弹。

喜公公不知小女孩的心思,念念叨叨地给她擦脸上的血迹,半晌才发现金穗的不对劲,因为金穗从头到尾没动过。连眼睛都没眨过,更没说过一句话。

喜公公心惊,迟疑地唤了一声:“雍四爷?”

姚长雍站在槐树下。负手望着查探四周的护卫,听到喜公公的唤声,他回望过来。

喜公公犹犹豫豫地轻瞥一眼金穗,道:“黄姑娘怕是吓着了。”

姚长雍第二回皱眉,想了想。道:“黄姑娘莫怕。巫秀,去瞧瞧那贼人有没有死透?”

金穗一颤。喜公公感觉到了,越发可怜这个弱质的女孩。

叫巫秀的小子三两步跨过去,先用手绢擦干净了手,然后去探倒在地上的那具不知是否已名为尸体的身体,他依次探了鼻息和颈脉。因颈上全是血,且黑衣人死死地捂住了脖子,他无法探出,正要起身汇报时,姚长雍亲自走上前来。

“雍四爷!”巫秀低呼。

姚长雍因抱过脏兮兮的金穗,他的手上和衣服上都染上了血迹,那双如玉温润白皙的手搭上黑衣人捂住脖子的那只手的脉搏。巫秀紧紧贴住姚长雍,警惕地盯着黑衣人。

姚长雍站起身,轻声道:“巫秀,你大意了。”

他随手抽出巫秀腰间的佩刀,侧身,微闭眼。

“哗”一声,有个什么东西从黑衣人的肩膀上滚落。

当即便有几个小厮吓得抖如筛糠,喜公公手一颤,叹道:“四爷何必脏了手。”

金穗心里紧绷的那根弦,“啪”一声断了,她白眼一翻,便晕了过去。

喜公公反而松了口气,这种场合,姑娘家早该晕过去方是。

姚长雍扔掉滴血的刀,唤了人过来,指着那个早早刨好的坑道:“便埋在那里吧。”

那个坑就在铁锹旁边,土还是新土,想来是才挖没多久的。其作用昭然若揭,自然是黑衣人准备杀了金穗之后,就地将其掩埋的。

巫秀说:“这个蒙面的家伙真够恶毒的,黄姑娘还这么小,他怎么下得去手?”

随着他这一句话,凝滞的气氛在一瞬间活了过来,护卫和小厮们各司其职,忙着打扫战场。

巫秀睨见远处暗影晃动,对姚长雍道:“爷,咱们回去吧,傅掌柜那边应该要有行动了。”

“嗯。”姚长雍回应了一声,不紧不慢地离开,翻身上马,追着前面几道马儿的影子而去。

不大一会儿,暗夜里的火把灯光如黎明时分的星子,渐行渐远,渐远渐暗,直至消失在暗夜里,而刚刚他们待过的地方,蒿草繁茂,连空气里的血腥之气都冲淡了,似乎从来没人来过这里。

金穗沉沉睡了两天,第三天晌午醒来,浑身酸软无力,剧烈的不适让她不由得呻吟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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