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百万拧起眉,“我们聚仙楼的菜谱好像没这道菜吧?”
闻言,唐琳眼中掠过一丝光芒,立即说:“我会做!老板,若小唐把客人的胃口抓住了,您会考虑让我在这里干下去吗?”
陆百万思考一下,随即爽快答应,“没问题,只要你能留着下面的客人!”
唐琳勾起一抹极为迷人的笑意,“您就瞧着吧!”
小爷我还是另找他家吧!
小爷我还是另找他家吧! 唐琳随陆百万离开雅间,下了楼。
楼下的饭堂,在靠窗的位子,坐着一个人,一个打扮飘逸但身材较为小巧玲珑的男子。
男子身穿一袭儒雅的白袍,腰间缠着紧身的腰带,头发束于头上,吊着长长的一赘于背后,本是精致仿若女人的五官,但因飘逸的打扮,他打扮出了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模样,英姿飒爽,飘逸洒脱。
陆百万下楼后,吩咐身后跟着的一个伙计,“老秃驴,你带小唐去厨房!”说毕,然后脸上挂起笑容,向那靠窗的饭桌走去。
老秃驴在前面带路,唐琳后面跟着。
经过饭堂时,唐琳望了那意气风发的少年一眼,正好那少年也在望着她。
看到精神面貌俱佳的唐琳,少年立时瞪大了眼睛,杏仁一样的眼睛。嘴巴不由得睁开,“哇,好美!”
唐琳在捕捉到少年的耳垂上的耳洞时,唇角弯起了一抹神秘的弧度,然后就跟着老秃驴朝内院去了,她那抹神秘的弧度,勾起了少年无限的遐想,仿佛,那个在他眼中美如百花的美人,知道了他什么秘密似的。
但,陆百万的到来,打断了少年的遐想,“客官,你且稍等一会,我们聚仙楼的厨子不一会便能把您要的饭菜送上来了!”
少年睨了陆百万一眼,再看看陆百万身后赔笑着的五个伙计,立即收回视线望向窗外,轻描淡写道:“那行,小爷就稍等一会吧!”
聚仙楼已经两日没有一个客人了,此刻难得有一位客人上门,陆百万激动得不愿离去,而是坐在了少年对面,脸上始终挂着友善的笑,“敢问公子,怎么称呼?老夫是这聚仙楼的东家,幸会,幸会了!”
少年扯了扯唇,戏虐道:“呵,能让东家亲自下来招待客人,想必这酒楼的饭菜不是很令客人满意,小爷我还是另找它家,”说着,便起身。
陆百万赶紧起身阻止,“客官,留步,留步,请留步。这饭菜还没上来呢,好歹您也要尝过了再决定找不找第二家吧?”转头,吩咐身后最胖的伙计,“小胖,去,给客人上壶好茶!”
“是,老板!”那胖胖的小伙计,高兴地应了一声,然后走开了。
唐琳在老秃驴的带领下,走入了内院,进了厨房。
老秃驴,聚仙楼内的厨子,确切地说,是一个没有头发,年纪有四十出头,身材中胖的男人,故此大伙儿都叫他老秃驴,他是聚仙楼内最老的伙计。
用唐琳的话来说,老秃驴在聚仙楼内,是最资深的一位伙计。
下人房,杂物房,以及厨房,都在内院一楼。
唐琳环视了不大不小的厨房一眼,厨房内什么厨房工具都准备有,栈板,菜刀,勺子等,以及新鲜的素菜,荤菜,都摆在了厨房内。
见唐琳只顾着观察四周,却不动手,老秃驴替她急了,“小唐姑娘,老板还等着你的饭菜抓住客人的胃口呢,你怎么还不动手?说吧,需要老秃驴做点什么?”
唐琳慢悠悠地过去,抱起了一个有十五斤左右重量的圆形西瓜,交到老秃驴手中,“用不锈菜刀,把西瓜分两半,在西瓜表面三分之二的地方,把西瓜切开。记住了,切开后,不准拿开,始终保持整个西瓜的样子!”
御圣君的情结!
御圣君的情结! “哦。”老秃驴应了声,照着唐琳说的去做。
接下来,唐琳选了胡萝卜,并给胡萝卜切块,煮熟,再把葱花切好,猪肉切碎。
老秃驴把西瓜切成两半后,然后去生火。
唐琳等火候到了,第一步就是给锅里放油……
西江月客栈。
此时,御圣君和御子尘正站在西江月客栈门口。御圣君看了一眼客栈的招牌,因爱上了这家客栈的名字,于是就走了进去。
响午出宫的时候,御圣君给了自己一个期限,打算在西市住一个月,下月初一便回宫,因为五年一度的侍卫选拔赛在这一日开始,需要他亲自处理一些事物,不能缺了他这个主子的存在。
来到柜台前,御子尘问那正在算账的老掌柜,“掌柜的,可还有上等的客房?若有,我们兄弟打算在此住上个把月!”
老掌柜眼睛一亮,激动的抬起头望过来,连连应道:“有,有有有,多着呢,二位客官,你们要开几间?”
御子尘说:“两间!”
交了钱,老掌柜亲自带御圣君和御子尘上二楼,来到了靠东的一排天字号客房倒数第二间,把房门打开,“客官,这是本店最上等的客房之一了,还满意吗?”
御子尘正要走入房间的时候,发现了身后的御圣君一直在看着最后的一间客房,这一发现,让他了解了一个事情:无论身在何地,御圣君,他高高在上的皇兄,始终保持着一颗恋旧情结的心喜欢靠东最后一间房子。
御圣君的视线慢慢收回,落于房内的老掌柜脸上,拿捏扇子的手,指了指隔壁的房间,“旁边有人住了吗?”
老掌柜回道:“是的客官,是一位很特别的姑娘儿!”
既然有人住了,御圣君不再打隔壁房的主意,走入了眼前这间房,看了看环境,平淡的视线最后落于御子尘脸上,“二弟,你喜欢你便住这间,为兄无所谓的!”
“不,大哥,您还是住这吧,我住对面的地字号房便可。”兄弟俩,谦让都有君子风度。
老掌柜下楼,御子尘回了自己的房间后,御圣君过去把房门关上,再走到房间靠街市的窗前,打开窗户,顿时一阵微风拂了过来,吹起了他丝丝散落在两鬓的长刘海,这一刻,他的俊美不凡,映入了街市下面不远处的一双凤眼中。
凤蝶舞隐藏在街市的某房子的转角,正在紧紧的看着西江月客栈二楼上,御圣君的那一抹俊美不凡的风姿。
要得到世间最尊贵的男人的爱,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她要走好每一步。
等御圣君关上一半的窗离开后,凤蝶舞这才不依不舍地收回视线,往旁边的那家名为“来福客栈”的客栈走了进去。
聚仙楼。
唐琳把西瓜内的肉和籽全部挖掉,再把一叠香喷喷的炒饭都倒入了西瓜内,把早已准备好的女儿红,倒了一些进入西瓜中,在炒饭上面,摆了一个心形的切片青瓜,这才把另一块西瓜给盖上,捧起来,放到已经放了筷子和调羹的端盘上,对老秃驴说:“可以了,端出去给客人用吧!”
“好咧!”如此与众不同的做法,对老秃驴来说,是第一次见到,他已经迫不及待要把唐琳的成果端上台面了。
他小心翼翼地端着端盘,走出了厨房。
唐琳在老秃驴人走后,解下围裙,去洗手。
这味道,简直是人间仅有!
这味道,简直是人间仅有! 饭堂内。:
看到老秃驴端着一只大西瓜上来,正在喝茶的少年,杏眼一瞪,“噗”随即,一口茶喷出,喷了对面的陆百万一脸。
陆百万白着眼睛呆了呆,然后用袖子抹去脸上的茶水。
而这会,老秃驴已经把西瓜给放于饭桌上了。
看到只有一只西瓜,以及一双筷子和一只调羹,陆百万的脸色当即黑掉,黑线冒出,有种被耍的感觉,抬眸望向老秃驴,斥道:“你搬个西瓜出来作甚?”
老秃驴回道:“是小唐姑娘吩咐的!”
还不知情况的陆百万,气得脸色青一块白一块,命令老秃驴,“去,把那臭丫头给我叫出来,岂有此理!”
“别啊,”少年阻止了陆百万的命令,面向那老秃驴,“说说看,为何捧只西瓜上桌?不知道小爷我要吃的是有酒有果子味的炒饭吗?你们这是何意思呀?”
先前小唐姑娘叮嘱过,西瓜一上桌,定会被骂得体无完肤。老秃驴现在想想,心中不禁佩服起唐琳能预知等下发生的事情。
依照唐琳所吩咐的,老秃驴挺直腰板,把最精神的一面展示出现,对陆百万和少年解释道:“老板,这位客人点的饭菜,已经端上来了,就是这只西瓜!”
陆百万又一脸黑线,恨不得起身过来抡老秃驴一掌,“你看看,这是客人要的饭菜吗?你不认识这是西瓜吗?”
“老板,您误会了!”老秃驴不怕死地嘻嘻一笑,然后弯腰下去,把西瓜盖打开,顿时一团香喷喷的蒸气呼之欲出,飘过现场每个人的鼻翼。
那团让人食欲大增的香味,立即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都凑到饭桌围观。
小胖看着西瓜内丰富的炒饭,咂咂嘴巴,已经馋得流口水,双手更是不安分地搓在了一起,被眼前的美食所诱,“看着就不错了,尝起来一点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