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乞丐眼睛一亮,将脏兮兮的小手伸了过来。“成交。”
林倾宸压低嗓音说道:“但是你得保证,万一你被抓住了,绝对不能将我的容貌泄露出去,要是你能做到,那十文钱我还付给你。”
小乞丐拍了拍小胸脯说道:“这位大哥放心。咱们道上都有规矩,拿人钱财,替人办事,绝对不能做那背信弃义之事。”
林倾宸被小乞丐老成的口气逗笑了,连忙数出十文钱递给他:“那好,稍晚一些时候。我再来这里找你。”
看着小乞丐飞奔而去的身影,林倾宸转身离开了这里。
而文府书房内,代美艳也不堪忍受宗泽翰冷峻森严的目光。主动道出自己曾经给林倾宸一张人皮面具的事,最后不得已还将人皮面具的相貌画了下来。
“怪不得二嫂当初会选择二哥,就冲着他一天一夜不睡觉,想法设法找寻二嫂的这个劲儿,全天下的女人都会羡慕的。”出了书房门。代美艳摇头叹息道,丝毫没有被宗泽翰威胁之后的不满。反而生出不少羡慕之情来。
杏儿和桃儿相视一眼,都知道此时若是劝解小姐,无疑就是火上浇油。
“艳儿,以后我也会对你好的!”宗泽宇在代美艳主仆三人离去之后,从书房的另一侧走了出来,看着那道落寞纤瘦的背影,嘴里喃喃地说道。
当门房将写有“宗泽翰亲启”的信函送到书房时,宗泽翰既惊喜又担心。惊喜的是林倾宸会给自己写信,就说明她现在还是安全的,担心的是,她既然送信过来,就说明气还没有消,还不打算回来。
迫不及待的打开信,里面只有寥寥数语:“丑初初刻(下午一点),望山楼酒楼二楼雅座,独自前来。否则我不会现身。宸字。”
宗泽宇当场反对,“二哥,你昨日才被人阻截受了伤,谁知道这是不是他们用的一计。”
信上的字虽然写的有些潦草,但是宗泽翰还是能一眼辨出这是林倾宸的字,秀气中透着一种张扬,不娇柔不造作,言简意赅的连自己的名字都省略了。
“不碍事,我自有主张。”宗泽翰抬手止住宗泽宇还要劝解的话,吩咐长生下去准备。
到了丑初初刻,宗泽翰按照约定来到望山楼。
“这位大爷,二楼雅座从来没有人预约过。”当宗泽翰说二楼雅座有人约了自己时,酒楼掌柜解释道。
“不要紧,我上去等就是了。”宗泽翰说完,招了一个小伙计为他在前面带路。
就在宗泽翰的身影刚刚进入望山楼时,林倾宸带着一丝笑意,消失在熙攘的人群中。
宗泽翰从丑初初刻一直等到寅正初刻(下午四点),又从寅正初刻等到辰初初刻(晚上七点),喝了三壶茶水,脸色由最初的希冀到后来的失望,又从失望到一脸木然时,府中又送来一封信,这一次信中的内容多了一些:“知道被人欺骗的滋味了吗?所以,你不能生我的气。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离开洪州了,至于去哪里,你不用管,也不用找我。如果有缘,我们还会再相见,如果无缘,我会慢慢忘记你的容颜。宸字。”
宸儿,我宠你,可是由不得你这么轻忽我!你若敢将我忘记,我定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后悔!宗泽翰隐忍着怒气,转身回府。
第九十九章 报仇
知道宗泽翰安然无恙后,林倾宸心里也没那么慌乱了,仗着自己这张平凡无奇的脸,在街上闲逛起来,顺便购买一些路上要用的物品吃食和药材。
她早就问清楚了,从洪州出发,经过滕州和博州,最后从森州穿插过去到达京城,要是普通商队需要一个半月的时间,而自己是轻便上路,又没有累赘,最快只要一个月的时间就到了。
之前为了掩人耳目,没有拿太多的衣服,只让鸣芳拿了两件换洗的衣服和一些重要的东西,所以她要趁着今天还有时间再添置一些御寒的衣物。
左手拎着新买的衣服,右手拿着刚从药店里配置的一些治疗风寒和发热的丸药,刚走到一家金楼门口时,从里面走出两位珠翠环绕的女子来。其中一位穿着绯色衣裙,身材高挑,曲线玲珑,肤若初雪,眉如远黛,乌黑的青丝上插着宝石蓝点翠珠钗,小巧的耳垂上是同质同色的葫芦形耳坠。走起路来背脊挺得笔直,步幅袅娜,微抬下颌,顾盼间自然流露出几分寻常女子不敢表露的骄傲。
正是这份骄傲,让林倾宸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心里暗叹:真是一位美人!
“姐姐,这里的首饰样式太少了,我们再去别家看看吧。”另一位身穿粉色衣裙的女子嘟噜着嘴,不满意地说道。
林倾宸听着耳熟,顺着声音看去,还真是冤家路窄,居然是一路同行的曾雪歌。
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睁,林倾宸忍不住狠狠瞪了曾雪歌一眼,要不是这个讨厌鬼,鸣草怎么会出事。
“喂!你这个登徒子,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吗?”曾雪歌只觉得一道灼热的目光罩在自己脸上。一扭头发现一个相貌平凡,身材瘦小的男子死死地瞪着自己,那眼光极其令人不舒服。
“美女吗?在下倒是看到一位,气质高雅的很,可惜人家没说话,倒是有一只讨厌的麻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林倾宸嘲讽地一笑。
其实,在曾雪歌姐妹俩出来时,路上行走的百姓就已经开始注意她们了,这会见她停下来跟一个年轻的男子吵架,驻足观看的人就更多了。
“快看。小炮仗又跟别人吵架了,这位小姐要是一天不跟人吵架,日子都没法过。”林倾宸身后传来嗡嗡的议论声。
“我说。小炮仗身边的那个大美人是洪州之花吧?”有人发出啧啧地惊叹声。
“嗤!你买块豆腐撞死算了,居然连洪州之花都没见过,那年的百花节……”
洪州之花?
虽然议论的人很多,但林倾宸还是捡了一些重要的话听进了耳朵。
原来那个美人就是洪州之花,今日真是晦气。居然在自己将要离开这里时见到了。
林倾宸再看美人时,觉得她长得也不过如此,衣服过于显身材,皮肤白的也不知道抹了几斤白面,眉毛画得像两条毛线,头上插的珠钗样子俗气不说。还大的吓死人,是害怕人家不知道她是一朵需要人采撷的“洪州之花”吗?还有那走路的样子,高傲的像只公鸡。
“你才是麻雀。一只又黑又丑的麻雀。”曾雪歌气得口不择言起来。
林倾宸头似拨浪鼓一样摇着:“我宁可当一只乌鸦,也不想当麻雀跟你配对。”
人群中传来高低起伏的哄笑声。
林倾宸也勾着唇角,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
曾雪歌脸色涨得通红,径自冲到林倾宸跟前,抬起右手想要教训她。
“雪歌。不要胡闹!我们上车吧!”曾美歌看向妹妹的眼里有着深深地不赞同,孤傲的目光在林倾宸身上轻轻扫过。然后上了自家的马车。
曾雪歌狠狠地瞪了林倾宸一眼,回头瞥见车夫手里的鞭子时眼睛一亮。
“啪!”几乎在同一时间,曾雪歌夺过车夫手里的鞭子就朝着林倾宸抽了过来,林倾宸躲闪不及,只能用手肘护住自己的脸,可想而知,用来赶车的马鞭抽到细白柔嫩的肌肤上会是什么状况。
人群中传出一阵阵惊呼,有摇头叹息、有劝林倾宸别惹麻烦,也有兴奋地叫唤的,直嚷嚷着这样才符合“小炮仗”的个性。
“你这个泼妇,居然如此歹毒,哪个男人要是娶了你,肯定是本人作恶多端、祖上没有积德。”林倾宸抱着手臂,疼的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她就知道,遇到这个女人会倒霉。
曾雪歌回转身,用马鞭指着林倾宸,“你再说一遍!”
林倾宸也不理她,指着自己手臂上渗着血丝的鞭伤,对围观的百姓们说道:“各位大叔大爷,大哥大姐,小弟小妹们,你们都是有眼睛有耳朵的人,你们给评评理,这样的女子要是娶到家中,会不会把家里搅得鸡犬不宁?肯定会忤逆公婆、虐待小姑、暴打叔伯、打压妯娌、欺负邻居……总之,麻烦各位有眼睛、有耳朵、有头脑、聪明的、善良的、有爱心的大叔大爷、大哥大姐、小弟小妹们多多宣传一下,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一定不能娶这样的女子进门啊。对了,要是我日后身体有什么不测,或者因为什么意外受伤或是丢了小命的话,那肯定是被某人杀人泄恨了。多谢各位了,劳烦让条路,让在下先去寻医求药,要是因为这一鞭伤丢了小命,也太有损洪州知州的大名了,人家肯定会说,知州家的女儿就是与众不同,一鞭子下去都会出人命的,借过,借过……”
留下议论纷纷的人群,林倾宸拎起地上的东西就跑,一边跑一边嘴里还不忘向路人提示。兴许是林倾宸刚才发表的那番演讲太深入人心了,所以围观的百姓们都很自然地给她让开了一条道,毕竟民不与官斗的思想在古代深入民心,就算是洪州知府曾志伟的官评一向都很好,可是有这么一个另类的女儿,还是让大家津津乐道,不知道这个被称为“小炮仗”的知州三小姐会如何挽回自己的闺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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