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可不正是姜凤跟越越小包子么。
姜凤那日回到草沱村,几乎是连停都未停,直接收拾了细软,跟娄老爹娄婆婆说了自己要去避祸,让两个老人先回他们的旧居或是到远方亲戚家躲上一躲去。
如果日后没有人来寻事,再回姜家小院居住也不迟。
至于两个小的,小莲和小萍,则给他们留了几十两银子花用。
如果英平乐离开了青石县,娄老爹和娄婆婆回来,那每年收上的地租,还有留给他们的银子,也足够这四个人安然无忧地过上好几年了。
其实姜凤觉得就算是英平乐逃出了东皖山,也未必会真的想起自己来,说不定会以为自己已是掉下山崖送了小命。
要认真说起来,姜凤也没犯什么罪,不过是掉到崖下没主动去寻小郡王罢了,不过小老百姓跟这些权贵之子是没法讲什么道理的。
姜凤是真不愿意再跟那冒牌小郡王有什么牵扯了。
所以娄老爹和小莲小萍他们应该没啥危险,就算是英平乐找人问话,姜凤也教他们说根本就没见过自己,越越是突然失踪的。
其实心里也是有些歉疚的,但是她要逃窜在外,能力有限,也只能带着越越一个了。
青石西平和永安三个县相邻,说不得有什么消息也传得快,姜凤自然不敢呆在这三县,去京城更不敢,那可是英王府的老窝,被英平乐缠上了还有好?
姜凤也是思量了许久,才选中了这个靠着浣花河的栖凤城,这里消息灵通交通方便,工商业发达,是浣花国第三大城,离得京城又远,足有七八百里的距离,呆在这里,姜凤有赚钱的机会,让母子俩的生活不至于过得太差,也能让越越有更好的成长条件。
不过姜凤到了栖凤城,运气倒真是不错。
姜凤身上带了二百两银子,来到栖凤城就先花了十两银子租了个安静的小院子,十两银子是三个月的价钱。
其实若是在马仙娥生事之前,姜凤怎么也有个千把银子的积蓄,可惜都流水价地花出去,连煤矿都送出去了,能有这二百两已是很不错。
姜凤来的时候还带了些自制护肤霜和唇膏之类的,都是她先头做好还没来得及拿去出售,既然在大城市里生活,总不能坐吃山空,便拿去兜售。
她初到栖凤城,还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该上什么地方去最合适,偏巧就发现了开在本城的林家货栈,毕竟是在第三大城里,那规模可比之青石县里的分号,更要气派上不少,其中的货品更是南来北往,山间水路出产的,应有尽有。
她是知道林家做生意诚信为本,童叟无欺的,就想着不如把这些东西卖给林家货栈,倒是个稳妥的法子。
果然很顺利,姜凤见了林家货栈的一个小管事之后,只请她试用了各种货品,她就很痛快地把余下的都包圆了。
没几天,就有林家货栈栖凤城的总掌柜找到姜凤,要请姜凤去管林家胭脂铺子,姜凤如果出方子,那铺子的利润便分姜凤两成。
这般的好事,姜凤哪有不应的。
以前在青石县里,姜凤那都是小打小闹,一来青石县也不过几万人口,有钱的人不多,消费有限,而且还有马仙娥这类的地主恶霸,稍有打眼,就会惹来无数的麻烦。
如今到了第三大城,姜凤那些赚钱的点子若是真能实行,必是财源广进,相应的也会引起城中其它势力的眼红,而靠上了林家这棵大树,自然就不用发愁这些,姜凤只管捞钱就行。
姜凤做了林家胭脂铺的掌柜,其实银钱帐务上倒不怎么管,都交给林家派来的二掌柜,自己一门心思放在新品研发销售上头。
林家有资源,有人手,做起什么事来都方便,姜凤带着人做了四五套功能不同的护肤套盒,售卖之时也用了不少新点子。
果然那些包装精美,香气各异,有润肤,美白,抗皱,袪斑各色不同功能的护肤品,渐渐地受到了众人的青睐。
这浣花国的国情跟男尊不同,男尊里主要青睐护肤的是年青女人,而浣花国则不然,不止是年青的女人爱美,男人注重面子的,绝不比女人少,特别是那些有钱人家,家里好几个夫郎的,想争得妻主的眼光,不把自己捯饬得玉树临风,神清气爽,肌肤光滑年轻,又怎么能把旁的‘兄弟’比下去咧?
姜凤打理的胭脂铺,生意自然十分红火。
就算是没到年底,不能分红,但每月从铺子里得的掌柜工钱,就有二十两,足够姜凤娘两个,在这栖凤大城里,过上悠闲的中产生活了。
因姜凤自己是老板,每天只上午和午后去一个时辰,余下的时间都是自己打发,唉,当老板就是好啊。
不但能带着娃上班,上了班还有人帮着照看娃,下班的时间也早得很。
这不,每天下工,姜凤就带着儿子来茶馆坐坐,唱个下午茶,见见各色各样的人,听上一段书,再听听馆子里流传的各种八卦,这小日子可谓惬意之极。
小越越一开始还有些情绪低落,很是想念老家的小哥哥小姐姐娄爷爷娄婆婆他们,不过时日长了,有亲娘陪在身边,又结识了更多的人,每天都有热闹可以看,现下已经很适应城里的生活,瞧他那点茶水和点心的流利样儿就知道了。
姜凤甚至都看好了一所私塾,准备在那附近买个学区房,过半年就送越越去上学了……
正文 103 四年过后又相逢
碧空如洗,飘着的丝丝薄薄的白云。
窗外开阔的河面上,隐隐传来阵阵丝竹之声。
时值初夏,河边的荷田之中,晚莲盛开,莲叶层层叠叠地平铺在水中,轻风吹过,莲叶起伏如罗裙翻舞。
几只画舫在荷花从中悠然而行,船上人游乐无限,吹曲歌舞,钓鱼采莲的,好不欢腾。
小越越看得羡慕,一眼未眨地瞧了大半天,回头道,“娘亲,我也想坐船。”
轻风吹进窗子,送来了河面上的水气和荷叶的清香,姜凤微眯着眼,惬意地品了口手中的清茶,随着小越越手指的方向看去,这一口茶差点没呛到了肺管。
原来越越指着的,正是一座花舫。
在天朝古代,秦淮河上的花舫那是大大的有名,花舫上的姑娘们琴棋书画吹拉弹唱,色艺双绝,流传下来多少香艳故事。
而如今栖凤城外的浣花河上,也有类似的花舫,只不过,里头的美人儿都是男子,一水儿的美少年和青年,是城中专爱寻芳觅草的女色狼的最爱。
姜凤身为一个有贼心没贼胆的色女汉纸,还是挺想去见识一把的,不过想想自己还要带孩子,总要给娃娃以身作则,这才忍住了没去的。此时听越越这句话,不由得吓了一跳,赶紧指着另一边的荷田,“呀,快看,那个花丛里有一只小船,有个老爷爷钓起了条大鱼呢。”
“啊,好大的鱼,娘亲我想去钓鱼。”
果然,小娃的注意力很容易就被转移了。
姜凤暗自擦把冷汗。
等越越看厌了钓鱼,只听堂中醒木一拍,原本还有些嘈杂的茶馆内,登时鸦雀无声。
众茶客都竖起耳朵。等着听那个中年女说书先生开讲呢。
姜凤轻轻地把靠着越越那边的半扇窗给掩上,竖起一根指头放在唇边做了个嘘的动作,越越顿时瞪大了两只黑白分明的眼睛,也举起根白嫩小手指跟着嘘了一下,便聚精会神听书去了。
诸先生说的是英大将军征北记。
这回刚好说到英大将军带着大军来到蛮人的地盘上,路过一个叫野狼滩的地方,蛮人十分狡滑,派了蛮族巫师深夜里召唤了草原上的野狼群,前来偷袭英大将军的军队。
越越这四岁的娃娃,也不知道能不能听得懂。反正那小表情是专注之极,小嘴微张,瞪着诸先生拿着折扇的手。眼睛也不舍得眨一下的。
“……众军士朝四野一看,哎呀!大事不好,但见那夜黑风高,边草茫茫,不知有几千几万条黑影在荒野间奔驰。一双双的狼眼在黑暗处发着森森的光,眼瞧着就把我浣花国大军给包围起来,一个个张着血盆大嘴,就要上来咬人食肉……”
诸先生手拍醒木,啪的一声,正色道。“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众人登时发出或哎或嗨的一片惋惜声。
那说书先生却是收拾东西,冲着众听众一一拱手相谢后。便转去了后堂。
留下仍然意犹未尽的议论纷纷。
“嗨,这老诸,就专爱卖关子!”
“可不是嘛,前年老诸说玉安公子传,光说玉安公子梳妆打扮换衣裳就说了三天。跟子绢小姐见第一回面就花了两月啊!”
众人暄闹一阵,声讨了诸先生半天。便又说起跟英将军有关的事件来。
“哎,你们听说了没,英将军的小儿子,平乐郡王,听说皇上下旨给这位郡王赐婚了。”
“啊?真的?可是赐给了哪家名门贵女了?快给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