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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少帅别惹我 (清蒸鳜鱼)



还好仁爱女子医科大学乃是教会大学,大学自带着教会开办的女子医院。自成都兵变之后,逃离成都的人很多,仁爱医院一直很缺少修女和护士,路明珠抓住这个机会,接受了基督教牧师的浸礼仪式,以修女和护士的身份继续留在仁爱医院,并继续勤工俭学以完成她的学业。

勤工俭学的青年最适合寄寓在青年旅舍这种地方。

路明珠不愿意回到满目疮痍的秀山镇故土废墟上去。

但这只不过是半年前的往事。

事情自上个月开始变得不同起来。路家老先生没有活着挺过当日的惨案,他不幸死在了战乱当中。路家妈妈带着路明珠唯一的弟弟,侥幸逃过了那场劫灾。

当日,路妈妈正好带着小少爷回娘家,因此逃得性命在外,侥幸未曾罹难。

然后,路家母子两个的生计就成为了一个巨大的难题。家宅被焚毁,耕地被破坏,耕牛被屠宰,村民和佃户长工们或者死在战火当中,或者远远地逃往外镇他乡……遭罹兵灾之后的秀山镇一片荒凉景象,端的是千村辟易、万户萧疏,怎一个惨字了得。

倘若想要变卖田产,寻求着迁徙搬家的话,那田产却又是李家所有的。

路家虽有多年攒下的许多浮财,却从来不曾拥有过属于自己的田产。当这些浮财被土匪们彻底抄了个干净之后,路家寡母孤儿的生存便大成问题。

路家妈妈也并不是一个薄情寡恩之人,她当即带着小少爷回了娘家,她也鼓励着明珠姑娘继续留在成都勤工俭学。

只盼着明珠丫头学业有成之后,能够稍稍改观路家三口人的不幸命运。

八年学制的西式医科大学栽培出来的西医,个个都有很高的身价,开个诊所的话,也是一门非常赚钱的生意。最关键的是,这个年代的西医大夫和律师一样,属于紧挨着上流阶层的高等人类,他们普遍受到社会各界的敬重。

可是!路家孤儿寡母回到娘家之后的日子一点也不好过!

路妈妈的娘家远在丹巴县郊扎西郞镇附近的梭罗寨子。

在路妈妈年轻的时候,她曾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嘉绒藏族姑娘。

在西川汉藏交界的地区,流传着这样的一句民谣:“嘉绒的姑娘会唱歌!康定的汉纸会牧马!昌都的喇嘛枪法如神!林芝的大叔手艺精良,他们纺得出天下最温暖的羊毛呢绒料子!”

西藏以拉萨为中心的红衣喇嘛教区被称为内藏,以日喀则为中心的黄教喇嘛教区被称作外藏。这句民谣之中提到的乃是外藏四大绝活儿:康定的好骑手!昌都的神枪手!林芝的呢子毛料工匠!而嘉绒姑娘和她们所唱的悠扬牧歌,竟然能够与那三者相提并论。

可想而知,藏族嘉绒姑娘的歌声那是多么动人!

路明珠时常会去揣想:老爹大人当年怎么娶得回来这样神奇的一个妈妈呢?已故的路家爸爸,在他的年轻时代,肯定也是相当拉风的一位马背英雄吧?路明珠时常幻想父亲大人手握双枪,策马驰骋的飒然英姿!却想不透路家夫妻为什么会离开美丽的丹巴草原,投奔到秀山镇民团司令李老太爷的门下。

这件事情背后一定隐藏着上辈子的许多秘密和恩怨纠葛吧?

路明珠一直没能亲耳从父母的嘴里听到过关于那些湮灭往事的任何回述。

父母的年轻岁月,对路明珠来说,是个解不开的谜,其实她也不想解开这道谜题,她根本就不曾认真追问父母的来历。她宁愿留着更多一些幻想的余地,这样就可以无限妄想母亲年轻时的美丽模样,以及父亲年轻时的英武帅气。

可是,路妈妈的哥哥和父亲,为人却并不怎么样,甚至可以说,他们很坏!

路妈妈的藏族名字叫做卓玛。

卓玛的娘家哥哥叫做洛桑,爹地叫做旺堆次仁。

旺堆次仁大叔正是梭罗寨子的主人,这位大叔乃是一名地位崇高的藏族土司老爷。卓玛姑娘如果不是跟着汉族马帮私奔出走的话,作为土司的女儿,倒也算得上一位名门大小姐。不过,藏人历来瞧不起偷偷摸摸淫奔的女子,所以卓玛的名字早已从家世族谱之中开除了出去。

当徐娘半老的中年卓玛,带着和汉人所生的孩纸,失魂落魄一无所有地狼狈回到娘家来,企图依附父兄的抚养时,土司老爷全家对她的态度既是鄙视又很冷淡。

——卓玛已经不再算是土司家的女儿了!不过,血浓于水,嫡亲血亲之间的天然亲缘关系依旧得到承认,所以,卓玛就像个见不得人的私生女儿似的,在土司家里扮演起一个厨娘的角色来。

藏人这时候还在流行农奴制度。没把她当作奴隶或者长工看待,就已经是格外照拂于她。虽然洛桑大少爷依旧将卓玛当面喊作妹妹,但卓玛阿姨在土司家里完全没有任何地位,吃饭的时候,她也没有资格与主人一家同席。

夜里,她得到的福利倒还可以,她拥有一幢相对独立的小小碉楼,她带着孩子住在碉楼顶端高耸入云的塔楼之上,就好像遭到流放的欧洲王后,随身带着一位落难的小王子。

卓玛作为路家太太在秀山镇生活的时候,从四川人那里学得了不少烹饪窍门。

凭着厨房里百炼成精的一手好厨艺,用各种美味佳肴来哄得土司老爷全家开心,这件事一点都不难办。卓玛并不担心自己在娘家会遭到特别的歧视和残酷的虐待——有此烹饪一技压身,足可以保得卓玛和她的儿子半生平靖安稳。

——可是!小凯南未来的教育问题怎么解决呢?

路家小少爷的名字叫做路凯南。

路夫人为了疼惜自己的爱子,为了替他谋得更好的教育环境以及未来前途,做出了一个冒险的决定。

……

第四十四章 、司令太太

路夫人为了幼子着想,为路明珠小姐订下了一门亲事。

儿女婚姻之事,只管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倒也是常态,路夫人并不觉得这样做可能会伤害到女儿的自由权益和自尊心。

如果路夫人为路小姐包办一门夫家很渣的亲事,她也会觉得自个儿对不住小明珠。但是,倘若夫家的家境不俗,夫婿为人风评也是很好的话,当妈的干起包办之事来的时候,就觉得自个儿正气凛然,女儿若是不肯听从,那就是糊涂、不懂事、外加忤逆不孝!

于是嘉绒藏族出身的原名卓玛的路家太太,就这么将路明珠小姐许配给了黑水草原上的汉族马匪司令花少青。

人称花七爷的马匪头子,他曾是黑水九寨之中连山、丹曲两寨的当家寨主,名叫花少青。在昔日成都兵变事件发生之前,由文山县尹司令推举,花少青成为了黑水群贼之中第一个受招安成为地方团防司令的进步代表。现在,他已经不再是马匪,而是堂堂正正的国军丹巴县保安一百四十二团的地方团防司令官,人称花司令。

按照媒婆的介绍,花司令昔日落草上山为寇之前,曾是一个儒雅斯文的秀才书生,此人相貌英俊,才识过人,马术精湛,枪法如神,端的是文武双全。此外,花司令为人还有一般格外的好处:听说!这位花七爷颁下严令——连山寨和丹曲寨的马匪从来只劫财,不劫色!

这无疑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斯文司令啊!按照新派说法,那就是懂得尊重女性的进步人士——他是土匪中的好土匪!

扎西郎镇的藏家梭罗寨子,与黑水九寨毗邻,和土匪大首领攀亲可以让乡里乡亲安享太平,难得的是,花七爷花少青如今已经成为了非法土匪中第一个转正就任国家军职的正经司令!

所以路小姐嫁给花司令,乃是她的福份!她若胆敢违拗不从,便是无情无义无理取闹,便是罔顾父老乡亲的生死存亡!她必须同意出嫁才行!

然后,受过良好教育的路小姐便完全无法抗拒母亲大人做出的这项安排。

路明珠知书达理,她不是那无理取闹的人,她也不会小家子气的哭闹挣扎反抗。

她什么也没有多说,低头答应了这门亲事。但是,路明珠却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要求——只订婚!不结婚!先订婚!后恋爱!再结婚!当订下婚约之后,路小姐表示愿意看到花司令的殷勤追求。按照时下摩登的西式开明风气,路小姐要求继续留在成都求学,这个期间,希望花司令能够多来城里,像个进步青年一样公开追求路小姐,只要花七爷不算拙得十二分离谱,路明珠保证会在毕业之后,开开心心嫁入花府。

这样一来,对于四十岁的草鞋土匪邓老九来说,路小姐就成为了他那未过门的花七嫂,所以路明珠才会将这位草鞋大叔称为我家九弟。

“让吴伯过来听我电话!”叶小楼对着话筒这样吩咐道。

然后,电话线并没有被挂断,苏小姐丢下电话去找吴伯去了,她一去就是好半晌。

小楼拎着话筒和耳机在等待,一边等,一边瞧着少帅审讯当前的两名疑犯。

小楼歪着头,斜端着眼神细细的打量着对手脸上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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