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不走吗?”
脑海中一片空白,刘丝丝说不出现在自己心里是个什么感受,下意识地就说出了挽留的话。
终于等到了自己想听的话,轩轩深吸了口气,忍了又忍。却还是忍不住自己心中悸动的心情。
一把将刘丝丝拥入怀里。他声音有些哽咽:“丝丝,我舍不得你!”
长久以来的感情终于找到了宣泄的出口,轩轩激动的不能自已。
他很想不顾一切地留下来,可是一想到部落里面那个躺在兽皮垫上面的中年兽人,那个他应该管之叫做叔叔的人,他的心就 一点点地沉了下去。
“轩轩。回到冰原一直是我们白狐部落整个种族的愿望。我们属于冰原,自从来到沃尔西森林以后。白狐一族的寿命一代不如一代,到了你们这一代,雄性们五十几岁就老去,雌性也只有六十多年的年轻光景,这都是因为不能适应这里的环境造成的的!
轩轩,为了兽人们可以活的长久 一点,叔叔求求你,带着他们回到冰原上去吧!”
回忆完毕,轩轩却始终没有办法忘记安东尼说这话时候的恳切和从苍凉。
看着面前正在殷殷期盼地望着他的刘丝丝,他多想一点头就答应她的请求,可是……
“丝丝,对不起,我们非走不可!”
如果不当上这个部落的首领,他还可以任性地随着自己的意愿,完全追随刘丝丝的脚步,对于其余的一切不管不顾。
但是,部落首领的胆子压在身上,他仿佛瞬间就长了好几岁,他现在所思考的问题除了刘丝丝每一天过的好不好外还有他的部落成员的安危。
他不敢,不敢因为他一个人的自私赌上整个部落的未来!
刘丝丝身体一颤。
心里像是被人挖走了什么一样难受,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原以为,就算他去当白狐部落的首领也没有关系,就算他不是自己的部落成员也没关系,至少他还在沃尔西森林,至少自己还可以经常见到他。
因为有这样的信念支撑着,她才能安心地放他离开。
她怎么也想不到,伴随着她的放手,她这么快就会失去他!
“小娆也会跟着你离开吗?”
原本是想要挽留的话不知道出口以后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模样,刘丝丝一边暗骂自己矫情一面紧张地看着轩轩。
轩轩的脸上果然露出了失望的神色,他深吸了口气放开刘丝丝的身体,恢复了平静的神色:“小娆要留在沃尔西森林。”
小娆会留下来时为了刘氏部落的成员还是为了某个狼人,这个今后再探究,刘丝丝知道眼前的汉子生气了。
他是那么敏感的兽人,虽然有着粗犷的体魄,心灵却是细腻敏感的一碰就碎。
“那个,必须要去吗?你不能把部落首领的身份给别人吗?”
说完这话。刘丝丝都想抽自己一个耳光。
轩轩刚刚已经说明了迁徙的原因,他们是因为来到沃尔西森林后兽人的兽命集体受到威胁,这才想要回到冰原的。
她勉强他留下来,不是等于让他放弃自己长久的寿命吗?
这种话她究竟是怎么说出来的额?
“哦不是,我的意思是说……生命比较重要,你们必须回到冰原去!”
虽然很想把轩轩留下来。可是只要一想到在今后的漫长岁月里 。他有可能会在生命刚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彻底离开世界,她就满心的恐惧。
轩轩何等聪明,看着她恐惧的表情,再看她改口他就明白了她心里担心的是什么。
再一次将她抱起,他在她耳边沉声道:“丝丝,我喜欢你!”
突如其来的正式表白吓了刘丝丝一大跳,虽然一直都隐隐约约地察觉到了他的心意。可是真的听到他说喜欢,她还是忍不住心跳如鼓。
“轩轩……”
她想要说话,轩轩却一口打断了她未出口的话语:“不管你喜不喜欢我,我都喜欢你!我知道你的身边有了雷藏,有了祁悦,有了南墨,也有很多优秀的兄弟陪伴!
也许你不需要我。不过我还是想说。我喜欢你!
我们白狐一族是对配偶要求非常严格的种族,很久以前我一直在为能不能接受你身边的那么多配偶而犹豫,直到这一次的即将分离我才想通,我们的生命这么短暂,如果不能趁着能够在一起的时光快乐的生活,等到失去了再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刘丝丝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当他是说道:“白狐部落是对配偶要求非常严格的种族”的时候。她真的吓了一跳,可是后面的话却又让她莫名镇定了下来。
虽然等了很久,但是这个汉子终于承认了对自己的感情,真好。
至少,一想到今后需要面对的分离,她就忍不住黯然神伤:“可是轩轩,你还是要去冰原的。”
不情愿的语气不言而喻,这一刻,刘丝丝多么希望那一晚她能够自私地让人将赛德文给请出刘氏部落,如果她真的那么做了,今后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可是为时已晚,现在的局面是,赛德文已死,轩轩必须要听从他的遗嘱当白狐部落的首领,要当首领就必须要对部落负责。
这似乎是一个无解的死结,刘丝丝妄想将之解开,却解得自己一脸茫然。
听到她的话,轩轩声音也是一沉:“是啊,这是爷爷的希望,我不能不听……”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心里却在思索着刘丝丝刚刚说过的话。
能不能把部落首领的位子让给别的兽人……
眼下不能确定这件事,他也就没有回答刘丝丝的话,而是转移话题道:“不说这个了,你们想好什么时候走,要迁徙去什么地方了吗?”
闻言,刘丝丝也暂时从即将分离的不舍情绪中回过神来,答道:“已经确定了大致的方向,是位于绝望森林北边的沃尔西丛林,那边的气候相对来说比较温暖,冬天的到来的时候河水不会结冰。”
轩轩一皱眉:“没有具体的地点吗?”
刘丝丝一愣:“这个还没有想好,我们暂时商定的地点是沃尔西河的上流, 据说这边的气候一年四季温暖如春,只不过这一带隐藏着很多凶猛的野兽,如果一个不小心兽人就会送命,所以我们还在考虑!”
轩轩闻言点点头:“我们也还有几天才会走,如果这几天你们能够商量出来结果的话,就告诉我一声。”
刘丝丝闻言有些奇怪,却又想不通哪里奇怪,只能点点头:“好。”
直到轩轩走后她才恍然大悟,难不成,这个汉子想要安顿好了白狐部落的兽人以后真的将首领位子让给别的兽人,然后自己一个人穿越茫茫冰原,沃尔西森林,绝望森林,沃尔西草原,到达沃尔西河的上游来找她?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 毒蘑菇
之后的几天时间,兽人们一直是在忙碌中度过的,因为要忙着捕猎野兽,忙着用盐巴腌制了野兽的肉以后带在路上吃。
说到这里,刘丝丝不得不感叹,也不知道在这个生产技术落后到了一定地步的时代里,是谁给兽人们想出的这种防止肉类腐败的方法。
听了她的疑问,祁悦微笑着为她答疑:“这种方式是闫天首领传下来的,据说在闫氏部落还没有整合起来的时候,闫天首领也曾经为了食物在迁徙过程中腐烂而心烦过。
后来他发明了用盐巴来腌制烤肉,这样一来,既防止了肉类变坏,而且也使得肉变得更加有味道,所以很快就在兽人中间传开了。”
刘丝丝一怔,随即便释然了。如果是闫天的话,这一切都能解释的通了。
作为一个现代人,虽然不知道这个闫天所在的时代比二十一世纪靠前还是靠后,不过作为一个现代人,就算是个男人,有这些生活常识也是正常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家伙作为一个现代人却不传授兽人们一点关于现代食谱的概念,真是太没有品味了。
刘丝丝忍不住怀疑,这个家伙是不是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惯了的富家子弟,不然的话怎么会不懂的烹饪什么的?就算是难的烹饪技巧他学不会,可是总会一些简单的吧?比如煮鸡蛋,煮肉什么的。
但是。富家子弟能够忍受每一餐都是烤肉这种千篇一律的饮食习惯?
想不明白,刘丝丝索性就不再想了。
要是以前的话,她或许还不会在意这些吃食的问题,随遇而安惯了,她不想要因为自己的喜好而改变别人什么。
可是自从知道自己肚子里面真的有了一个小生命,她就开始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因为她希望自己的宝宝能够在她肚子里健康的成长。
“哈哈。看看我带回来了什么?”
正在沉思间,一声大笑传来打断了她的思路。
刘丝丝顺着声音看去,之间祁悦手里抱着一个胖乎乎的小东西正朝着她的方向走来。
那个小东西有婴儿大小,身上的毛发呈棕色,大尾巴高高地竖着,两只小爪子正因害怕而抱着尾巴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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