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旭尧容颜清俊,凤眸含笑,端的是陌上年少足风流。他放下身段来讨好人的时候,基本上没谁能抵挡的了,想想沈明翰上街给几个妹妹掏了些小玩意儿就破天荒了,可陆旭尧他丝毫不在乎这些,每每回来总会带回些讨女孩子家欢心的小礼物,当然他主要是给自家可爱的小表妹带的,出于礼貌也总有沈明嫣的一份。
这般俊俏风流的公子总是讨女孩子喜欢的。
饶是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沈明嫣都不得不承认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像陆旭尧这样随和风趣不大男子主义的男子可算得上奇葩了,实在是让人讨厌不起来——就算他是明秀的表哥。
沈明嫣住的客房离明秀的院子不近,可每日她总会托着还未好全的脚绕过几道走廊到明秀房里来小坐,要么是拉着明秀吟诗作对,要么是要教导明秀女红针线,要么是做了新奇点心来让明秀品尝——典型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吟诗作对→明秀揉揉额头,苦恼道:“作诗啊要研究兴致,怎么办人家没有这份闲情逸致哎。”
女红针线→明秀晃了晃自己白皙如玉的手腕,纤细而脆弱的样子,可怜兮兮道:“人家的手骑马的时候勒缰绳的时候磨的可疼了,拿不起来针线。”
点心厨艺→明秀捻了一块儿泡芙吃了,擦擦手笑盈盈道:“二姐手可真巧,这泡芙吃起来松软可口,又甜而不腻。嗯嗯,人家想吃二姐做的蝴蝶酥了,二姐明儿做给我吃吧。”
比无赖脸皮厚,沈明嫣哪里比得上明秀,心里头气的个仰倒不说,面上还得端着温婉宽厚的形象,第二日不是做了明秀指名的蝴蝶酥来。
沈明嫣赌的就是这么一口气。
相比于沈明嫣的憋屈,明秀可自在了。原本她在第二日就得回沈家去的,可偏偏沈明嫣把脚扭到了不好有大动作,明秀一个人回去留她一个人在陆府就说不过去了,所以对于沈明嫣不知趣一小住住七八天,明秀心里别提多乐呵了。
在陆府她是老虎不在猴子称大王,而且没谁敢在背后嚼舌根,陆舅舅和陆旭尧都巴不得她长住不走了呢,待她如珠如宝,没有规矩拘泥着。可在沈府就不一样了,谁脸上都带着个面具,就连原本‘偏爱沈明秀’的沈母都和据说的不同,而且还有新请来的教养嬷嬷虎视眈眈着呢。
一边是天高海阔,一边是桎梏囚笼,啊啊虽然没那么夸张,可也差不多吧,作为一个正直的抖S不抖M的少女,选哪个是很明显的。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练剑,射箭,踢毽子。
陆府的小丫头一溜儿跟水葱似的,水灵俏丽,踢起燕含珠,分花拂柳,百蝶穿花等花样儿,看着都觉得赏心悦目。
大表哥闻弦歌而知雅意,赶明儿就带回个蹴鞠,明秀迫不及待地穿男装踢起了蹴鞠。在穿上男装的那一刻,明秀突然生出了一种‘啊啊还是穿男装觉得正常’的感觉,只不过低头看着即使是宽松些的男装也挡不住的水蜜桃,有种淡淡的忧桑。这跑动起来也会累的有木有!
束起来协调多了。
收拾好后对着铜镜仔细打量了一番,左右瞧瞧总觉得缺了些什么,等出来瞧见打着折扇的大表哥,恍然大悟。
连忙走过去,不客气的夺过大表哥手中的扇子,潇洒一撩衣摆抱拳道:“陆兄。”
陆旭尧目瞪口呆,上下打量了一遍,道:“你这样打扮下来还真像个男孩子,事先不知道的碰着了也不会觉得是个姑娘家,顶多就是觉得这小子细皮嫩肉,长得跟个小姑娘似的。”
明秀翻翻白眼儿:“大表哥你直接说我像个小白脸不就得了,不过好似这话你没资格打趣我吧。”
“……这倒是,小白脸太不雅,我这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他们那是羡慕嫉妒恨。”
明秀恍然大悟:“原来阁下是人称一朵梨花压海棠,趴在墙上等红杏的玉面小白龙陆旭尧陆公子,久仰久仰。”
‘噗……’陆旭尧一口茶直接喷了出来,眉角抽搐,绷着脸道:“你这话从哪儿学的?好好的姑娘家说这样的话像话吗?成何体统!”
明秀眼睛眨了眨,一脸无辜道:“从话本上看到的啊,我觉得挺适合大表哥你的啊,不是一句夸赞男子长得好看的一句话吗?难道有什么不对?”
陆旭尧不知该为明秀本意夸他长得好看而高兴,还是该向她解释那句实在不是什么夸人的话而苦恼。不过陆旭尧跟明秀相处的久了,说了解还有那么几分的,这小表妹别看年龄不大,说话一套一套的,该懂得都懂,不该懂的说不定也懂。看着挺无辜的,就是太过刻意了些,这妮子什么时候这么直白的夸过他嘛。
“那些话本不准再看了,有时间不如学学女红厨艺,再不然看看书,你不是喜欢作画吗?让下人去买画具来,陶冶些情操也是好的。”
明秀不再撩拨大表哥了,眼泪汪汪的凑过来道:“大表哥咱不是说好的要踢蹴鞠的吗?我没几日清闲日子过了,等回了沈家我可轻易没这般自在了。走啦走啦——”
这一‘走啦走啦’从蹴鞠场走到了街上,明秀跟着陆旭尧上街了,这时代大家世族的闺阁小姐太坑爹啊!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出门赏花赴宴坐车轿还得隔着帘子,出门上街戴上帏帽,简直快赶上人家伊朗妇女用黑布蒙头蒙全身了,想想人家现在还是女人穿太清凉会被抓起来(─。─|||……
像这样素面朝天出门多不容易啊!
陆旭尧再次瞧了眼打着扇子装纨绔子弟的小表妹,内流满面,她绝对是有预谋的。而且就像他之前说的明秀打扮起来就是个男生女相的小公子哥儿,眉毛画粗了,脸色打上暗底色,看上去皮肤没有那么细滑水嫩,耳洞也用粉饼遮掩住,再加上她个子不高,就是个青涩小男孩儿。
走路姿态绝壁没问题。
沈上校原本就是英姿飒爽型的,在军队里呆的时间长了,很多姿势态度都大而化之,丝毫不扭捏。好在‘沈明秀’本来性子就有些张扬,小姑娘还处在正往女人进阶的初期阶段,走路不扭腰摆胯的,要是让她穿成‘沈明嫣’那样弱柳扶风,柔若无骨的,她还不得哭死。
原本穿女装瞧不出什么异样来,如今穿上男装竟没有丝毫违和→_→感谢束胸,感谢粉饼,感谢化妆师绣凤。
“大表哥,你总得给我个身份吧——”大喘气,“我是说万一你遇到什么熟人,人家问起你怎么说。”
陆旭尧无奈,从明秀手里把他的扇子拿回去,随口道:“就说你是我小厮好了。”
明秀鄙视:“谁家小厮穿成我这样?”青莲紫点白色花纹半袖长衣,藕荷小衣,还束了条珍珠琉璃白玉带,长眼睛都知道不可能。
“那就小侄子吧,世侄。”
“合着您就想占我便宜是吧,要不回去和舅舅商量商量啊。”
“……说不过你,世弟行了吧。再说哪能这么巧就碰上熟人?”
好的不灵坏的灵。
迎面走来一众人,怎么说呢——贵气逼人,华丽照人,逼退众人,一看就是属于人生大赢家的那种人。
陆旭尧一愕,想假装没看见根本就不可能,人家都出声打招呼了。扭头看明秀已经假装‘我不认识你’想扭头撤退了。废话,她刚才也只是说着玩呢,更坑爹的是对面那群人里还有她认识的啊!
今天出门忘记看黄历了。
陆旭尧这一看,明秀嘴角抽抽,这不打自招是闹哪样啊。
一眨眼那群不是普通人的人就到眼前了,陆旭尧一拱手:“二爷,五爷,世子爷。”大庭广众之下也不好做什么大动作,被他招呼的几人仅点点头以示会意。
“可真巧碰到你了,你身后的这小子眼生的很,以前好像没有见过啊。”宝石蓝起花锦缎的男人用眼角瞧了明秀一眼道。
——妈呀,发现小秘密。
陆旭尧道:“世叔家的小子,带他出来瞧瞧世面。”拉着明秀出来给几位爷见礼,明秀苦逼兮兮的学着陆旭尧的动作做了一套,结果人家高高在上连个眼神都没施舍。
明秀瑟缩了下,躲到陆旭尧身后去了。
“哎呦,二哥和子睿别绷着脸,瞧把这小东西吓得。”
……小东西你妹!
“五弟。”冷冰冰两个字打下来,珹郡王收敛了不少,显然还不放弃,对陆旭尧说:“正巧我们打算到前面酒楼里歇脚,你也一块儿来吧。”
明秀明显是被捎带的,铿铿锵锵的跟在陆旭尧后边,眼刀子唰唰射他背后,爆他菊花,陆旭尧只觉得背后一凉,菊花一紧,心里苦笑这完全是无妄之灾啊!谁能料到这几位爷怎么有闲情逸致出门,还正好被他们碰上了,相逢就是缘,缘分来了挡都挡不住。
缘你妹的分!
明秀又不傻,没听见陆旭尧的称呼排序吗?说明什么啊说明这两位大有来头啊,出门天上掉下个俩大头,惹不起还躲不起,不过貌似另外一位没认出她来,呼呼庆幸。
等到了酒楼,明秀抬头一瞧,《聚芳楼》,真巧。沈明嫣为了展现她的经商天分,不仅温泉庄子里的冬季蔬果,还有这酒楼,当初去云居寺上香时司琴特意念叨了好几回这聚芳楼,说是这名字还是沈明嫣娶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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