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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举高高 (一苇渡过)


直接掰过明秀的腿儿缠在他腰间,下半身的衣服也不脱,直接把分身释放出来,提枪上阵,狠狠地顶进去,就着这样的姿势,又深又紧,整根没入。
明秀嘴里呜咽出声,凑过去亲叶子睿的嘴唇,呜咽声被吞了进去,叶子睿搂住她的腰,腰上用力顶,乳白的波涛又在跟前晃悠,这样的姿势还是头一次尝试,小女人还知道自己使力,简直就是多重诱惑,来来回回的不知道多舒爽,等后来干脆起身把明秀抱住站了起来,这样的动作让两人结合处接触的更深,灭顶的快感让明秀几乎要晕厥过去,脑海里一片空白,没了嘴唇堵住,娇声婉转,更加刺激到了男人,一把托住她的腰动的更快,汗珠顺着挺翘的鼻梁滑下来,喘着粗气。
深含,浅荡,沉醉,飞翔。
骤雨初歇,书房里乱糟糟的,被随手扔的衣裳,还有碰倒的椅子,好歹又在书桌上来了一回儿,也把书桌弄乱了,亵裤都没脱下来,就那么挂在腿窝上,乱撒的津液,黏腻的触感,饶是明秀也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反观某人,除了衣服有些凌乱,其他的都很整齐,明秀觉得不公平了,狠狠的踹了一把某人,不过她现在腿软的很,踢在叶子睿身上也没什么感觉,反而被厚脸皮的男人当成了情趣直接把明秀抱住放到榻上,掰开细腿儿,往那处儿瞧,明秀恼羞成怒:“你个禽兽!”
“乖,让我瞧瞧,刚才做的有些猛了。”
“你还好意思说!”
“都怪秀秀你太可口了。”
“混蛋!”
“是,我混蛋,别动。”
明秀被看的脸红红的埋在被窝里,想起什么似的又踢了叶子睿一脚,“有榻不用干嘛那样啊,很累啊。”
“出力的可是我呢。”叶子睿轻柔帮她清理,专心致志的表情让明秀都觉得他是在做很正经的事,偏偏他修长的手指总是缓缓动作,明秀不自觉地咬住唇,催促:“快点啦。”
“好的大王。”
明秀想她刚才是不是叫出声了,问叶子睿,叶子睿凑过来亲了她一口,“叫的很好听。”
明秀“嗷呜”一声在他脖颈处咬了一口,嗷嗷她的一世英名啊。天知道,他们怎么就从商讨事务变成了水乳交融般的身体交流,每次几乎都被他牵着鼻子走,实在是太可恶了。
叶子睿也脱了外袍上了榻,搂住娇羞(?)的明秀往自己怀里带,“想不想做教官?”
“什么意思?”
“我训练了一支骑兵,不知道沈上校有没有兴趣去看看?”
“真的?”明秀很快就被叶子睿给带偏了,话题就转到了叶子睿组建的这队骑兵上,精兵武装高端洋气上档次的武器,再经过训练,不愁不是金牌奇兵。好刀用在刀刃上,明秀不介意帮着调、教一番。

第113章 暗渡陈仓(二)

果然就像是明秀说的那样,京城近来并不平静。
消息从大表哥那里传来,明秀翘起嘴角,京城越是不平静,对他们就越有益。
明秀和叶子睿都是特种部队出来的,训练士兵只有一套方法,可谓是魔鬼式训练,而且蒙古汉子的素质真的不是盖的。除了最开始对明秀来视察颇有微词,但是在明秀好不怕吃苦的跟着他们接连训练了几天后,就开始改观了,而明秀日日不缀坚持随着训练了半个月,然后就开始接棒叶子睿,对这群汉子进行操练。
不服,打到服。
不过被个女人打倒,那是很难堪的一件事吧,如此良性循环下去,汉子们的素质再被操练被打倒再操练再打倒循环中,进步可谓是一日千里。
明秀带着他们经常四处乱窜,搞些突袭什么的,跟马贼似的,闹得漠南漠西人心惶惶的,偏偏没谁逮到过他们的踪迹,而且人家不图钱财也不图牛羊马,就是逗你玩儿,让受袭的部落苦不堪言又无可奈何。
明秀乐的不行,跟个女大王似的被一群汉子簇拥回部落,后边还有战利品,当然是打猎打回来的,渐渐步枪代替弓箭成为骑兵们的装备,在打猎过程中逐渐训练出来的准头。
明秀翻身下马,和嫁过来时白皙看起来柔弱相比,此时的明秀高挑明媚,眉宇间是不再遮掩的飞扬和坚韧,穿着骑装的她英姿飒爽,明媚的就如同当空的旭日,张扬不羁,几乎都不能把她和当初俏丽柔弱的郡主联系起来。
实力得到了认可,科尔察几乎都认可了这个彪悍的世子妃,尤其是骑兵团,对明秀可叫一个心服口服,那叫一个死心塌地,比之最开始组建他们的世子更甚。
明秀实力进步也可说得上一日千里,日日不缀的训练,再有空间的滋养,身高拔高,只不过她未完全长开的五官还带了丝稚嫩,但她那双流盼生光,灵敏有神的俊目以及眉宇中带的明朗和坚毅,让人几乎下意识忽略她的实际年龄,更不用推崇实力的蒙古人了。
拂柳从帐篷里出来,满脸喜色,见到大步走来的明秀,迎上前去,“主子回来了。”
明秀用鞭子挑起她的下巴,“瞧这一脸荡漾的,发生什么好事了,说来让爷听听。”
拂柳黑线直下,她不明白原先娇娇软软的姑娘怎么现在一副风流倜傥公子的姿态,而且拂柳看着明秀这一身男装,不由叹口气,难道是水土不服才让姑娘也渐渐彪悍起来了?忽略明秀那调、戏性的话语,道:“主子,京城里来人了。”
“哦?”明秀挑唇一笑,“是谁?”边说边往帐篷走,拂柳赶紧跟上去,“主子您要不要换身衣服?”
“我衣服怎么了,挺好的。”明秀毫不在意的挥挥手,心里却在想到底是谁过来了在这个时候,掀开帐篷朝书房走去,看到笑的一树梨花压海棠的男人,“哦,是你啊。”
陆旭尧目瞪口呆,又打量了一番才确认这个英姿飒爽、英气勃勃的少年是他好久不见倍感思念的表妹,好悬一口荼喷了出来,“你,你怎么成这副样子了?”
明秀先是和叶子睿抱了下,还被逮住亲了一口,才冲有些呆愣的大表哥挑了挑眉,“表哥说说我现在成什么样子了啊?”
陆旭尧本能的挺直背,举起大拇指:“更厉害的样子。”还有你们俩刚才是当着我的面卿卿我我了是吧?!
明秀对他牵强的说法不置可否,“大表哥来这里有何贵干?对了,我忘了说,大表哥祝你新婚快乐,和嫂子百年好合,早生贵子。”陆旭尧在八月份成亲了,对方是陆夫人挑好的大家闺秀,当时陆旭尧也写信来说了,但是他们夫妻俩都不可能回去参加他的婚礼,只有托人带了贺礼过去。
陆旭尧呵呵笑了两声,“好说好说。”
叶子睿给明秀使了个眼色,明秀耸耸肩,耙拉两下头发就出去了,把空间让给这对好久不见的好基友。
陆旭尧看着明秀洒脱的背影还心有余悸,想不通这还没一年呢,怎么好好的一个软妹纸就成了女汉子,“我说表妹这是受什么刺激了?原先还只是嘴上彪悍,现在整个人都很彪悍了,哪里还有半点女人家该有的婉约与温软。虽说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可这落差也太大了点吧。”
“哟,这才是大表哥的实话吧,我都听见了呢。”明秀的声音从外面传来,陆旭尧一僵,嘿嘿的干笑两声,“我这是夸妹妹你呢,你赶紧忙你的去吧。”
“等会儿咱们兄妹再好好聊聊啊。”一句话又让大表哥僵住了,而明秀回了起居室,换上了女装,难得穿了汉服,明秀现在的肌肤仍旧是白皙有余,晒不黑就是爽。拂柳几乎要哭了,自从明秀嫁过来基本上都没碰过以前的汉服了,麻利的给明秀换上,高梳梅花髻,斜插了一枝黄莺叼蝉八宝珍珠钗。
洋缎玫瑰红泥金五彩牡丹凤凰纹通袖长袄,金线绣制的菊花彩光绚烂,与中衣的浅金云纹褂子相映生辉,照应英朗秀丽的五官,很是神色照人。
明秀撩起裙摆,“还真有些不习惯。”
那边气氛凝重,陆旭尧哀叹一声:“我现在着实羡慕你了。”
叶子睿沉默,评估着陆旭尧带来的信息,按照秀秀说的在书里最后登基的是景亲王,实际上分析起来这个可能还是很大的,只不过这过程到底是如何,牵扯到各方势力,蒙古是他们必要拉拢的对象。当时秀秀能嫁过来,就是几方利益权衡后达成的共识,当然了叶子睿没少在其中推波助澜,如今事情已成定局,想翻盘是不可能的。
好一会儿叶子睿才说了一句:“这事我自有分寸,你不要和秀秀提起。”
陆旭尧点头,“这是自然。”就算叶子睿不说,他也不会把这种事说给明秀听。
等他们说的差不多了,明秀才进来,她那样的打扮让人一见惊艳,骑装打扮时英气勃勃明艳照人,如今这般打扮将她不羁桀骛的气质婉约了几分,濯濯明亮的美目荡漾着其令人迷醉的娇艳妩媚,顾盼间华彩流溢,带着十二分的精气神。
陆旭尧心道:还是这样的打扮看着顺眼,只不过表妹啊,你手里的鞭子又是怎么回事啊?
明秀眼尾上挑,笑得灿烂,“你们谈完了没?要是谈完了,那咱们就去吃烤肉吧,这次运气不错,打了只黑瞎子回来,这会儿手掌肥美正是好吃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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