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叶子睿猥琐的提议用处、子血,明秀当时还真他是开玩笑的,谁知道他竟然当真了,然后让明秀绝望的是这真的可以,因为帕子上还有皮毛上一点血迹都没有,她突然觉得这随身空间也跟着猥琐起来。原本还是高端洋气上档次的神器,现在各种掉价,无端的明秀还嫌弃起来了。
有这么极品的滴血认主方式吗?
叶子睿还是很心疼老婆的,体贴的拿过被子把明秀包住,但是同时也把自己包进去了,被子下面两人赤诚相见。明秀倚靠在他结实的胸膛上,两人一块儿研究起镯子来。
“我记得沈明嫣进出镯子都是用意念控制,那么如果滴血认主成功的话,也就是说我们是可以进去的。”明秀拿手帕包住镯子,和叶子睿说道。
叶子睿也有些好奇,让明秀试试。
“我一想到竟然是这样的方式成功,就有种真是掉价的感觉,太不美好了。不过,你是什么时候把它放底下的?我怎么都不知道,你竟然还有空干这种事?”
叶子睿直接把明秀亲了个迷糊,让明秀试试,然后他们如何了呢?
第100章 洞房花烛(三)
明秀不好说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就像是灵魂被挤压出来一样,反正就是憋闷难受,叶子睿也差不多,等夫妻俩回过神来,先是面面相觑,然后环视四周。
果然是进来了。
还没来得及感慨真的进到传说中的随身空间里面,明秀腿一软,感受到黏腻滑过腿根,之前被堵住没感觉,如今塞子没了,津液流了出来,更重要的是,他们没穿衣服。
“叶大校同志,请问你在看哪儿?”明秀剜了一眼看直了眼的叶子睿,不过她本人完全没有害羞的要遮胸还是遮桃花源,笨蛋,当然是遮他的眼睛才对。
要是以为叶大校就这么认输那就太天真了,尤其是现在经历过一场耗费精力和体力的运动后,明秀完全不是他的对手。被直接抱在怀里,修长的双腿本能的环住那精瘦却有力的腰身,作为长久吃不到肉的正常男人,在开荤后总是食髓知味,更何况心爱的姑娘还在面前悄然而立,不,是裸然而立,白皙的肌肤上还残存他的味道和痕迹,偏偏本人还不自知,玉体陈,羞处露,肉团儿软滑嫩,粉臀儿似堆雪,腰可盈一握。这种活色生香的画面,实在是让人血脉愤张啊。
“疼,我疼。”感受到某人再一次勃发的欲望,明秀皱眉,坚决不肯让某人入洞,还露出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来,这次是真的疼了。
叶子睿深吸了一口气,把明秀往上抱了抱,低头去看那粉嫩处,果然有些红肿,伸出手指拔开,可能是有些撕裂了,当即有些心疼,搂住明秀亲了亲,深呼吸,老二啊,辛苦你了。
饶是明秀再厚脸皮被这样对待也羞红了脸,窝在叶子睿的颈窝里不出声,叶子睿把她捞出来,笑道:“这会知道害羞了?”
“才没有。”明秀环顾四周,“话说,咱们俩是不是没抓住重点?”尖叫呢,兴奋呢,激动呢?都只顾着吃肉了,完全没有发现出他们竟然见识到了传说中的空间的兴奋激动惊喜,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我现在深刻的体会到了一句话,”明秀看到成片的果林,蔬菜瓜果,还有药田,在觉得沈明嫣暴殄天物的同时,还觉得不亏啊,“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我记得书上好像写这随身空间是什么大能飞升时督下来的,还能炼药炼器之类的,能加速植物的生长,还有什么没有四季变化,永远是白天,还有灵泉能治百病。不过,沈明嫣还真就拿它来种蔬菜水果了,灵泉拿来美容,就连炼出来的药都是用来美容养颜的。不过,后来沈明嫣还真鼓捣出来几样害人的药,我有次还差点中招。”
“春药?”叶子睿如同抱大娃娃似的抱着明秀往那栋别墅走去,等到了里面,明秀捂住眼,“我要被这漫天的粉红色闪瞎眼睛了,原来不知道沈明嫣竟然好这口。”别墅里面的装扮很女性化,叶子睿找到两件衣服拿来给明秀披上,他自己毫不顾忌的在明秀跟前袒胸露背,还有小叶子。
明秀捂着眼,义正言辞道:“好歹遮一下啊。”不过如果她把指缝阖上这话就更有说服力了。
“我哪里你没看过。”叶大校完全不在意,尤其等看到明秀在偷看他的时候,故意秀了一把肌肉,身材完全赞,就像丛林里狩猎的黑豹,矫健柔韧,蕴含着勃勃欲发的力量。
明秀穿的是沈明嫣遗督下来的衣裳,完全不是明秀的风格,而且鼓鼓的胸前把衣服快要撑破了,而且沈明嫣真的挺闷骚的,也不知道叶子睿是没发觉还是故意的,这件衣服完全不是正常的正装,而是件半透明的绣花的睡衣,原本沈明嫣穿上并没什么,只是明秀就不同了,瞧那盈盈一握的腰肢和被衣服托起的胸部,若隐若现,露在外面修长白嫩的小腿,挺翘的雪瞀将衣服绷得紧紧的,更重要的是没穿内衣,单就这么一件衣服,比刚才全裸对叶子睿的冲击还大。
叶子睿眯眼由上而下反复将她狠看一通,最后将目光久久的盯着面前那张桃面粉腮,好一会儿,才动了下喉结,将目光移开。
最后为了大家都好,叶大校还是系了件衣服,而明秀也披了件披风挡住半露不露勾引死人的春光,然后夫妻俩就开始探险。
虽然不是很明白为什么沈明嫣失去了空间的控制权,而让他们用那种方式得到了,但是结果最重要不是吗?等到他们俩摸索到二楼的书房时,明秀几乎炙热的霸住炼器书籍翻阅,对叶子睿说:“我觉得可以把炼器应用于研制武器上,有些依照现在人力物力还不能做到的,我们可以借助炼器来达成,只要解释合理,完全可以拿来作为我们的秘密武器。你不是说,你那边研制的手枪还不能连发吗?你把图纸拿来,让我研究研究。”
叶子睿也觉得这方法可行,想了想问:“花柳病可治愈吗?”蒙古的发展极为艰难,朝廷对蒙古看似优待,但却是软刀子杀人,将蒙古牢牢控制,喇嘛政策和婚姻政策使得蒙古人口越来越少,草原上女少男多,七八个蒙古男人共同拥有一个妻子,使得草原上花柳病泛滥,人口越发的少了。
明秀旋即明白了叶子睿的意思,“你可以找找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信息,反正外面的药材很齐全,那什么沈老爷献上去的千年人参在这里根本不算什么。”说到这里她突然忧郁了,“这场穿越完全刷新了我的三观,对了你说我们有没有可能回去?!”
叶子睿眼睛也亮了起来,不要说什么“既来之,则安之”的阿Q话,如果不是明秀幸运的遇到了叶子睿,她很有可能会逃离沈家。
在这里不管是社会规矩还是生活条件,都无法和原来相比,更何况还有家人,别看明秀表现的毫不在乎,可她从来都没忘记过原来的家人,对现在这具身体的家人完全没什么好感。
叶子睿揽住明秀,俩人目光相接,脉脉温情,只不过这抹温情在叶大校的大手试图往上移的时候消失殆尽。
“啊,你摸哪里?”明秀有些无语,怎么好好的气氛一下子被他搞的变了味儿,偏偏某人还很一本正经的拿起一本书,假装那手不是他的,淡淡道:“哪里都想摸。”
明秀假装没听见,在翻阅了一些有关空间的信息后,确定他们不会被排斥,而且真的是认主后,才有些难受的踢了踢某人,趾高气扬:“难受,去洗澡。”
某人眼前一亮,“我抱你去。”
哒哒的过来服侍女王去洗澡,见识到了传说中的灵泉,明秀皱眉:“怎么会这样?你告诉我这不是泉,这已经是湖了好不好?谁家的小溪那么大?”面前哪有什么曲折蜿蜒的小溪,而是大片的湖泊,然后很不厚道的指使叶大校先是试试,美日其名先锋官,再说叶大校皮糙肉厚,比皮薄肉嫩的明秀经得起磨练。
皮糙肉厚的叶大校没什么怨言,仔细看了一下,发现这湖泊还真像真的湖泊,里面还有鱼虾,连水草都显得很鲜活,捧着湖水喝了一口,明秀观察他的脸色,没变化,不禁问道:“怎么样?”
“农夫山泉有点甜。”
“去屎!”明秀一脚把叶子睿踹到湖里,不过自己也没能独善其身,反应极快的叶大校顺手扯了一把明秀的脚腕,直接把她拖了进来,还没等明秀反应过来,身上的衣裳被手脚麻利的叶大校剥光了。在碧波粼粼的湖水中,两瓣雪白半露半掩,叶子睿这人很狡诈,在剥光明秀后,直接把明秀禁锢在怀中,而且先来了一个火辣的热吻,直嘬的明秀眼睛泛泪。
就着水波的润滑,还有原先遗督的津液,不用多做扩张,就着这样的姿势纠缠了一回,等到最后明秀几乎是昏睡过去,就连清洗时被吃了好多豆腐也没力气反抗,叶大校总算心满意足了,轻柔的给明秀擦拭头发,最后搂住累睡过去的明秀亲了亲她的额头,才盖住被子,将明秀背靠胸膛揽在怀中,就像是把明秀嵌入他的怀中。
等到第二天,明秀看着叶子睿造假的处子血,还是忍不住抽了抽嘴角,看了看手腕上的镯子,仔细看似乎还有两条红线在流动,和叶子睿说:“所以说,如今咱们俩都能进去,你说它是不是不止吸收了那血还有你的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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