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大哥了解的还真多。”天乐微微撇了撇嘴,没想过要走。不过,想到墨非如今大着肚子,还有十个侍女与她出生入死,她迟疑了一下,就算自己一人可以随时躲进空间顺便泡泡灵池睡睡古月冰床,可她们怎么办呢?迟疑了一下,她看向慕容文澈,问道,“真的要走吗?”
见慕容文澈点了点头,天乐起身道:“那便走吧!”随后,她高呼了一声,“墨非,收拾收拾,咱们搬家!”
诸葛云朗大喜,欲拉天乐的手腕,被天乐麻利地躲了过去,冷冷道:“诸葛公子还是趁早离开吧,以免受到牵连。”说完,她又对离歌剪道,“离歌,收拾一下,跟我一起走!”
很快,墨非便从天乐的房间里钻出来了,左右两大个包袱挂在她瘦小的肩上,腹部因为五个多月的身孕挺了起来。怎么看怎么像被主子虐待的小丫环。
天乐看过去,一边憋笑一边挑眉问道:“怎么会有这么多东西?”
“小姐,你平日里不穿的衣服,不戴的首饰,不看的书籍,都在这里。”墨非露齿一笑,模样很是乖巧。
天乐低头看向自己的手,两枚储物戒指,一枚戴在食指上一枚戴在无名指上,现在她的所有黄金和宝贝们都放在食指的戒指里,相当于无名指上的戒指是空着的,可是让她送给墨非,她是无论如何都舍不得的,先不说这是一枚上品的戒指,单是洛中庭所赠之物,她便舍不得。蓦地,她的双眸闪过一抹算计的光芒,勾唇看向了离歌剪,离歌剪立即哆嗦了一下,脑子飞快地转动起来,与这个女人在一起,想要单纯一点都不行,得随时防着她的算计,尤其是像他这样身怀无数宝贝的人。
被天乐这么溜溜盯了一会儿以后,他再看向墨非,又见天乐看自己手指上的戒指,他立即明白了过来,这是想要给她的贴身丫环讨要一枚戒指啊。他立即麻利地从自己的戒指里取出一枚十分普通的戒指,递到天乐面前,道:“这个给墨非,以后她替你准备东西的时候,就更加方便了。”为了防止天乐继续打他的主意,他立即补充道,“别小看这枚戒指,虽然算不上精品,逛个街买个菜装个药材什么的,空间还是比较大的。很实用,嘿嘿,很实用!”
天乐接过戒指,深看离歌剪一眼,那眼神,好像在说,不要再私藏着什么宝贝,应该统统上缴!
天乐将储物戒指递给墨非的时候,唇角勾起了笑意,猛然想到宇文嫣然的丫环上一次在她面前显摆之事,等墨非生了孩子,她以后就天天带着墨非,主仆二人每天有事没事就去宇文嫣然面前晃。
☆、第九十四章 卜卦者现身
诸葛云朗看着这一幕,冲天乐拱了拱手,道:“天乐,你安全便好,在下先告辞了。”说完,扭头离去。他看出来了,今日的天乐,早非昔日那个唯唯诺诺的即墨子雅,现在的她,有主见,有自信,有朋友,全身上下透着奇异的光芒,让人忍不住着迷,她身边的朋友,也个个不简单。那十个侍女玄阶均在紫玄三品以上,离歌兄弟二人虽不知道是何来路,但随随便便就能送储物戒指的绝不是一般人,慕容文澈乃乐里城的少主,乐里城虽不如雁城之人擅谋,但乐里城矿山众多,物产丰富,是一座炼器师人人向往的名城。九洲各皇室也无不觊觎乐里城的丰富资源,然而,数百年来,不论用何种方法,乐里城却依然神一般的存在着,不死不灭,并且一代更比一代强。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身边的朋友个个如此出色,如今的她,又能逊色到哪里去呢?或许,她一直都是优秀的,都是闪亮的,只是因为在即墨族之时她收敛了周身的光芒,亦或许是因为她那时候太爱他,所以未敢让光芒显现。
悔,无尽的悔。然而,为今之计,最好的办法便是回雁城去,请求父亲说服雁城几大长老为他灌顶提升,加上他自己日夜努力,尽快让自己迅速地强大起来,方有资格追求她。他相信,这场比武,没有一个月的时间绝对不会结束,那么,他便给自己一个月的时间,让自己变强!
天乐挥了挥手,爽朗一笑,道:“后会有期!”随后转头对离歌剪等人道,“我们走吧!”她的一双灵动的眼眸,却是看向慕容文澈的,无声地询问着他们现在往哪里搬?
慕容文澈无语地眨着他的桃花眼,他是她的大管家吗?随后,他起身走到了天乐的前面,摇头,却只得无奈地带路。在临安发展了七年时间,他倒是置了几座宅子,看样子,他又得贡献出一套宅子来了。眼珠子溜溜转了一圈以后,他决定拿出最小的一套宅子来,这个女人,惹事的本事绝对是一流的,他可不想拿出一套大宅子来,然后在她的手上被毁掉。
为了不引人注意,离歌夜心细地提醒大家先换了装再走。
天乐一拍大腿,赞许的眼神看向离歌夜,道:“还是夜大哥考虑得周全,如此,大家便快点行动吧。”
很快,各自溜进了自己的房间,不到一柱香的时间,众人又集中在了后院,十个侍女原本习惯了穿深色的衣服,如今穿着农家妇人的碎花小棉袄加上厚实的棉裤,很是不自在,一个个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天乐指着十个侍女笑得前仰后合,还是她身上的衣服得体,多亏了她有了储物戒指以后便留心各种宝贝了,只要一有时间偷溜逛街,便会搜罗一大堆的东西,如今,她的戒指里小到一针一线,锅碗瓢盆,大到书桌躺椅,生活用品,一应俱全。
此刻,她身穿一件低调却雅致的紫色棉衣,下身是长裤,虽然是一身丫环打扮,不过一看也是大户人家的丫环了。
相互调侃了几句以后,众人嬉笑着离开天乐医馆。
前脚刚离开,后脚便有一群人凶神恶煞地举剑冲进了天乐医馆。
此时的天乐医馆,可谓是一个空空的庭院了,甭说有什么金银财宝,便是后院平日里晒点普通草药的地方,此刻都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
“该死的,追!”说此话的,显然就是刚才被击败的头领。
一干人又开始横扫街道,所到之处,街道两旁的小商户们遭了殃了,一个个还来不及收摊,便被众官兵挥武着手中的长剑或大刀将摊位掀翻,发泄着他们的怒火。
“有没有见到一个穿着华贵的约摸十六七岁的女子从这里离开?”官兵头领开始不停地揪过商贩们的衣领,凶神恶煞地bi问着。
“没有,没有!”商贩们哪有还手之力,吓得双腿颤抖,努力地回忆,他们真的没有见着一个穿着华贵的十六七岁女子从这里过去。
“最好不要让我知道你们在说谎,否则的话,我让你们一个一个地都去下地狱!”这哪里是官兵?分明就是土匪。
街角,一抹人影在风中闪过,他摇了摇头,消失在街角。
回到他简陋的居室里,他一拂袖,两扇窗啪啪两声关紧。
他猫腰从床底下拖出一个梨花木箱子来,从里面取出一个锦盒,打开锦盒来,在昏暗的房间里,他神色凝重地将里面的一副甲骨取出来,叹息一声,重复着他三年来每日重复的动作。闭眼,将一副甲骨握在手中,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随后,双手打开来,一副甲骨便自高而下,掉落在地,他匍匐在地,身形虔诚无比地将甲骨的卦象记下来,又是长长一声叹息,低低呢喃:“越来越近了啊……越来越近了……”
天乐一行闲散地在街道或小巷穿行着,一路悠哉游哉闲庭信步,天乐掏出一锭金子,飞快地跑进一家银号,将金子兑换成一袋碎银以后她满意地从袋子里掏一把碎银握在手里,然后将剩下的大半袋碎银丢进了储物戒指,开始拿着她的一把碎银大肆挥霍。吃饭用的精致的碗碟,银筷子,各种花瓶瓷器,路边她看得上眼的药材,小木雕工艺品,只要她看得上的,统统收入储物戒指。
远远的,听到身后官兵刺耳的声音传来:“看到一个衣着华贵十六七岁的女子吗?”
“没有,没有!”
天乐蹙眉,与慕容文澈相视一眼,顿时撒开了脚丫子,大呼一声:“跑!”于是,一众十几人开始狂跑起来。
天乐把墨非交给了慕容文澈,自己一个人撒开腿跑得很是兴奋。
官兵见这边有人狂奔,立即追过来,大喊着:“快追,别让他们跑了,是他们,就是他们!”
很快,十几个人影跃上墙头,跃进某个院子,再从某个院子跃出,很快便消失了。
再出现时,已经置身于一所雅致的小别院里,庭台香榭,无一不精致。
☆、第九十五章 萧琳琳亲自出马
晋王府。
洛中庭与东篱先生一边喝茶一边下棋,一副外面的世界与他们师徒无关的样子。
洛中天的龙撵摆到了晋王府门前,他高高在上地坐在龙撵里,微微蹙眉,再一次问道:“晋王在做什么?”
“回皇上,晋王与他师父东篱先生正在喝茶弈棋!”
洛中天的身侧,萧琳琳唇角勾起,眸光里透着冷光,死到临头了,还有心思下棋,真不明白这些古代人的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竹剑南神色平淡。他与东篱之间要有一个了断,但不是现在,他至少要弄清楚,师父当年手里的那本手札到底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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