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欢惊悚了。“为什么你一下长那么高?啧啧啧,资本不错哦。”
1587非常不满地瞪了她一眼,“什么叫一下子长?我本来就是这样的好不好?”
“那你之前?”涂欢好奇了。
“那是我的幼生形态,这是我的少年形态,都是皮相而已。”扫了她一眼,“花痴女。”
“喂!你丑死了!我花痴?别开玩笑了?”涂欢与1587欢乐的斗嘴。
1587清咳一声,“好了,你第三个任务算是顺利完成了。”
涂欢沉默下来,听到“任务”这两个字,她从刚刚醒来一直用欢乐掩饰的情绪终于涌出来。
实在是,不想把他们当做书中的人物啊。那么真实,那么鲜活,他们只是活在书中的人吗?
“你没有认真地听我的话。”1587脸上也严肃起来,“你把自己当成了唐昕,所作所为完全就跟着她的思维走了。这是非常致命的一点,倘若你运气不够好,唐莫念再坚持一些,穆桑桑再聪明一些,商无寐再狠心一点,你也不会有命在。”
“恩,我知道。”不是没有觉察到,在任务中她就非常深刻地感受到“涂欢”的人格弱化了,“唐昕”的人格深刻了,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她已经完全分不清楚彼此。以往,她太大意了。
涂欢想到这些人,忽然感觉到一股疲惫,这种出于内心最深处的情感让她觉着怅然若失,什么也不想再回忆。“太真实了……我体会到他们心底最真实的声音,我无法把他们当做单纯的NPC……有时我甚至没有办法分清楚自己与唐昕。”
1587皱着眉头看向涂欢,“那我呢?你怎么样看我?我也是你口中的NPC,我们并无感情,甚至连任务世界中的人也不如。”
“不,这不一样,在我的感知中,我越来越觉着这些都是真实的人,我不忍心……”涂欢忙辩解。
1587了然地笑了,“你只是不曾经历过那些刀光剑影,所以感到彷徨。”
“不!不是那样的!”
1587耸耸肩,“无所谓,反正我不会理解人类的感情。”
不知怎么,涂欢竟然觉着有一种莫名的悲哀笼罩在1587身上。
但是下一时刻,1587就好像摆脱了那一层假假的壳,略带恶意地笑了笑,“小姑娘,这次任务太大意了,你完全就是被剧情牵着鼻子走哦,而且,被算计N次,被暴打一次,被抓包一次,被抓进牢房一次,被当肉盾牌一次……唔,还需要补充吗?”
“不需要了。”涂欢头上青筋跳动,恶狠狠地说。
“OK,希望你继续保持,本次任务改变剧情度百分之九十,希望亲继续努力哦。”笑眯眯的少年对着涂欢挥了挥手。
不知怎么,在涂欢眼中,眼前笑眯眯的人影竟然和总是带着阳光笑意的唐昭乐重叠了起来。
在她失去意识时候,她听到一声轻不可闻的喟叹。“阿呆……”声音太过飘渺,她疑心她听错了,她觉着自己仍然处于一个荒唐的梦中,仍未醒来。
****************
对面一群老乞丐,身边一群小乞丐,涂欢正在吃饭。
她穿着粗陋布衣,上面缝缝补补,勉勉强强算是一件完整的衣服。对面有的乞丐衣服已经看不出来原本的布料,黑乎乎的堪能当雨布用。
刚穿越来时,面对这如此艰苦的环境,看着周围堪比非洲难民的黑脸,她只想说一句:系统君,你是在玩儿我?
涂欢默默地咬了一口富人们定点施舍的窝窝头,默默地盯着对面不远处的一个小女孩看。
那个小女孩在一群乞丐中间也能看得清楚她清秀的容颜,就连啃馒头的姿势都带着优雅,遗世而独立的与周围的人划清了界线,只有不经意间,才会发现这个灵动的女孩不时瞅向涂欢的视线。
对,她就是这个任务的女主,蓝采若。
现在涂欢和蓝采若都是因为战乱流离失所的小乞丐。虽然战乱很快被平息,她们却是再也找不到家了。蓝采若在一群乞丐中生存,也不忘天天去洗脸,梳头,哪怕是一点窝窝头,也是端端正正的吃饭样。
其实涂欢很好奇,她这么一副与别人不同的模样,还在乞讨群中显示的那么水灵,那么优雅,居然没有人对她动什么歪心思?居然还能保持着纯洁的处子身?正常女孩在这个环境中怕是能有多黑,就把自己抹多黑吧?
只能解释为女主光环吧?原书中没有遇见男主之前,女主虐的是心,还不是身。
至于蓝采若为什么看向涂欢,那是因为在乞丐生存生涯中,涂欢被女主的善良优雅大方打动,自愿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小弟。
涂欢这个身体的原主傻乎乎的,也没有名字,蓝采若就诗兴大发,把她取名为“初见”。说是取自一首诗中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涂欢穿越过来之后,每天听蓝采若喊,“初见初见”,太有心理障碍了,正色对她说,“我以后就叫涂欢了”,就对女主拉开了距离。
涂欢缓缓回忆剧情,某天初见救了一个男人,但是把身上唯一值钱的半块玉给弄丢了。这块玉是她当蓝采若小弟时候把一块玉破成了两半,一半她拿着,另一半给了蓝采若。
男人是本朝的一个颇有实权的王爷,他费尽心思寻找玉佩的主人,便以为蓝采若是救命恩人,当即带回府中。蓝采若和男主恩恩爱爱,当着蓝采若苦逼丫鬟的初见爱男主而不得,嫉妒心起,爬了王爷的床还被男主嫌弃。
某天发现了真相的她说出来了事实,王爷已经不稀罕她了,他认为她品行低下,人格低贱。救了他的事实又怎么样,陪伴他过来那么久的,是蓝采若,而不是一个爬床丫鬟。
太可笑了,当初一同挣扎在生存边缘的两个小乞丐,一个成了倾城王妃,一个成了爬床丫鬟。成了丫鬟的原主,又怎么能毫无芥蒂?
而成了倾城王妃的女主,她能成了王爷心中真爱的前提,无非是她曾经救了王爷,当这个前提也是假的时候,又有什么资格去得到本该属于“女配”的幸福?
涂欢只为原主感到悲哀,蓝采若必然不是简单的人物,不然也不会明知王爷感念的是玉佩的主人,反而闭口不言,只等着王爷爱上她,只等着原主走投无路,最后只好去卑贱地爬床。
涂欢现在就在原地等着男主的出现,等着他把两人带回府中。蓝采若踌躇半晌,走到她面前,带着微微冷傲的别扭表情,“不喜欢初见就算了,那你就叫涂欢吧。”
涂欢装傻不说话,她瞟了一眼蓝采若水灵灵的小脸蛋,再摸摸自己黑乎乎的脸,又狠狠地咬了一口窝窝头。
涂欢在心中默默地吐槽,你才贱呢你才初贱呢!
☆、第33章爬床丫鬟求逆袭2
白日领完了城中富人的施粥,懒洋洋的在太阳下打了个盹儿,到了夜晚,涂欢、蓝采若以及众乞丐们暂时栖身于城北的一座破庙里。
原本的寺庙香火鼎盛,但地方狭小,全国的信徒集人力物力,在城北四十里远的山边建了一座新寺庙。新寺庙依山傍水,错落有致,宏伟大气,众僧搬迁之后,原本的寺庙便破落下来,成了游人的临时歇脚点,乞丐们的长期居住地。
夏日天气已经算是热了,到了晚上仍有未散的热气,涂欢随着众人到了破庙,断壁残垣,青苔暗生,足以显示出这座破庙的历史。蓝采若一直在涂欢的左前方走着,不时回头疑惑的看她一眼。
几个乞丐脸带猥琐的调笑,各种荤段子从嘴中说出来,涂欢真想捂住耳朵,但是又太显眼,忙快走几步进了破庙里面,低调的坐回了她的一亩三分地。
地方分的还算合理,男乞丐聚在一边,妇孺聚在另一边,相互相通又划分了范围。吵吵闹闹的声音不停歇,涂欢也就非常无奈的把她的破草席铺好,也不裹干草,躺下蜷缩着身子就要睡觉。
“涂……欢?”一个清脆的女声传来,带着些犹豫。
蓝采若已经盯着涂欢看了好久了,吃东西时候眼神示意,走路时候眼神示意,进了门还在瞪她,在涂欢铺草席时候也在用眼神传递消息,结果涂欢愣是泰然自若的铺好草席,睡了!
什么情况?蓝采若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虽然她并不是很在意涂欢,但是一个经常屁颠屁颠跟在自己后面的小女孩某天不再理自己了,还是觉着怅然若失啊,她更想知道原因是什么。
因为名字的事儿吗?不至于,当初说自己给她起名字叫“初见”时候,她可是高兴了好几天呢!就算是不喜欢,换了也就是了。横竖找不到原因,她索性跑到涂欢面前蹲下,探着身子轻声喊,“涂欢?醒醒呀!”
涂欢非常自然的翻了个身,背过她睡的更香了。
“……”蓝采若表情裂了。
毫不气馁,继续噔噔噔跑到涂欢面前,“涂欢~,涂欢~”少女的声音软软儒儒,撒起娇来杀伤力真是毫不含糊。
看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模样,涂欢非常无奈的叹了口气,严肃着脸说,“蓝采若,打扰别人的睡眠是一件非常不道德的事情。”
蓝采若非常无辜地瞪大眼睛,“哪里不道德了,我只是想跟你说说话嘛。不要喊我的名字了,多生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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