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不想喝什么酒,什么时候你再包点馄饨给我和你婶子尝尝就心满意足了。”说着王顺砸吧砸吧嘴巴,似在回味着那天吃到的美味。
“什么馄饨啊?”李耀祖好奇的问,虽说他只是开了个杂货铺,早年也是走南闯北过,没吃过的吃食也听说过,却不曾听说过馄饨。
“什么好东西,让顺哥这么难忘啊?改天我也尝尝。”潘海也凑乐地开口。
“那东西样子倒是蛮奇怪的,里面包着跟包子一样的馅,不过是用汤煮的,倒不时蒸出来的。”王顺回道。
“两位叔叔和七舅舅想吃还不容易,等赶完集,我称几斤肉回去,多做一些给你们家里送去,包管让你们吃的开心。”杨思媛笑着承诺。
“那倒不用了,等哪天你再捉到豺狗,我们再一饱口福,何必花那个钱去买肉呢!”王顺道,他知道没有父母的孩子艰苦,自然不会想着去占杨思媛的便宜,其他两个人也称是。
最后这个话题也不了了之了,休息了一会儿众人就起程了,王顺果然帮杨思媛挑东西,而累的连话都不想说的栓子上了驴车,坐在驴车的另外一根车辕上,一行人接着赶路,路上栓子还睡着了,差点从驴车上掉下来,幸亏车速不快,而且李耀祖眼疾手快拉了他一把,之后就让他靠着自己睡,总是在天黑前进了镇子。
进镇后几人约定了回程的时间和地点就分道扬镳了,主要是李耀祖在几人中算是富裕的,自然找了客栈下榻,而潘海则是要去找零工打,自然要找熟悉人伢子找工作,只有王顺和杨思媛一道,一方面是照顾杨思媛姐弟两个,另外一方面是想省些钱财,所以就考虑着找个破庙什么的借宿一晚,第二天先将杨思媛引到集市,然后自己去绣坊将妻子绣的物件卖了,再买些新花样和针线回去就可以了,因为是经常代替妻子来卖绣品和挑花样子,所以这些事情做起来倒也不陌生。
比起山里,小镇的生活就要精彩多了,到处都是店铺,一时还真是晃花了栓子的眼,从来没有出过村子的栓子只觉得两只眼睛都不够看。
不过杨思媛毕竟见过比这繁华几千倍的大都是,只怕现在的皇城都没有她曾经居住的城市繁华,所以对小镇的繁华并不大欣赏,所以一点都没有第一进城的好奇。
因为不时第一次来镇上卖绣品,所以王顺很顺利的找到一间庙宇愿意借宿给他们,这个时候佛法已经传入中原,所以也能见到庙宇和和尚。
说是借宿,其实杨思媛和王顺还是掏了些香火钱到功德箱里,王顺知道杨思媛姐弟没有余钱,就自己多掏了几文钱,算是三人的住宿费用。
杨思媛自然是不肯的,于是就提议出去吃点东西,她身上还有二十文钱,这些是之前村小舅帮着卖豺狗肉的来的。
其实庙宇里也是提供饭食的,只不过是素食,而且价钱十分便宜,一份斋饭只需要三文钱,主要是一碗粗粮饭和一份时蔬杂炒,其实这样的饮食算是半施舍半卖。
王顺自然是不肯,原本是想啃自己带来的干粮,但是杨思媛打听到庙里有出售斋饭,价钱也不算贵的情况下,还是掏了九文钱买了三份,这样一来也就算是还了人情。
王顺见杨思媛已经将斋饭买了回来,也就不好不吃了,再者冷窝头怎么比的上热饭热菜好呢,所以三人倒是饱饱吃了一顿。
正文 第四十二章 节 集市一
这个时代都习惯了早睡,所以用过了晚饭后,栓子和王顺去了男客房,而杨思媛去了给女香客准备的客房,给女香客的房间离比较偏僻,和僧舍、男客房都要远一些,其实按照正规的规矩来说,寺庙是不能收留女子的,只是一般信佛的信徒中还是女子比较多,正因为如此原本男身观音到天朝传教也是女子化身,就为了方便与女性信徒传教,此时的庸朝虽然有佛教存在,但是也并不是像后世那般规模宏大,几乎统领了整个天朝的的信仰,成为天朝的信仰象征。
而且这个时候的佛教也和宋朝时期差不多,是佛道相争的时代,这个时候的佛教和道教正处在争取中原大地信仰领导权的时期,所以佛院尽力在拉拢广大信徒,自然会设下很多方便之门,已经隐隐有超越道教的苗头了,不过这些对于刚刚踏入这个时代不久的杨思媛并不太清楚,再加上本身就有些排斥外来教派的她,事实上对佛教还是有些感冒,不过她并不知道在今后的旅程中自己在佛道之争中起到重大作用,最终令明显占据优势的佛教退出中原大地的舞台,回到老家天竺去了。
不过同样道教也没有得到好处,主要是道教太过于无为且追求长生不老,不信仰神佛的人又怎么会相信长生不老呢?最终却是诞生了新的信仰,从而彻底改变了整个东方古国的历史进程,使整个东方古国进入另外一个新纪元,而作为这个纪元和新时代的领袖杨思媛永远深深地留在了历史的长河中,成为最伟大一位领袖人物。
早早地起了床,杨思媛就来到了和栓子他们约定好的后院,果然就见栓子和王顺等在那里,杨思媛挑的箩筐里只有一些木耳、蘑菇干、螺肉干和药材,至于那一笼子的黄皮子则是让李耀祖给带走了,主要是那些黄皮子都够坚韧还活着,所以李耀祖表示愿意帮杨思媛拿到相熟的酒肆里出售,毕竟是活物自然能很好地脱手,虽说这镇子上也有人出售猎物,可是活着的却是不多见,所以还是能卖个好价钱。
其实杨思媛的东西拿到集市上并不好卖,特别是药材,这样的东西只能去药店推销,摆地摊只怕是一辈子也卖不了多少,至于木耳和蘑菇干、螺肉干也许能卖掉一些,不过杨思媛也不大看好,特别是木耳,这样的东西自然是卖到酒肆食楼里比较有市场,但是杨思媛又担心这个时代的人不懂得食用木耳。
尽管如此,杨思媛还是按照王顺的意思在开集的地方找个摊位,然后就拿了块布将东西摆了出来,主要是吃食,药材还是打算拿到药店里去卖,不过也拿了一些自己炮制的何首乌出来卖,至于她为什么会炮制何首乌,主要是自家老妈曾经教过她,将何首乌九蒸九晒为上品,一般的蒸晒也能制出干何首乌,但是效果没有九蒸九晒的效果好。
而杨思媛手里的一小袋何首乌都是经过九蒸九晒的工艺,杨思媛指望着卖进药铺子里能多值些钱,毕竟这个时代何首乌漫山遍野都能找到,也算不上什么稀罕物件,真想玩出花样一个是挖掘年代久远的,一个是从炮制上下工夫。
而且这些何首乌都是个头大的炮制出来的,也就意味着这些首乌的年份不短,至于那些小个头的杨思媛也大致弄了一下,但是这次并没有带出来,而且打算着以后炖汤什么丢点进去炖汤喝,虽说何首乌不稀奇,但是它的药用价值却是真实存在的,补肾益气降压降脂,而且乌发黑发是一直以来的招牌效果,对女子来说更是滋补佳品,对于男人来说也是补肾的好东西。
虽说天色还早,不过出摊的人还是很多的,卖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如果不是杨思媛自己要看摊位,倒是也想去看一看,女人天生就有购物的倾向,所以不管是哪个时代女人的钱都是最容易赚的。
因为怕栓子随意走动被拐子拐走,所以杨思媛拉着栓子一起坐在摊位后,然后还许诺只要能将东西卖光,就带他取逛一逛集市,还给他买好吃的肉包子,总算一时哄住了栓子,栓子老老实实地坐在摊位后的石头上,这个石头是杨思媛随手在路边找了来,然后简单搭起来,再在上面铺了件布衣服,就是一个小小的简单矮凳。
这个时候的杨思媛还有些含蓄,自然不会跟其他人一样大声吆喝着,姐弟两个傻傻地坐在那里,也不言语些什么,只是看着来往的行人发呆。
栓子是完全不懂,而且还是第一赶集,这样傻坐了一会儿,栓子才傻傻地对杨思媛说:“姐,我们是不是也要喊几声?”
其实杨思媛早就发现了,只是她拉不下脸面来喊,这会儿听了栓子的话,就点了点头,然后跟栓子说:“你来喊,我教你。”
栓子毕竟没有杨思媛的顾虑,于是点了点头,这时杨思媛才小声说:“走过路过不要错,山里的特级黑木耳和野山菇,价廉物美,买回去可以炖汤吃,可以凉拌吃,绝对营养健康。”
其实杨思媛这些话不过是照办自己之前生活的城市里某些小摊贩,比起此时集市里其他人光喊着干瘪瘪的“鸡蛋”、“河鲜”、“皮毛”……自然增色不少,栓子没喊两句,就有人因为好走过来围观。
“细伢,你卖的是什么东西啊?”一个中年大叔看着布上铺着的一些黑不拉几的东西,就好奇地问道。
“黑木耳、干菇子、干螺丝肉和何首乌。”栓子回道,这些东西是他跟着杨思媛一起晒制的,自然知道它们的名字。
“黑木耳和何首乌是什么东西啊?”大叔又问道。
这下栓子自然回答不了,于是朝着杨思媛看了看,杨思媛忙开口道:“不知道大叔听说过银耳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