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 番外完结 (诀明紫)
唐千鹤半信半疑,她摸了摸自己的眉毛:“我觉得还可以啊……”
“今天下午在公示牌前,你……”
“我突然特别想修眉,拜托了!”唐千鹤正襟危坐。
池上拉过一张椅子,坐在她面前。
唐千鹤有点紧张,她还从没让人在她脸上动过刀子……修眉刀也是刀啊,冰冷冷,闪着光,还没靠近她就很不舒服了,下意识地往后缩。
下颔忽然被人捏住了,力道不重但手势巧妙,她再往后缩就感到一阵钝痛。
“别动。”捏着她下颔的人黑眼睛乌沉沉,光看他那张无表情的脸,唐千鹤几乎都要以为他是哪个组织派来对付她的杀手了。
“你以前修过眉吗?”她试图活跃一下气氛,“修过吧,看你手都不会抖。”
“修的又不是我的眉,我为什么要抖?”
“……”卧槽这个烂人!“你别修了,我让文蓁帮我修。”
他继续捏着她的下颔,修眉刀凑近她:“你知道我这套修眉工具是怎么来的吗?”
“……”为什么话题突然转到这里?
“这个别墅里,没有一个房间里能找到修眉刀,甚至连比较接近的东西都没有。我真怀疑这个屋子里有没有住着女人。”
唐千鹤怀疑自己从他的语气里听出了一丝无语。
她当然不知道,有着一个对衣饰打扮超狂热的母亲的池上,从小耳熏目染的知识,比她和文蓁加起来还多,她只觉得不服气:“都末日了,谁还管这些啊。再说我只是懒,又不是不会。”
池上垂眼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
“你这什么鄙视的眼神!修眉这种东西无师自通的好么!就算不会多看别人修两次也会了,我告诉你我有个叫林木兰的朋友,她可是得过‘彩妆达人广州杯’一等奖的!”
“林木兰?”
唐千鹤的情绪忽然低落下来,声音也低了:“嗯。”
“她也是你的好朋友?”
她没注意到他这句话的违和之处,顺着他的问题回答:“是很好的朋友……”
池上没再问了,唐千鹤却像是突然打开了话匣子,半是自言自语,半是向人倾诉:“我们已经很久没见面了,我一直在找她,但始终没找到。”
六年了……回想起来,她和木兰最后的交流,竟然就是那一通跨洋电话,还有那张薄薄的信纸。
在乱世里,“没消息就是好消息”这句话并不适用,“没消息”,其实大多时候意味着你找的人已经遭遇不测了……死人是没机会向外界传递消息的,而且很快就被人遗忘。
但唐千鹤总是不愿意相信这一点,她认为是自己能力还不够,又或是缘分还没到,两人终有一天会重逢。
她絮絮叨叨了好久,池上静静听着,手下动作不停,趁着她陷入回忆无心外界,把五件修眉工具全都好好利用了一遍……
终于,“唐千鹤和林木兰的二三事”这个故事告一段落,而池上也恰在此时完工。
“好了。”
他站起身,推开椅子,唐千鹤刚刚倾倒了一些负面情绪,心情也很好。
“修得怎样?”她问。
“杰作。”
唐千鹤信了,她转身去找镜子准备欣赏一下自己的新造型,池上则留在原地,慢条斯理地收拾起修眉五件套,还没收拾好,就听到偏厅里传来一声惊叫,接着看到一阵旋风从偏厅刮过来——
“池上!”旋风中现出个幽灵战鬼,黑云罩顶,身上仿佛冒着鬼火,她咬牙切齿地指着自己的眉毛,“这就是你的‘杰作’?”
他睁着黑漆漆的大眼:“是啊。”
“这种、这种眉毛……”唐千鹤抖啊抖,实在忍不住了,冲过去就要和他拼个同归于尽,池上肩膀一侧,精准地避开,扑了个空的唐千鹤刹住步子,转身又杀了过来……
就在这时,别墅的大门悄无声息地开了,简妮、宋必方和北归走了进来,简妮边换下拖鞋边说:“那双天蓝色的拖鞋是给你准备……小北?”
北归没有换下拖鞋,他已经走到前面去了,停在玄关和正厅的交界处,简妮和宋必方好奇地走过去,跟着他看向厅内,然后双双一愣——简妮就是单纯的一怔,但宋必方的反应就复杂多了,他在看清厅内的场景之后立刻转头看向北归。
娃娃脸此刻的神情……很不好形容。
***
北归抵达青华基地时已经是北京时间十九点整,他跳下飞机,和飞机里的傅红灵道了别,正准备瞬移,傅红灵却叫住了他。
“一个月内一定要回来!”她一脸不放心,“三年都等过来了,要是这时候功亏一篑……外婆发起火来多恐怖你是知道的。”
北归笑着说:“我心里有数,放心,回去吧。”
傅红灵紧紧拧眉:“……不行,我还是和你一起去。”
北归赶紧拦住她。他这个堂妹性格直率,对自己人那真是掏心掏肺,但对外人就一副鼻子翘到天上的公主样,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她和唐千鹤的关系尤其糟糕,这三年里每次帮他和唐千鹤传信的时候她一副万分不情愿的样子,可还偏偏不肯把“信使”这个身份转给其他人。
好说歹说把人安抚住了,北归目送那辆直升飞机消失在云层之后,这才转头朝青华基地的方向瞬移。
青华基地笼罩在最后的残阳里,北归停在基地的高墙外,回想了一下唐千鹤以前在信中附给他的“青华基地平面图”,根据脑海中模拟出的三维立体图,直接瞬移进了基地里。
他选择的降落点很巧妙,没人发现广场边的柳树下忽然多出了一个人。北归若无其事地走出树影,经过公告栏的时候随意瞥了一眼公告栏。
公示栏不知被什么砸得凹进了一大块,上面还沾着一小片红纸,大约曾经是红色告示之类的东西。
“小北?”&“北归?!”
哦,遇到熟人了。
北归打量着两人的装束:简妮背着个大包,手里抓着一把伞,伞上还带有少许雨珠;宋二穿着一件印着“小爱赛高”的T恤,运动鞋上沾了一点儿灰泥,一脸风尘仆仆。
他明白了:这两只大约是去参加那什么“爱神”的签售会,这会儿才赶回来。
三年不见,简妮不但五官没变化,连个子都没长高,一米五几的身高搭配上红扑扑的苹果脸,站在一米八几的宋二旁边……高得更高矮的更矮……这画面真是令人扼腕。
回想着今年开春傅红灵带回来的唐千鹤的写真照,北归由衷感谢起唐千鹤的父母,把她生得高挑匀称,应有尽有本钱丰厚。
故人相遇,当然接下来就该三人结伴而行,简妮问北归他的嗜睡症治疗得怎样了,北归笑着说已经基本痊愈了,脑中却掠过一张风韵妩媚的女人脸,还有她轻佻的嗓音——
“如果你不想年纪轻轻就死于心脏破裂,就乖乖听我的,在这里睡上三年。放心,每个季度会让你醒来一次的~我也不想被红灵烦死呢。”
为了一个不知是否能成功的治疗方案,竟然要在无聊的地下室里睡上三年,换了以前他根本不会考虑,但那次他犹豫了。
虽说成功率只有千分之三……但如果计划成功,那他就可以真正地从死神的阴影里走出来,再也不用受“二十岁”的限制。
也就是说,他可以和唐千鹤一起,看看这个世界究竟会走向何方。
……
心有灵犀。心心相印。心满意足。
心不在焉。心猿意马。心怀鬼胎。
心惊肉跳。心力交瘁。心如死灰。
心。
人类的心脏位于胸腔中部偏左下方,主要功能是为血液流动提供压力,把血液运行至全身。人体是比太空火箭更精密的自然造物,任何一个部分受损都有可能导致死亡,但再没有一个器官像心脏这样,在人类历史长河里,长久地被认为作为人体最重要的存在。
事实上,虽然现代科学已经证实了动物的思维中枢是大脑,但仍有相当一部人坚持认为心脏才是意识乃至灵魂的枢纽,只是当下的科学还未能发现这一点。
心脏派和大脑派的争论姑且不论,总之在现实生活里,如果谁的心脏被开了个天窗……那这个倒霉蛋就必死无疑了吧……
北归就是这个倒霉蛋——或者说他是自找的,犯下众怒的那天,他被仇一客在心脏上刺了个洞,原该立刻一命呜呼,却被人用异术抢救回了一条小命,然而异术亦有尽头,施术者也早已断言,异术效力有限,北归活不过二十岁。
生物都本能地畏惧死亡,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真正看开生死的,不是神经病就是大贤者,前者颇多,后者古今中外加起来也不超过二十个。
北归不是什么贤者,但他厉害就厉害在他觉悟比一般人高:不就是活不过二十岁吗?那我一年当三年用,在二十岁之前把想做的事全做完不就结了,愁那么多做什么。
他果然就放飞自我,从前虽然也是小恶魔一样的性子,但多少还会顾虑下别人的感受,现在根本是觉醒了,怎么爽怎么来。为数不多的人生,当然要肆意地过。
所有人都拿他没辙,因为他没有看起来什么都想要,其实什么都无所谓,因此也无所畏惧,当所有人都劝他不要四处乱跑,老实留在家中等治愈系异能者现世的时候,他偏敢跟着唐千鹤东奔西跑……最后老太太实在看不下去了,不惜以自己的健康设骗局,把孙子骗去了香港,将他留在香港过冬,结果春天刚来,兔崽子又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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