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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 番外完结 (诀明紫)


  北归从终端机里抽出一条光缆,“咔哒”一声,接上了机器人藏在后脖颈的端口,同时十指在终端机上映出的虚拟键盘上飞快敲打。
  “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的指令是预先编写好的,只要输进机器人的信息处理器里就可以了,但要破解掉系统的防御程序,并把这个指令扩散到其他机器人身上,还需要做点其他工作。
  简妮一直压制着机器人。作为异能的主人,简妮只需要承担指环很小一部分的重量,即使如此,她的额头也很快沁出了细汗。
  幸好赶在她无法负荷之前,四周响起了机器齿轮减速运转的声音,接着简妮感到手掌下的机器人停止了挣扎。
  她看向北归,后者正收起光缆,注意到她的目光,给了她个“搞定收工”的灿烂笑容。
  她解除了异能,松开手,环视一圈四周——所有的机器人都像被施展了定身法似的呆在原地,下一秒,脑袋四肢噼里啪啦掉了一地。
  几乎同时,广场对面的墙上出现了一扇门。
  看来这一关是过了。
  众人陆续走出那扇门,唐千鹤最后看了眼一片狼藉的方形广场,心情有点复杂。
  很久以前她在杂志上看到“xx国研发出了能看守仓库的机器人,经测试防盗能力超群”,还感叹谁会吃饱撑着买那么贵的机器人看门,直接养几只藏獒多好……
  守门机器人确实很贵,但连她这样的外行人都看得出来,这些地底机器人,每一个身上蕴含的科技含量都要甩所谓的“守门机器人”好几条街……随便哪只换成人民币,都能买下一座市中心的写字楼吧。
  没想到会有人用这种高端机器人来看门,还一口气买了十八个。
  重要的是,这些机器人确实派上了用场。尽管隔了这么多年,尽管下达命令的人都已经没身黄土,这些机器人却还在兢兢业业地执行最初的指令。
  有些事,只有不懂“私欲”为何物的机器人才做得到。
  摇摇头不再多想,唐千鹤跟上了大部队。
  依旧是长长的隧道,但这次没走多远,探险者就被一个绝对不应该出现在山里的东西拦住了去路——
  一台自动升降电梯,样式做得还挺古典,铜黄色的门栅,里头甚至贴心地摆了一张皮绒沙发。
  这么宽敞大气逼格高的电梯,对待乘客的态度也是非同一般的傲慢:最多乘载三人,多出一只脚它都要嘀嘀嘀吵死你。
  修生生团队一共六人,正好分两批,唐千鹤这边就有点麻烦了,四个人,要么必须有一个人要独自面对空荡荡的电梯,要么就只能两两一组了。
  最后是唐千鹤和简妮一组,宋必方和北归一组,最没创意但也最省事的分组方式。
  仇一客、本杰明和大武作为先遣部队先下去,接着轮到北归这边。唐千鹤主动要求做他们这边第一个吃螃蟹的,简妮无异议,于是两个女生站到电梯里。
  唐千鹤看向电梯按钮,有点无语:亮晃晃的一个骷髅头,连楼层选择都替她省了。
  “怕的话我现在可以进去陪你哦。”北归笑得有点坏。
  唐千鹤转头白他一眼。他也进来然后留宋二一个人吗?
  她按下了骷髅头,电梯启动,缓缓下降。
  门栅一点点沉进黑暗里,唐千鹤转过身,背对电梯看向栅栏外。
  宋必方、北归和修生生都在那里,龙彩儿站在修生生右边,酒井兰站在修生生身后半步的位置。
  她看到了北归冲她挥了挥手,用嘴型无声说:等会儿见。她还看到了修生生淡淡的笑。
  视野彻底暗下来,只有骷髅头按钮闪着微微绿光,这点光不足以照亮电梯,反而让气氛更显诡异。
  伸手不见五指,四下里只听得到曳引钢丝绳滑动的摩擦声,大约因为电梯年代久远又缺乏保养,这摩擦声格外刺耳,仿佛有谁拿着金属刀在玻璃上用力刮擦。
  这种地方待久了,真是让人心烦意乱。
  唐千鹤先忍不住了,向着简妮的方向说:“你说这电梯还要下降多久?”
  一秒,两秒,三秒……
  黑暗中始终没响起简妮的应答。
  背后仿佛起了幽幽的冷风,唐千鹤强自镇定,摸出手机按亮屏幕,朝简妮的方向照去——
  那里空无一人。

☆、Chapter .37

  不知何时起,电梯里只剩她一人。
  手机屏幕发出的白光稍稍驱散了诡异的气氛,唐千鹤举着手机在电梯里走了一圈,终于确定:简妮真的不见了。
  她顿时就有些发愁:小妮看起来呆呆的,其实反应能力很强,加上“控制金属重力”这种超便利的异能,她一个人也能应付大部分对手;麻烦的是既然自己和小妮分开了,宋二和北归那边大概也是一样的情况,宋二那可是真正的豌豆公主,没人护着肯定要吃苦头的。
  电梯还在下降,不知什么时候才到头。唐千鹤看了眼手机屏幕右上角的饱满的电量标志,决定就这样一直亮着手机直到电梯停下。
  这部“凯蒂”手机能联网(虽然现在几乎所有网站都瘫痪了)能拍照能打超级马里奥,但打电话发短信这种手机最基本的功能却通通欠奉。她随身带着它,也没指望能接到谁的电话,只是图个无聊的时候能刷刷小说……眼下这状况,小说是没心情看的,用来当手电筒照照光算了。
  好不容易等到电梯停下,电梯门向两侧分开,唐千鹤舒口气,关了手机,谨慎地走了出去。
  面前出现了三条路,路口前分别竖着三块路标,分别标着“天”“地”“人”。
  这是选择题了,但特么的半点提示都没有啊,路口长得都一样,站在路口也闻不出甬道深处的气味有什么区别。
  再回头去看身后的电梯——电梯已经升上去了,现在那里只有一个空荡荡的门栅。
  唐千鹤耐心等了很久,但电梯始终没有降下来。
  看来是不会再有人过来了。
  视线重新回到岔路口上,唐千鹤盯着路标几秒,自言自语:“左边是“天”啊……”
  叹口气,她往标着“地”的岔道走去。
  选这条路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她想起曾有人说过,人类在面对难以抉择的岔道口时,会倾向选择左边。如果布置基地的人够专业的话,他就应该在“天”这路设置大量机关……那么只要避开“天”,其他的路对她都一样。
  “其实何必弄什么迷宫,简单粗暴一条路通到底不就好了,路上放满机关和怪兽,来的人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认栽,多简单的事……”
  只是习惯性的吐槽而已,结果声音在甬道里反复折射,飘回耳道的时候已经扭曲得连她自己都认不出来,诡异森凉,活活营造出了鬼片bgm的效果。
  ……这隧道好魔性。
  她索性也不抱怨了,埋头苦走,反正不管遇到几个岔口,通通选右。起初还想着“可能下一秒就会触发机关要注意”,后来索性就甩开胳膊闷头飞奔。
  这迷宫也不知是用什么砖砌的,砖头里竟然亮着大大小小的光斑,看着像会发光的蜘蛛,叫人头皮发麻,但也托它们的福,至少能看清前路了。
  这么乱七八糟毫无章法地一路狂奔,直到眼前霍地充满白光,刺得人眼睛生疼,她条件反射地闭上眼。
  闪光弹?!——这是第一反应。
  脚下来了个急刹车,全身戒备,然而预想中的袭击却迟迟不出现,她脑中又掠过一个想法:难道是走出来了?这里就是迷宫的出口?
  睁开眼,视觉神经已经适应了光明,刚才还刺眼的黄光现在显得格外柔和,从洞外照进来,像一只手似的勾人向前,唐千鹤略一犹豫,举步向前。
  黄光越来越明亮,她走出甬道,映入眼帘的景象让她忍不住揉了揉眼睛。
  书吧?
  这体贴人意的护眼黄灯,这一叠一叠的杂志,一排一排的漫画,一柜一柜的小说……
  天堂!这绝对是天堂!
  “哇~终于来了一个。”
  唐千鹤面上的狂喜滞了一下,望向声源,眼睛瞪大:“北归?”
  确实是北归,他远远地坐在一张金属长桌上,膝盖上横放着一张键盘,见她看过来还笑眯眯的比了个胜利的手势。
  看起来人是挺精神的,不过他后面那个超大的屏幕是什么鬼?上面还密密麻麻地滚动着“0”和“1”……
  “场景变了,看来我们的推测是正确的。这地方真神奇。”
  另一个声音在她身后响起,唐千鹤指尖一抖,回身望去——
  悠悠地从书柜后踱出的黑发青年,上半身还掩藏在阴影里,下半身已沐浴在光中,卡其色休闲裤被橘黄灯光晕出一种醇厚的味道。
  他就像是一个从故事中走出的人,一个原本不该存在于此世的传说。
  再一次,唐千鹤感觉到了心脏的战栗。
  ……帅,太帅了!这两条长腿一身气质就够她玩半年!
  唐千鹤呆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从阴影走到亮处,左手握着一本封面橘红的小说。
  那本书映入眼帘的瞬间,唐千鹤飞散的思绪被强制性地拽了回来,神情骤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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