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 番外完结 (诀明紫)
如果池小楼知道唐千鹤此时的想法,他会指着她的鼻子鄙视她:天真!太天真了!你不来的时候,我和大哥都是叫一大堆甜品外卖就打发一顿了……
总之池小楼要走这件事是定下了的,他在池上这里住了半个月,已经把未来一季度的假期都花掉了,回去乌明岛之后,各种课程就会接踵而来……短时间内是别想再出来晃悠了。
于是最后,唐千鹤依依不舍地目送走了池小楼——两兄弟不知怎么想的,好说歹说也不肯让她把小楼送到火车站,只许她站家门口看。
真相是,在池小楼回去之前,他还有一个任务要做,任务目标的住所和火车站南辕北辙,当然不方便让唐千鹤跟着。
池小楼和池上住了半个月,兄弟俩一起刷了大量日常,小少年对兄长亲近了不少,于是临走之前,罕见地和大哥掏了掏心窝子,说小弟我觉得大嫂是个好女人,大哥你既然喜欢她就别端着了赶紧上,晚了我怕要糟……当然池上积威深重,小楼用词还是很谨慎的,但主题思想绝对是这样没错。
池上也不是傻瓜,弟弟的言外之意他一听就懂,不由得感慨我们家小楼长大了,懂得关心大哥了,心下甚慰……但这孩子是从哪里看出来唐千鹤是个好女人的?
池小楼就列举了一二三四,末了瞄他一眼,说:“我以前觉得这么好的女孩子,大哥还总想着空手套白狼,有点不厚道,但这些天看下来,大哥明明很舍得对大嫂花钱嘛,干嘛总给她留下一种你一毛不拔的印象。”
池上认真道:“我就是一毛不拔。”
池小楼叹气,说:“反正你挣那么多钱,不就是要给嫂子花的吗?”
乌明岛千年传统:老公挣钱老婆花,天经地义。女人败家,男人就要努力负责维持收支平衡,不得有怨言。
所以池小楼那句话一出来,就说到池上心坎上了,他罕见地吁了口气,然后问幼弟:“你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和爸爸抱怨她的‘宝蓝之心’已经戴腻了,但没有新的蓝宝石首饰吗?”
那时池小楼才两岁,但他记事很早,所以他点了点头:“嗯,那时我还以为妈妈会把首饰盒子丢到爸爸头上……”
“我十四岁之前,他们一直这样。”池上有点无奈,“我三岁的时候,妈妈骂爸爸总是乱投资,害她把钻石项链都卖掉了帮他周转资金。”
池小楼沉默了,觉得自己好像不小心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历史真相。
池上慢吞吞地说:“所以我一直在想,要先把金库填满再娶妻,然后指着金库,对我的妻子说,你可以随便花,买一百条钻石项链也可以,我永远也不会需要你当掉项链替我还债。”
于是池小楼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
“大哥。”
“嗯。”
“如果那个人不是唐千鹤,你也能很高兴地指着金砖,说出那番话吗?”
“……”
池小楼踮起脚,拍了拍兄长的肩:“有空多和爱神交流交流吧,我觉得你的情商……我觉得大哥你有点本末倒置。”想了想,补了一枚炸弹,“而且大嫂行情好像很好,昨天晚上我看到那个叫北归的男人送她回家来着。”
“……”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小天使觉得千鹤不够干脆果决,我想替她辩解一下,其实她性格在妹纸里算果决利落的了,那时她多喜欢队长啊,但一旦认定双方不合适,她说走就走。可北归的情况不一样,唐千鹤对北归的感情除了一点可以忽略不计的“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剩下的全是汪洋般的友情,看她对简妮和文蓁的态度就知道了,这妹纸是非常看重友情的。何况她认识北归足足六年,经过时间加持的感情,不是咬咬牙跺跺脚就能放下的,那时她在教堂里都没忍心直接拒绝北归(她被亲了之后说了一句“你麻烦了”然后扭头就走,但并没有拒绝他),如果北归不是死得太早,哪怕再坚持两个月,这文就变成北归×千鹤,1V1HE了啊……
所以说,我觉得唐千鹤这个表现已经算是不错了,如果她明确拒绝了北归,那她确实该和对方保持距离,不该给对方虚无的希望,但现在不是这么回事啊,现在这种状况,其实更接近于两小无猜恋人未满吧~而且她懂得替别人考虑,当她以为聂晓晴和北归在一起的时候,并且北归可能恢复记忆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万一北归恢复记忆了他可能会为难。
总之我还蛮喜欢她的,希望你们也喜欢吧~=3=么么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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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真是对不住……今天晚更了那么多【鞠躬】
这一更真是特别艰难,感觉灵感和技巧全被例假大魔王吸走了。说起来你们可能很难相信,我从上午十点就开始写这一章,中间除了吃饭洗澡几乎没停过,然而我今天的平均时速是400字/h(卡文,而且不停地写了又删)嗯我也被这个速度震惊了,我写高考作文一小时还能写一千字呢(远目)幸好最疼的时候目测已经过去了,明天的更新应该不成问题……就是可能会晚一点,例假中的我是个被加了减速BUFF的七百君ORZ。
谢谢杏仁君、晴烺、雪花还有薇姑娘~你们的安慰我都收到啦,喝过红糖了,可惜家里没酒精嗯……但是我用矿泉水瓶自制了一个热水瓶,隔着毛巾捂一捂,还成(主要是我其实不是每次都这么疼,所以家里没特意准备什么闯关道具……= =)
特别感谢杏仁君还有迪诺亲,在文下帮我善意回评,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超爱你们的!么么哒!= v =
☆、第77章 Chapter.77
最近,天人圈被一款新概念饮料刷频了。
这款天人专供、名为“血的终焉”的饮品,色泽鲜红,口感浓郁,含有真正的人血细胞——克|隆的血细胞也是血细胞——乃是帝国集团今年夏季推出的主打饮品,有玫瑰口味和茉莉口味两种。
讲真,克|隆血细胞这项技术,早在两年前就已经有大国研发出来了,之所以没得到大范围推广,是因为后来大家发现,克|隆出来的血细胞就是个废物,徒有其形却一无是处,不仅口感恶劣,甚至连能量都远远比不上普通人自然产生的血细胞,当然和异能者的就更不能比了。
既不好吃,又没营养,那我们干嘛要吃这些人工养殖出来的伪劣品呢,免疫者和普通人满大街都是,还不用花钱。
天人们意见一致,坚决抵制众志成城。于是各国政府的“人造血喂养天人计划”就此夭折。虽然此后一直有各种组织集团不断试图改良克|隆血细胞饮料,但天人们基本就把这玩意当笑话看,白送都不要。
然而这款“血的终焉”的牛逼之处就在于,同样是克|隆血,人家做出了远超同期产品的水准,忽略克|隆血无法提供能量这一固有缺陷,只看它的口感,那真是,令人流连忘返……
“仿佛饮料罐里藏了一个异能者,正在殷勤地将滴血的手腕凑到你唇边……”——来自某位天人籍美食家。
这么神奇的饮料,一经推出,人气当然立即封顶,卖到街知巷闻,产品远销五大洲四大洋,帝国集团赚了个钵满盆盈。
作为“血的终焉”的最初开发者和最大受益人,教皇先生对目前为止的销售额表示满意,但他觉得还可以开发出更多口味,并把商品细分为“青铜版”和“白银版”、“黄金版”乃至“钻石版”,只要在口味上稍做变动,就能吸引更多人傻钱多的冤大头……
然而,负责开发“血的终焉”系列饮料的研究小组表示,之前教皇先生提供的那一小试管血液已经全部用来克|隆血细胞了,如今实验室里没有多余的原材料可供研究;不仅如此,因为克|隆细胞的活性是有极限的,所以指望着用一枚血细胞,不断克|隆,进而得到永远用不完的克|隆细胞,那是痴人说梦。
研究小组正式递交了书面警示:若教皇先生不能尽快提供更多的原始细胞,待最后一批克|隆细胞也告罄……“血的终焉”也就到了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了。
于是在这个周六,教皇先生有了充分的理由,请他的御用秘书来帝国大厦加班,只有两个人的加班。
时间:周六。
地点:帝国大厦负二楼产品开发部。
人物:教皇先生和他的御用秘书。
事件:获得御用秘书的血液,并刷取对方好感度。
池上:“……所以,现在希望你能提供300ml鲜血,作为‘血的终焉’饮料的开发材料……”
唐千鹤:“等一下。”
池上:“……?”
唐千鹤:“你让我捋一下头绪。”
池上从善如流,唐千鹤沉默了半分钟,缓缓问:“300ml的血不是问题,但你先告诉我,‘血的终焉’最初用来充作克|隆材料的那批原始细胞,是怎么来的?”
问得好,池上也早已备好了答案:“之前你替我消除晶毒的时候,我向你买了一管血液。”
唐千鹤一愣,想起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于是缓了脸色:“我还以为你是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抽了我的血……”
其实……她猜对了。
前段时间唐千鹤发高烧时曾经短暂地失去意识,当时院方只打算抽取她20ml的血液作为检测材料,但池上趁火打劫,多抽取了200ml……这才有了“血的终焉”系列饮料的原始血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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