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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妾本嚣张 (夏川vs)



“七七,我的闺女!”沈张氏满脸是泪,伸手抓着沈七七的方向,脚下却是激动得无法移动半分,“我的孩子,你吓死娘了,吓死娘了……”

此刻,沈七七的心里似是打翻了五味瓶一般复杂,面对着眼前这些可爱又可恨的家人,她不知是该爱还是该恨。

刚刚她确实是被沈大宝掐昏了,但只是窒息昏迷并没有死亡。沈大宝松手之后,她只用了一小会儿的时间就缓了过来,然后坐在那里看着这几个人争来抢去的夺那根草绳。

于是她起身跑到厨房,才有了刚才扔菜刀的那一幕。

“哎呀,七七,没死就好,没死就好。”沈继先干笑几声,眼神躲闪地不敢看沈七七的眼睛。之后又一跺脚瞪着沈大宝,“大宝,还不快给你妹妹道歉,还好七七命大,要不你还不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对,对,大宝你要给妹妹道歉。”沈张氏应声附和着。

沈大宝哦了一声后,表情纠结地磨蹭到沈七七面前,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话来,沈七七见他道个歉如此艰难,也就没有再坚持,想必通过今天的事,他也得到了应有的教训。

况且通过今天这事,她也对这几口人有了大致的了解,沈继先和沈大宝虽然不是好人,但也并非什么大恶之人,只是他们身上有很多坏的习气,还没有达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于是一场手,丢下一句:“好了,收拾收拾都早点歇着吧。”

沈大宝如释重负般收好了手里的草绳,和脚下的菜刀,沈小宝和沈继先将沈张氏扶了起来,各回各的房间准备休息了。

沈七七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没有睡意,忍不住在心中苦笑:想必穿越也需要倒时差,怎么就不困呢?

正文 第八节:救人

河西村的村口,有一条水流并不算湍急的小河,虽然这条河水没有大江大河的浩瀚之势,但却日日夜夜无穷无休的从京城两路绕村而行,从而世世代代地养育着这里淳朴善良的乡亲们。

由于此河由来已久,关于此河的传说在当地也是颇为盛行,所以老百姓便以传说中的人物为此河冠了名,人称洛神河。

时间就如村口的洛神河水一般静静地流走,这几日过得倒是极为平静。沈七七似乎也慢慢地适应了这里的一切,睡梦中醒来不会再有不知身在何处,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恍惚感觉了。

这两日期间,沈七七经历了一次天翻地覆的蜕变,连沈张氏都惊讶地说,怎么七七像新生的婴儿一样,每天早晨醒来,看她都会有不同的感觉。

原因很是简单,因为她身上的毒素,已经被沈小宝采回的红樱草根治的彻彻底底,不再有任何的不良反应,而且正像那位郎中说的一样,不但根除了毒素和痘印,就连皮肤也如新生婴儿般娇嫩,最让她感到惊喜的是,她居然变白了。

俗语说,“人白自带三分美。”这话真是一点都不假,由于她本就继承了沈张氏良好的遗传基因,不但五官精致,身材也标致,发黑如墨,现在又加上一样肤白若雪,由此沈七七彻底由一名黑黝黝的山野村姑,蜕变成了一个白嫩嫩地标致美人儿。最后连沈继先都暗自嘀咕,三十两的价钱是不是亏了!

而沈小宝的伤势,在沈七七和沈张氏的悉心照顾下,伤口都已结枷,甚至有的已经脱落,倒是山野人家的孩子,从小在阳光旷野中长大,自是比其它孩子多了几分顽强,如若在现代一个十岁的孩子伤成这样,肯定是全身缠满布条,至少要住院一周了。

经过上一次那个差点开死人的,不大不小的家庭会议后,沈继先一直窝在家里没出去,并主动担负起沈七七过去的活计,去田里照料庄稼,而且一再表示,等还了赌馆的钱,不再有人追杀时,便去镇上做零工赚家用,沈大宝也再三保证不会在家里吃闲饭。

只是谁都没有再提将沈七七卖入大宅做死契丫头的事,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这已经成为了板上钉钉的事实,因为李牙婆留下的那二两定钱,沈家是没有能力奉还四两的,所以这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

而沈七七心里想的是,虽然沈继先和沈大宝都再三保证以后不做寄生虫,可这是他们的心里话吗?或者他们心里确实是这样想的,但日子久了在行为上又难免无法控制自己,行为不是一天养成的,想改也不是短时间内能达到的。沈七七离开这个家之后,他们也许又回到了本来的面目,但至少不会像以前那么肆无忌惮了吧,至少母亲的病可以治了,小宝可以去学堂了,沈七七这样安慰着自己。

本该她做的活计,都被沈继先揽了去,这两日她便闲着无事了,有空便提着竹篮去山脚边挖野菜,偶尔还能挖到田薯和萝卜,回来时再顺便采一束野花放在窗前,那些不知名的小花,有红的,黄的,紫的,很是绚烂……

而沈小宝在没入学堂之前,还是每天随着村里的半大孩子们上山去打猎,运气好的话,还能打回一只山鸡或野兔,然后他们的晚餐桌上,便多了一份美味。

日子看似平静,但沈七七的内心却是波涛汹涌。

这一日,她又满怀心事地漫步到村口的小河边,又在老地方静静的坐着,那姿势就像丹麦海边的美人鱼,连目光也神似,远远的投向不知名处,但眼中却流荡着万千内容。

明天就是牙婆来接人的日子,沈七七对于自己未知的命运,有些焦虑,心底常常莫名地涌起一股烦躁。那种即将失去自由的痛,想象着这一辈子都要低眉顺眼的侍候着别人时,内心就像是有几千条蚂蚁在啃噬着自己一样,使她又痛又痒又恨……

在现代的时候,她看过很多名人传记,很多名人都曾为获得自由而苦苦挣扎和努力过,还曾有人为此付出了年轻的生命,而如今穿超至此的她也有了非常深切的体会。

坐在河边,她不断地拾起小石块,再用力的抛进河里,看着水中荡起的层层涟漪,而后又慢慢消失,整整一个下午她都在重复着这样的动作,似是要把她不想要的,附加到她身上的东西,统统随着小石块一起丢远一样,可生活的发展,并不能如我们的想象一般美好,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七七烦躁地甩了甩头发,才发现红光已从林后升起,半天的轻云,被夕阳渲染得反映出各种匀和的色调来,再看看远处村中各家各户的房顶上,都已冒出了袅袅的炊烟,原来已经是薄暮时分了。

扔掉了手中最后一个石块,“无法摆脱,就要面对。”她心情复杂地喃喃自语着,欲起身回去,猛然间,眼睛的余光略过,却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坨什么东西晃得她眼睛疼,心中一惊,赶紧起身再定睛仔细一看,脚跟竟有些站不稳,而差点摔了个大跟头。

因为她眼前看到的不是别的,而是个人!

准确的说,是个身体一半泡在水里,一半俯在岸边的人,而晃她眼睛的东西正是此人身上所戴的饰物。

“我的妈呀!”看清之后,沈七七惊得一脸惨白,连连倒退数步。虽然迄今为止,她已经活了两辈子,但是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还是第一次经历,自不是一般的手足无措……

本能反应,双手罩腮,张大嘴巴便喊:“救,救,救命啊!有人落水了。”不知道是由于紧张,还是被沈继先那厮传染了,她竟然也结巴了起来。

“快,快来人,有人落水了……”

因为河边离村子还有一段距离,而且这个时间田里耕种的人们也都回到了家里,所以尽管她在声嘶力竭地喊,可四下环顾,并不得见一个人,安静得只有蛐蛐在叫。

上前去看个究竟吧,她确实有些胆怯,可弃之不管,她又良心不忍。若跑到村中再喊人来,一来一回至少要二十分钟,恐怕会错过最佳的救人时间。

“怎么办?怎么办?”沈七七在河岸边焦急的来回踱着步子,心中也不免衡量着:不管是现代,还是这里,做善事总是没错的吧,何况自己现在是重获新生,更应该多结善缘才是,即使救不活他,那自己也算落个心安理得吧。

挣扎之后,终是良心战胜恐惧,她开始壮着胆子刻不容缓的向那个人靠近,如果他还没死,那么争取时间就是争取生命,脚下没停,嘴里还不停的唤着:“喂?听得到我说话吗?喂?你还有感觉吗?喂?你怎么样?”

三步并成两步的跑到落水人身边后,喊了他几次依旧无果,只好伸手去摇动此人,抓着他的一侧肩膀用力的晃了几下,可他依旧无动于衷。沈七七无法,只好搬动他的脖颈,将面部歪向一侧,然后伸出颤抖的手指去拭探那个人的鼻息,所触之处,还有微微的热流,不仅心中一喜,“还有呼吸!”

正文 第九节:偶遇

顿时,所有的恐惧一扫而空,理智告诉她,怕是没用的,救人才是首要的。

于是使出全身力气,双手架着此人手臂欲将他拖上河岸,但是这人也太重了,看上去个头足有一米八十多,而且身形魁梧,所以她费了好大的劲,只是勉强将此人拖离了水面。再跑到此人身体的一侧,双手抓住侧身的衣服,猛一用劲,“嘶……”衣服已被她扯烂,管不了那么多了,衣服烂了就抓肉,而且直接将他翻了个四仰八叉,嘴里还吭吭哧哧的叨叨着,“遇到本姑娘算你幸运,谁叫我是心善之人呢,虽然我不识得水性,但当年却参加过如何救落水之人的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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