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虽然见识不少,胆子比一般女子要大,但此刻见了这种惨烈而又恐怖的场面也是又慌又怕,禁不住呜呜哭了起来。
正满心凄惶时,黑熊的尸体底下突然传来一个闷闷的有气无力的声音:“哭什么,你义兄还没死呢。”
姜小豌一惊,哭声顿止,接着就见顾明堂从黑熊头下慢慢探出脑袋,虽然满头满脸糊的都是血,看上去十分可怖,但眼珠子还会转,嘴里还在喘气,分明还活着。
她立时喜出望外,又哭又笑道:“顾明堂,太好了,原来你没死啊!我刚才还以为,以为黑熊把你的头吃掉了呢!”
你义兄我有那么没用吗?竟然这么咒我!顾明堂翻个白眼,推了推死沉的黑熊尸体,纹丝不动,只得又气若游丝道:“小豌,快把这家伙搬开,不然你义兄真的会死。”
姜小豌赶紧擦了眼泪去搬黑熊。
这头黑熊少说也有四百斤重,她使出吃奶的力气才往旁边挪动一些,让顾明堂从底下爬出来。
随后姜小豌才看清楚,她那一箭力道太轻,只有箭头堪堪没入黑熊后颈,而黑熊先前受了她一刀的颈部插了另一把匕首,深没至柄,将粗壮的脖子切断了一大半,整个熊头只有后颈的皮肉与身体相连。
再看顾明堂,不仅满头满身全是血,身上穿的棉袍也被黑熊抓得破破烂烂,足见先前那番厮杀有多惊险激烈了。
饶是经常打猎见多了血腥场面,姜小豌此时也有些毛骨悚然,过了好一会儿才心有余悸地问道:“明堂哥,你没事吧?你身上好多血……”
顾明堂四仰八叉地躺在雪地上喘气,“没事,都是熊瞎子的血。”
姜小豌松了口气,有些别别扭扭地小声道:“明堂哥,刚才多谢你了。”
若不是顾明堂跟了来,凭她一人今天只怕要凶多吉少了。这个义兄或许有百般不是,但身手还是不错的,姜小豌不服不行。而且危急关头顾明堂能挺身而出解救自己,也让姜小豌对这个油嘴滑舌好吃懒做的家伙有了些许改观,这些天额外消耗掉的那些粮食总算没有打了水漂。
听到姜小豌道谢,顾明堂心花怒放,本来累得精疲力竭,一瞬间精神大振,浑身上下好似又有了使不完的力气,当下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蹦起来,“一头熊而已,小意思。怎么样,这回你可知道你义兄的本事了吧!”
能让这个一直没给过自己好脸色的小丫头正眼看自己一下,再诚心诚意感谢自己一句,可真是不容易啊,顾明堂觉得刚才差点被黑熊一爪子把脸皮扒下来也值了。
听他洋洋得意地自吹自擂,姜小豌又撇了撇嘴,这人脸皮是有多厚,杀这头熊她也有功劳的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标题很CJ的,别想歪了~
另,某青把文名和文案改了下,但还是有点犹豫,大家觉得是《穿越之驯禽记》好,还是《穿越之擒兽》要强点呢?
☆、裸男出浴
顾明堂从黑熊颈中抽出匕首,老练地在熊毛上抹得雪亮,然后插回靴子。
姜小豌忍不住问:“你怎么随身还带着刀?”
顾明堂到姜家已经几天了,姜小豌还从没注意到这个。她是猎户,进山打猎会带捕猎工具很正常,他一个无所事事的家伙身上竟然也带着刀,那就有点奇怪了。
“防身呗。”顾明堂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伸手在脸上随便抹了一把,擦掉糊在眼睛上的血水,脸上却还是血迹斑斑,其形可怖。
姜小豌看不过去,从袖子里掏出帕子递过去,“擦干净些,这样子被人看到还不把人吓坏了。”
顾明堂从善如流地接过帕子,就着干净的积雪把脸仔细擦拭了一番。完了之后也没把帕子还给姜小豌,随手往自己袖子里一掖。
姜小豌也没在意,那帕子脏得不成样了,沾了那么多血,就算洗干净她也不会要了。
抬眼一瞧,发现顾明堂脸上多了一道血痕,从右眼角斜斜拉到腮边,鲜明而深刻,显然是刚才被黑熊的爪子挠出来,不由惊道:“明堂哥,你脸上……”
顾明堂抬手摸了摸脸上的伤痕,虽然有些火烧火燎的痛,却满不在乎地在姜小豌面前充英雄,“没事,小伤而已,过两天就好了。”
姜小豌不敢苟同,那伤不浅,就算好了也很可能会留下一道疤。这位义兄二十好几了还没成家,以后脸上若是长了疤破了相,只怕更难有姑娘看得上了。
不过,管它呢,顾明堂自己都不在乎,她更犯不上为他操那个心了。
危机解除,姜小豌把先前被黑熊拍飞的猎刀捡回来,又想起自己先前还射中了一只兔子,却被顾明堂丢了,便在林间地上东张西望地寻找,一边问:“明堂哥,你把我射的那只兔子扔在哪里了?”
顾明堂随口道:“忘了。找不到就算了,一只兔子而已,这头熊可比兔子值钱多了。”
姜小豌心中不忿,兔子怎么了,再小也是肉!还是她亲手打的,怎么可以不找回来!
要不是看在这家伙刚刚表现还不错,她一定要好好和他理论一番。
于是姜小豌四处找了一圈,还是把那只野兔捡了回来,挂在自己的箭囊上。
至于那头黑熊,份量既重,体积又过于庞大,就算顾明堂也无法背下山。还是姜小豌想了办法,砍了些树枝扎起来做了一架简易的雪橇,前头拴一根藤子,让顾明堂吭哧吭哧把黑熊拉回了家。
此时姜宝山已经在家等得有些着急了。他早上起身后发现墙上挂的弓箭没了,而姜小豌又不在家,就知道女儿应该是上山打猎去了。而顾明堂也不在,多半是跟着一道去了。
姜宝山对女儿的身手还是比较放心的,但姜小豌还未单独打过猎,只怕她经验不足会遇到什么意外和危险。至于顾明堂有些什么本事,他现在还不清楚。
半天过去,两人还没回来,姜宝山坐不住了,打算拖着伤腿进山找人。刚一出门就见顾明堂拖着一头大黑熊回来了,女儿姜小豌则毫发无损地跟在一边,让姜宝山放心之余又大吃一惊。
等顾明堂抑扬顿挫绘声绘色地讲述了一番杀熊的前后经过,姜宝山更是心惊肉跳后怕不已。能不能打到黑熊是其次,关键是顾明堂救了女儿一命,便是他姜宝山的恩人了。
因此姜宝山拍了拍顾明堂的肩膀,郑重道:“明堂,好样的。多亏有你,不然小豌要是有个什么好歹,义父也活不成了。”
顾明堂咧嘴笑道:“义父客气了,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
他这一笑,牵动了脸上那道血痕,好似蜈蚣一般游动起来,原本堪称俊朗的脸庞便显出几分扭曲狰狞。
姜宝山见状心里一刺,顾明堂这脸可是为了救小豌才破了相,若他因此娶不上媳妇,自己要如何向早逝的义兄交待?
顾明堂正是得意之时,见姜宝山盯着自己的脸,神情间满是自责和愧疚,便大剌剌道:“这点小伤不碍事,男人嘛,脸上有道疤也没什么,大不了就打一辈子光棍呗,反正我也习惯一个人了。”
姜小豌暗道,打一辈子光棍还没什么大不了,这人得有多没心没肺啊。
“胡说,打一辈子光棍怎么行!”姜宝山笑骂,旋即正色道:“明堂,你放心,义父哪怕砸锅卖铁也会帮你订一门好亲事,争取今年就让你娶上媳妇儿!”
顾明堂闻言两眼放光,腆着脸道:“那敢情好,还是义父疼我啊。”
“你既然叫我义父,我可不就得给你做主了。”姜宝山乐呵呵道,“明堂,瞧你这一身脏得不成样了,厨房灶上有现成的热水,你先去洗洗休息一下。还有,你外面这件袍子也要不得了,补都没法补,改天让小豌上城里扯布给你做一件新的。”
姜小豌无语,爹啊,您对这个义子还真亲,不是要给他做新鞋就是给他做新衣,敢情不是您自己做是吧。
有了鞋子的前车之鉴,顾明堂这回不再客气了,朝姜小豌装模作样地一拱手:“那就有劳小豌了。”
看在此人刚救过自己的份上,姜小豌这回也不好推脱了,难得大方一回道:“好吧,我给你做,但可不保证什么时候能做好。”
她可忙着呢,不可能三两天就做好一件衣服,再说现在布都还没扯。
比起日前被坚决回绝的悲惨遭遇,姜小豌这次的态度大有改观,顾明堂喜出望外道:“不急,我等着,慢工出细活嘛。”
看他喜不自禁的模样,就差像孩子一样手舞足蹈了,姜小豌也绷不住微微翘起了唇角。
她这一笑,顾明堂只觉得浑身骨头都轻了四两,当下满面春风地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去厨房打水洗漱了。
随后姜小豌扶着姜宝山去了前院,商量要怎么处理这头大黑熊,卖个什么价位才合适。
熊在市面上属于比较稀罕的野物,熊肉熊骨熊胆都是好东西,更别提熊掌这等高档的珍馐美味了,这些姜小豌和姜宝山都知道,但对各个部位的具体价值都没什么概念。
合计来合计去,最后姜宝山决定,还是把熊直接拉到白杨县城的市场上,看人出什么价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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