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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文反派女配的大逃杀 完结+番外 (二月萧瑟)


  看着卓昔抱着你坐在临街的窗口。
  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在妒忌。
  我问你我究竟是喜欢你还是讨厌你。
  其实我都不知道。
  但我知道,你不适合我。
  我和你,都太喜欢用各种古怪的东西衡量人心。
  卓昔是我的好友,我敬畏他,因为很多我不擅长的时他做得到。你也是,我和你有太多的相似处,却都欠缺在卓昔的那种温暖。
  人心,不能用你那些古怪的理论来解释。
  人心,也不能被我的计谋彻底操纵。
  所以你注定不会爱我。
  我也注定不会爱你。
  我们注定不可能给对方温暖。
  所以我绑架了聂诘。我不是要逼卓昔,我是想要逼你。或许逼你,你就能帮我解决这该死的人格问题,让我不再是廖不屈。
  我做好了充分的计划,网罗了不少人才,决定干一场大的。
  同卓昔联手毁了焚焰寨不过是一个开端。
  可笑的是人算不如天算。
  我始终认为木依已被我彻底操纵,她一定到死都会崇拜我而不敢背叛我,我所要求的一切她都会认真做。
  事实却告诉我,我错了。
  我输了。
  千面王反的那一日,我就输了。
  他将我做的一切事都推回在我身上。
  不管如何,输了就是输了。
  但我也不会这样容易地放过他。
  转告卓昔,卓昀的事,我是无心的。
  我还是喜欢笨一点的姑娘。
  对我来说,你某些时候过分聪明了。
  此去一别,今生不会再见。祝早生贵子。”
  看完,骆可可评价道,“其实他不用这样说啊……谁说两个全然相似的人一定不能厮守?哼。”
  “你后悔嫁了?”
  “不是,只是……”轻轻阖上信件,骆可可摇摇头,她的心神又回到一年前那个昏暗的黄昏,那条寒意逼人的河边,那日,她坐在船尾,那个男子坐在船头,那个人一身白衣,在冬日的江边,就像一幅淡然的泼墨山水画。他比谁都超然,但却也比谁都寂寞。他一直寻找着自己,却离自己越来越远。
  “我想求告老天爷。”
  “何事?”
  “求告老天爷给林子予一个什么都不会做,笨得惊天地泣鬼神,笨得连酱油和醋都分不清楚,笨得出门遇见骗子被卖了还帮着输钱,笨得再好的事到了她手中都能变成坏事,笨得只要沾上她就背上一辈子的负担的姑娘!这样,林子予就能好好的体现自己的价值,他就不会寂寞了。”
  卓昔暴寒。
  骆可可低下头,又看了眼那漂亮的字,声音变得温柔,“但那个女孩,一定要比谁都温暖,能让他不再觉得寒冷。”
  卓昔:“那我呢?”
  她很快笑盈盈地回道,“要不,我努力犯错让你有成就感?行,回去我就把焚焰寨烧了!”
  卓昔听完,嘴角抽了抽。
  回去的路上,他们遇见了千面王。
  千面王用的是木依的脸。
  骆可可想到了林子予对木依的断言,竟有些兔死狐悲。那个女子,用尽一切手段想要夺得一个人的心,却又在在那个人不再陪伴青灯古佛的时候,黯然离世。
  最能概括那个女人人生的两个词,一是寻找,二是错过。
  千面王是来感谢骆可可的指点的,骆可可诺诺地应着,却没有丝毫的快乐。闲谈了几句,千面王就走了,临走前突然问道,“骆姑娘身上怎么没有鞭痕呢!”
  卓昔眉头微微一抬。
  骆可可有种不好的预感。
  “我懂了……骆姑娘其实还没告诉卓庄主她喜欢男人残暴,喜欢男人用鞭子抽她。”
  骆可可跳脚了:“你别胡说!”
  “那个什么尼采,难道不是骆姑娘最喜欢的。骆姑娘说,尼采说,要去见女人的时候,记得带上鞭子。看来这是骆姑娘对床笫之欢的期待,看来,卓庄主在床上的功课,似乎没做好呢!”话说完,千面王很潇洒地走了。
  骆可可干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卓昔你看,这男人称呼你为庄主耶。呵呵,他一定是个傻子,别人都称呼你为大王或是寨主……”
  卓昔没搭话,只是眼眸深深地看了过来。
  骆可可在他无比温柔的目光中不断打着寒噤。
  正所谓成也尼采,败也尼采。
  作者有话要说:写完了,瑟不知道大家是怎么想的。但我觉得故事真可以完了。
  本书的主打就是心理病,一切开端都是因为一个人的心理病,但那个人却不是木依。木依不过是用来隐藏某人而已。所以当某人一旦收手,故事就结束。
  某人收手是因为长时间言听计从的木依童鞋反抗了,破坏了计划,正所谓一只蝴蝶扇翅膀就能引起海啸。

☆、101【外传】距离

  我将床朝墙边挪了一点点,朝那个方向每天挪一点点,我与你的距离就能更近一点。
  你喜欢读佛经,喜欢习武,喜欢三教九流的一切知识。你也喜欢捕鸟,喜欢看雪,喜欢去初夏的河边抓青蛙。
  我都可以陪你的。我可以成为那个踩稀泥的女孩,只要能陪你抓青蛙。我可以成为那个不怕冷的女孩,只要能陪你堆雪人。我可以成为那个心狠手辣的女孩,只要能帮你抓住小鸟。
  你却不喜欢我陪你。
  你喜欢乖巧的女孩,就像你隔壁的那个乖女孩。那个被卓昀捧在手心的乖孩子。你给她你捕获的小黄鹂,你给她你做的小雪娃娃,你给她你抓住的小青蛙。
  你却说,你没有想过要娶她。
  那丫头很乖,也很呆。
  可我不傻。
  后来,你出家了。
  还有多少人知道你的小名叫做云儿?
  我记得,会永远记得。
  你终有一日能明白你喜欢她。
  我却不能允许那一日到来。
  我不能改变你心中的我,那我就改变她。
  我没有很好的计划,但奶娘们说,是男人,就喜欢漂亮女人。
  但那日出门,我却遇见了一个奇怪的、穿得像个蝴蝶的男人。
  那个男人说,他能帮我。
  我决定听他的。
  未来或许是可怕的旅程,但我不怕。
  我可以付出一切代价,只要能再靠近你一点。
  ——
  木依梳好头发,画了个最美的妆。
  她知道,那个疯子,那个侵】犯她、殴打她的疯子就要回来了。廖不屈曾说让她不要擅自接近疯子,但她等不了了。
  她的云儿已经讨厌她了!她要夺云儿回来!
  她接触了那个疯子,她相信她能控制那个疯子。
  她终于还是错了。
  那个人,真是个疯子,不是她能控制的疯子。
  “我想明白了。”那个疯子走来说,“我只是喜欢你的脸而已。”
  木依笑了,事到如今,也无所谓了。
  疯子不会顾念床上的柔情,他对她下手很狠。
  木依心中没有疯子。
  她只是想,她就要死了,死后或许会下地狱,但没关系,她的云儿是道士,能懂鬼神,说不定她离云儿更近了。
  他和她的距离,一定正在缩短。

☆、102【外传】

  我是一个懂得了英文,算得了函数,分析得了物体受力的古代人。我身边的人都说用手指彩虹,手指会烂掉,但我知道这是错误的观点,我还知道康熙退位了是雍正接班,雍正的江湖代号为四爷。
  但各位看官,我既不是穿越的人,也不是重生的人。
  我娘是。
  我娘生了两个孩子,我和弟弟。
  我们姐弟俩诞生后,从未见过一肚子能生出一对孩子、还是一男一女的焚焰寨人将我们尊为为“金童玉女”。但我娘说,我爹家中有生双胞胎的“陋习”,她还说,我们不过是一对异卵双胞胎。最后我娘总结道:在二十一世纪,龙凤胎其实很常见。而后,以长时间被供奉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强迫我爹搬了家。
  这一搬就去了京城。
  在京城,我快快乐乐地长到了七岁。
  在这一年,我们家来了个大帅哥。
  但我娘让我叫他叔叔。
  其实我爹也很帅。
  但我娘说,我爹年轻的时候并不那么帅,充其量算是中上之姿。但有的男人越老越帅,有的男人多长几年就被人叫做“长残”了。但我娘说,其实不能怪男人们,那不过是女人们期望值过高而已。
  不过眼前这个男人显然是个例外,我都不敢相信他与我爹差不多大。更可气的是,我听我娘说,这个帅的冒泡的男人曾给我娘当了几天梦中情人。
  难道是说,他险些当我爹?
  我很难过。
  但我又想,我不能抛弃我爹。我娘说不同的男人有不同的魅力,我娘说,我爹那叫型男,今天的叔叔叫花美男。虽说我觉得用花美男形容叔叔级男人,有点别扭。
  但我娘又说了,古代人早婚早育,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有些组合里的男人快三十好几了还自称花美男呢!
  其实这话我也不太懂。
  这个险些当我爹的林姓大叔身边带了一个大姐姐。大姐姐很笨,做什么错什么,我常看见林姓大叔气得咬牙切齿地想要揍那个大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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