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太、太、太没有人权了。
“而且,没钱、没吃的,怎么跑?又不认得路,还不是出去被人贩子抓去再卖一回。”
沈寄心想,到时候就不知道会被卖到什么地方去了。或者,能被卖到高门大户当丫鬟,温饱无忧,不过也可能死得很惨就是了。沈寄又想起晴雯、司棋、鸳鸯等人来。更有甚至,直接被卖到青楼,培训几年然后被当成摇钱树。比起来,魏家虽然穷点,但是至少没有被大骂虐待,吃的差也跟魏大娘一样啊。
沈寄看向魏楹,后者方才一直在打量她。
“少爷,魏大娘做什么这么穷还花二两银子买我回来?”
魏楹慢条斯理的说:“因为,我也是三月十七的生辰,据说同一日生辰的阴人,是可以替我挡灾的。”
原来是这样。那是不是等魏大娘确认自己不能替魏楹挡灾,家里又真的揭不开锅的时候,就会转手把自己给卖掉了。
“不,不要卖掉我!”
魏楹看她一眼,“你挺有意思的,我也不想我娘卖掉你。可是,如果真到了那一天,家里什么都被卖完了……”
☆、卷一 尽心(4)
“或者,在那之前,我就已经死了。”
沈寄下意识的摇头,“不,你别死!”怎么能恶毒的这么希望呢。可是要让她再次被卖掉给魏楹筹药资她也不乐意。
“赚钱,有什么可以赚钱的法子?”
魏楹看她一眼,十分遗憾的样子,“我从前好的时候还可以帮人代写书信,一封两文钱。虽然要写信的人不多,可是多少有点收入。你的字写得太难看,而且缺胳膊少腿的。”
沈寄这才明白,魏楹知道她识字能写字的时候为什么那么高兴,看过她的字后为什么又那么失望。她又没正儿八经练过毛笔书法,能正确握笔就不错了。而且,她写的是简体字,才不是缺胳膊少腿。魏楹的课本,她会看,繁体字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的。但是,写就有难度了。这个短期内也是没有办法提高的。
“一定还有办法的。我可以帮你们家干活,不要卖掉我。”
魏楹看她一眼,“你之前不是摔了碗就是弄洒了水,烧个火都弄得厨房烟熏熏的。跟我这个百无一用的书生有得一比。”
“那是我不想干活。我会好好劳动的,我不跑,你们别卖掉我。我会想到办法挣钱的。”之前还是她想得不周全,只想着不想做奴仆要逃走。可是经魏楹一说她才想到,这里不是现代,她也只是个八岁的小女孩。不能去打工挣钱糊口。与其乱跑出去遇到什么可怕的事,不如和这还不算坏人的两母子一起共度难关。这笔账沈寄很快算清楚。
魏楹破天荒说了这么多话,精神很是倦怠,眼见她打消逃跑的念头便闭上眼养神。真啊哟跑了,他娘的二两银子不就白花了么。
沈寄有些失魂落魄的出去,看到魏大娘还在忙碌,赶紧过去帮忙。
“楹儿睡下了?”魏大娘抬头看她一眼。
“是。”
“你怎么神不守舍的?”
“大娘,我在担心少爷的病,还有家里是不是快揭不开锅了。”沈寄没发现,她说到魏家的时候,很早就用‘家里’来形容了。
说到这两件事,魏大娘也沉默了。
“大娘,咱们一起来想想办法,你看我能帮你挣钱么?”沈寄想过了,不去想自己在当奴婢就不会那么排斥了。就当魏大娘收留了她,她以工抵债好了。等日后长大些,翅膀硬了,再说离开的事。
“你?”魏大娘显然对她的办事能力也很不放心。如果不是她也许是可以挡灾的,又能陪陪楹儿,她早就觉得自己的银子白花了。而且,现在看来挡灾的效果也没有,差不多就是个吃闲饭的,虽然吃得不多。
“大娘,以后我会努力的。我会好好的帮你喂鸡、烧火,其实我还会做饭的。要不,你教我绣花吧。”
“绣花,先不忙。你说你会做饭,就先做饭吧。”
“嗯,明天开始我来做饭,其实你怎么烧火我也看会了的。以前,我就是想偷懒。”沈寄说着低下头去。凭良心说,魏大娘待她也不错了。虽然吃得差,而且味道不好,但是她自己也吃的一样的。
只有第一次吃鸡蛋汤的时候,沈寄觉得好吃。因为那个时候馋极了。其实,魏大娘的手艺很不好。她最擅长的就是绣花了。种的菜也不如隔壁邻居家的。
☆、卷一 牙祭(1)
“你会做饭?”魏大娘似乎眼底一亮。
沈寄点点头,作为一个吃货,她的手艺其实是很不错的。她想过了,魏楹多半是个芝麻包子,面白心黑。看着温文少年一个,其实心眼忒多。
不过,他说的也是实情。年纪小,没有钱,缺吃少穿,走远一点就不认得路了,她能往哪里跑。现如今,也只能和这母子俩同舟共济。
沈寄来到厨房,找了找,找到一颗白萝卜,然后,没有了。还有就是魏楹开小灶的鸡蛋。然后在魏大娘的指点下,找到了一些面粉。
“大娘,少爷说他实在不想吃鸡蛋了。”
魏大娘为难道:“可是,家里能补身子的,除了鸡蛋就只有那下蛋的母鸡了。”
沈寄看她略一犹豫,当真伸手去拿菜刀,叹一声可怜天下父母心。她自家的妈妈也是这样,有什么好吃的都腾给她吃。
“大娘,不用杀鸡。你觉得鱼汤怎么样?”
“鱼汤当然好,可是,家里没有钱去买鱼。就是买,也得等我明天去了集上。”
沈寄摆摆手,“大娘,明明村头就有一条小溪啊,我看到过有人下去摸鱼。”她想过了,她现在必须让魏大娘觉得她是有用的人。但是,赚钱,她现在还赚不到,也不知道门路。而且,她现在是卖身给魏家,她赚来的每一文钱都是属于魏家所有。但是,改善伙食她还是很乐意出力的。毕竟,她自己也得好处不是。
就这一颗白萝卜,实在是不好下饭啊。而且,她好想吃干饭啊。这段时日,总是半夜就饿醒了,然后起来用瓢舀一瓢凉水喝,喝了继续睡。可是,吃干饭绝对是奢望,这个家只有魏楹吃的是干饭。而且,今年收成肯定不好。那十来亩薄田的租子,一定收不到什么租子的。下半年日子会更加难过。说不定就要过上传说中吃糠咽菜,挖观音土的生活。
一定要想办法解决温饱,如今是夏天,温暂且不用考虑。这个吃饱饭,真的是大事啊。
听了沈寄下河摸鱼的话,魏大娘皱眉,“那些都是男伢子,我一个妇道人家,怎么好去摸鱼。再说,我也不会。”
“我去。”
魏大娘看她一眼,“你?你是女子,怎可以大庭广众的脱了鞋袜。让人看到你的脚丫子不好。”
沈寄一愣,然后说:“我趁没人的时候去吧。”很多人都在田里干活,再说她也不在意被人看到脚丫子。而且,魏大娘,咱都已经穷到这份上了,还讲究这么多干啥。
她一直都觉得魏大娘不像是在这农村长大的。虽然现在有很多规矩,可这村里还是没那么严格的。
“大娘,药补不如食补,少爷喝那么多药,胃口早喝坏了。他天天吃鸡蛋,都是梗着脖子在往下咽,我看着都替他难受。药得吃,可饭也得吃好才行。”只能拿魏楹说事,魏大娘才可能同意。
魏大娘考虑了一阵,迟疑的说:“你会摸鱼么?水性好不好?”
沈寄拍着胸口说:“大娘放心,我水性很好的。就让我去试试吧。”
“那好吧,不行你就回来。”
“嗯。”
沈寄在家里找了一通,找了个竹子编的撮箕和一个大瓮。
☆、卷一 牙祭(2)
沈寄便拿上东西到小溪去。她在魏大娘面前拍着胸口说水性熟,会摸鱼。其实,也就是小时候会乡下老家,跟着表哥表姐去沟里摸过而已。而且,看得多,动手少。真要摸也是摸不到,只能看着有鱼,拿了撮箕去网。
走了几个平缓的地方,都没有看到鱼。头一回出来,可不能无功而返。不然魏大娘只会认为自己是在说大话。日后也很难相信自己了。
沈寄只好拿着东西往上寻找合适的地方,走了小半个时辰,总算找到一个地方比较宽,水中山石很多的地儿。曾经听表哥说过,这样的地方容易聚鱼。
沈寄扶着石头脱了鞋袜,把裤腿挽起,拿着撮箕下了水。她两手握了撮箕,聚精会神的盯着水面。溪水凉悠悠的,站在里头很舒服。这会儿日头也下去了,周围也没什么人,正好动作。
沈寄等了一会儿,终于看到两条小鱼游来,她把撮箕沉到水里,等那两条小鱼游了进来,猛地把撮箕抬起,那鱼便被带出了水面。水从撮箕的缝隙漏下去,鱼在上面一跳一跳的。初战告捷,沈寄欢快的端着撮箕上岸,把鱼倒进盛了水的瓮里。鱼到了瓮里,又继续开始游来游去。小了一点,只能炸来吃,脆脆的,可香了。
沈寄又欢快的跳下水,继续等待。
这里的确是个好地方,半个时辰里她居然又捉到了两只三寸长的小鲫鱼。又等了一阵,等来了三条小鱼,比最先的两条稍大一点。
看看天色,该回去了,于是上岸擦干脚穿上鞋袜,把撮箕拴在腰上,两手端着大瓮往回走。谁知道那大瓮空着好拿,盛了水还真是有些沉,走着水又会颠簸出来。于是一路走走停停,花了比来时更久的时间才走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