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寄点头,嗯,猿粪哪猿粪,穿到这里落到你家当小丫头,的确算是有缘千里来相会了。一边用亮晶晶的眼把魏楹看着,芝麻包子要说什么她心头有数了。
“人说父母在不远游,我算是不孝的。”魏楹的声音低下去。
“这个我懂,大娘也明白,少爷出去开眼界长见识当然也是很重要的。你好,大娘日后才能更好。你放心吧,我会尽我所能好好照顾大娘的。”这是双赢的事啊,我又没处去,当然是和魏大娘互相照顾了。
魏楹见沈寄如此上道,笑着道:“嗯,我信。这样我离家心头也安心一些。”顿了一下又说:“我方才已经跟我娘说了,今日就将卖身契还给你。”
意外之喜啊,沈寄眉眼弯弯的问:“真的?”
魏楹伸手刮一下沈寄的鼻子,“我骗过你么?”
那倒,没有。
于是,在魏楹离家前,沈寄就拿回了自己的卖身契,用了四两多不到五两银子。她当即就把那张纸撕得碎碎的。从此,是个自有人了。下一步目标,挣钱买田落户。如今,她的户籍还只能挂在魏家,外人也还不知道她已经赎身不是魏家的家奴了。
“少爷,早去早回啊,我和大娘在家等着你。”沈寄站在村口冲魏楹挥手。
魏楹颔首,先走到魏大娘跟前说了几句,然后又同沈寄说:“好了,回去吧。”
直到两个人的身影看不到,魏大娘才往家走,沈寄便跟上,心头盘算着,五五分账,那每月就可以攒下一到二两银子,年节的时候再想点法子多挣点,一年二十两银子可以攒下。别问她为什么不想法子挣大钱,那是要引起人眼红的。就是现在,她也必须依附魏家。一来她还小不能自立门户,二来她如今也算村里顶能挣钱的人了,要是没有魏楹这个举人的关系,她的小生意很那说能保得住。首先,里正的女人如果要她交出各项小吃的配方,她就没法子拒绝。然后,那些地痞流氓的要收保护费她也没法。
魏大娘则是一心想着魏楹在路上的食宿,那孩子经她再三的说才带了几两碎银子在身上。说什么古人出门,有人一个子儿不带游遍天下,别人能做到他也能做到。这些年都靠母亲和寄姐供养,他心头满不是个滋味。这一点沈寄倒是毫不担心,魏楹十来岁就知道去给人代写书信换银钱买书了,偶尔到县城也知道去酒楼揽生意给那些读书不成器的富家子弟代写点歪诗文,这一路谋生想必没有问题。她比较发愁的是,魏大娘之前是秀才母亲的时候,就不再接绣活来做,连到市集去做小买卖也不肯了,如今成了举人的母亲,怕是为了顾及魏楹的面子,更加的不肯了。日后,就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张罗了。
嗯,实在不行,她就以魏家的名义雇人吧。村里那些婶子大嫂的,想必也乐意有挣外快的机会。这个话回去和魏大娘一说,她并不反对。如今有村里的富户供应,魏家其实已经不缺银钱了。就是日后魏楹上京赶考,那几家必定也会送银子来。不过有沈寄出头去挣钱,然后分给她,她当然是何乐而不为。沈寄要的也不过是挂靠户籍、有个吃饭睡觉的地方,能够用魏家的名义不受人欺辱,大家是皆大欢喜的。
于是,除了魏大娘不再亲自出面张罗,沈寄的生活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她雇了王二婶做帮手,依然忙碌着她的小生意。魏楹则十天半月的必有一封信来报平安,魏大娘如今也知道了他们只是两个小子一道出门,胡家没有安排人给他们打点食宿。胡老爷听儿子说了魏楹的打算,并说自己要一同上路大为赞同。就连马知县也逐渐释怀,觉得魏楹果然不是个死读书的,也许真如师爷说的,将来是个有造化的。所以,沈寄和魏大娘在家的日子都比较的好过。
☆、卷一 游学(4)
魏楹在过年前半个月的时候回来了,在镇上和胡胖子分手以后心头一动迈步往集市而去。沈寄果然正在摆地摊卖春联。一年的功夫,她的字越发的好了,也越发的像他写的了。这要是假以时日,怕是除了自己旁人都不能把他们俩写的字分辨出来。魏楹摸摸鼻子,发现自己一点都不介意,这个,日后倒也可以是一段佳话。
沈寄正一边收钱,一边给人递春联,察觉到眼前有个身影,便抬头问道:“客人您要来一幅么?”魏大娘觉得再出来做小生意会掉儿子的面子,沈寄倒是本着‘劳动最光荣’的理念这三个月一直在努力挣钱,如今也有了五两银子的家当,每晚临睡的时候摸摸心头踏实得不得了。
“呀,少爷,你回来了。”见是许久不见的魏楹,沈寄满面喜气。魏楹的家书每每都是她读给魏大娘听的,然后再由她代笔回信。所以相当于是他们两人每个月都要通两到三次书信。她都把他信中说写的见闻当游记来读。感觉那就是魏楹写给她看到,因为魏大娘关心的不是那个,只是魏楹吃得好不好穿得暖不暖而已。
魏楹也含笑点头,“生意还不错?”
“嗯,还可以。”价廉物美嘛。而且现在魏家不需要她努力做活换钱吃饭,她有的是时间来写春联,今年卖完估计能挣到三两银子。她今日穿的袄子是去年做的,魏大娘前些日子帮她放了放线,如今穿着正好。眼下,魏大娘不做田间的伙计,不揽绣活做,也不出来卖小吃,成日家很清闲,就在家做针线活喂喂鸡鸭。给魏楹做的新衣做好后,也给自己和沈寄做。她现在是举人的母亲,有时候也要和里正的女人应酬,也不能再穿旧衣、破衣。而沈寄这是意外之喜,不用做感情投资了,魏大娘做新衣还是没有忘了自己。
用魏大娘的说法,她是魏家的福星,而且如今她有五两身家,就贡献了魏家五两,魏大娘怎么都是很乐意的。
“什么时候可以收摊啊?”
沈寄看一眼自己的小摊子,“很快了,卖完这十几副就可以了。”
“好,我等你。”魏楹站在旁边看沈寄做生意,听她舌灿莲花的忽悠客人。旁边同村的人也过来和他这个‘举人老爷’打招呼,他一一含笑以对。众人便道他一如既往的平易近人,还得意跟旁边的人炫耀,‘看,这就是我们村的举人老爷,才十六呢。’
末了,沈寄做完生意,便跟着魏楹去镇上的馆子吃饭。岂料刚出了集市不远就被人拦下了。
“呀,这不是魏举人么,怎么跟个泥腿子一样从集市里出来啊。”来人是个穿着厚实裘衣的少年公子,看着比魏楹年长个四五岁。沈寄不知道是什么来路,这是来找茬的?托魏楹的福,倒是没人来找过她的茬。怎么倒有人来找魏楹的茬。
魏楹皮笑肉不笑的拱拱手,“原来是王秀才,好久不见了,别来无恙?”
来人的脸一下子青白,“你——”
秀才,沈寄明白了,这么年轻的秀才,怕是魏楹在书院的同窗,当初一起考中秀才的王灏了。这也就不难理解他对魏楹说话含着这么一股子酸味了。听说他乡试没过,回家娶妻了。看这样子,家里家底不错,一来就挖苦魏楹的出身,不是什么有心胸之辈。不过,似乎世人是很看重长衫客和短衣帮的区别。
“我的确是家境贫寒,靠家里老母和丫鬟做绣活卖小吃供养,但是英雄不问出处,出身低一点有什么关系,要看的是将来的成就。王兄,共勉之!”魏楹说完绕过这群人继续前行。
沈寄乐呵呵的说:“少爷,你方才真是帅!”
“帅?”
“呃,就是威武、好看。”沈寄差点咬到舌头,怎么在芝麻包子面前说起现代词汇来。她是久别重逢乐晕了不成。好在魏楹也没有追究,只是停步在旁边给她买了一只糖葫芦。
“少爷,你都怎么挣钱啊?”魏楹只带了几两碎银子出去,早该花完了。
“哦,有时候给寺院里抄抄经文,还给人解过签文,也上街给人测过字。”
脑子蛮灵活的嘛,不过,“人家不是都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么,他们怎么信你呢?”有没有能力再说,你上街摆摊测字,首先看着得上了年纪仙风道骨吧。
“我个子够高,稍微捯饬一下,还是挺像那么回事的。寺院里有个僧人教我的。”
还真是三教九流无所忌讳啊。沈寄外头打量魏楹,他看起来黑了壮了,眼神也更坚毅了。也许行万里路就是这样,人看起来把那么像白面书生了。
“看什么?”
“少爷同从前有些不一样了。”
“嗯,不然干嘛要出去。”
沈寄嘟囔,“我也想出去的。”
魏楹莞尔,原来当初看她一脸的羡慕真的不是他看错了。他看向沈寄的脚,当然没有包小脚,但是也不大,乖乖巧巧的在鞋子里。这样的脚,也许也是可以到处走动的。不过,路上可没有女人单独上路的。寄姐的有些想法,还真是跟人不同。谁家养女儿会养成这样啊。
“寄姐,你日后有什么打算?对了,你十岁了,我还是不要再叫你的小名了。那叫什么好呢?”
“你就叫我沈寄好了,至于打算嘛”沈寄看看魏楹,有点不确定他这么问的用意。
魏楹见沈寄很是警觉的看着自己,心头没来由的就有点不爽,我坑过你怎的,这么防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