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穿到女权时代 (爷是女劫匪)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爷是女劫匪
- 入库:04.10
我经常去冰窖看看柔妃和奥妃,尽管他们已经魂归九天,可是我却不舍得将他们埋葬,将他们的尸身放置于冰窖,尸体便不会腐烂。再加上阿凡抬提供的尸体驻颜秘方,这两个人始终保持着刚刚离开人世时候的面貌。我总是幻想他们只是睡去了,可是又总是很快从这幻梦中醒来,无药可救。
每次离开冰窖,我都感慨万千,难道我就是这两个男人的克星,一旦遇上了我,他们就不会有好结果?我的心情开始阴郁,于是返回大殿,一个劲儿地办公、批折子、写方案、写总结……我的勤奋努力终于见效了,除了之前推广了经济作物棉花之外,女人国还进行了一次人口普查,然后杯具的是,本国虽然人口已涨,总数达到四千,但是男女比例让人喷饭的同时也让人抑郁了,女性约占八百,男性约占三千二百。这一比四的比例,似乎暗示着一个女人可以娶四个男妻,或者平均一个女的娶两个,剩下的搅基去吧。
我暗自纳闷,明明男的数量多,可是为什么这里却是个女权社会呢?难道真的是物以稀为贵吗?貌似也确实,要是男的都争着抢女人,那这女人国岂不是不攻自破了吗?
最近,那爱丝又编排了一些极具时代感的舞蹈,连rap风的唱词都出来了:“药药药!切克闹!康姆昂!北鼻够!来死狗!盖塔奥!黑喂狗!闹太套!”不得不承认,那爱丝的确是越来越会取悦于我,看着着极具现代美感的舞蹈,我的心情也爽朗起来。赖乐精讲段子的本领也越来越强,他那喷薄而出的灵感,就跟来大姨妈时血流量最大的潮涌瞬间似的。
神马东西想离开王宫一段时间。因为她平日很照顾我,我给她涨了两次工资。她觉得我对她太好了,送给了她一个超级美男,又让她衣食无忧,甚至成为小富婆,食君之禄就要担君之忧,反正现在王宫里也有个能照顾我的赖乐精,于是她打算到民间去看看有什么奇闻异事,有什么奇人绝技,征到宫里来供我观赏。
作者有话要说:
☆、挖心惨案
神马东西真孝顺!若是以前,我肯定会让她再海选一轮帅哥,可是这次,我却改变了主意,对她说:“你去搞来几个美女吧,要美哦,本王要看着养眼。还有民间要是有什么火星人啊、二椅子啊之类的,也搞来让本王欣赏欣赏。”
神马东西眉头微微皱了皱,估计是没搞明白什么叫火星人,平时就她跟我在一起的时间最长,我说话从来就不中规中矩,凡是她不明白的,也能猜个大概,比如火星人,她可能就会理解成与众不同的人,这样也可以啊。
“大王,您该不会开始喜欢女人了吧?”神马东西弱弱地问。的确,经历了最近这档子事,开始喜欢女人也正常,可是我暂时还没有,只是不怎么想接触男人罢了。
“怎么,怕本王对你图谋不轨吗?要是你开先河做我的女妻,说不定我一高兴会封你为后啊!”我色迷迷地看着神马东西那张俊俏的脸,享受着调戏她的快感。像神马东西这种做事老练、见过各种场面的人,此时竟然也被我说得面红耳赤。
“不,不是,可是——”神马东西纠结着不知道怎么回答。说答应吧,万一我是故意开她玩笑,她岂不是很没面子,要说不同意,那抵抗王命的罪过也不小。
“哈哈,乖,我说着玩呢。本王知道你有心了,只要不骚扰百姓,你去民间干什么都好。还有,你要带到宫里的人,一定是他们本人心甘情愿的,咱们不干强抢民男民女的事情。”我叮嘱道。神马东西答应着退下了,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感到十分欣慰。俗话说,人生知己最难求,如果遇上,真是一件天大的幸事。
时隔几天,神马东西给我飞鸽传书,说女人国柏嘞区有一个怪人,穿着不一样的衣服,留着不一样的发式,眼睛上戴着不一样的东西,还说着不一样的语言。囧,什么叫不一样啊,他是把三角裤套在脸上了,还是把头发捆在胳膊上了?
我正琢磨着这个人究竟是像犀利哥一样震撼,还是像超人一样具备特异功能,忽然灵光一现,领悟道:这人该不会是从2012年穿越过来的吧,那个时代的东西如果放在这女权时代,的确是够吸引眼球的。
同是穿友,自然要多多体谅,更何况本王还是女人国一国之君,更有责任将穿到本国的人妥善安置,以免他流落街头,无依无靠。我正写信给神马东西,让她将那个怪人带到王宫,结果信刚写完,墨迹还没干,我就接到了报案。
手下人说在柏嘞区的一处破庙里发现了一具尸体,他的心脏被挖了去,惨不忍睹。破庙?没有地方住的人去那里的可能性比较大。
案发地正是如今神马东西所在的地区,科凹靠!死者该不会正是我感兴趣的那个怪人吧,难道我就这么没眼福?
我把王宫里的事情安顿了一下,立马带上侍卫和随从,还有验尸官,前往案发现场。阿凡抬总是在离我不到一步的地方紧跟着,时不时地跟我说话,明显地套近乎。莫非女人国还有一些悬而未决的案子,阿凡抬先讨好我,这样就不至于破不了案,我将原因怪罪于他验尸技术太差了?
我们一行人来到了柏嘞区,当队伍的脚步逐渐逼近破庙时,我顿时有种阴森森的感搅,抚摸着肚子,心想,这种非自愿的胎教,得给孩子带来多大的刺激啊,要么锻炼了他的胆量,要么他将来也跟这个凶手一样变态,55,好可怕。
我在心里暗骂了一长串——我了个去,你了个去,他了个去,大家了个去,才是真正的了个去。这么特殊的时间,你这个大奸人犯什么案啊,害得我想在宫里安心养胎都不能。
想不到女人国还有这么破的庙,我暗自摇头,唉,在我们2012,能有块地皮住就不错了,这里地广人稀,没人珍惜土地。也许将来人口暴涨,这块地皮将会变得格外值钱,可惜的是,柏嘞区的人有点缺乏远见,没人提出收买这座破庙,这样也好,免得将来房子炒得厉害,造成贫富失衡,成了我的罪过。
那具尸体果真是触目惊心,虽然我也是看恐怖片的人,可是基本上看的都是唯美的,血腥类的我根本不敢看,总觉得太冲击视觉了,不在我的接受范围之内,可是现在这血淋淋的画面,我却不得不面对。
尸体在破庙的一个角落里,不易察觉,如果有人进来,往往是不小心看到,而这不小心的恐怖效果,远比在显眼的位置厉害得多。死者是一名男子,即便已经失去生命的迹象,依然能够看出他模样俊俏。男子死前一定作出过痛苦的挣扎,身体的形状有些扭曲,他的血渍流淌到了地上,濡湿了好一片地面。
最让人感到恶心与痛恨凶手的,是男子胸前的那个大窟窿。他的心脏被人挖走了,开着的大口露出里面血淋淋的皮肉,血液已经凝固,却未完全干涸,看上去很恶心。可见,这个挖心的人技术不怎么样,没有让这尸体也像男子的容貌一样,保持一种唯美。
我忽然想起了电视剧《少年黄飞鸿》,里面也有这样的案件,那是一个医生要试验新药,结果新药出问题了,他便杀人灭口。挖心的案件很多,每个凶手都有自己独特但不被人支持的理由,我想,本次案件的凶手,应该还不至于为了事业去杀人,为了研究心脏结构去牺牲一条生命。
阿凡抬穿上验尸官的衣服,就地研究起了这具尸体,只见他一会儿蹙眉,一会儿睁大眼睛细细寻找证物,模样十分专注。阿凡抬验完尸后分析道,凶手应该是个女人,死者曾经和她在这破庙里发生过关系,该男子的死因是被割断颈动脉,一刀毙命,之后才被挖出心脏。
女子杀人?还要引到破庙,凶器是一把锐利的尖刀,可见这并不是激qing犯罪,而是有预谋的。当一个女人以一个男人为凶杀目标时,很可能这个男人曾经负过该女子,当然,也很可能凶手是个变态。
就目前来说,我更倾向于情杀,凶手之所以带走死者的心脏,很可能为了表明她最终留住了他的心,用以慰藉自己。当然,进行进一步的推理,还需要在收集到更多的证物,并作出各种调查之后。
我的手下很快画出了死者的画像,并贴满了大街小巷,果然爱凑热闹是人类的天性,很快画像旁边就站了一群人,莫非这个年代没有电视,所以大家看到张画,就跟我们看到好看的电视剧一样开心?
大家议论纷纷,但是可以听得出,很多人不识字,唉,没有文化真可怕。
“这男人好漂亮啊,是要贴出画像来招亲吗?”一个人问。
“这应该是朝廷通缉的要犯吧,提供线索肯定有银子领。”
“他要是真杀了人,肯定还敢杀第二个,咱们谁见了他都得躲远点,免得被他灭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