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芳菲/乱世孤兰 (九天玄凰01)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九天玄凰01
- 入库:04.10
“哼——”展副官说的是事实,万松年听得哼了一声,没有继续责怪他,只是反问道:“六少要你即刻去苏州救王小姐?”
“是,六少还说,要是王小姐因此受了伤害,他就要灭掉运河上的帮派。”展副官匆匆回答,还加了一句道:“您也知道,运河上的帮派不像平地上的土匪那样好灭,这一趟王小姐没事还好,她要是有事,我恐怕几个月都回不了督军府!”
“活该”万松年先是骂了一句,随即又问道:“你肯定那王小姐是上了贼船?”
“肯定,只是那帮匪徒是要劫财劫色还是杀人,就没人知道了,不过以王小姐那模样性格,怕是凶多吉少。”展副官想起记忆中那个清丽娇柔的女学生,有些惋惜的摇了摇头。
“这事你不要管了”万松年思索了下,直接道:“这事我亲自去办,你点两个可靠的人,带他们去苏州做个幌子玩一圈,什么时候我派人通知你们,你们什么时候再回来。”
“属下听令,多谢万长官”这事既然有万松年主动出马,那办得好还是办不好都不关自己的事了,展副官顿时目露惊喜,连连道谢。
“去吧,记着我的话,接到我的通知才能回来,放心,不会让你在苏州逍遥太久的。”万松年眉头紧锁,冲展副官烦躁的挥了挥手,展副官立刻行了个军礼,挺直了脊背大步离开。
待展副官离去后,万松年沉默了一会,没有继续进去见武兆铭,而是转身出了院子,并沿途吩咐看见自己的侍卫们,不许将他见过展副官和进这个院子的消息透露给六少知道。
万松年在督军府里犹如武家的长辈,很多时候连督军夫人都不得不买他的面子,那些侍卫们自然诺诺答应。
屋子里的武兆铭此刻正烦躁的走来走去,他心绪凌乱,根本就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他想着胜兰,心中是又急又气,若不是督军这两日有别的事情要他去办,他早忍不住亲自往苏州跑了。
他担忧她的安全,也很愤怒她的行为;他到底对她哪里不好了,她要这样不顾一切的离开家躲避自己。这个小女人,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着他的底线,他可以呵护她容忍她的故作天真,却无法容忍她的欺骗;她在自己面前时装的乖乖的一副等着他去接的模样,可是转身就带着家人跑了,真是岂有此理,简直是太可恶了。
更可恶的是,她明明没有任何社会经验,在这个年头出门还敢坐私船,是该夸她胆大还是骂她太蠢?也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落到匪徒的手里,有没有受到什么伤害,若是她因此出什么事,自己以后要怎么待她怎么安置她?武兆铭越想越担忧,越想越愤怒,直憋的胸口发疼,忍不住起身把桌子上的东西一扫,弄的书本笔墨和装饰的花盏乒乒乓乓落了一地,听的门外的侍卫们个个竖起了耳朵,摒紧了呼吸,小心翼翼的一动也不敢动。
——————————————————————————————抱歉,今天又更晚了点。最近一直在掉收藏,掉啊掉,掉的我快没勇气更新了,是剧情发展太慢了么?抱歉,我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正在设法调整,只是有些卡文。情节现成的,就是写不出流畅合理的转折事件来,头大啊!这两天写写删删,上传了有六千多字,删除的最少有一万字了,好羡慕那些文思如泉涌的大神,果然我就是扑街货的水平啊!
正文 第七十一章 计划
辞别了仲大嫂子后,胜兰三人很快就走出草丛上了大路,仲大嫂子没有骗他们,那条大路宽敞笔直,一看就是条交通要道,虽然才是一大早,路上就不时有车辆路过了。因为有了一次被劫的经验,三人一路谨言慎行,拒绝了不少拉客的车辆,一直看到挂了汇通车行旗子的四轮大马车,才敢拦车乘坐。
付钱上了车后,胜兰主动找车夫问了一些道路问题,知晓可以坐汇通车行的车子直接转道去上海后,便立即多加了钱,三人连苏州城都没进,直接就转车去了上海,一路匆忙,总算在天黑的时候看见了闻名遐迩的上海城。
此时的上海已经初具国际化大都市的规模;人口稠密,商业繁华,建筑多样精彩,市中心的街道两旁路灯雪亮,各色霓虹灯光装饰的招牌比比皆是,虽然已经是晚上了,可大街上依旧人来人往车来车去,西装男子摩登女郎随处可见,比玉阳县城的白天还热闹,把小地方出来连电都没见过的李妈和方汶天两人看的目瞪口呆。
胜兰虽然好奇,却因为前世见多了大城市的缘故,没觉得怎么样。又因着前一晚被匪徒惊扰的大半夜没睡,白天又只吃了几口干粮坐了一天马车,几乎都没休息过。等终于到站停车后,她觉得自己浑身的骨头都被颠散了,腿脚轻飘飘的没有力气,和李妈两人搀扶着下了车,站了好一会才恢复过来。
上海不仅繁华时尚,更是三教九流汇集的地方,什么样的坏人都有,眼看着夜色已深,三人怕再出意外,不敢多加耽搁,休息片刻后在车行管事的指点下雇了辆小马车匆忙赶往杜微雨朋友信中所说的地点。这一路三个人雇车吃饭的,把仲大嫂子给的那点钱几乎花了个精光,还好胜兰先前在身上还藏了一点钞票没被搜出去,要不然到了上海的第一天他们就得身无分文流落街头了。
很顺利的到了预定地点后,胜兰很快见到了杜微雨的朋友,对方是一对三十来岁的夫妻,男的姓秋,秋先生身量消瘦,相貌儒雅,穿了一身白色的长衫,带着玳瑁眼睛,头发略微有点凌乱,满身书卷气息,一看就是个沉溺学问的人。秋太太中等身高,略微丰腴,穿了身绛红印花的旗袍,暗沉的红色衬的她白皙的肌肤如雪似玉,眉眼精致大气,明媚中不失端庄,笑容很是和善。
秋先生和秋太太都是杜微雨曾经的大学同学,如今两人一个在上海大学当教授,一个在教会中学做老师,都是非常热情大方的人。老早就为胜兰他们租好了房子,见到三人突然到来,秋太太先是有些惊喜,随即惊讶的问道:“你们怎么连一点行李都不带,不是说了要在上海常住的么?”
“本来是带了行李的。”对方是杜微雨的朋友,便可算是长辈,更不说以后还要仰仗对方的照顾。胜兰不敢怠慢,赶紧上前恭敬的给秋氏夫妻行了礼,介绍了自己三人,随后才苦笑着回答道:“可惜在半路上遇到了劫匪,全被抢了,不过好在人没事,总算安全到了上海。”
“哎呀,劫匪呀,那可真是万幸。”秋太太立即拉住了胜兰,将她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番后才捂着胸口道:“上帝保佑,这么可爱的姑娘要是受点伤什么的,微雨肯定会急死的,你不知道她在信里有多关心你,再三的嘱咐着,生怕我们会不用心招待你,我都想和微雨说,这哪是你的学生,分明就是你女儿。”
“杜老师确实待我亲如子女。”提起恩师杜微雨,胜兰很是感激,笑了笑略带羞涩的回道:“这次麻烦秋先生和秋太太了,本想给太太带些家乡特产的,只可惜全被匪徒劫了去,空空手的真不好意思。”
“这说哪的话,你是微雨的爱徒,就等于是我的侄女,自家人那么见外干什么?人没事就好。”秋太太本就是个热心人,要不然杜微雨也不会把胜兰的事情托给她办了。眼下她一见面就喜欢上了清丽大方的胜兰,觉得胜兰和她想象中怯懦的乡下女孩子完全不一样,不光模样生的好,礼仪气度更是不错,她越看越喜欢,说了两句话后,便热情的挽着胜兰的胳膊道:“走,先别呆站在这里了,我带你们去看房子去,方才知晓你们到了,下楼时我已经让佣人去菜馆定了一桌席面为你们接风。你们初来乍到,先认认住处,再去尝尝我们上海菜的味道。”
“秋太太真是太客气了,胜兰只是个晚辈,那能让您那么破费!”对方如此热情细心,弄的胜兰有些受宠若惊,她再三推辞不过,只得招呼李妈和方汶天一起过去。
李妈做惯了下人,见了秋先生和秋太太这样大城市里的中产阶级知识分子,有些自惭形秽的说不出话来,只一路点头哈腰的跟在胜兰身后。方汶天依旧有些沉默,他嗯了一声走在胜兰身边,看着好像羞涩拘谨的样子,面上却没什么喜色,目光游离,眉头紧锁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胜兰忙着招呼秋氏夫妻,实在没空管方汶天的心情,就没多注意他。
秋先生不怎么爱说话,见过胜兰后,他自始至终都微笑着跟在秋太太身边,一副好好老公的模样。只偶尔被问起时,才会回答一句,不过提起上海的大学时,他倒是侃侃而谈了许多。因眼下不是开学注册的时候,他建议胜兰先不急着去学校,可以在上海住一段日子,熟悉下各个大学的情况,挑选出自己最喜欢的专业刻苦复习,争取下学期考试时一举通过。
胜兰觉得这个建议非常好,当场就点头赞同,想起自己身上也没几个钱了,正好可以趁这段时间找份工作赚几个钱花花,她好歹也有中学文凭,上海商业繁华,想必工作机会也多,她总能找到点事做养活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