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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芳菲/乱世孤兰 (九天玄凰01)



正文 第三章 惦记

民国不是古代,王家也不是什么大宅门,并不讲究什么女眷不能随便见外男之类的。可惜孙氏患有哮喘,这是种慢性病,就算是放在现代也不容易治愈,在这个年代只能小心的慢慢养着,所以孙氏一般情况下很少出门。

“给我看,给爹爹看,嘻嘻,给全家人看”胜兰抱着她的胳膊不依不挠的晃着:“娘就做一身嘛,这个颜色真好看”。

“大姑娘真是孝顺,才几岁就知道疼娘亲了……”胡氏看着其乐融融的一对母女,少不得又插科打诨了几句,才带着料子离开了。

送走了胡氏,胜兰刚想扑到腊梅身边看看小弟弟有没有睡着,就听见门外有人喊道:“大少奶奶,李家庄李老秀才家的大少奶奶和小少爷来了”。

“快请到客厅去”孙氏急忙起身整了整衣服,照着镜子将盘的光洁的发髻又仔细梳了梳。

李家庄李老秀才家的大少奶奶和小少爷胜兰是认识的,因为李家庄和小王庄离的不远,那个李家少奶奶梅氏又是母亲做姑娘时的好友,两人都算是远嫁到此,彼此间很是亲热,时常来往。

那李家的小少爷今年十岁,比胜兰大了两岁,因为爷爷是个秀才的缘故,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书了,小小的孩子被教的规规矩矩一板一眼,张口就是之乎者也,胜兰非常喜欢逗弄他。

孙氏将自己的仪容整理好,转脸看见女儿的头发乱了,少不得又拉过她拆了辫子重新梳了一番,胜兰前世从未和母亲这般亲近过,她很享受这个过程。老老实实让孙氏重新梳好了头后,又听话的换了件嫩黄色菊花纹兔毛领子的绸缎面棉袄,一面感受着兔毛围在脖子里毛烘烘暖绒绒的感觉,一面跟在孙氏后面乖乖去了客厅。

“小侄见过姨妈,祝姨妈家业兴旺,身体安康”。

才进了客厅的门,胜兰就瞧见比自己高不了多少的、穿着黑色棉鞋、黑色福字纹绸缎长棉袄,外套褐色皮草马褂,头戴一顶皮草小圆帽的李家小少爷李承华快步上前对着母亲行了一礼。

“快起来快起来”母亲急忙扶起了李承华,边打量边道:“这两月不见,华儿又长高了不少,小小年纪真有礼貌啊,梅姐姐,你是怎么教的呀?”

“我那有空教他呀,还不都是他爹和他爷爷教的”。

爽朗的声音传来,厅内客座的黄花梨高背木椅上此时正坐着一名身量丰腴,身穿湖蓝色琵琶牡丹纹缎子斜襟盘扣大袄、深蓝色底金银色蝴蝶穿花绣花图案马面裙的年轻女子。她圆脸大眼,高鼻厚唇,皮肤白皙,眉毛黑黑弯弯的,远远望去真真是面如满月张扬夺目。乌黑浓密的秀发盘成了一个大大的发髻堆在脑后,上面包着镶了米珠银花的黑丝发网,插了一柄垂着几缕流苏的烧蓝银花插梳和一只镂空灯笼银簪,耳上缀着一对银色嵌蓝宝的耳环,露出的一只手腕上戴了一只扁条圆头银镯子。周身打扮的并不算华丽,看着既端庄又大气。

一见到孙氏,梅氏就放下了手中的粉彩小茶碗笑道:“妹子,我今儿带承华出来走亲戚,看到你家在施粥,就厚着脸皮直接上门来讨粥喝了”。说罢也不等孙氏回答,她就冲着胜兰招手道:“兰儿兰儿快过来,过来给梅姨妈瞧瞧”。

“你呀,就喜欢开玩笑,什么叫讨。今儿是腊八,喝粥正好,你们稍等着,我让丫鬟们赶紧送两碗来。”孙氏眉开眼笑,一手牵着李承华,一手推了推胜兰:“兰儿,还不快见过你梅姨妈”。

“梅姨妈好,姨妈许久不来了,兰儿很想你呢?”胜兰真心喜欢这位看着爽气,实际性格也很爽气的梅氏,扑过去拉着她的手甜甜叫道。

“好兰儿”梅氏一边笑着搂住了胜兰,一边急忙阻拦正要吩咐丫鬟的孙氏:“可别,妹子,不用他们送了,刚我们在前厅已经喝了两大碗了,这会可喝不下了”。

“姐姐真是,来了也不早点进来,这会子前厅乱糟糟的,待那喝什么粥呀。”

孙氏故作责怪的坐到梅氏旁边,拉着李承华也坐下。

“你家的粥太香,我一时迈不开脚了嘛”梅氏笑了笑,拉过椅子让胜兰坐在李承华边上,而后褪下手腕上一只色泽温润的白玉镯子塞到胜兰手中道:“兰儿喜不喜欢?”

“哎呀梅姐姐,这可使不得,兰儿还小,别让她给摔了”那只玉镯子洁白细腻,颜色油厚,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孙氏急忙阻拦。

“妹子你别拦着,我爱给兰儿是我的事”梅氏不理会孙氏,继续握紧胜兰的手问道:“兰儿,你说,喜不喜欢?”

“喜欢”胜兰看了眼孙氏,大眼睛又在梅氏身上转了转,才脆生生回道:“可惜兰儿还小,手腕子太细,戴不了”。

“你这鬼精灵”梅氏伸手在她鼻子上刮了一下:“得,既然喜欢姨妈就送你了,好好收着,等你长大了自然就能戴了”。

“梅姐姐”孙氏有些急了。

“妹子,原来胜兰生了那场大病,那么多大夫都说治不了,结果兰儿硬是熬了过来,,这半年眼看着兰儿的身体一天好过一天,姐姐我心里喜欢,送孩子点东西庆祝下,又不是什么金贵了不得的,你就让兰儿收下吧!”

“这羊脂玉镯子还叫不金贵,这可是你的陪嫁镯子!”

“陪嫁镯子也就是个镯子,没啥大不了的,好兰儿,不能戴咱先收起来,别听你娘的”梅氏说着拉过胜兰腰间挂的荷包,不由分说就把镯子塞了进去。

孙氏知道阻拦不了,只好叹了口气有些嗔怪道:“你呀,让我说什么好!兰儿,快谢谢你梅姨妈,镯子待会锁自己房内的小箱子里去,可千万收好了”。

“谢谢梅姨妈”胜兰摸着滑溜溜的玉镯子,心里头非常高兴,她自小喜欢玉镯子翡翠镯子一类的首饰。只可惜前世活到快三十岁,羊脂玉镯子摸都没摸过。每次路过商场的玉器柜台连看看的勇气都没有,稍好点的镯子价格就高的吓人,她那种工薪阶层是一辈子也别买的起的。想不到这一世她才八岁就拥有了一只上好的羊脂玉镯子,而且是不偷不抢别人硬要送给她的,这简直把她高兴坏了。

收起镯子的同时,她的胳膊肘碰到了身边的人,边上的李承华坐的身姿笔挺,稚嫩的脸上神态平和,眼观鼻,鼻观心,仿佛老僧入定般安稳,对她的碰撞似乎没有丝毫感觉。

胜兰看看荷包里的镯子,再看看笑的跟朵花似的梅氏,见梅氏的眼睛不停的在自己和李承华身上扫来扫去,心说不会吧,我才八岁就有人来惦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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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打算

这个年代的婚姻也是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胜兰虽然拥有现代人的灵魂,崇尚自由恋爱,可只要是父母真心为她选的好亲事,她也没傻到不分青红皂白的就去反对抗争。

李承华的小模样长的不错,虽然年纪还小,两腮堆着婴儿肥,可看得出那胖肉下的脸型削瘦,鼻梁高挺,浓眉大眼。再加上他小小年纪就生的手长脚长,将来长大了定是帅哥一枚。

听说李家世代书香,他爷爷是清朝的秀才,后来因为世道乱起来才没继续参加科举。从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一辈子起家中就开私塾,一直开到现在,都不知道开了几代人了。家学渊博不说,李家也并不是死读书的清贫之家,李家庄几乎百分之九十的田地都是李家的,而且李承华的母亲梅氏出身大商户之家,又是自己母亲的好友,性格大方爽朗平易近人,将来绝对不会是传说中的恶婆婆。

两户人家彼此知根知底门当户对,两人又是青梅竹马,这门亲事怎么看都很般配,算的上是很完美了。

虽然要个成年人的灵魂接受眼前的小屁孩是自己未来的夫君一时还有些别扭,但胜兰对李承华感觉还是挺满意的。唯一让她觉得美中不足的是;李小少爷的性格似乎有些太死板了,才十岁就规矩的像八十岁的人,没一点小孩子的活泼劲,长大了万一是个死读书不知变通的书呆子,再或者读成个老古董,墨守成规的,在这天下大乱风云际会的年代,他怎么生存下去呀?那自己不得跟着一起倒霉么?

唉,算了,反正大家年龄都还小,就算定了亲也还有很多时间机会去改变。

想到这里胜兰抬起头看了眼身边乳臭未干的傻小子,伸出白嫩嫩的小手扯了扯他的袖子,甜甜道:“李家哥哥,咱们出去打陀螺玩好不好”。

她看得出梅氏肯定要和孙氏提起定亲的事,估计不会愿意当着孩子的面说,与其让她们找借口撵自己避开,不如她主动点,就跑外面窗子下打陀螺,离得近还能听个一言半语。

“好”李承华看着胜兰点了点头,眸中有些欣喜,身体动了下刚要起来,见自己的母亲梅氏没有说话,他立时敛住了眼底的笑容,有些犹豫道:“可是,不能玩太久,爹说过,玩物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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