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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芳菲/乱世孤兰 (九天玄凰01)



“是汶天呀?”胜兰眯着眼睛看清了来人,随即笑了笑道:“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车行里活不多么?”

来人是胜兰家的下人方汶天,说是下人,其实只是胜兰收留的一个孤儿。当年胜兰住进四合院没几天,尚在病中的方汶天就来盗窃,结果被抓了个正着。胜兰见他衣着破烂骨瘦如柴,又发着高烧,一时动了恻隐之心收留他在家里打杂。一晃就七年过去了,当年病怏怏的小偷方汶天如今长成了一米八几的壮小伙,院里的粗活重活基本都是他干的,因闲暇时间多,他还跑去车马行找了份事做,是个非常勤快能吃苦的小伙子。

“最近的活一直不多,我早就回来了。”

瞧见胜兰身形摇晃,又闻到了她身上的酒气,方汶天应了一句,担忧的上前一把扶住了她的肩膀,有些焦急的道:”大姑娘怎么喝酒了,要不要紧,还能不能走,要不我背你回去吧!”

“不碍事”胜兰先是有些尴尬的推了推他,转头瞧见四下无人,便反手攀着他健壮结实的臂膀,抓紧了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今天同学过生日请客,不小心多喝了几杯,头有点晕,不过没事的,你借我扶一下就好。”

许是因为酒力的缘故,她的手掌柔软火烫,只隔着一层薄薄的衣衫,那热度一下子就烫在了方汶天的皮肤上,感受着那片炙热,方汶天一双掩在浓密睫毛下的眼眸微微一颤,有些僵硬的站直了身体道:“那就好,咱们赶紧回去,看样子得熬点醒酒汤给你喝。”

正文 第三十一章 暗恋

“恩”胜兰没有发觉方汶天的异样,点点头扶着他快步回了家。

一进了家门,方汶天便对着李妈的房间喊道:“李妈,李妈,快出来。”

“什么事”李妈闻言走出来,一看见两人的样子就楞了下,匆忙迎上来接过胜兰道:“大姑娘这是怎么了?喝酒了,你这孩子,你酒量差,不是早就提醒过你不能喝的吗?怎么就没记性呢!”

多年的主仆情意相依为命,李妈和胜兰的关系早已超越了普通的主仆关系,因为关切,李妈的语气里有丝责怪的意味。

“呵呵,同学过生日请客,一时推脱不了”胜兰知道她是为自己好,低头羞愧的解释道:“我以为甜酒度数低没事的,谁知道……”

“李妈,你先别问了,赶紧扶大姑娘进去歇着,我这就去烧点热水给大姑娘洗漱,再熬点醒酒汤。对了,大姑娘还饿不饿,等会要不要吃点粥什么的?喝了酒后空肚子睡觉会伤身的”胜兰还未说完,方汶天便连珠炮似的道。

“汶天想的真是周到“李妈闻言先笑了起来:“算了,赶紧去烧水吧!大姑娘这有我呢。”

“真是麻烦你了,汶天”胜兰也笑了笑,方汶天就是这样一个细心勤快的人,这些年她都习惯了,方才她的确没吃饱,此时胃里有些涨涨的难受,便想了想道:“要不就煮点小米粥吧,别的我也吃不下了。”

“好嘞!”方汶天响亮的应了一声,欢快的跑了下去。

“这小子,将来也不知哪家姑娘有福嫁了他”李妈看着他的背影笑道:“亏得大姑娘当年收留了他,不然咱现在可少了个壮劳力。”

“是啊,多难得的勤快人,我有时候也庆幸自己做了件好事”胜兰进了屋躺在床上,背靠着舒适的大靠枕,有些懒洋洋的闭上了眼睛。

“不过大姑娘年纪也不小了,该避嫌,像方才那样扶着他的事,以后可别了,叫人看见了不好。”

“恩,知道了。”连扶一下都不行,胜兰想起了前世男女交往时的自由,暗暗在心中骂了句万恶的旧社会。

李妈拧了毛巾来给胜兰擦脸,边擦边叹气道:“我看汶天也到了该成家的时候了,最近正琢磨着想帮他娶媳妇呢,只是他没爹没娘的,又没房没地,能看上他的姑娘少啊!”

“李妈,没父母有时候也算是少了负担,咱们这院子空旷,到时候拨两间给他做新房,他就有房了,至于地嘛!我看他一身好力气,人又机灵能吃苦,没地也养得起老婆孩子。”

“这倒是,等他娶了媳妇带进来,咱院子里还能热闹点。”李妈想了想,说着也笑了起来。

此时的厨房内,方汶天已经点着了火,正把一根根劈好的木柴往灶膛内扔,火苗舔着柴火,熊熊跳跃着照在他的脸上,照的他脸膛红红的;想起她方才抓紧了自己的样子,想着两人靠近后那股淡淡的少女馨香,想着那白嫩小手的热度,他不由自主的就笑开了嘴……

“噗通”幽亮的井水一下子晃动起来,水花四溅。

“大姑娘,我来吧!”

晨光中,胜兰刚把木桶扔到井里,方汶天就不知道从哪里跳了过来,一把抢过绳子道:“我来打水,大姑娘你要做什么用?”

“好吧!”胜兰看着自家勤快的下人,有些无奈的耸了耸肩膀,指挥道,帮我倒满一大盆放太阳下晒着,等晚上我回来浇花。

井水太冰了,胜兰总怕直接浇上去会把花冰坏,习惯性的要先晒一晒。

“好!”方汶天一边往上拎水一边问道:“听说大姑娘今天学堂里组织郊游,还要在外面野炊什么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重不重,要不要我帮忙送过去。”

“还真要你帮忙”胜兰也不和他客气,直接道:“李妈帮我准备了两篮子吃食,我一个人是有些拎不动,原来准备让小邱送我过去的呢,谁知道临时他媳妇家有事,一早就出门忙去了。”

“以后大姑娘有事就叫我,别客气”方汶天麻利的把一桶水倒进了脚边的铜盆里,端起来放到墙角下有太阳的地方。

“我是想啊!”胜兰半开玩笑的道:“不过李妈说你到了该娶媳妇的年龄了,要多给你点时间,让你好好赚钱准备娶媳妇,呵呵”她掩着嘴笑道:“汶天,和我说说,你有没有看上的意中人?要是有,我立马让李妈提亲去,放心,钱的事包在我身上。”

这几年玉阳县很太平,曾经一度闹的很厉害的匪患基本都被政府剿灭了,如今家里虽然没有做生意,可祖父留在小王庄守着近两千亩地,每年都能获利不少。家中人口不多花费也少,供养胜兰在县城里上学绰绰有余,没个月都给她充足的花销,再加上胜兰的小舅舅在淮城也时不时的托人送些钱来。目前她的日子过的非常滋润,不但足够养活这一院子的人,还存了不少私房。

“大姑娘,可不敢麻烦你们”方汶天闻言一下子急了,一张脸顿时变了颜色,急忙道:“这两年我还没打算娶媳妇。”

“哦,你也快二十了吧!”胜兰见他焦急,以为他是担心自己的条件太差,先安慰道“你年龄也不小了,是该成家立业了,要是现在还没中意的姑娘,就从今天起开始努力的找,横竖有我和李妈给你做主,以后条件上不会让你委屈了人家的。”

“不是,不是这个原因”方汶天急的脸红红的,抬头看了看胜兰又急匆匆的低下头去,嗫喏着道:“我,我现在,现在就想好好的挣钱,那个其实我,我,我……”

后面的话方汶天怎么也说不出来,其实他想说,我已经有中意的姑娘了,她就在我的眼前,只是我配不上她。可是这话他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就变成了结结巴巴含糊不清。

“哈哈,瞧你那紧张的样子”胜兰的心理年龄比外表大的太多,看到眼前的小伙子羞怯懵懂的模样,她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学校里那些情窦初开的同学们,感叹着青春的美好,禁不住就自己先笑了起来。

方汶天小心观察着她的神色,见她笑的没心没肺,暗暗的松了口气,心中却不免有些黯然。

他与她的差别,真的太大了。

她是主人,他只是她收留的一个下人,他本该谨守下人的本分,日日勤勤恳恳的做事,在她面前恭恭敬敬,等天长日久年纪大了,就寻个出身差不多的女人结婚生子,两口子相互扶持,一起努力赚钱打拼,平淡辛苦的过一辈子。

而她,则应该找一个和她一样家境优越、读过书的男子成婚,过着依旧事事不需要她操心的、富裕安逸的生活。

他什么都明白,只是管不了自己的心。七年在同一个院里生活,她的一颦一笑早不知在何时深深刻进了他的心底,她是他的主人,却也是他最心爱的姑娘。因为身份的阻隔,他不敢让任何人看出他的心思,只能默默的将爱意藏在心底,细心周到的为她做好每一件事。他想要改变两人之间的差距,他在外面拼命的干活存钱,只是不知道要存到何时才能足够娶她。

他绝不敢在这个时候就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意,他怕那层窗户纸一旦捅破,自己连这么默默守护她的机会也会失去。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再遇

胜兰完全没有发觉方汶天的心思,由于心理年龄比较大的原因,她常常会忽略掉自己目前是个花季少女的事实,对同龄人也常有一种看待晚辈的感觉,见方汶天紧张,她也失去了继续调笑他的心思,就回屋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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