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摇了摇头,“不是,很方便。”
我微微一笑,“嗯,那就好。”
金银笑了笑,“那个,原来,你会写字。”
“会写字很奇怪?”我问。
金银再摇了摇头再点了点头,然后摸了摸鼻子说:“阑珊那丫头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
我黑线,我曾猜想阑珊这丫头文化水平不高,哪知会低到这个境界。作为一个公主在外人看来必定是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无一不精的,而阑珊这丫头竟然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虽说,阑珊这两字笔画确实较为多了点。
我左看看右看看,平时见到金银一般都会见到凌佑小公子的,“对了,凌佑怎么没跟着你?”
金银咬着竹签说:“今天中午给他灌了点酒,睡到现在还没起。”
我叹了一口气,无力地看着金银,“你能对他好点么?”
金银反问我,“我对他不好么?”
我无语,看来得找个时间跟金银说说关于儿童教育以及抚养的问题。
金银走后,我便拿出了借来的史书慢慢参详。好在,这个世界的字体并没多难看懂,不过就是中文的繁体。以前我也曾看过几本繁体书,常见的繁体字我也都认得,所以看起这史书来便觉着十分轻松。
看了许久的史书,我竟忘了要吃晚膳。只因这史书竟写的比风月小说还要精彩几分!这书记载并没多详细,所以三本便记载完了关于前朝与当朝的历史概要。
原来,这御河城城主便是前朝皇室之后。五十年前,天下还是统一的时候,由宗政氏坐拥江山,国号为怳。
怳国经历风风雨雨跌宕起伏的五百年,其中出过励精图治的明君,也出过昏庸无能的暴君,到了第二十七代皇帝时,便走向了衰落。因着怳朝末年天灾不断,民众苦不聊生,路边饿死者有之,因瘟疫病死者有之,贫苦地方横尸遍野腐臭连天。朝廷官员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只知享乐。发下的饷银一层一层下来便所剩无几,惹得贫苦民众对怳朝大为不满,东南与西北两处各有百姓揭竿起义,意欲推翻旧王朝,另起新朝!
君笙皇帝并非荒淫无度酒池肉林之徒,相反,君笙皇帝是个喜爱琴棋书画的皇帝,寿命不过不惑之年却留下诗篇无数,画作无数。只是,人们往往忽略他的才华横溢只记得他是亡国之君!
当初,两路起义军在短时间内便发展壮大,一路向着怳国国都御河逼近。因着朝中腐败不堪,君笙帝当时无能为力,为保宗政一氏,他下了一个重大决定。
便是将天下三分,东南一带划给起义的吴军,与西北一带都划给了起义的严军,剩下一部分便是现今的御河城所统治的区域。
因着那时起义军有两路,鹿死谁手还难成定局,两方起义军接到君笙帝要割地平分天下的消息后便动了心,答应停战,不再向着御河城逼近。因为若是继续打下去,吴军和严军旗鼓相当,而江山却只有一个,说不定打到最后,一无所获,所以对于君笙皇帝提出的三分只能顺从。加之那时天灾人祸高发,战乱更是让百姓怨声载道,于是,也只能停战。
当时,君笙皇帝将天下三分后便解散了王朝,遣走了那一帮狼狈为奸腐败朝廷的官员,将怳国国号一并去掉,改成御河城,自称为城主。三年之后,刚过不惑之年的君笙城主自刎,留下遗书将御河城交由长子宗政皓彦打理,宗政皓彦便是祈轩的祖父。
看似这是一场亡国闹剧,但是后人才知道这正是君笙皇帝的过人之处,他留下给自己的那一份乃是当时怳国最富有,户数最多的一部分,土地肥沃河流众多,占有了这一块风水宝地,日后卷土重来无疑就是一个优势。而且,当时君笙皇帝将朝廷官员遣散,却没有遣散领军将领,当时的军力全数保留了下来。
所以,在以后的几十年里,自称为城的御河城在财力和军力上都超过了昊国和郢国,御河城虽为城,却不止一座城,当初君笙皇帝将御河一带的城池都留了下来。若是看两国一城的地图,大可看到其实御河城的领域与昊国郢国相当。所以,御河城虽然以城自称,其实天下人都知晓,这实际是一个国。
近些年,御河城的强大其他两国有目共睹,都频频来讨好御河城。
我想,再过不久,这御河城便不再是一座城那般简单。
看了这段历史,我身为一个网络作者的惯性就是想要为君笙皇帝写一个故事。不过,因着我是个言情作者,所以,改编一下就能写一个亡国君主的风月故事。
因着想写的心十分急切,所以将故事大纲在脑海里过了几遍,就等金银将我要的文房四宝都带回来。
天色已晚,看完了史书我才想起我还没吃晚膳,肚子也是叫嚣着厉害。虽说我雄心壮志地要减肥,但是此时饿的实在难受,便想着去伙房找点东西煮着吃。
来到伙房,寻来寻去只找到了几个番薯。也罢,煨番薯也是十分好吃的。
我生了火,在锅里加了水,免得等会烧空锅。火越烧越旺,等火将要熄灭只剩下火炭时,我便将那几个番薯埋进了灰里,就等着它慢慢熟透。这种方法是小时候去外婆家学会的,乡下地方都是烧柴火做饭的,烧剩下的火炭还可煨番薯吃。用火炭煨出来的番薯香甜可口,外焦里酥,令人回味无穷。
在我喝了好几瓢水填肚子后,香喷喷的番薯终于可以吃了。我用铁夹子将番薯夹了出来,用一个小簸箕装着,煨番薯的甜香味就扑鼻而来。
“我道是谁,原来是你。”
身后一个声音响起,我吓了一跳,赶忙回头看,门口立着一个俊俏的身影,身子颀长,笑容可掬。
见了是他,我松了一口气,“怎么是你?”
“方才散步,听到这边有响声便过来看看。”他提步进来,扫过我手上端着的番薯,“这是……”
“这是煨番薯。”看他迷茫的样子就知道还没吃过煨番薯,我问:“你饿不饿?”
祈轩看了我一眼,一声轻笑,“若是我说饿的话,那这煨番薯还会有我的一份不成?”
我道:“就看你会不会嫌弃。”
祈轩扫了一眼簸箕里的几个煨番薯,“若是美味,自然就不会嫌弃。”
“唔,味道还是不错的。”我低头看了看簸箕里的番薯,一共是四个,拿出两个卖相较差的用临时找来的药包纸包了起来,其他的连小簸箕一起,伸到祈轩面前,“给你。”
祈轩微微蹙眉,而后动作迟缓地接过。
我拿起两个用纸包好的番薯,提步向着门口,“那我先走了。”
手腕却被一股力拉住,微微有些疼,我回头,看到祈轩黑了的脸,“怎么吃?”
看着他的样子,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敛了敛笑,我十分正经地说:“咳咳,其实,把外面的皮去掉就能吃。”
祈轩将簸箕塞到我手里,说了一声,“跟我过来。”
然后提步就走人,我看了看簸箕里的番薯,不知道他到底是要干什么,他说跟他过去,那我便听话跟着他过去。
我一路随着他到了正堂,他在高几旁的太师椅上坐下,而后看着愣在一边的我,示意了一下他对面的位置,“过来,坐下。”
作者有话要说: 可以弱弱地求个花花么
12、四夫人难产
我乖乖地坐到他的对面,搞不清楚他要做什么。将簸箕放到高几上,我对着他笑了笑说:“还是赶快把这番薯吃了罢,不然冷了就不好吃了。”
祈轩轻声应了一句,“嗯。”
我十分想笑,听他这一个字的回答,我便想着他带我来这里就是为了让我陪他吃,不然他一个人吃……那场景着实也是怪了点。
我拿了一个番薯,从中间掰开,热腾腾的香气立马散开,酥软的番薯看着十分诱人。我将手中另一半递给了祈轩,若是他不接我便收回来,好在,他也不摆架子,伸了手过来接,指头刚好碰到我的指头。
我一边吃着一边看着祈轩,比起我的随意,他的动作多了几分文雅。我有个疑问,番薯也算是常见之物,他却问我怎么吃,未免有点奇怪。“你真的第一次吃番薯?”
“不是。”他吃了我给的一半,自己拿起一个番薯学着我从中间掰开,然后递给我一半。
我看着他递过来的一半番薯,客气地说:“你自己吃吧,这里还有。”
“拿着。”他说。
“哦。”然后,我就收下了。
我与他也没甚话可说,只知吃番薯。若是跟金银一起吃番薯我定是觉得十分平常,但是和祈轩一起吃番薯,我便觉着十分别扭,他贵为城主之子,竟要与我这个身份地位都十分卑微的丫鬟一同吃煨番薯,感觉着实怪了点。
虽知此时问这个问题不大好,但是我还是弱弱地问了,“对了,你怎么会愿意和一个丫鬟一起吃番薯?”而且还是和我这种既没样貌又没身材的丫鬟!
祈轩轻描淡写道:“只是觉着新奇罢了。”
我应了一声,“哦。”
跟一个丫鬟吃番薯很新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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