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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紫墨海)


  风华也是微微向前一倾,正好抱了佳人满怀,一愣,立时反应过来,一把抱紧碧檀,正要调笑几句,忽听紫檀沉声道,“公子,店里来人送信,说来了几个砸招牌的,看上去身份很不一般,却一味胡搅蛮缠,孙掌柜快镇不住了,正下死命地拖着,等公子回去。”
  


☆、第四十三章 登门争锋

  
  风华刚跳下马车,隔着几层看热闹的人圈,就听到一道充满狐假虎威意味的恐吓声音,透出股蛮横凶狠来,“咱们爷连说了好几样宝贝,你这儿一样都没有。还叫什么淘宝阁?趁早摘了招牌吧,”
  风华眯了眯眼,顿住了脚步,侧耳细听,负责这个淘宝阁的孙掌柜也是老手了,按说这样不讲理的客人也不是没处理过,怎么就把他逼得向自己求援呢?还是有什么隐情?
  却听孙掌柜苦哈哈地求情道,“几位大爷,恕小的说句不恭的话,实在是您几位提到的宝贝太……,那尧钟舜鼎,哎哟哟,小的就是光说这名儿都浑身发抖啊,晚上得好好烧几柱香,求老祖宗给保佑,别折了寿元——这可都是皇上才能用的,就算咱民间无意间得到了这等宝贝,谁又配用?那还不赶紧献给皇上,怎么敢留在身边?几位大爷就饶了小店吧,咱店规上写得很清楚,淘宝阁可不敢说囊尽天下奇珍异宝,只是比别处多了那么点新鲜劲罢了,还是客人们捧场,才有小店的活路。”
  “说来说去,你们就是不承认是你们货物不全欺骗客人了?”那蛮横的声音放开了嗓子嚷嚷。
  “哎,嚷什么呢,让你好好说话,别吓着了孙掌柜,孙掌柜也是这一行中的翘楚了,自然是明白这一行的规矩,还用你这个后辈在这里指手画脚?孙掌柜,你说是不是?”
  风华正要跨进店门,忽然听到这道语调快速而响亮、显得高高在上的声音,听着似乎是在劝解两人,实质上,却是要把孙掌柜挤兑得不能翻身才罢休。
  “行了,老十,不懂就别掺和,经商有经商的规矩,这淘宝阁拿不出来货就自个儿砸招牌,要是不砸,那可就是不要自家的名声了。得,爷也管不了你怎么做生意,只说一句,你一句不敢用就带了过去,把咱们哥俩当什么人了?”
  这又是一人的声音,清滑而有三分阴柔之气,只是还是能听出是与之前一人差不多年纪的少年男子。
  风华左右扫视了一遍,将混杂在看热闹的人群里的某些特殊面孔收入眼中,这么多人堵在门口,万一有浑水摸鱼的……
  她迅速朝身后的碧檀使了个眼色,碧檀会意,低头掩嘴一笑,反身进了马车。
  风华不再停顿脚步,唇角微勾,手指间玩转着折扇,带着严重缺失表情的紫檀,悠闲地走进了店里。
  店里有七八个人,除了孙掌柜和小伙计田黄,其余人很显然都是那两个反客为主地占据着沙发的年轻男子带来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其中还有两个白白嫩嫩的俊俏小厮。
  风华细细地打量着两人,他们年纪相仿,因是坐着,个头上也看不出高下,其中身穿绛紫马蹄袖锦袍,腰束黑色锦带,围着一领华贵黑貂毛大氅的男子,身形略瘦略矮,面容姣好,肤色白皙嫩滑,薄唇粉嫩,很有些美貌,只是眼泛桃花,眼神却不明媚,反而略透出阴狠毒辣,一旦与之对视,那桃花眼里立时便放出一束凶光来,顷刻便让人生出被阴冷艳丽的毒蛇盯上的错觉;
  另一个身形矫健,着宝蓝马蹄袖锦袍,没有披累赘的大氅,而是套着一件镶了黑狐皮的厚马甲,行动起来十分方便。
  他长着长方的脸孔,腮帮子还有点肥嘟嘟的,容貌虽然比前一位差远了,可也当得起一声清秀,那张清清秀秀宛若文弱书生的脸上,偏偏流露出一股子武夫才有的好勇斗狠的神气,从他胸前伸出一条细细的金链子,仿佛是西方老式怀表的链子。
  在风华看来,这两人的打扮,在京城算不上多么引人瞩目,那衣料子虽好,架不住人低调啊,市井中能看出来的人实在不多,只是看人也不能光看穿着打扮,更重要的是,这个人的谈吐气质——
  很显然,他们虽然显得无礼,可一看就知道是那种久居上位、压根不知道低头两个字怎么写的‘爷’ 们!
  在京城这个投下一块砖能砸到三个红黄带子的地方,再大的官儿也只有夹着尾巴做人的份,能养出这两人一身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一副天老大他老二的架势,那么,两人的身份自然呼之欲出——
  风华在观察这两人时,人家也在观察她。
  面容阴柔的那一位,却是爱新觉罗家这一代的第九子——传说中美貌与恶毒度成正比的皇商阿哥。他听说淘宝阁的老板是个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厉害角色,还想着,凭自己亲自出马、礼贤下士的姿态,不怕人家不上钩,好歹弄来个有本事的奴才,说不定还附带了这间经营得特异独行的宝库,广东商战正进行道如火如荼的地步,他手中得用的人越发严重缺乏,资金更是抽不出来,可八哥那眼下就需要一大笔……
  ——于是,他带着喜欢凑热闹的老十,溜达到这里,这才真看清了店面的牌匾上,那个十分戳心窝子的标志——蓬莱山庄!!!!
  想来想去,他还是压住心头的那股郁气,用一个没什么脑子的奴才敲开了门,三言两语,便逼得店里的掌柜不得不联系他们的老板,其实这家店的掌柜表现很不错,可惜不是自己的手下,万一挖了不忠心,那就有点憋屈了,再加上带来的蠢蛋实在没什么脑子,三言两语,差点被那个孙掌柜给忽悠出去了,差点坏了他的大事,真是可恶至极!!!
  就在他腹诽了又腹诽的时候,忽然看到了作风慵懒而眉眼却犀利飞扬的风华!
  呃,我们有理由相信‘一见钟情’只是一个杜撰的美妙词语,如此轻易的钟情,很显然是植根于美貌之上的虚幻的感情,要想碰到真正让你怦然心动的那个人,真不亚于彗星撞地球,绝对是百年难得一见。
  他眼前一亮,忽然觉得店里因为这个少年的进来,一下子变得亮堂了起来。
  那种超越了性别的耀眼与璀璨,真是他生平所未见的绝色!!
  


☆、第四十四章 结下梁子

  
  风华没有来清朝前,在她印象里,康熙的阿哥中以太子最好美色,等她真正来到这里后,才真正认识到那句话——历史果然不代表真理!
  人人都以为,太子最贪好美色,甚至男女不忌,其实,从风华搜集的情报看,我们姑且不说太子“好男色”的名声到底是真是假,要说谁最爱好美色,却是非九阿哥莫属!!
  九阿哥爱美色,但只爱娇弱美貌楚楚可怜的江南女子,偏偏因为他经商的背景,和他关系密切的江南富商是一个比一个识趣,于是九阿哥府里的美人塞得都快溢出来了,只是皇家阿哥嘛,后院女人多了些,又多数是上不了台面的侍妾,倒也不至于引起啥诟病,顶多是在心里偷偷猜测,这九阿哥跟他那些侍妾,到底哪个更美……
  这是九阿哥第一次知道,一个男人,能美到让他无法移开眼的地步!!
  相对于九阿哥的瞬间失语,另一位——十阿哥,他直接走到风华面前,比风华约莫高了一头,于是很不客气地就要伸手去挑风华的下巴,那双爱新觉罗家特有的细长黑眼睛,虽然不及胤禛胤祥两兄弟深邃而成凤形,但镶在那张清清秀秀的脸上,却是格外精神,冲风华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打量,带着一股子坏笑,开口就是——“哟,真是个漂亮的,比二哥身边得宠的那个叫什么图图……的小东西可好看多了,你叫什么?”
  店内一瞬间安静得有点过分!
  孙掌柜额上冷汗直冒,他在京城摸爬滚打多少年了,各种权贵们的丑闻**也都知道不少,这位十阿哥口中的“二哥”可是个……,他不禁奓着胆子偷瞄风华的脸色,要知道,他这位三东家的脾气可不像大东家二东家那么和气……
  九阿哥十阿哥带过来的人显然已经习惯了十阿哥的口无遮拦,不仅不觉得难堪,反而轻佻地起哄笑起来,看向风华的眼光,也带上了赤/裸/裸的的污秽色/情。
  如果风华不知道他口中的二哥是当朝太子,那还有转圜的可能,可她知道,还知道人家好男色,刚开始是被他的好弟弟们陷害的,但尝到了男色的美味后,就已经深陷其中不可自拔了,那这个好男色的当朝太子身边得宠的漂亮“小东西”还能是什么清白身份?
  风华没有勃然大怒,可她那似笑非笑的神情比勃然大怒更让了解她的人恐惧!
  在十阿哥手指探来的一瞬,她态度自然地往孙掌柜身边走了两步,恰好避开了和十阿哥正面冲突——这是一个连康熙都头疼地称其为“浑人”的皇子阿哥,在没有把握一击必中的情况下,没必要和他针尖对麦芒。
  她掀起眼皮瞟了一眼已经醒过神却分明是打算看戏的九阿哥,眯了眯猫儿眼,那是猫儿发怒前的神情,可惜九阿哥十阿哥是高高在上的皇子,又怎么会留意过弱小的小猫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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