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风华还是对李卫用了一点暗示术,还不到缔结忠诚契约那么严肃,只是增加别人对自己的好感和信任度,更容易加强两人的合作和交流,李卫毕竟是名留青史的良臣,终将要走上仕途,风华还没有肆无忌惮到敢挖未来的雍正皇帝的墙角。
至于真正忠心的下属,风华自然会用别的法子来收拢。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嗷,紫又更~\(≧▽≦)/~啦啦啦~~~~~
☆、第二十三章 狼狈相遇
风华的宝贝数之不尽,可就如同那些现代的“黑钱”一样见不得光,她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渠道拿出来,于是,蓬莱山庄就成了她最好的借口。
放在明面上的蓬莱山庄,有寻常的酒楼客栈药材行生意,也有人工珍珠、化妆品、玻璃等让人眼红的闻所未闻的生意,风华从没想过她能拥有这些一辈子,哪怕是在现代那种讲究民主私有财产的社会,都时有巧取豪夺事件的发生,更何况现在这个皇权至上、人命如草芥的封建不封建奴隶不奴隶的社会?
一旦蓬莱山庄生意做大,旗下都是垄断性质的暴利商品,又没有足够强悍的势力去保护它,想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都难,风华完全有理由相信,纵然是表面上最不争的四阿哥,也许都会为此动心,尤其九龙中还有一位以经商手段著称的“毒蛇九”九阿哥。
所以,风华不过是想以蓬莱山庄掩饰她真正想要做的事情罢了,鸡蛋永远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即使对于曹颙和李卫而言,蓬莱山庄也只不过是临时的寄托,而非终生的事业。
他们目前能用上手的人毕竟不多,所以计划也只能一样一样地来,风华把需要出面打理的事情都交接给了李卫,先把酒楼客栈饭馆开起来,别看李卫年纪小,他自小在市井中长大,很有几分手腕,很多对于风华来说极繁琐的事情,到他手里,三下五除二,办得那叫一个干净利索,风华见状,干脆做了甩手掌柜,只负责埋头钻研完善发展方案,并且为下一步的计划所需的人才而头疼不已。
就在两人忙得痛快而纠结的过程中,时间如射出去的箭,很快地,第一家蓬莱酒楼就这样低调地在苏州开业了。
酒楼装修以白墙为主,所有木料都是温暖的淡黄色,搭配着悬挂在墙上的字画,整体看上去明亮典雅。
酒楼内并不明确卖何种菜,只在每张桌上放一本厚厚的菜谱,而且在二楼每个包厢的门上写明菜系,客人喜欢哪种,便进哪个包厢,包厢里另有专门针对这个菜系的各种菜肴,端是方便新颖。
尽管风华有满肚子的宣传主意,完全可以出奇制胜,但根据他们制定的方针,一开始最好还是低调,所以酒楼开业并没有弄什么噱头,因此除了有心人的关注,并没有在一开始就引起多大反响,倒是等风华离开苏州后,酒楼种类繁多的美味菜肴、舒适有品位的环境、新颖独特的待客之道,终于在回头客中流传开来,生意这才慢慢火热起来,此是后话。
同样因为低调,李卫专门聘请了掌柜,自己以东家的身份出面,风华和曹颙则完全隐在幕后,没有半分要暴露身份的意思。
开业当天,李煦没有亲自前来,不过派人送了丰厚的贺礼,以及亲笔手书“蓬莱酒楼”四个遒劲墨字的酒楼匾额,既表示了他对蓬莱酒楼的支持之意,又不会过火到让别人眼红嫉妒,风华和李卫俩真假小毛头,由衷感到这位李大人为人处世真的很有一套,真不愧是官场上长袖善舞的人精老狐狸。
在一个静谧的夜晚,风华没有知会任何人,独自驾着马车,悄悄出了苏州,反正她之前已经告过别了,现在也不算不辞而别,只是她不喜欢那离别送行的气氛而已,她也没有看错李卫,才十二岁的少年,独当一面也显得游刃有余,她的担心完全是不必要的。
既然如此,她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她是希望建成蓬莱山庄以支持她将来随意自由的生活,而不是反过来被其束缚,如此一想,风华便理直气壮地、毫无心理负担地离开了苏州。
可想而知,在风华眼里“独当一面都游刃有余”实际上忙得废寝忘食、已经快进化成国宝大熊猫的某人,在第二天醒来后发现她语气轻快没心没肺的辞别信后,是多么苦逼多么茶几……
就在李卫纠结无比的当口,风华已经乐滋滋地出了苏州地界,预备先转扬州,到南京也就是江宁与曹颙见上一面,看看时机是否成熟能不能开展下一步计划,再然后北上京城,趁着夺嫡大旗尚未完全展开之时去过一把眼瘾,好好瞅瞅已经被YY了千百遍的康熙朝九龙,最后,如果能通过北京城里的传教士,去海外游览一趟,那真是太值了。
至于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冷面四爷,风华绝不承认自己有那么一点还想再见人家一面的小心思——
呃,说曹操曹操就到,这人还真经不住念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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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四爷胤禛年初在五台山随驾,本是件荣耀的事情,谁知半途里被一个封号给削光了里子面子,四爷那是郁闷无比,更郁闷的是,他那皇帝老爹没打算带他回京,而是把他撂在了半路上,美其名曰——代表皇上巡视暗访。
这事要搁在其他心思九曲十八弯的皇子身上,没准会认为是一件苦得不能再苦得鸡肋苦差,吞不得扔不得,可换成了一贯办事认真铁面无情的四爷,连康熙自己都认为这是给了耿直的四儿子一个名正言顺捞功劳的机会,这是多大的恩赐哟——只能说,四爷你做人实在太成功了!!!
好吧,如果搁在平时,四爷的确会以为这是皇阿玛重视他的表现,于是更不惜余力、认认真真地办差,这面具戴久了,恐怕连本人都不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了——遗憾的是,现在的四爷很不爽,所以脑子没有被年轻气盛给搅成浆糊,反而清醒得如同刚泡了冰水澡。
此时此刻,四爷有点发冷,不是因为让他郁闷无比的封号,不是因为皇阿玛半途丢儿子的可耻行为,更不是因为难啃得如鲠在喉的秘密任务,而是他清楚地感觉到了,针对他生命的危险!!!
他不过才走到江宁地界,已经遭遇了四次刺杀,次次都是不要他命不罢休,他身边由二十人的队伍锐减到连他在内只剩三人——他记得当时皇阿玛给他的是密旨,连大阿哥、三阿哥和十三都不知道他的具体行程,到底谁把他的行踪泄露出去的???
四爷脑中盘桓过一个个兄弟,每一个人都那么可疑,可一时之间思绪如麻,根本不得要领,而追兵却是如影随形,杀机毕现!!!
他放出了求救的信号,过了很久,仍然没有等到救援的人,绝望的情绪,慢慢从他心底浮现——难道,他就要死在这里?
三个人……
两个人……
最终,只剩他一个,拖着受伤的身子,踉踉跄跄地沿着森林的外围奔跑,不敢停下脚步。
在离京城万里之外的一处荒郊野外,在月黑风高的掩映下,在野兽的嚎叫此起彼伏中,一向沉稳严谨的四爷,只能苦苦地逃命,一刻也不敢懈怠。
只要慢上一步,他就有可能永远躺在此处,再也回不去那个让他无比厌恶却也无比眷恋着的‘家’……
——真的无力回天了吗?
黑黝黝的森林里,一枚幽蓝的飞镖蓦地射了出来,夹着一股腥风扑向几近虚脱的胤禛脑后,说时迟那时快,胤禛脚下一绊,一骨碌滚下了坡,就那么巧之又巧地躲过了剧毒飞镖!
坡面并不算陡峭,可对于身受重伤的胤禛来说,无疑已经到达了体能的极限,只听一声令人牙酸的“嘭”,闷响的同时,他整个身子猛烈地撞上了什么坚硬的东西,只痛得他连声□,眼前阵阵发黑,意识渐渐陷入混沌之中。
就在他彻底陷入黑暗之前,他仿佛瞥见了一双精致娇小的浅色皮靴,轻快地向他走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请资深考据党们手下留情啊啊啊~,紫写文也只是图个娱乐大众,没打算写啥鸿篇巨著,文里是有很多BUG,可紫已经尽力了哇,这种有真实背景的文资料太难查,紫也不敢保证每次查到的就是无误的,所以亲们饶了我吧,不愿意打分可以不打分,别打负分行不,紫积累点分不容易,真心酸~~~~(>_<)~~~~ ……
☆、第二十四章 同床共枕
却说四爷悠悠醒转,入眼的便是一片让人神清气爽的洁白,不同于以往床帐的雨过天青色,而他自己就仿佛陷在了软绵绵、暖烘烘的云朵里,丝丝清甜的香气钻入他的鼻翼,似有若无,隐隐约约,却令他不由自主地放松了心神。他只觉浑身骨头都睡酥了,懒洋洋地抬了抬手,正要叫人,忽然觉得不对,全身都绷紧了——这里不是他的卧室,他在被追杀中失去了意识,那些刺客不会放过他的,更不会好心地留他一命,难道是救援的人来了?他正在愣神时,忽然听到耳边传来细细的小呼噜声,这小小的呼噜声一直都在,只是刚醒来的一刹那,过于舒适的环境让他放松了警惕,居然没有注意到!!他猛然扭过头,狭长的凤眼顿时不敢置信地瞪大——一个他万万没想到的人,以一种毫无防备的姿态,突兀地出现在他身边——一个纤细柔软的小少年,穿着一身样式奇怪的衣服(睡衣),半蜷着身子躺在床外侧,一双小手死死拽着淡蓝色的被子,长长的睫毛如两片轻盈的蝶翼,静谧地落在那白得透明的柔嫩面庞上,映出两道浅浅的弧形阴影,微张着粉嫩红润的小嘴,惬意地打着小呼噜,睡得正香。居然是他!!居然就这么坦然地睡在他身旁!!!他记得这个骄傲得令人移不开眼的漂亮孩子,五台山下谈吐犀利的小小神童,十三弟临走时还念念叨叨抱怨他不来给自己送行,没想到自己却在这里见到了他——风华。风华救下四爷,也是巧合,她有了设施齐全的马车傍身,自然看不上那些不知道干不干净的客栈。她这些日子行走在外,晚上都是停在野外休息,一直都平安无事,这晚,她都换好睡衣准备躺下了,突然听到什么东西撞上了她的马车,她吓了一跳,忙下去查看,没想到捡回了一名处境堪忧的熟人!!照以往的经验,风华其实不会睡得这么不警醒,只是昨晚她先是用了差不多一半的法力才施展出一个比较大型的幻咒,摆脱了那群追杀的刺客,又帮四爷脱下脏衣服,清洗伤口,上药,包扎伤口,搬到床上,一直忙到后半夜才停下,毕竟年纪在那里,天知道她有多脱力,累得半死不活,勉强换了身睡衣,一头扎到床上就睡死过去。说实话,风华真不是有意占人四爷便宜,只是马车里就一张床,她又是个贯好享受的,还没有高尚到为了照顾伤病人就贡献出柔软舒适的床去屈就那窄小的沙发,反正床够大,她眼下就是个小孩子,用不着穷讲究啥,至于四爷醒来发现和陌生人同床共枕会有什么反应,对不起,这不在她考虑的范围内。风华好好地睡了个饱足的觉,从遇到曹颙李卫以后,她就一直忙一直忙,好容易逮到机会睡懒觉,她不睡够才懒得醒。还没睁开眼,先踢蹬踢蹬被子,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耳边突然听到低沉愉悦的笑声,她吃了一惊,蓦然反应过来,一个鲤鱼打挺翻了起来,睁大惺忪迷离的猫儿眼,就看到某位以冰冷面瘫著称的大爷斜靠在床头,双臂抱胸,浅笑着注视着她那高高扬起还没有收回去的双臂。见她反应这么激烈,四爷也有些始料未及,不由得勾了勾嘴角,“小东西胆子不是很大吗?既在我身边躺了一夜,何至于吓成这样?”风华见他并没有不悦的意思,便若无其事地收回双臂,扁了扁小嘴,一边慢吞吞地爬下床,一边为自己申辩,“四爷可真是冤枉我了,我照顾四爷一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四爷怎么忍心让我去睡那么短的沙发?何况我还是小孩子,睡得太差会长不高的,我希望以后能长得和四爷差不多高,那我就满足了。”她朝四爷扮了个鬼脸,也不等四爷再说什么,爬下床,啪嗒啪嗒汲拉着小兔子拖鞋,跑到衣柜那里,打开柜门,顺手一拉,就拉出一道布帘,她在帘子后面快速地换衣服。至于四爷醒来的第一句话不是问他自己的安危问题,她也不予置评,反正她做到位就行了。“四爷您既然醒了,那就渡过了危险期,再养几天身体就完全没问题了,您下面打算去哪?”风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态度有点尊卑不分,她一边扣那些难扣的盘扣,一边从帘子后伸出小脑袋看向床上的病号,唔,她做的初级丹药效果还不错,那些狰狞的伤口,放在平时没十天半个月绝对好不了,而现在一夜就收敛结疤了,真是让她很有成就感。风华探出脑袋询问时,四爷已收起了那淡的几乎没有的笑容,正在环顾打量她的马车内部,那双黑漆漆的凤目中不时闪过一道幽光,也不知到底在想些什么,听见风华的问话,眸光中迸射出一股凌厉之气,却又转瞬即逝。四爷打量着风华精致无暇的可爱笑脸,感受到孩童特有的初生牛犊不畏虎的蓬勃气息,以及那连成年人面对他都罕有的坦然磊落,最终摇了摇头,微微沉吟片刻,并未回答风华的问题,却反问她,“是你救了爷,你这是去哪里?”风华换好衣服,把帘子重新收进衣柜里,想了想,还是老老实实地道,“我本来是出来游历,我一个小孩子,去客栈不大安全,所以平时就歇在有水源的地方,无意间看到您昏迷不醒,唔,我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方向。”四爷眼睛微微一亮,“既如此,你不如跟在爷身边,比漫无目的满天下乱窜更能学到东西。”——四爷,你真的不是为了拐一个包你吃包你喝使用起来还免费的童工???这话风华只敢腹诽,那么多封建王朝,她为什么就偏偏来了全天下人都是皇室奴才的清朝呢?皇帝是大奴隶主,皇子是小奴隶主,可她不愿意做奴隶啊啊啊啊……但她也不会傻到再次直言拒绝对方,要说起来,五台山下初遇时,四爷是在“招揽”人才,可有可无,这次却比上回难拒绝多了,四爷的语气,之前一直透着疏离,而这回却明显亲近了许多,这才真是把她当自己人了,她不是不懂。心中百转千回,她面上扬起惊喜的笑容,点了点头,于是年轻得还不太能接受拒绝的四爷满意了,一扫当初被风华拒绝时心头升起的那么一丝郁闷,立刻就摆起了主子的派头,“过来替爷更衣——爷的衣服呢?”呃?四爷正要掀被下床,猛然发现自个劲瘦的上身居然是赤裸裸的,只裹了一层层白色绷带,全身上下只保留了一条裤子,忙缩了回去,重新端起那张难以亲近的冷脸,尽管他的耳朵尖都红透了。风华抬起眼皮,莫名其妙地摸了摸脑袋,忽然想起那身被她剥下来的、被刺客砍得七零八落的、又是血迹又是泥土的锦衣,又想到她这里压根就没有成年男子的衣裳,顿时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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