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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生繁景 (渡狸)



我轻声赞叹,见着美人仿若四周喧哗不存在一般,安安静静的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端起眼前的白玉瓷杯轻轻的抿了一口茶水,那规范好看到不行的尺度和动作,真真就好像是用墨规量过的一般精致!一绺如云的黑发挽成云髻,浓淡适宜的柳叶眉,一双美目细长明媚,娇俏的琼鼻,粉腮含嗔,吐气如兰的唇,鹅蛋脸蛋娇羞含情,如雪玉般晶莹的雪肌如霜如雪,身姿婀娜,真真才是大家闺秀的气度和风范!

猛然间,一股子不可抑制的自卑感由心底而发,蔓延至了全身,一发不可收。

什么花家大小姐气度不凡,什么花家大小姐温婉大方,真真胡乱给我戴了高帽子......我如何比得上这娄家姐姐!

忽而,又猛然间想起来一些什么,连忙像是碰到了烫手山芋一般的扔开了挽着洛茗的手,心口压抑着,有些些难受。

“小花儿,怎的了?莫不是身子不舒服?”身旁传来洛茗有些担忧的话语,轻轻的声音,小心问道,几乎是下意识的又强行抓过了我的手,试探着那终年寒凉的温度究竟有多么刺骨。

一缕小小的电流从那手上传了过来你,我语塞,总是不能告诉他我突然想到我现在正在挽着的少年,将来会是对面那位绝色美人的夫君,因而觉得有些促狭不安......

想着,却也忍不住想要旁敲侧击一下洛茗的意愿,软下了嗓子,笑得无辜:“小表哥,我没事的......对了,小表哥,你看,那可是娄家大姐姐?生得这般俏丽动人,真真好看。”

洛茗略略迟疑的松开了我的手,确认我是真的没事,这才缓了一口气儿,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接着便点了点头,应答于我:“恩,是娄家姐姐,闺名清荷,娄清荷。”

清荷,娄清荷......我缓缓的重复着这个名字,心底的仰慕之情更是增添了几分,美人便是美人儿,就连这名字,也是念来格外的动听。却是见得洛茗的表情中规中矩,温温和和,也可谓是波澜不惊。我呐呐的,觉着不好意思,便又收回了眼中的热切,只是怪道——小表哥啊小表哥,你莫不是念书念成痴了,要知道对面那位绝世美人儿将来可是你的妻子啊!

唯一的妻子啊。

想了想,心底的躁动又平息了一些,想来洛茗和娄欢那般要好,定然是见过娄家姐姐很多次了,这般坦坦然然的,倒也不奇怪了。

我呆呆傻傻的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面,洛茗这时候却偏过了头,和我咬耳朵:“早知道小花儿是枚色女,却是不知竟然也喜欢女色,哎......”

尾音那长长的一声叹息,像是因着多大的无奈才会发出来了,我的肩头一颤,嘴角抽抽,却是无法反驳。

好吧,我的确是枚色女。

多么揪心而又无法辩解的事实,我想自己迟早会被自己的色心误了终身的,而现在,我的色心再次无法控制的让我的视线随着场地中间那个少年的身上转悠了过去,再也收不回来了。

冬漓是我活了几百年,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这句话直到现在,依然还是不假的,纵然我们这些没有参与狩猎的千金小姐,或是无意于竞技的公子们坐在高高的高台上远远的俯视着场地上的那些人,并不怎么看得清楚每一个人的面容,却是见得那个少年,一身白色劲装,骑着枣红色的汗血宝马,银色的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风将他束得一丝不苟的发丝打乱了来,却是更加显得少年的风采卓绝,昂扬挺拔。

似乎是察觉到了我的目光,我便总是有些自作多情的愿意将那归为宿命的缘分与巧合——只见得少年骑着马走了几步,潇洒的英姿惹得高台上那些待字闺中的小姐千金们娇笑连连,含羞带怯。我却是见得了他的眼眸是看着我的,然后他将手放在了自己的嘴旁,做着口型

——等我的狐裘暖宝......

是了,应该是这句话没错的。

真是难得的傻气呀!

冬漓,冬漓,为何突然要待我这般好,真真是太让我受宠若惊,以至于患得患失了呢,心底的不安与日俱增,却更是眷恋而不舍得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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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子的话:粒子不会卖萌不会卖萌不会卖萌~~~~呜呜,大家不能因为粒子不会卖萌就霸王粒子咩o(>﹏<)o

o(≧v≦)o~~看着喜欢一定请支持啊,留下些墨宝,这才是粒子的动力呀~~

正文 第四十四章 娇客(更晚了,大家抱歉)

(稿子是一早存好的,每天傍晚开始码字——粒子时速2000—5000不等,呜呜,今天累惨了,7点的时候想着先眯一下,结果醒来一看窗外黑漆漆的,还以为第二天早晨了!万般不情愿的一翻手机,呼呼,万幸万幸,连忙来更新了——!)世家们之间的联系是必不可少的,但我毕竟终年挂着一个花家大小姐的名号,又以讹传讹的以秀外慧中,温婉贤淑之名见长,便是常常不能和大家见面的。这次一来,见着个个都是亲熟的人,好不欢喜。

母亲身子还没有养好,自然是留在家中带着以冠,而父亲又去了边疆,我本是不便来的,却是四叔听闻父亲得子,从匀京赶了过来道贺,也因着许久未曾回家见过老奶奶了,这是特意前来孝敬的。

因此,这次秋猎,我是随着四叔一起来的。

四叔本是和父亲同门拜师,可是四叔却是衷心於药理,後来便学了医术,自是极有名气的。当年皇上要将他召进皇宫封为御医,偏偏四叔的性子受不得这些束缚,宁愿浪迹天涯也不愿留在皇宫。似乎中间还有过一小段恩恩怨怨,使得後来皇上一气之下将四叔派遣到了匀京做县令,眼不见为净。

好在,皇上也是个明事理的,花家人的性子便是如此。这是很久以前便有的教训,得追溯到先皇时期了,我尤且还记得当今皇太後,也就是冬漓他奶奶,在我和冬漓大婚两年之後,为冬漓指了两名妃子,我那时候刚好因为一些事情和冬漓小小的僵着,皇太後便以为我是在和冬漓置气,如此,便是容易善妒——

“你看看他们花家,要知道还曾经出过一名连皇上也敢追着打的闺女呢,这善妒倒也不算奇事了,只是苦了我漓儿,聪明一世怎就选了一个这般的妻子......”

是的,皇太後是不怎麽喜欢我的。

大约,促成我和冬漓婚事的全都是皇上和皇後的主意了。

哎,扯远了,再说起现在,我和洛茗一道并肩走着,和高台上的各家千金公子打招呼。其中的自然是有极为熟稔的,像是洛茗的姐姐洛怜儿,和父亲交好的徐家女公子徐庆喜,和我最气味相投的临将军的大女公子临珑,还有後来和我们做了亲家的宋家女公子宋婉茗......

几个女孩都是相近的年龄,闹在了一起倒是欢快得很,洛茗陪我们唠嗑了几句,还是先走开了,随我们几个难得聚在一起。临珑和我算是最为熟稔的,我们的父亲便是深交,有人同为将军。只是,有人奇的是,为何我和临珑却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性子——与我不同的是,官家之间便是常说,临大将军家的闺女却是比起男人还要男人,大大咧咧完全没有大家闺秀该有的风范,这到也就罢了,毕竟他闺女是因着皇上的圣旨被派去了边疆随军的,也难怪会养成这般粗蛮的性子。只是,最让人却步的,却是说临珑曾经将一个三十岁的楚军大汉生生给打得跪地求饶,鼻青脸肿,血流不止的发誓,此生再不跨入我南朝半步——

便是今年年初的事情,临珑也不过和我同龄十岁。

世家之间的界线到底还是挺清明的,我们之间深交,便像是小小的帮派一般,连心也向在了一处。与我们并不亲密的那些千金们虽然明面上还是笑得温柔大方,与我们打招呼,但私下里却又是另外一幅模样,被说得最多的,自然便是向来没心没肺,又大大咧咧的临珑了。

偏偏少女即使是知道了,也并不在乎这些评价——像是她被强行套上的“临门女罗刹”的称呼,她也从来未曾解释或者抗拒过,便也安心的受下了,依旧大大咧咧的很。

这也便是活了这麽多年的我,最喜欢的心性了,自然也是极为羡慕的。

我这人,忘性是极大的,但偏偏容易多愁善感,在一件小事情上钻心眼,惹得自己不痛快。

临珑便一把攥过了我的手,措不及防的,我身子差点一软。便是见得她的眉头狠狠的一皱:“花儿,你的手倒是好凉爽,这夏日里还能解暑呢,比冰块都还要管用,冰块久了还会融化呢.....”

她这般说道,几个小闺蜜便一起凑了上来,纠结起了我手凉的问题。毕竟还是心虚的,我猛然将便意识到了一些什麽,便要不动声色的藏起自己的手,转移话题。却是突然听得身後传来一阵喧哗,紧接着便是一阵惊呼,以及重物落地发出的声音。

我们的话题终於是顿住了,下意识的就回眸看去,见得是一个太监摔倒在了地上,将自己托盘中的那些物什全给倒了出来,满地狼藉,好不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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