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真的啊?”苏静森倒是乐了,笑的见牙不见眼的:“那我可真是谢谢沈公子了,以后不管种出来啥,我都会给沈公子留下一份儿的。对了,今天我还有礼物送给沈公子呢,也是沈公子上次送来的种子种出来的。”
苏静森说完,兴致勃勃的起身,沈公子听到是上次送来的棉花种子种出来的,也来了兴致,转头盯着苏静森进去的房门,瞧见他手上拿着一个手掌模样的东西出来,神色就有些好奇期盼了。
“这个叫做手套,是保暖用的,沈公子带上试试。”苏静森笑呵呵的说道,将手套递给沈公子,想了想,又从自己后腰上抽出来另外一双递给杨掌柜:“杨掌柜若是不嫌弃这个是我带过的,也可以试试。”
沈公子和杨掌柜都好奇的拿着手套翻看,然后,张开手指,将手套套在手上。这会儿已经是十月底了,早就有了秋霜,天气比较冷,所以戴手套和不戴手套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
“这个得带上一会儿才能感觉出来,棉花这东西,就是保暖用的,这可比麻布什么的,好使多了。”苏静森一边给几个人倒茶,一边说道。
另一边,苏爷爷和里正原本也在说话聊天。这会儿也被这手套吸引了,听见苏静森的话,都有些好奇:“你怎么知道这棉花是保暖用的?”
苏爷爷还好,在苏家后院见过棉花,所以好奇程度没那么大。里正都没见过棉花,这会儿更是好奇了:“棉花是什么东西?苏老弟,是你新种出来的?”
“喏,就是这个。也是误打误撞弄出来的,这保暖作用,还挺好的。”苏静森笑呵呵的拎出来一个篮子,早知道大家是会想看看棉花的,所以从镇上回来,他就和两个儿子摘了不少棉花,这会儿正好拿出来让大家瞧:“里面这个是种子,要摘掉,然后将棉花缝到布里,就能起到保暖作用了。”
里正颇为感兴趣,蹲在旁边询问一些种植的事情。苏静森倒也不隐瞒:“其实我家就种了一年,平日里也就是浇浇水,除除草,捉捉虫子,并没有打理的很精细,这东西我还真摸不准咋种,不过,我瞧着,也不像是难伺候的,”
“那种子多吗?这东西要真是能保暖,那可比草料草苫子强多了。”里正颇为好奇的问道,苏静森点点头,指了指旁边的木盒子:“种子不少呢,就跟种麦子一样,得打垄。我瞧着后院的那点儿棉花,全部留种的话,倒是能种十来亩呢。宋大哥要不要?”
“要的,这一亩地的棉花,能干点儿啥?”旁边杨掌柜不太懂农事儿,只问自己最关心的:“一亩地能产多少棉花?”
“哟,这个我倒是不太清楚,我那后院,大约就是六分地,昨儿小荷她们姐妹俩弄了将近十来株的棉花,做了两双手套。我估计着,六分地的棉花,至少能做五条被子!”
苏静森比划了一下,笑呵呵的说道。现在他可不能说这棉花被子要送给谁,要不然,面上不太好看。明明是人家沈公子给的种子,结果这被子却是自家人分了,没给人家沈公子,说出来有点儿太缺德了。
可是,要给沈公子吧,这杨掌柜和里正都在跟前,是杨掌柜不给啊,还是里正不给啊?还有啊,宋浩明虽然之前只是跑跑腿送送信,但是没宋浩明这跑腿送信的功劳,沈公子就不可能来的这么快。
而沈公子来的慢了两三天,说不定苏静森就要吃什么苦了。或者就是,苏家已经将几千两银子全部送给县令了。这跑腿送信,也是救了苏家的。
所以,到时候能不给宋浩明吗?
可是苏静森不提了,苏爷爷倒是说话了:“之前我儿静森那事情,得亏了沈公子和浩明小哥儿的帮忙,杨掌柜也对我家多有帮助,所以众位要是不嫌弃,这被子做好了,我让静森给众位送过去。”
苏静森挺郁闷,可是苏爷爷没管他,不管沈公子他们怎么推辞,硬是将这件事情给决定下来了。沈公子一个,宋浩明一个,杨掌柜一个,里正一个,还有杨管家一个。
好嘛,正好五个。
☆、68
酒饭之后,先是里正告辞了。他是个老人精了,瞧出沈公子大约是有话想说,他反正也没什么想听的意思,索性就先走一步了。接着是杨掌柜和杨管家告辞,他们两个要回县城,走的晚的话,说不定城门就关了,所以得早早回去。
再然后,苏爷爷也说要回去了,也没几个客人了,苏爷爷留下也没啥事情干了,所以苏静森也没留,只让苏张氏将厨房里的菜收拾了两盘出来,让苏爷爷带回家了。
苏张氏领着苏清荷和苏清兰将桌子上的残羹剩炙给收拾了,又端上菊花茶,让苏静森父子三个坐屋里和沈公子以及宋浩明说说话。
“苏大叔,不知道你有没想过日后要怎么样?”沉默了一会儿,沈公子开口问道。
苏静森眨眨眼:“日后?日后我会多买些地吧,然后等致平和致安出息了,给他们两个娶上媳妇了,我就等着抱大胖孙子了。还有小荷,我要多给她攒些嫁妆才行。”
沈君修的嘴角抽了抽,转头扫一眼面色微红的苏致平和苏致安,轻咳了一声:“苏大叔,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问,那个县令不是个好的,你们还打算一直留在洪桥县吗?”
“嗯,若是那县令不再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们当然还是留在洪桥县啊。”苏静森顿了顿,笑着说道。故土难离,更不要说,他的爹娘亲人,以及娘子的爹娘亲人,都是在洪桥县的,他若是搬走,那日后想要见亲人一面,可就是难了。
所以,能不搬就不搬。、“可是我也不是一直能及时赶到的,万一那县令要是找你们麻烦,若是我没赶过来,你们一家可就要遭殃了。”沈公子说的话,和之前他们讨论的,几乎一样。
苏静森不说话,那天晚上他还想着,巴结上沈公子,以后有了什么事情,也好请沈公子帮忙。可是现在,沈公子一开口就将这话堵在这儿了,他倒是不好再说,那县令要是找我们麻烦的话,我们就给沈公子写信求助。
“以我之见,苏大叔不如搬到京城去住吧。”沈公子瞧出苏静森为难,就笑着说道:“一来,京城那边我还是能说得上话的,你们住在那边,出了什么事情,我是能护住你们的。”
其实,他主要看中的就是苏家的种地能力,若是苏清荷日后还是能和现在一样,不管什么样的种子都能种出来,然后还能找到那作物的使用方法什么的,那他就赚大发了。
这样的人才,是必须要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的。一来不会让他们被别的人利用,二来也能为自己这边增加筹码,三来,这苏家若真是利国利民,他可不能让不长眼的将人给毁了。
若是苏家日后没这个能耐了,那也不过是浪费了一次口舌而已。苏家搬到京城,有能耐了,自然是能站稳脚跟的,没能耐,那就跟普通人一样过。
他不损失什么,苏家也没什么损害。
“而且,我瞧着,致平和致安也是聪明人,若是一直在这乡下读书,我倒是觉得有些可惜。京城有个白马书院,那里可是出过不少状元榜眼探花的,若是致平和致安能去那里上学,日后必定是有大出息的。”
沈公子笑着说道:“就是小荷,日后找婆家的话,在京城也是能找到更好的。”
苏静森舍不得亲人是一回事儿,但是为了孩子,心里还真有些动摇了。想了一会儿,抬头看沈公子:“那我们若是搬去京城,买一个院子得多少钱?”
沈公子有些呆愣,好大一会儿才迟疑的说道:“大约是三四千两吧?”他从小富贵,钱财方面从未为难过,而府邸别院什么的,不是爹娘给的,就是兄长们给的,或者就是下面的人孝敬的,他自己就买过一个温泉园子,花了五六千两。
苏家肯定不会买那么好的院子啊,那就往下降一半,三千左右吧。
他不觉得多,可是苏静森瞬间就觉得,自己还是留在家里好了。三四千两啊,他过去也就做梦想想。虽然说今年赚了一千两,但是小荷也说了,那是头两年,以后肯定就不行了。
好吧,就算是他这两三年能够赚个三千两,可是那光买个院子就得三千两,他们一家子上京城以后难道不吃不喝不穿衣服不睡觉的吗?
还有各种家具,然后还得买地,京城的房子都贵的要死了,那地岂不是得十两银子一亩?去京城倒是有地方住了,可最后还是要饿死的。
在家多好啊,虽然有个县令会出幺蛾子,但是房子是新盖的,地是还能再买上二三百亩的,到时候他说不定能买个员外当当,就跟镇上的黄员外一样,老享福了。这日子,岂不比去京城自在?
至于致平致安求学的事情,大不了送他们两个去京城嘛,赁个屋子就行了。而且,他可是知道的,县城的学堂都是有住宿的屋子的,京城那么大,那么繁华,一个学院,总不能连个住的屋子都没有吧?
将他们两个送到学院里,自家一年去看个两三回不就行了吗?男孩子嘛,没必要捆在裤腰带上,得让他们自己闯闯才行。而小荷,那是更不能去京城找婆家了,京城人都是富贵的,自家乡下人,他们万一瞧不起小荷,那小荷就是嫁了高官也不痛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