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没有公寓,也没有市内那样的居民楼,都是一幢幢独立的小楼,别墅,有着宽敞的庭院,各家从镜月湖引的活水,颇有江南水镇的韵调。
于家的大宅就坐落在其中。
于端和于佳进门就收到了热烈的欢迎,郑伯早就拄着拐杖等在门口,旁边还有一个下人,并不是郑伯的子女。“大少爷,大小姐。”郑伯笑呵呵地喊着。他的年纪不小了,原本是伺候于老爷子,于老爷子过世后,于父没有搬回大宅,大宅上下都是郑伯在打理,倒是于端和于佳兄妹偶尔过来住一两天。
“郑伯,您的身体还好吗?”于佳扶住了他的手臂。
“好,都好着呢。”郑伯虽然头发都白了,但精神矍铄,身体看着也硬朗。“大少爷和大小姐回大宅住,老爷在地下也安息了,只可惜远少爷……”他摇头叹息,神色是显而易见的遗憾。远少爷指的是于父,于父单名远。
“不少这些了,大少爷和大小姐回来大宅是喜事。”郑伯笑着,“大小姐不用扶我,我老头子还没有到要人搀扶的时候。继业,”他叫着,用拐杖在旁边下人装束的男子身上敲了一下,“愣着干什么,这么没有眼色,还不去帮大少爷提东西?”
叫继业的男子面相憨厚,被打了也只是呵呵地笑,跑过去提了于端从后备箱取出来的箱子,跟在三人后面。他身材高大,杵在旁边,十分像一根立柱。
郑伯吹胡子瞪眼,举起拐杖又在他身上敲,“把东西提到屋里去,交给阿悄,是大小姐的东西,放进大小姐房间里去。”
继业这才应着,提着箱子大步去了。
郑伯一脸恨铁不成钢。
于佳笑,“继业的性子,郑伯不是不知道,他虽然脑子笨些,却不是偷懒,郑伯也该给他一些好颜色。”
郑伯哼了两声,他倒不是对继业有意见。继业是他在十年前从街上捡回来的,那时于老爷子还在,默许了他把人养在家里。那个时候的继业已经是半大小伙了,十分能吃,力气也大,只是脑子不怎么好使,郑伯就让他在于家帮着干一些力气活儿。继业虽然脑子不怎么好使,但对郑伯的话言听计从,十分尊敬。
郑伯只有秀田一个女儿,还是老来得女,配偶在生产时难产,到底没有救回来。继业好不好,他是当儿子来养的。
大宅的占地很广,独立的小楼就有六座,分为待客楼,居住楼,藏书楼和储藏楼等,有一座花园,院子后面还有一个人工湖,里面养了睡莲和十几个品种的锦鳞。
原本于家的子孙也是十分繁茂,只是后来分支,于佳祖父这一支一脉单传了三代,偌大的房子已经住不满人。
郑伯说起往年,也不是不断唏嘘。
“大少爷说让秀田去那边的房子住,可是出了什么事?”郑伯问。
“没事。小唯在那边住着,不想到大宅来,秀田向来稳重,让她看着点小唯。”于端回答。
“小唯那丫头来南市了?”郑伯顿了一下手里的拐杖,“我记得那孩子鬼灵精怪的,怎么不到大宅来?哦,想来是因为老爷,织小姐和老爷的脾气不对付,老爷还在时,织小姐带着小唯回来,受了老爷不少言语磋磨。也好,让秀田看着,秀田别的事做不了,这件事还是能的。”
于佳噗嗤一笑,“秀田姐姐可是很能干,到了郑伯嘴里像是什么都办不到似的,小心我告诉秀田姐姐。”
郑伯笑,“大小姐的房间天天都有人收拾,格局不敢变动,大小姐觉得哪儿不合适,让他们去改。”
“大哥先陪着郑伯,我去看看房间了。”于佳笑着,挥了挥手再见,小跑着上了楼梯。
和那边的“小房子”不一样,这边于佳的卧室非常大,作为于家的嫡长大小姐,这一辈儿唯一的一个女儿,三楼的整个楼层都是她的卧室,用家具隔出了相对空间,又分了卧室,书房,花房等五个部分。
于佳尤其喜欢那一整面墙的大落地窗,阳光透过橘黄色的薄薄的窗纱洒下来,落在地板上,如同铺了一层温暖的金沙。这里的地面比其它处高出了三十公分,上面铺了毯子,放着低矮的炕桌,上面洒落着纸书笔墨,正对着落地窗,阳光的午后,她最爱斜靠在这里,或看书,或打棋,或假寐。
落地窗外种了一棵木棉,正当花期,满树花朵开得殷红热烈,挡了半边的窗户,只要推开窗,伸手就能掐上一支。于佳掐了一枝下来,放在房里的插瓶里,青白玉的长颈瓶,衬得那花儿越发火烈娇艳,她凑上去嗅了嗅,笑着把插瓶摆在了炕桌上。
带来的两个箱子已经放在房间里,她把衣服取出来,挂进衣橱里,这边的衣橱里已经有不少她的衣服,按时间会有人送去保养。整理好了带来的东西,她趴在炕桌上发了一会儿呆,取了《边城》的剧本翻看,兴致起来,自导自演。房间里有一面很大的落地镜,还有录音设备,这些都是因她的要求装修的。
于佳记忆中的《边城》十分成功,当初的女主角演得也十分出色,却被谷程晗的惊采绝艳完全掩盖了。她并不准备走那名女主角的老路,她也并不认为她对边城的理解和那位女主角一样,她要演的是她心中的将军夫人,即使辛苦,即使磕磕绊绊,她也甘之若饴。
一点点揣度将军夫人的心思,一遍遍对词,一遍遍修改,一个眼神,一个语调,她都想做到尽善尽美。
这个上午,于佳过得十分悠闲,于端安置了她就去公司上班了,中午吃过饭后,她无聊翻起了今天的报纸,娱乐版的头条赫然是谷程晗的消息。
作者有话要说:努力更新,争取从今天开始日更——
☆、第三十一章
谷程晗啜了一口茶,抬眼看了看对面作为上的男人。在他的手边放着一张报纸,露出的版面正是娱乐的头版头条,“当红明星又爆新料”,又黑又粗的标题,上面刊登的照片正是谷程晗本人。
“我自问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谷程晗用茶盖拨着茶杯里的茶叶,并不看对面的人,“我就是好奇原因,你又是屎又是尿一盆接一盆往我头上扣。”虽然口中说着不雅粗俗的词,但他的举止从容雅致,看不出丝毫焦躁。
坐在他对面的是他的经纪人季天德,他身材微微发胖,在开着空调的房间里,一头汗一头汗地往外冒,擦都擦不及。
“我们之间合作也有五六年了。”谷程晗放下茶杯,望着窗外,“你是我的第一个经纪人,一开始我从你那里学到不少东西,圈里的很多规矩还都是你告诉我的。”他回忆着。
季天德的汗流得更急了。
“我并没想着换一个经纪人,只可惜你并不像在我这一棵树上吊死。”他把目光收回来,放在季天德身上。
季天德懦懦,“那些事也不是我一个人做的。”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没有了底气在谷程晗面前硬气。或许做第一件事的时候,他还想着谷程晗不过是圈里的新人,也没听说他有什么背景,后来谷程晗红了,也想着他是从一开始跟着谷程晗的,在圈里,一些名声是最需要顾忌,觉得谷程晗不敢拿他下刀。有着这样的心理,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一开始只是卖一些新闻给媒体,后来就私自接了许多工作,并且随着谷程晗水涨船高,他索要的酬劳一而再再而三地加价。
一年前,谷程晗就发现了他的小动作,警告过他不是一次,但他屡教不改,后来联合了谷程晗身边的两个助理,觉得法不责众,胆子越发地大了。直到两个月前,谷程晗正式对他提出了解聘,他才慌了神儿。
这几年,他从谷程晗身上捞了多少钱,他心里是有数的,他能过上现在的生活,是分不开的,在成为谷程晗的经纪人之前,他并没有名气,每个月领着微薄的固定薪水,租住着廉价的三十平米的小公寓,而他现在有二三百平米的大房子,装修豪华舒适,还有了自己的车,他一点儿也不想失去这些。他不是没有想过离开谷程晗,再去带新人,他试过,离开了谷程晗,他在圈里的名气吃不开。他私下求了谷程晗几次,因着他的过往,谷程晗没有松口。那个时候也不知道怎么了,脑子一热,就抖了很多东西给媒体知道,他是谷程晗的助理,况且媒体向来都是无风也要掀起三尺浪的,根本没有查证就在报纸杂志广播上登了出来。他得了不菲的资料费,索性破罐子破摔,把更多的事情抖露给了媒体,包括桌上报纸刊登的头条。
两年前的照片了,照片上的谷程晗盛气凌人,穿着酒店制服的女服务员弯腰鞠躬地对他道歉。如果只看照片,谷程晗的行为似乎可以够得上“天诛”。在他的推波助澜下,谷程晗的负面新闻井喷一样,名声臭得烂大街了。
他以为谷程晗起不来了,只要谷程晗起不来,他在圈里的名声就能进阶。他没有想到谷程晗能有这样的手段,他看着桌上放着的一个档案袋,档案袋里面的资料不但能够让他的名声烂大街,还能让他去吃几年牢饭。
“应该做什么,我想你清楚。”谷程晗看着他。
季天德哆嗦着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