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记仇。”
“对,我就是一个烦躁、忧郁而且喋喋不休的大龄剩女,被现实的残酷磨砺得体无完肤,所以,你最好把你那套迷惑少女少妇的套路用到别处去。我与你之间,除了相互利用,什么都没有!”
“相互利用。”他重复着,笑着,声音渐远,“好,就相互利用。”
说着,忽然话题一转,道:“韩真真,我看,珍珠镇只是个幌子。你压根儿找不到长生图,是吗?”
我噎住声音,一时没反应过来,回神正想反驳,他却逼上一句:“你是真的失忆,还是根本不想拿出长生图?”
我冷笑:“你认为我想独吞宝图?”
“只怕是李敢和左贤王都会这般认为。”
……
我沉默下来。
仅存的声色画面,少得可怜。当然,如果我再找不到这该死的图,我迟早会被左贤王和李敢剁成肉泥。
珍珠镇,是我记忆的终结点,可是,我能找回什么呢?
我闭上眼睛,屋子里安静下来,窗外的风声大作,吹得窗棂啪啪响,一如心情不能平静。大色狼不知在想什么,我却不再理会他。
无论是他利用我,还是我利用他,我的命运终究不在他这里。
……
禁不住疲倦沉沉地睡去,迷迷糊糊睡了不知多久,“咣当!”忽然被一阵风声惊醒,猛地从床上坐起,浑身一阵冷汗。待定下神,昏暗的光线下,隐约看到窗户大开,而房间里空荡荡……大色狼竟然不见了。
忽有股冷气从脚底抽起,我在床上怔了三秒,触电似的一跃而下,第一反应便是冲到窗口看情况。
窗外风沙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天哪,这家伙真的不会就这么扔下我顾自逃跑了吧。
我愈想愈急,也容不得思考,从窗口一跃而下。
轻巧地落到地上,发现守在窗下的两个侍卫已经晕倒在地,果然是大色狼从这里溜走,只是这茫茫一片沙漠,既黑又冷,到处是毒蝎与蛇,他能逃到哪儿去?
风吹得我睁不开眼睛,捂住口鼻,在风中摸索着路,沿着墙壁勉强前行。
绕过一个拐角,风沙小了不少,原是马厩。低矮的棚子下,几匹马正在低头吃草,一盏微弱的马灯随风摆动……
昏暗中,却隐隐传来细微的人声。
我连忙躲进一侧草堆,凝神听去,竟是大色狼的声音,却有一个女声,虽听不清楚,但偶尔传来几声清脆的铃铛声,我一下便猜出是谁。
美女掌柜道:“哥哥所说可是实言?”
霍去病道:“句句是实,我本是中原生意人,可惜半路遇上强盗,被掳到这里,妹妹心地那么好,肯定可以帮我。”
“可他们的打扮像王府的人。”
“现如今的强盗均打扮成官兵模样,妹妹不会不知道吧。”
“确也是。你要我如何帮你?”
“只借我匹马,及几天的干粮便可。”
“我若是放了你,那些强盗可会放过我的小店?”
“妹妹和我一起逃便是了。”
霍去病说着,搂着那美女掌柜不放,她传来一声娇嗔,身上铃铛丁当作响。
“哥哥真坏,我若是与你一齐逃了,你可一辈子养我?”
“那是当然,回中原,我便买大房子于你,总好过在这沙子堆里开店。”
“那与你一起来的两位美女怎么办?你不管她们死活吗?”
“她们一个是强盗同伙,一个脑子傻嘴巴烦,我哪管她们。”
“好,那便说定,不过今晚风沙大,一时可走不了。”
……
我现在如果手边有一颗手榴弹,绝对义无反顾地朝那混蛋扔去。敢情这家伙的计划,就是泡妞加美男计,骗着美女掌柜和他一起逃。
而且这计划中,还居然没有我的分,竟然说我脑子傻嘴巴烦,好吧,霍去病,我与你不共戴天!
正当我想抱着火药筒与他同归于尽的那一刻,他却已搂着美女掌柜不见了。我气得肺炸,在原地跳了大约有几百下,对着那几匹老马骂了一通脏话,仍觉愤愤不平不解气。
最后,我作出一个最英明的决定:偷三天的干粮,然后,骑上马,一走了之!珍爱生命,远离霍去病!
……
尽管天色如漆,风沙漫飞,但丝毫没有影响我的判断力,盗贼的最大优势,就是可以轻易地找到一个场所中最值钱的部分在哪里,在这荒漠的孤独客栈中,显然最值钱的部分,便是它的厨房。
我正准备撬锁,却意外发现锁竟是开着的,推门而入,屋内一片昏暗,摸索了几下,忽然从身后传来一阵风声,似乎有人朝我袭来,我灵活一闪,顺手抄起一根木棍,朝那人劈头盖脸地砸去。那人躲闪不及,被我砸中肩膀,痛得哇哇大叫,在地上打滚。我乘机长身一跃,上前制住他手脚,低喝道:“什么人?”
那人在黑暗中瑟瑟发抖:“在下不是坏人,不是坏人……”
他反复强调着自己不是坏人,我听着声音熟悉,再仔细看去,却才发现他正是白天那个在店里兜售帽子的斗笠男。
“你在这里干什么?”我低低问道。
他不敢正视我,只颤抖着道:“在下,在下只在这里避避风沙,在下没想过偷东西,在下不是坏人,不是坏人……”
他又重新开始强调自己不是坏人,我于是放开了他,他一溜烟从地上起来,开始磕头:“女侠饶命,女侠饶命……”
地上不断地发出咚咚的响声,我想,这家伙手无缚鸡之力,还穷困潦倒,男人做到他这分上,也算是倒霉鬼一个,于是伸手扶起他,准备发表一顿男儿当自强的言论。
他在起身那一刻,终于接触到我的脸庞。
光线很暗,但我还是清楚地看到了他表情的变化。
他的表情原本是局促不安,但一触到我的脸,却顿时变成如见到撒旦魔鬼一般恐怖失措,月光照在他的脸上,更显得他的脸色煞白如死灰,嘴皮子像是充足了电的按摩器一样,抖个不停,仿佛我是从地狱来一般。
我想也许是我睡眠不足的黑眼圈吓到他了,于是咧嘴一笑,表示出极有诚意的友好气氛与平易近人:“先生,你无事吧。”
他一把推开我,连退了数步,忽然“哇”一声怪叫,朝门口冲去。
……
我追上他,他失神落入马厩的草堆,却仍拼命挣扎,嘴里发出怪叫不断。我想我长得并不好看,但不至于导致一个大活人对我的相貌避之不及。我忍不住在他脸上掴了两个大耳光,然后,无比坚定而明确地大喝一声:
“安静!”
他果然安静下来,一个大男人,在我身下,像只即将被强暴的小羔羊,这个画面本来很可笑,但我一点也不想笑,因为我从他的眼神中看出端倪:他,认识我!
在这个珍珠镇上,居然有人认识我,如果他认识我,那便可以找到更多的线索……
一种既期待又害怕的感觉浮上心头,竟让我木木地怔在那儿,一时没了动作。那男人也吓得一动不动,睁着死鱼般的眼神盯着我不放。
我反应过来,探下头,逼问道:“你认识我吗?”
他连忙拼命摇头。
“不认识,不认识!”
“不认识我,为何要逃?”
“在下,在下一时惊慌……”
“说谎,你明明认识我!”我低低咆哮,做出一个狰狞的表情。这种胆小鬼,稍稍一恐吓,便能露出马脚。
他回避我的眼神,我逼上前:“快说,不说,我一刀……”我做了个手势。
他瞬间睁大眼睛,只差是眼珠子滚出来,怔了三秒,忽然像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在哪儿见过我?”
“珍珠镇上。”
“为何见到我要逃?”
他噎住声音,表情变作复杂。忽然用一种盒子挤压出来的声音,断断续续说了一句:
“杀人犯,你是杀人犯!”
第十八章 扑朔迷离
我对杀人犯的定义是穷凶极恶加丧尽天良,如今,这三个字,很不幸地与我画上了等号,听完斗笠男说了“杀人犯,你是杀人犯”这句狗血的话后,我有种再扇他20个耳光的想法。
我要对他说,我不但是一位见到血就会晕的胆小人物,而且还充满了无私爱心,我曾经救过流浪小狗,扶老奶奶过马路,我甚至还想到非洲去办希望小学。斗笠男,你居然说我是“杀人犯”?
我一把擒起他的衣领,所有的话像火山即将爆发的岩浆一样蓄积在喉咙口,下一秒就可以把他烧成灰烬,但我终于还是选择了理智地一笑,将他的身体扶正,然后,准备进行一番革命攻心教育。
“这位先生,你可知诽谤他人是有罪的?”
“在……在下明白。”
“那你说的可句句是实?”
“句句是实。”
“好,那我细细问来,你可不得骗我。”
“女侠若不杀我,我便实情相告。”
“我不杀你。你若说得清楚,我还照顾你的生意,替你推销斗笠如何?”
他朝我瞟了眼,有种英雄相见恨晚的意味。当然,他更明白自己的处境,知道一个白面书生与一个身怀武功的杀人狂魔之间,存在着多大的差距,于是脸上的表情迅速地变化,最终定格在一个视死如归的表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