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阿宝是一只自小跟族群生活在一起的森林狼,那么它不会因为看到某只闭眼伸着脖子准备挨咬的银毛狼而心软,它只会毫不犹豫的一口咬断银毛狼王的脖子。
可惜的是它是与人类生活了八年的阿宝,在这八年里它学到了很多人的智慧,却没有学到森林狼的残忍。对于一个比自己强壮却心甘情愿闭眼让自己咬的同类,它下不去口。
不咬又不解气,所以它一口咬在了银毛狼顺服的大耳朵上。劲道不轻不重,刚好有痛感。
这个咬耳朵的习惯后来被肯和它的后代一直延续了下去,渐渐的演变成了那提尔草原狼群的求偶动作。
意料中的疼痛没有到来,取而代之的是耳朵上的酥麻痛感。肯张开眼睛,看见的是白狼翠绿的眼睛中隐隐的柔情。
肯心中一喜,扭了头在白狼的脖颈上蹭了蹭,白狼无奈的放了它的耳朵扭身就走。
“你要去哪?”肯着急的问道。
白狼回身瞥了它一眼回答,“回去”
肯委屈的低下头,“跟我在一起不好吗?”
白狼犹豫了一会,默然转身。
“没有你,我这里就没有春天!”粗大的狼爪捂在了自己已经加速蹦跳的心脏上。
阿宝觉得自己像是一下被雷击中了一样半身酥麻,心跳快的就像在急速奔跑时那样要蹦出来,如果它会脸红的话,这会一定是个大红脸!
爱情的幼苗在月光下悄悄生长,阿宝羞恼的回身又是一口咬在了银毛大狼的另一只耳朵上。
肯舒服的任它咬着,硕大的狼头趁机在它的脖颈上摩挲。
肯顺利的拐回了自己的狼后,在过上婚姻生活的第八天,它们收到了新婚的礼物。
一百只肥硕的白羊被人类驱赶着进了草原深处,狼群四散潜伏在草丛中,看着那从驱赶羊群的牧人身后冲出来的少女。
少女哭着冲草原大喊大叫,狼群里只有狼后阿宝听懂了她的话,她说:“阿宝,我来给你送嫁妆了,你要过的幸福,要生很多小崽崽!”
阿宝有些难过的低下头,肯担忧的蹭了蹭它。
阿宝抬起头来时,眼中已经没了难过的表情,它抬起头仰天嚎叫,它说,“小八,你说的我都听见,你也要幸福!”
肯听了它的狼啸也跟着高声应和,狼群顿时开始了此起彼伏的嚎叫。
羊群在狼嚎中四散奔逃,而小女孩却是仿佛听懂了一样湿润了眼睛。赶羊的牧人后来说,他从未听过如此震撼人心的狼嚎,银毛狼王果然是天神转世!
三个月后,肯和阿宝的第一窝宝宝降生了,共有六个小狼崽,两个女儿,四个儿子。它们的大女儿继承了母亲一身漂亮的白毛,和一双翠绿中带着银光的眼睛。肯疼爱的给它取名字叫做果果。
果果断奶的时候,阿宝带着它失踪了。肯觉得这是它从出生以来受到的最大惊吓,它慌张的带着狼群一路跟踪着气味追进了人类的聚集区,在快靠近中心时,见到了叼着女儿落落寡欢回来的阿宝。
“你要做什么?”肯生气的冲它吼道。
阿宝撩起眼睛白了它一眼,不做声的往回走。
人类的猎狗因为嗅到了它们的气味而疯狂的狂吠,肯竖着耳朵听了一下,然后决定回去再接着吵。
回到洞穴,肯几乎是粗暴的咬住了阿宝的后脖颈,愤怒的质问它为什么要带着宝贝女儿去人类的地盘。
它美丽的狼后出乎意料的没有辩解,而是消沉的趴伏在地,一幅情绪低落的模样。
自此之后,阿宝越来越瘦,进食也越来越少。对肯和孩子们的哀求也视而不见。
肯看着心爱的妻子一天天消瘦下去,最后做出了决定。它带着果果出去了,两天后它回来时身边已经没有了果果的身影。
阿宝虚弱的抬头在它身后寻找女儿,肯温柔的舔了舔它,“不用担心,我把它送给了和你主人在一起的男人,他会照顾好它的,他还承诺一定会把咱们的女儿带到你的主人身边。”
阿宝眼睛一亮,“真的?”
肯继续舔着它的脸,“当然是真的,我银毛狼王什么时候说过谎话!”
“谢谢你,肯!”阿宝回应的舔了舔肯的脸,虚弱的用头拱了拱它。
“不用担心,咱们的果果会替你照顾好你的主人的,等它长大了再回来时,我就把狼群里最好、最勇敢的狼小伙嫁给它!”肯温柔的将头拱在了阿宝的脖颈下面,让它的头能搭在自己的身上更舒服些。
“嗯”阿宝依在肯身上舒服的闭上了眼睛,它的身上真暖和。
很多年以后,阿宝的孙女再次去到了人类的地盘,它的母亲果果在它离开前曾慎重的告诫它,“替祖母和妈妈照顾好主人。”一如当年银毛狼王与女儿告别时的交待一样,它当时说:“替你的妈妈照顾好它的主人。”
果果不知道的是,当年它阿爹交待完这番话后回头就泪了,想它威震草原的银毛狼王居然会送女儿去当宠物,这真是…无比的…坑狼!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太忙,更完了章节后才发现,喔,马上就到一百章了,一百这个数字就像的里程碑一样的竖立在那里,当时就想不能让这个一百就这么过去了。所以在这里,我写了阿宝和肯的故事,也不知道煽不煽情,好不好看,虽然阿宝是狼,但我想它也是我故事的一个角色,甚至可以说也算半个主角。(虽然我有时候会把它忘记了)也想给它一个完整美好的的结局。同时也把这个番外献给所有养宠物的朋友,某澜也是爱狗人士,曾经有过一只狗龄十岁的动物朋友,而它,就是我的阿宝!
☆、101第101章
还记得三年前俊生对叶小八说过的话吗?当时他说兵以诈立,武夫看勇,为将看智勇!在柯拉玟河边那梁人用现实生动的给他上了一课,让他对先生讲解的兵法又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他向万老头借了三十精悍“家丁”准备从哪摔倒就从哪爬起来,一定把那姓萧的梁人欠小八的全讨回来。
自家妹子一夜未归,他这个做哥哥的自然是要过问。叶小八与他自小一起长大,也不忌讳会么,就把那天夜里的发生的事都给他说了,听她说那王八,蛋害得她掉下河里差点淹死,俊生面上的黑气就越来越浓,他一定要给这王八,蛋一个惨痛的教训。
俊生由此第一次展示的他军事指挥上的天份,情报的收集、陷阱的布置、人马的埋伏,到最后目标的擒获,所有环节都完美无缺。
俊生抓住这位官方身份为梁国贤王鹿部首领的登徒子后,并没有虐待他,而是将其剥光了上衣在其身上涂满的蜂蜜之后,倒吊在了霍果依的山脚下。
萧谅对这个少年很是欣赏,能探明了他今天要到金帐饮宴的路线,并分析出他不可能带大量亲卫的情报,还能在他回帐的途中悄无声息的下黑手,再把自己吊在这里,这一切要换他来做都不可能做的比这少年更好。
俊生端坐在马上看着他对自己微笑,微抬了下颌用唇形说了几句梁语。夜色虽然黑,但借着对方手上明明暗暗的火光,萧梁还是看清了他的唇语。
他说:“离小八远一点。”
一群人策马呼啸而去,留下了倒吊在树上涂满蜂蜜的萧谅独自一人在黑暗中摇晃。他闭了眼计算着自己身上这些甜蜜气味引来蛇虫鼠蚁的时间,尽管已是春末,可山中夜晚仍是寒意渗人,他抖了下脚,让靴子上藏着的小刀弹出来,所幸的是绑他的人并不想置他于死地,只将他的手随便捆了,他现在只要弯起身子就能借靴子上的刀片将手上的绳子割开。
顺利的脱困后,他并没有立时就回去,而是来到柯拉玫河边慢慢的走下河去清洗自己身上的蜂蜜。
真是奢侈,他边洗边摇头,这帮人究竟知不知道蜂蜜在梁国属于贵族才能享用的奢侈品。
亲卫很快就沿信号找来,他擦干身体披上外衣,翻身上马在一众亲卫的护卫下向自己的驻地奔去。
大金帐旁边的王帐不过是个摆设,除了自己的儿子之外那老头是不放心把任何一个对他皇位有威胁的对手放在自己身边的。
说起来他还真是要感谢萧沐这个老家伙,要不是他让自己当了鹿部的首领,他想摆脱那老女人的控制恐怕还得花点力气。
众人都认为鹿部是八部中力量最弱的,可是他们哪里知道鹿部的战士虽然不如狼部那样凶悍,可是却是最为忠诚的。力量什么的难道是天生的?可笑!这个世上只有人的心才是最宝贵的!
他花了三年时间在鹿部挑选培养出来的亲卫,就算是那个老女人也无法指使,而整个鹿部现在也只听他一人的号令,假以时日他就算想要萧沐的汗位,也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回到营帐他又洗了个热水澡方才睡下,亲卫首领青森受了今天的惊吓,让人里三层外三层的把他的帐篷围了一圈。萧谅虽然没有必要,可为了安抚青森也就由着他去折腾。
他沉沉的睡去,陪伴了他无数年的梦境再度袭来。那个男人站在人群里,仰着头冷冷看着警察将吊在二十多米处血肉模糊的女尸套上尸袋放了下来。